90 后准新娘婚前立遗嘱遗产归父母,对此如何评价?你支持这种做法吗?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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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小仙女 - 284 个点赞 👍
说三点,不刻意挑起矛盾,但不得不让人有这样的想法!
1.立遗嘱,是否知会准新郎?
我个人不排斥立遗嘱,也不希望占女方的便宜,因此,任何人要立遗嘱,都表示尊重与认可。但是,女方要婚前立遗嘱,虽然不用征求男方同意,是否给男方知会一声?
如果知会一声,男方知晓此事,无可厚非;反之,那就不信只是简单的预防财产外流,而是彼此之间没有一丁点儿信任,连告知一声都没有做到?
2.立遗嘱,性别互换女方有没有芥蒂?
很多答主支持女方的做法,认为立遗嘱合理合法,无可厚非。但是,反过来,男方家底殷实,男方在婚前立遗嘱,网友们会不会替女方打抱不平?双方结婚,居然婚前立遗嘱,甚至不让女方知晓,居心何在?
都说男女平等,恐怕性别一换,很多人就不是那么平等的说话。
3.会不会变更遗嘱?
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那么,今后男方对女方无比的好,女方会不会重新立遗嘱,留部分财产给男方?今后生儿育女,女方会不会重新立遗嘱,留部分财产给子女?
恶意揣测一下,不会!
很简单,财产不外流。父母辛苦积攒是事实,保障养老父母也是事实,一个男人再好,那是外人,子女再孝顺,那也是跟别人姓。可能,再提出一个要求,子女跟女方姓,可以提高子女继承遗产的机率。
有钱人都这么玩儿!
编辑于 2024-04-10 12:24・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讨厌之己 - 14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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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聊人 - 147 个点赞 👍
这个事情其实是一件非常小,而且正常的事情,能被关注,就是有关方面的炒作,再配合最近发布的一序列法律,我们可以认为,这是有关方面的一种迂回宣传。因为最近哥布林短缺了,海量个例把哥布林们都吓傻了,兽人们抓不到奴隶了。必须要再来一波狠的,引哥布林出洞。
哥布林们一看,哟,还有这种操作,可以学习学习,又觉得自己安全了,受法律保护了,可以从山洞跑出来活动了。事实上这种事情,对哥布林群体并不起作用,兽人能用的魔法,不代表你哥布林也可以用。审判庭只需要轻飘飘的一句,“不予采纳”,无论哥布林事先准备好多少协议,都会被推翻。
俺常常说,哥布林要向兽人学习,但也不是盲目的学习,要知道很多防护魔法到了实践当中,只对兽人施法者有效。你连祖传18代的洞口,都能被只睡了一夜的兽人夺走了,你还真信有其他防护魔法能保护你?
发布于 2024-04-10 21:03・IP 属地马来西亚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10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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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82 个点赞 👍
前妻给我买过人寿保险,我如果死了他带保险带遗产能拿近千万,而我那时候32岁,爷爷97岁过世,外公90岁过世。父亲60岁健在.她从小条件非常差,非常贪财。
我就坚决离婚了,也不吃她的任何东西。
双方经济条件差太多,千万别结婚,不要挑战人性。
离婚后高中同桌告诉我,之前他老婆就撞见前妻和别人开房。
可能是她很穷的初恋
发布于 2024-04-11 09:19・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碌碌无为 - 74 个点赞 👍
跟下面这个新闻全是call back?
妻子去世,岳父母要求继承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法院判了!
