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行长收入仅几百,拟外出打工被开除,具体情况如何?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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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结论:这哥们就是如今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持续恶化大背景下,被坏账爆发大潮吞噬的一个缩影,他也是该农商银行权力内斗的牺牲品。
之前我曾经在相关回答下说过这个问题:
这个支行副行长倒霉的结果,大概率就从某几户领导安排的问题贷款开始埋下伏笔了:
作为一个曾经在银行多个条线和业务口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我来说点真心话:
1.这个支行副行长的升迁速度并不算太慢。注意看,从他2012年进入该单位起,用了不到10年时间晋升为支行副行长,这在内卷严重的商业银行系统里已经超过了很多人,按他的工作时间推算,2012年那会可以算得上高速增长的尾巴稍,他多少也吃到了发展红利,而他的年龄应该在35岁左右,正值干事创业的黄金年代,而他一步一个脚印的职业履历,也说明了他有关系但不那么多,只能在他卖力工作且群众基础不错的前提下抬一手,事实上他也确实做到了,这才有了那个位置。
如果真的关系非常之硬,第一他不会去这种规模的信用社(后期改制为农商行),第二他也不会这么亦步亦趋,排排坐吃果果,还是从最基础的运营条线起步。
所以他的实在关系大概率是当地一个人民银行县支行行长,或者银保监一个地级市分局副局长,最多本农商行总部部门老总的级别,还有本单位的直接大哥带他混。
2.他之所以遭遇如此恶劣的职业环境,并且他没有爆出具体的原因和问题,那就足以值得让人玩味了:
要么是他大哥要被搞,苦于找不到切口,就拿他这个人开刀,先把他挪到一个经营状况不好的支行,然后委任一堆清收工作、安排一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半年期考核为准,等他完不成、心态爆炸摆烂,或者情绪绷不住的时候,直接拿出来所谓的制度名正言顺的处理他。
所以你们可以看到,他被长期扣发工资,实际到手仅仅几百块,而他选择打工赚外快,也没有向内找关系协调,也没再做调动缓和关系,这就说明该单位内部斗争已经趋于白热化,就是你死我活的搏杀,根本不给你留活路的那种。
而他之所以没说出具体的原因,我猜也是他已经被告知放弃或者被切割掉了,无人出来保他,他也不具备被保护的理由和价值,所以他最后只能选择诉诸法律,把事情闹大。
但可惜的是,银行的法务团队、和公检法的关系,往往不是个人能挑战的,所以他顺理成章的输掉了官司,而从法院的判决就能看出来,银行的处理蓄谋已久、步步为营且严丝合缝,说白了就是要搞掉这个人以解决他身上背的问题。
无他,开除他,就相当于宣判一个员工在该单位的死刑,而死人是不会说话的,死人是可以背负很多问题和麻烦的,有一个成语“死无对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必须被解决,也一定要被解决。
3.如果不是他被调动至一个很差的经营单位卸磨杀驴,那么很有可能他就是该单位某些大哥的替罪羊。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过去高速发展,掩盖了很多经营问题,而一旦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长期粗放经营积累出的问题增多,这种管理水平低下的农商银行一定会出现让人瞠目结舌的天量不良贷款和为了掩盖风险做出的迷之操作。
比如说经营单位的支行行长副行长,在接到大哥指令,要求他们做某些企业、某些老板的贷款,而指标考核又压力山大,那么他们大概率会心领神会,安排手下在办公室拍脑袋,把贷款材料凑出来,还会拍着胸脯告诉所有人:“Xx领导出面安排的,大家放心做,做好了一定会被领导记住的。”
结果钱就跟水一样放出去,茅台会所是大哥们享受了,回扣也被某些人吃了,苦哈哈的打工人白纸黑字签了名,主管领导也跑不了签字,结果剧情总是出奇的类似:
要么推说口罩原因,企业现金流困难,从刚做完贷款不到半年就开始拖拉利息,老板也经常联系不上,下面人也不敢上去找领导催问,就这么拖到最后彻底坏账爆发,主办人员被罚款、踢去企业驻场清收,去了一看全部停工,就一个门卫老头,牙都没几颗,每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什么时候收回来为止。
这还不包括后续的法律诉讼、出庭审理、判决执行环节,拖下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什么好人都给你拖垮了拖废了。
而这个支行副行长,很可能就是替大哥背锅,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最后出了问题他也委屈,但没办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得到好处的时候就应该想明白挨打的时候有多可怜,所以他只能摆烂来发泄不满,他也不敢掀桌子彻底不玩了。
这种事情在肉眼可见的时间段内,会大规模出现,正是应了那句话:眼看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人生无常,谁又能在盛宴之时,想得到如今呢?
谎言不会伤人,真相才是快刀。想分一杯羹就要有被切割和处理的觉悟,而普通人想真正苟活下来,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嘛。
就这。
编辑于 2023-07-16 16:30・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大宾哥 - 11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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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之神 - 5 个点赞 👍
这个新闻之后,只能是感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这样的情况第1个是要考虑银行高管规定,另外一个就是考虑到劳动合同的问题。
因为这个银行从它的性质包括定位上来说就是一个区域性的城商行,这个效益也不是大行那样的好,因为银行的太多了,所以等级了待遇情况也都不一样。
第一,性质是一个地方性的银行。
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侯凤华,注册资本为69000万元,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向阳街3号,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高管工资的发放形式需要按照规定,其实他们行的人介绍他还是吃效益工资,首先它是属于高管,其二就是他的工资发放模式比较特殊。
针对辽宁建平农商行副行长旷工补贴家用的情况,该人士表示,作为前支行副行长,王某确属银行中高层,属于绩效延期发放的人员范围。至于具体工资,和该银行效益及当地工资标准相关。
此外,辽宁建平农商行内部人士表示,王某主管贷款,会按比例先给部分绩效薪资,定期再给余下部分,若后期贷款出现较大风险,就可能没有余下绩效部分。基层员工则是一次性给齐,少有延期支付情况。
2022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显示,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金融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市场条件、业绩情况等因素,科学设定不同岗位薪酬标准,并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
202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追索扣回相关人员部分或全部业绩薪资的情况:
第三个 一个法律问题的考虑,就是规章制度,对于在岗员工约束力,也挺厉害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判决书中提到,2022年5月1日起,原告未履行请假手续旷工超过15天。2022年7月15日,被告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员工纪律劳动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原告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为由,报经工会同意后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此期间原告未到被告处工作。2022年年末,被告依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和《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未向原告支付延期支付工资36,092.36元。
发布于 2023-07-15 20:33・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喵教授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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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三二一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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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