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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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以为上头不会这么蠢吧,思来想去想起以前知乎的一个提问,《为什么给职场女性福利反而成为她们的枷锁》 那么这也是不是过度的让利给女性,导致男的更慎重的结婚或不婚,是否就能让女方为此降低彩礼之类的,让结婚成本更低?
想着想着突然走神想到另一个知乎问题的回答,顿时背后发凉,上边真的是我想多了
看这答案的时间吧,我不说什么了
编辑于 2024-04-08 19:38・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呵呵哈哈 - 68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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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之门 - 618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看着是对双方的保障,但是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是男性负责购买婚房
于是结果就变成了,如果对方选择离婚后辞职,那么直接可以获得
1.原先婚房的无偿使用权(未限定时限,理论上可以一直住下去)
2.在外房租。(未限定时限,理论上只要没有买房,可以一直索取)
3.虽然房子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法分走,但是我还是能住在里面,别问,问就是法律支持。
以我国严格立法,选择执法,普遍违法的基本国情来看
大概率只要判了1和3条,基本就差不多等于你的房子腾笼换鸟,人为制造已经居住的事实,什么叫实际占领,懂的都懂。
就算侥幸没有把房子分出去,只要对方不买房,你就要每个月或者一次性给对方租金或者其他补助。什么叫钝刀子割肉,长线放血啊
毕竟谁都知道钱难赚,屎难吃,更不用说掏空六个钱包的房子
只能说立法者和社会现实产生了严重脱节,这种司法解释,不仅没有体现公平和正义,反而让结婚对于任何人都变成了一个极具挑战性和风险性的活动。
众所周知,人类厌恶风险和损失,所以可想而知只会让人更加远离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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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要单独说这一条,原因也很简单
美帝那边那么多白人中产流浪汉怎么来的,就是离婚后,黄毛,自己的前妻,还有不是自己的孩子,都可以住自己的房子,可唯独作为拥有房产的你不行。最后自己被赶出去,变成流浪汉。
不过这也可以更加证明--->法律并不是维护公平的工具,法律事实上是降低社会负担的工具
别忘了先哲们说过的话,“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所以就别指望塔了,早歪了
编辑于 2024-04-07 16:14・IP 属地陕西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宅龙 - 31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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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张主任 - 119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你法我笑。
比萨斜塔不值得一星半点儿的信任,任何做题家试图进行法条解释的注定都是引人耻笑的白费功夫,有这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锻炼身体打磨意志,以便在需要豁出去的时候能达到预想的目的。
发布于 2024-04-08 00:55・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StMartin - 9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规避方案倒是简单:娶外女,顺便离国女远一点。
啥?你说中国男人是最垃圾的男人,没有哪国女人愿意嫁?
对对对,就是这个味,当初香港女人也是这么PUA香港男人的,结果香港男人掉头就跑北上娶北妹!可以预见类似的场景很快就会在中国大地上重演!
另外,最高法这是想骑在全国人大头上拉屎吗?
编辑于 2024-04-08 09:36・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笨笨 - 59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体制内的婆婆最讨厌的事就是大中专精神小妹勾搭她们精虫上头的儿子。
现在直接给你以立法的形式封死了上嫁的可能性。
社会中坚群体不会因为一次离婚就变成衣不蔽体,所以这些规定对于社会中坚群体互婚而言用处不大。反而是下娶的都会好好估算一下风险。
另外我之前说过,单位小产权集资房的好处就是第一无法转移产权,第二大单位(比如正厅级大学的房管处)可以越过法院判决直接禁止特定人使用特定房产,理由是该特定人人不(再)属于该单位,无权使用该单位房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那可是真铁帽子,比版本t0克苏鲁多了。
还有锅楠在这跟我讲商品房如何如何,可可。
发布于 2024-04-07 22:03・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Tzar Xe - 4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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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地而起东条希 - 3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不断给婚姻中有产一方加码,必然导致婚姻制度加速崩溃。
本次的司法解释意见稿并没有什么新内容大多数都是讨论了很久的东西。
比方说离婚的居住权,同居的房产分割,这些内容疫情前就讨论了很久,很多案例也一直都是这么判的,但是由于法理上没办法把这些内容自洽,所以一直都在拖,一直没有确立为成文法。
或许是因为经济实在太差了,国家不兜底只能让男性兜底了。
换个角度也是好事,起码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减少了,不玩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那一套了。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几年不犯错就是最大的优势了。
编辑于 2024-04-07 22:56・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欧阳铁蛋 - 59 个点赞 👍
如果上面那些人不是十足的傻子,看着当前走低的结婚率还要继续增加婚姻中一方的风险,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他们另有所图。
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房子,车子,票子还是性资源?要我说,这些都是表象,最重要的是权力的稳固和继承。
那么比起让自己和后代跟同文同种的同胞竞争,学欧美把中下层大换血,换成文化和基因群竞争力都相对较弱的民族,从而保持统治集团的竞争力。
结合前几年,永居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把路铺上了,我是不相信这短短几年,就把广州非法滞留的黑叔叔都顺利遣返了,你说网上没声音?咱又不是外宾,还不清楚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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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丶Amore梧桐雨 - 39 个点赞 👍
该解释只写了一句话,别跟女的有太多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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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楼 - 8 个点赞 👍
也就是说,现在她们承认自己是妇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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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6 个点赞 👍
这一拳,惊天动地(笑哭)
(给问题增加点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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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t2333 - 3 个点赞 👍
看看什么时候出台法律:不结婚的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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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王某人 - 3 个点赞 👍
1.“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表述是拉偏架?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这么写?《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为什么司法解释要这么写?因为《宪法》《民法典》都明确了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一个搬出《宪法》《民法典》的司法解释意见稿,指责它做什么?
