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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后准新娘婚前立遗嘱遗产归父母,对此如何评价?你支持这种做法吗?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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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是支持这种婚前财产,立遗嘱给父母的行为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破大防。事实上,婚前财产立遗嘱归父母所有,男女都通用,不需要性别互换。

前几天,我跟我婆婆好好讨论了一下,关于钱的问题。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们家有一笔50W的纠纷,前几天跟我婆婆聊天,正好聊到这个事儿了。这个50w的后续就是,我婆婆拿这笔钱给孩子买了保险。当时买保险的时候,以我老公作为投保人,孩子作为被保人。孩子在手里吵闹,我就直接抱孩子上楼了,具体什么金额我完全没有去关心。最近知道了,金额只多不少。不过反正不是给我的,我并不care。

也是话赶话谈到了这些钱的问题。我也明确跟我婆婆说了,公婆的钱都是给儿子的,没有给儿媳妇儿的。丈人丈母娘的钱也不是给女婿的,是给女儿的。我告诉她,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舅妈就说过这种话,而我也深以为然。

我从来不会去肖想公婆的钱。在我的视角里,我跟公婆有限的金钱来往。顶多每年过生日,大家互赠礼物。除此以外,就是逢年过节,我为公婆给我带孩子省了那一半的事,作为回报的礼物。

我也明确跟我婆婆说了,我老公也没有这个度量,让我手里拿着公婆给的钱。或许不是不舍得给钱,而是给了钱就会有期待,这个钱是来买我的自由的。而我这人恰恰把自由看得很重,我只愿意用我想要的方式,贩卖我部分的自由,来换取生活资料。

我身边也有不少的神仙婆婆,可是在神仙婆婆那儿,也都是有前置条件的。我没见过哪家儿媳妇拿公婆的钱不需要做事的,就目前来说,我少有用向外花钱去购买自己的自由。但是我可以通过减少自己不该有的欲望,来保证自己原有的自由。

或许会有人说,就当给公婆家打工换点钱也是理所应当。理是这个理,关键我不乐意啊,终究是自己挣来的最可靠。在我这儿,把婆家当老板,赚钱的上限可能会高,但自由的上限不会高。在欲望有限的前提之下,多余赚的钱不过是数字,不过是传给后代的老本儿。哪里有我的自由可贵?

在对方能给我的孩子托底的前提下,我自己能够赚钱,对我来说反而是最好的配置。我90年生,现在就已经能够感受到感受得到上有老下有小,最大的感受不是钱不够用。是时间不够用。如果有人总是喜欢拿一笔我用不到的钱,先买我的自由,还是算了吧。

同样的,我父母这边的钱,我也从来没打算让我父母过早的交出来,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我很清楚他们钱是给我的,我会帮他们打理,会给他们画警告线,有哪些哪些是他们不能做的事情?因为我是独生女,我也很怕他们哪天在外面借贷了以后还不上,需要我来背。

把一切约束在可控范围,然后去保障彼此的最大自由,这是我的观念。我们大可以自保,光明正大理所当然,每个人都是。人生不过就简简单单这几十年,或许是我前30年过得太累了,所以后面的人生我都会尽可能的去精简。

权利对应的是义务,这世上没有一种权利,是单纯为了给你生活锦上添花而来的,它们都带有义务。不想背上莫名其妙的义务,就得拒绝莫名其妙的权利。

当然,也有人是只想要权利不想要义务的,这个东西我也不去抨击,因为影响不到我的现实生活,各人因果各自承担吧。以我的阅历来看,这世上从来免费的午餐,至少我没遇到过。

发布于 2024-04-11 14:06・IP 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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