刘女士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父母从小就偏爱弟弟,毕业之后刘女士来到深圳打拼,在拥有事业的同时结识了李先生,后来两人顺利结婚生子。本以为生活就会这样一直幸福下去,但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夺去了刘女士的生命。
悲痛欲绝的李先生,在处理完妻子的丧葬事宜后,收到了岳父岳母的起诉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而这里面包括了自己从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一处房子。
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的遗产包含丈夫李先生从其父母处继承取得的房产,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考虑到丈夫李先生对刘女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最终分配方案为李先生继承28%份额,其余三人(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各继承24%份额。发布于 2024-04-10 21:3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休申祺嘉 - 71 个点赞 👍
我发现,知乎的法律从业者,通常在普法时给你掰开了揉碎了解释“为什么这个条款其实也没有偏袒”;等到实务中,就用“自由裁量”来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没有偏袒”的条款,是可以“偏袒”的执行的,而且后者照样有模糊条款给其兜底。
我此前常说,这地界很多人口里喊着“程序正义”,但当结果不符合他们心目中的“结果正义”时又不高兴,是一种矛盾。
但这当然也是一种制衡,人们要真的普遍觉得没有结果正义、且偏离程度很大,总会有手段反馈出来的——你最好希望反馈方式是修订程序,而不是武器的批判,甚至整个社会群体价值观和行为的变化。
所以关键还是个度的问题。
发布于 2024-04-12 11:17・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华夏英灵 - 65 个点赞 👍
有个远房小姨前年车祸死了,死的时候没留遗嘱,儿子才14岁,死前夫妻关系好的不得了,逢年过节都要陪老婆回娘家的那种,因此钱小姨父母也没争,全部是男方拿在手里。
今年有个女人(叫她X好了)和男方恋爱了,其实人走了两年才开始新生活感觉也不算过分,问题就在X怀孕了,要换大房子换学区房,男方把他手里的钱(包括小姨辛辛苦苦给儿子攒的的血汗钱,读书钱)全部掏出来换了套大house。
其实X没错,怀孕了为自己孩子商量没毛病,男方问题不大,照顾自己新老婆,最可怜的是我表弟,亲妈辛辛苦苦给他攒的钱全部归了别人,本来想走艺术线路(画画不错)也化为泡影了。
万幸小姨走之前留了个心眼,把自己私房钱换成黄金交给自己父亲保管,以后给儿子拿来应急起码够的。
但是孩子不懂事,X给他买了个iPhone15就开心的不行觉得新阿姨好极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全然相信你的配偶(无论男女)会在你死后100%替你打算。毕竟人家需要开启一段新生活,你的每一分钱钱会成为他们开启新生活的跳板。
编辑于 2024-04-11 18:14・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笑里刀 - 64 个点赞 👍
不是挑事,准新娘这么做不妥。
建议这位准新娘的老公也如此操作,这样更符合对等原则,但请问她会同意吗?
我看未必,如果同意的话,就不会故意背着老公这么干了。
当然,如果她是为了预防婚后意外发生时父母给的巨额房产不旁落,这属于她的婚前财产,也保障了她父母的权益,而且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是天经地义的,应当支持。
但如果她把婚后的所有遗产全部遗嘱指定给她父母继承,尽管未违背法律,但恐怕对她的配偶和孩子不公平。
举一反例即可说明:
婚后她如果生病了成了植物人,老公和孩子一起照顾了10年,10年里父子任劳任怨照顾她,甚至牺牲了太多工作挣钱的机会,她的儿子甚至为了他放弃了读帝都名牌大学和更好的就业机会,为了她而留在本地读了三流本科勉强就业糊口,儿子家庭贫困的很,而她老公为了照顾他落下一身病需要钱治疗。
而她的遗产根据此遗嘱需要全部给她父母,连原本应由老公、孩子法定继承的份额都也要给她父母,试问她这么做对老公孩子公平吗?