2.经济帮助是新东西?
1950《婚姻法》初步确立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如未再行结婚而生活困难,他方应帮助维持其生活;帮助的办法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980《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01《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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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澡鲨鱼 - 2 个点赞 👍
不是,你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来损害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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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 - 1 个点赞 👍
今天很多人来问,这条法律里的经济困难怎么理解?一般司法实践中,经济困难无房居住需要帮助的人一般是指因病或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婚前做体检可以规避70%的慢性疾病风险,婚后配偶生病或致残丧失劳动力的,你可以再婚,也可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但应该对前配偶履行一定帮助责任。
怎么这条法律男的都觉得自己吃亏了,女的都觉得自己占便宜了?生病还分男女啊?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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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chell - 1 个点赞 👍
毕竟这是妳国,女字旁的,不是男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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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客 - 1 个点赞 👍
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类似案件就没有参考价值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就当前法律规定来看,类似案件依然有一定的约束力,约束力大小排列(个人根据相关法律判断):最高法/最高检指导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当地省高院/省高检典型案例>当地类似案例>另地类似案例。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一、指导性案例必须参照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第4条:4.加强指导性案例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指导性案例不直接作为裁判依据援引,但对正在审理的类似案件具有参照效力。第19条:规范类案检索结果运用。法官在类案检索时,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权威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必须参照的法律依据。根据《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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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捕捞好可怕 - 0 个点赞 👍
从结果推原因,提出者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十四亿同胞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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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摄氏度的T2O - 0 个点赞 👍
取消冷静才是正经。别的就别瞎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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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二 - 0 个点赞 👍
全世界的保守主义者联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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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不太冷 - 0 个点赞 👍
二十一条完美受害者小说剧本我都已经想好了。看我编的如何。
平行世界的龙国,小明的父母是地道的农村人,恢复高考后通过考取大学,分配到省城,落户安家。到小明长大的时候,家里已经省城有2套房了。
虽然小明身在城里,但是自小接受的耳濡目染,都是农村那套,爸爸工作很忙,基本不着家,家里都是妈操持,有时爸爸一身酒气回家,话不投机甚至还打妈妈。小明一边接受爸爸的“男人就该拼事业,女人就该擦地做饭”,同时一边接受妈妈的“男人要对女人好,男人要上交工资,男人花心就是渣男”的双重教育。
到了大学时期,小明在这种家庭熏陶下已经成长为新世纪标准龟男,他的信条就是,像爸爸一样努力取得好成绩,去大厂赚高薪水,将来娶个像妈妈一样贤惠的老婆,一生一世一双人。同时觉得周围一些打扮的帅酷的同学谈女朋友开房,又有点羡慕又有点酸,觉得这些男的都是花拳绣腿,又没法对这些姑娘负责,只要我努力,将来自然会遇到自己的真爱。
由于小明基本都埋头在学习和自娱自乐上,并且也不注重形象建设,自然吸引不到女生,也偶然有一些女生跟小明有过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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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熊砍怪 - 0 个点赞 👍
“我从不以我的性别为由要求特别优待。我对于男性唯一的要求是给我们以基本的尊重。所以比起女权来说,我们更该追求的是人人平等,是男女同权,是平权。”——金斯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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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TONY - 0 个点赞 👍
将婚姻的博弈规则法律化,建议大家找律师签婚前财产分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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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泛白 - 105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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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 - 101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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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大熊猫 - 100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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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血反杀闰土的猹 - 998 个点赞 👍
所以这一拳,集合了美式赡养,欧式财产分割,中式彩礼,阁下可否顶住?
什么广泛听取征集啊?几乎就等于划等号了吧,近些年我唯一有印象,征集了然后被反对成功的,好像是双轨制并轨那次吧
发布于 2024-04-09 11:11・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lionmd - 836 个点赞 👍
突然觉得我儿子还是挺聪明的,前两天他主动跟我说,叫我把全款给他买的房子产权改成我的,要是有一天要和女朋友同居的话就出去租房子,绝对不用家里的,要是他女朋友能接受房租一人一半就继续谈,不接受的话就直接分手。让他谈恋爱可以,女方只花他的钱不付出绝对不行。
编辑于 2024-04-10 10:44・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冷雨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