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可举,以此类推,此操作严重对配偶和孩子不负责、不公平,更与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相悖。
我认为,她可以将婚前财产遗嘱指定父母继承,也可以将婚后她的财产属于父母法定继承的部分予以遗嘱指定继承。
但对于属于配偶和子女法定继承的部分不要遗嘱指定父母继承。
这样既可以保障近亲属各方的权益,也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遗产继承纠纷。
我是 @灯火
编辑于 2024-04-10 21:02・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灯火 - 58 个点赞 👍
这新闻真是让我眼前一亮!温州这位“90后”准新娘小李,还没踏进婚姻的殿堂,先跑进了遗嘱库,把遗产给父母安排得明明白白。作为过来人,我琢磨着这事儿吧,还真是值得好好说道说道。
必须给小李点个赞!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年轻人能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实属难得。人家没被爱情冲昏头脑,反倒冷静地思考起家庭财产的传承问题,这份理智和远见,值得咱们学习。毕竟,婚姻虽美好,但现实生活中的变数谁又能预料呢?未雨绸缪,提前规划,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父母那份沉甸甸的爱的尊重和回馈。
再说这遗嘱订立的事儿,以前总觉得那是老年人的专利,没想到如今连“90后”都开始涉足,而且还呈现出年轻化趋势。这说明什么?说明咱们社会法治观念的进步啊!大家越来越意识到,遗嘱不仅是处置身后事的工具,更是预防家庭纠纷、保护亲人权益的有效手段。你看,小李这一纸遗嘱,就相当于给父母的财产上了一道保险,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也不至于让二老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付诸东流,更不会因为遗产分配引发家庭矛盾,影响亲情和谐。这样的“防患于未然”,何乐而不为?
不过,看到新闻里说,订立遗嘱的女性数量远超男性,我这心里多少有些五味杂陈。一方面,女性在家庭财产管理方面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确实值得称赞;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在很多家庭中,女性可能承受了更多的财产保护责任。我想,男女平等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号上,男性同胞们也应当积极参与家庭财产规划,共同为家庭的未来撑起保护伞。
至于遗嘱涉及的财产类型,基本聚焦在房产上,这并不奇怪。在中国,房产往往是家庭最主要的资产,关乎每个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通过遗嘱明确房产归属,既是对财产的尊重,也是对家庭成员权益的保障。至于立遗嘱的原因,防止财产旁落、防止家人内斗、简化手续等,更是现实而直接。试想,如果没有遗嘱,一旦发生意外,财产归属不明,很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的争执,甚至对簿公堂,伤财又伤心。有了遗嘱,一切按照事先约定进行,既避免了纷争,又简化了继承程序,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这位“90后”准新娘婚前立遗嘱将遗产归父母的做法,我是举双手双脚支持的!这不仅体现了她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也是对现代人理性对待婚姻、重视家庭财产规划的一种积极示范。希望更多年轻人能从中受到启发,无论婚否,无论年龄,都能正视遗嘱的重要性,用法律的武器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权益,让家庭生活更加和谐美满。毕竟,生活充满未知,咱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做好准备,防患于未然,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发布于 2024-04-10 15:21・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情感酒馆 - 55 个点赞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现在女孩是准新娘,一旦有一天生儿育女,那么势必会影响到现在已经存在的这份遗嘱。
当下年轻人立遗嘱,没有问题,说明现在的年轻人法律意识比较强,比较看中身后的财产归属问题,这点有积极的意义,我们应该理解这个行为,不管如何,这个可以更好的把自己的财产延续下去,不至于真的自己离世后出现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儿女的存款老人如何收取的。
发布于 2024-04-10 07:34・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珍惜当下 - 3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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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 - 30 个点赞 👍
正常,现在社会信任度那么低,防止被吃绝户很有必要,男女都一样,比如,上次有个新闻,女方父亲杀男方一家,女方出具谅解书。这个准新娘的准丈夫也应该立一个类似的遗嘱,公平是一切契约的前提,我觉得这个准新娘应该也是赞成的。
编辑于 2024-04-10 19:25・IP 属地重庆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29 个点赞 👍
其实婚姻应该与财产剥离开,个人的婚前婚后财产都应该是个人财产。至于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是合理的。
恩格斯根据马克思对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所作的批语与论点,结合自己的看法整理而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其中有这么一句话:妻子和普通的娼妓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做计件工作那样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身体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不过时代变了,现在一个人是可以反复卖很多次的。嫁娶还是按旧规则,但离婚却是自由的。
编辑于 2024-04-10 18:40・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陈圣 - 29 个点赞 👍
那又没关系,只要她同样支持老公也立遗嘱遗产归父母就行。或者,他们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给父母算了。他们祼婚。或者直接不结婚,就没人可以惦记她家那点财产。
发布于 2024-04-10 17:44・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柳生 - 23 个点赞 👍
很支持,我婚前就写了
第一次是写了张借款五百万的欠条,后来房价上涨和我妈看法制科普类节目觉得不太保险,拉着我去公证处做了婚前遗产公证
如果我因为意外没了,所有婚前财产全额归我父母继承
起因就是
我妈最好朋友的姐姐就没让她儿子这么做,被她儿媳妇吃绝户,目前在精神病院
当年她儿子和儿媳妇新婚没多久骑摩托车出车祸了,儿子当场死亡,儿媳妇重伤但是能恢复
这个儿媳妇伤好后可是一口一个
“您以后就是我亲妈,我会照顾您一辈子,我就陪您一辈子”
结果这个婆婆相信了儿媳妇,把她给儿子买的房子份额和赔偿金全给了儿媳妇,这个儿媳妇拿到之后没多久就带着房子和钱改嫁了
(跟我家同一个小区同一个户型,当年带走房子的时候大概五百万左右,17-18年最高的时候900-1000万,现在房价下跌大概只有800多万,赔偿金不清楚)
儿子没了,房子和钱也没了,我妈最好朋友的姐姐就疯了(神神叨叨)
因为这个前儿媳妇的行为完全合法,所以钱和房子肯定追不回来
结果就是当时我们小区的未婚男孩基本上都被妈妈们拉着去做了个遗产公证
(挺麻烦的,找范本,不能写错字,我重写了好几遍,最后还得录音录像)
其实婚后我也打算这么做的,不过没扛住天天跟我吵架和闹,这钱还是被要走了去买她自己的房
(后来给了和没给一样,我就想把钱要回来,结果让还钱就要离婚,我妈为了安抚她就全给她不要了)
不过五六十万的一般中国普通家庭还能承受的住,损失的起
几百上千万的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真的是挺穷的,十分不富裕,损失不起
编辑于 2024-04-11 08:05・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無名用户 - 19 个点赞 👍
首先人家是独生女,独生女懂吗?人家父母只有一个女儿,女儿的孩子是他们唯一的孙子孙女,把钱留给父母就是为了这钱能基本到孩子手里!如果不留遗嘱婚前财产作为遗产配偶也要分,如果婚后两人生育俩孩子,女方去世的时候孩子没成年,作为孩子监护人,丈夫可以分得五分之三以上(女方父母死一个他还能多分),然后这钱,大概率会到后妈手里。别说不可能,知乎一搜一大把,有了后妈就有后爹,到时候后妈花着你的钱,打着你的娃,你孩子连上学都不给掏学费,别问当爹的干嘛了,有了后妈爹还有用吗?当然独生子我也建议立遗嘱,毕竟我对象在建筑单位上班,见过很多建筑工人出事以后老婆带着赔偿金改嫁,后爹花着死亡赔偿金打着孩子也很多,如果男方立遗嘱把财产给爷爷奶奶,那至少作为唯一孩子的唯一血脉,爷爷奶奶不会不管孩子的!但是前提一定是独生子女且父母靠谱,有兄弟姐妹的别想了,千万不要高估人性。
发布于 2024-04-11 18:10・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yulindexue - 1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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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薇 - 18 个点赞 👍
我个人是支持这种婚前财产,立遗嘱给父母的行为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破大防。事实上,婚前财产立遗嘱归父母所有,男女都通用,不需要性别互换。
前几天,我跟我婆婆好好讨论了一下,关于钱的问题。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们家有一笔50W的纠纷,前几天跟我婆婆聊天,正好聊到这个事儿了。这个50w的后续就是,我婆婆拿这笔钱给孩子买了保险。当时买保险的时候,以我老公作为投保人,孩子作为被保人。孩子在手里吵闹,我就直接抱孩子上楼了,具体什么金额我完全没有去关心。最近知道了,金额只多不少。不过反正不是给我的,我并不care。
也是话赶话谈到了这些钱的问题。我也明确跟我婆婆说了,公婆的钱都是给儿子的,没有给儿媳妇儿的。丈人丈母娘的钱也不是给女婿的,是给女儿的。我告诉她,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舅妈就说过这种话,而我也深以为然。
我从来不会去肖想公婆的钱。在我的视角里,我跟公婆有限的金钱来往。顶多每年过生日,大家互赠礼物。除此以外,就是逢年过节,我为公婆给我带孩子省了那一半的事,作为回报的礼物。
我也明确跟我婆婆说了,我老公也没有这个度量,让我手里拿着公婆给的钱。或许不是不舍得给钱,而是给了钱就会有期待,这个钱是来买我的自由的。而我这人恰恰把自由看得很重,我只愿意用我想要的方式,贩卖我部分的自由,来换取生活资料。
我身边也有不少的神仙婆婆,可是在神仙婆婆那儿,也都是有前置条件的。我没见过哪家儿媳妇拿公婆的钱不需要做事的,就目前来说,我少有用向外花钱去购买自己的自由。但是我可以通过减少自己不该有的欲望,来保证自己原有的自由。
或许会有人说,就当给公婆家打工换点钱也是理所应当。理是这个理,关键我不乐意啊,终究是自己挣来的最可靠。在我这儿,把婆家当老板,赚钱的上限可能会高,但自由的上限不会高。在欲望有限的前提之下,多余赚的钱不过是数字,不过是传给后代的老本儿。哪里有我的自由可贵?
在对方能给我的孩子托底的前提下,我自己能够赚钱,对我来说反而是最好的配置。我90年生,现在就已经能够感受到感受得到上有老下有小,最大的感受不是钱不够用。是时间不够用。如果有人总是喜欢拿一笔我用不到的钱,先买我的自由,还是算了吧。
同样的,我父母这边的钱,我也从来没打算让我父母过早的交出来,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我很清楚他们钱是给我的,我会帮他们打理,会给他们画警告线,有哪些哪些是他们不能做的事情?因为我是独生女,我也很怕他们哪天在外面借贷了以后还不上,需要我来背。
把一切约束在可控范围,然后去保障彼此的最大自由,这是我的观念。我们大可以自保,光明正大理所当然,每个人都是。人生不过就简简单单这几十年,或许是我前30年过得太累了,所以后面的人生我都会尽可能的去精简。
权利对应的是义务,这世上没有一种权利,是单纯为了给你生活锦上添花而来的,它们都带有义务。不想背上莫名其妙的义务,就得拒绝莫名其妙的权利。
当然,也有人是只想要权利不想要义务的,这个东西我也不去抨击,因为影响不到我的现实生活,各人因果各自承担吧。以我的阅历来看,这世上从来免费的午餐,至少我没遇到过。
发布于 2024-04-11 14:06・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若名用户不存在 - 1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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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翟欣欣云集 - 17 个点赞 👍
很多人只看了个标题没看内容就开始输出了。
作为家中的独生女,去年,小李的父母将家里的房产都过户给了她。
也就是说,这些房产名义上是女方的,实际上是父母的房子。
这其实是基操,没什么问题。就是为了保证这个房子只在这一家三口中流转,不会被其他人分。也就是原文说的:
防止父母辛苦半生积累的财产外流,让家人产生矛盾。
为什么父母要过户给孩子?
大概率是父母的父母还健在,如果房产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父母的父母会来分资产。
过户给孩子后,房产名义上是孩子的,祖父母不能分。
为什么要立遗嘱?
保证如果女方先离世的情况下,房产根据遗嘱留给父母。她的孩子、老公都分不到房产。
这没什么问题,因为这房子本来就是父母的,过户给她只是挂名代管罢了。如果因为过户导致房子被婆家分走了就是女方父母的财产损失。
这套操作下来就可以保证这套房子只会在女方这一家三口之间流转,无论是女方父母的父母,还是男方家的所有人,包括他们的孩子,都无法染指这个房子。
这套房子本身是父母的财产,虽然名义上在女方名下,但实际上不是女方的财产,这个遗嘱也没有侵犯男方的权利,大可不必发啥新闻。
发布于 2024-04-10 22:20・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天枢破军 - 1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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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深见鹿er - 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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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 - 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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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后槽牙 - 11 个点赞 👍
评价:这是一个人的权利。
支持与否:谈不到支持不支持。
有没有其他建议:有。
是什么:每个人结婚的时候询问一下对方有没有遗嘱,以确定共同财产,如果对方言称没有遗嘱,可以双方都做一个声明,没有其他遗嘱存在否则作废,并进行公证。
如果对方说有遗嘱,将该遗嘱文本写在公证书中,并承诺与公证内容不符的,以公证书内容为准。
既然明算账,那就彻底透明就好。
编辑于 2024-04-10 13:43・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11 个点赞 👍
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女儿,女儿立遗嘱房产留给父母
1、女婿没占便宜也没吃亏,房产是父母的在女儿身上走了一圈在回到父母身上。
2、在现在这个开放的社会,血亲显然比婚姻更牢靠。
看过那么多离婚的,你看过多少父母子女决裂的(不是没有,显然很少)。
3、婚前财产设立遗嘱没有问题,婚后财产设立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1/2(因为婚后收入法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于 2024-04-10 13:56・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刘志凯律师 - 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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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气改进中 - 9 个点赞 👍
支持。
婚前就要将财产进行一个清算,并且找专门的律师做一个财产协议和婚前协议。
婚姻的本质是两家人的世代资产暂时或终生性的合并,合理的进行自己的财产保护,无论对于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个重要的事情。
一般情况来说有三种选择:
1. 婚前财产为个人,婚后财产合并
2. 婚前婚后财产均为个人
3. 婚前婚后财产合并
一旦中途遇到一方生病、离婚等情况再说也就说不清楚了。
这个事情和爱不爱没有关系,而是婚姻最好是能保护双方的利益。也跟算计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是谁的家族奋斗来的一切也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在没有确定会过一辈子,双方仍然有不确定因素的时期,婚姻并不是一种保障。
例如,A和B结婚,A无负债,B在婚后负债。双方共享财产,离婚后A要继续帮助B还,因为这是在婚姻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属于双方债务。这个情况下还谈感情,我觉得对A来说可能非常不公平。
其次,财产协议或者是遗嘱是可以随时更改的。
在这些有关财产的事情面前,最好做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要不然很可能要么你祖辈家业全部拱手送人,要么替人还一辈子债。
没有任何必要感情用事。
编辑于 2024-04-10 15:07・IP 属地瑞士查看全文>>
沙漏 - 9 个点赞 👍
这种人就不配结婚。
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结为家庭,此后夫妻一体,共同生活。
婚前这样提防另一半,婚后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夫妻一体”。
做不到“夫妻一体”,婚姻又有何意义?
婚姻是神圣的,是两个独立的人,变成一个社会单元的过程。
无法接受这个过程,大可以选择不结婚。
不结婚照样可以合法同居,生育。
不结婚就没有“外人”来觊觎财产。
请把婚姻留给真心愿意结合的人。
发布于 2024-04-10 19:44・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