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 11 岁女孩疑被文具店老板娘指偷 3.6 元文具跳楼自证清白,校方确有坠楼事件,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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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冤枉小女孩偷了多少钱?
3.6元,一条人命!
当我看到这个新闻后,震惊之余我又整理了一些本地人的评论,结果看了更让人火大:
1、店主冤枉小女孩时不查监控,小女孩的同伴说付过钱了也不信,结果女孩跳楼了才查监控,发现确实给钱了;
2、老师也未经证实就在班级群内发布支持店主观点的言论,认为小女孩偷文具并加以指责;
3、这家文具店被指出层多次有类似的“前科”:别人结账后店主就说没收到,进而再次收款;
4、店主还收买其他人在社会散播消息说小女孩偷钱;
5、小女孩是单亲家庭,和妈妈两个人一起生活,这个母亲该有多难过!
我一直都以为电影中有些的画面只会出现在电影中:
胡万怒斥小六子吃了两碗粉却只给一碗的钱,指责他欺行霸市。
年轻气盛的小六子强势回应:“放屁,我就吃了一碗的粉,当然只给他一碗的钱。”
而影片中势单力薄的小贩在胡万、武举人的威逼下,只能说吃了两碗。
这时的小六子百口莫辩,把身上所有的钱全拿出来自证清白,
可人家知道他不差钱,就是想激惹他!于是继续煽风点火:“有钱不给,你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在被一众人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后,冲动的小六子便当即剖开自己的肚子证明,只有一碗凉粉!
可这时大伙儿却视而不见直接散开,只有小六子端着血淋淋的凉粉,含泪在愤怒中冤屈而死。
这个事件出现更是荒唐之极:
小女孩自证清白在被店主否认后,还找到了同学在一旁佐证,而店主是怎么做的?拒绝相信后还直接将女孩照片及店家怀疑偷盗的情况打印出来张贴在店门口,并把信息发给女孩的老师,老师又在班级群内再次传播;这对于一个尚未步入社会的孩子来说,威力不亚于古代的“游行示众”!
一个情感正常的成年人在面对这种情况都很难保持冷静理智,更别提对于一个还在上小学的孩子有多残酷!店家的这个举动直接侵犯了小女孩的肖像权、名誉权,未经证实便公开诽谤并造成严重后果,侵权赔偿的责任必须承担。
成年人因为有相对丰富的阅历和社会关系,在遇到这种污蔑、诽谤等情况时还可能考虑用各种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有“认证”、有“物证”的情况下都能被这个店主否认、抵赖,而在学校可以“依仗”的老师这时又站在了店主那一边,这对她来说哪还能想到什么更合适的方法走出困境?假如她确实生活在单亲家庭,和妈妈相依为命的日子很容易让她形成相对内向、封闭的心理状态,
选择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尊严那一刻,或许是她脑海中闪过所有能自证清白之后再无他法的选择,
而店主却可以十分无赖的用一句话搪塞过去:“哎呀不好意思啦,记错而已,别太认真啦!”
该受惩罚的是店主啊!
发布于 2022-11-15 21:48・IP 属地内蒙古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阿sir奶爸李大圣 - 615 个点赞 👍
经过后来监控观察已经确定小女孩当场付钱了。
小女孩的同学也都当场证明小女孩的清白,可店主不信,并且当场没收(抢夺)了小女孩的书包,更无耻的是还去学校里造谣抹黑这个无辜的小女孩,更可气的是小女孩的班主任老师非但不维护自己的学生,反而和这个店长打配合,一起诬陷这个可怜的小女孩!
我现在就想看后续跟进,特别是这家文具店长是怎么进入学校的,又是怎么进入小女孩班级群的,又是怎么可以鼓动老师跟它一起造谣诬陷小女孩的。这个店长和小女孩的老师之间甚至学校之间很有可能有利益往来。
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就去诬陷,这叫为了小女孩好?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仅仅因为三块六毛钱。
编辑于 2022-11-15 20:57・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浮起 - 549 个点赞 👍
努力证明清白,抵不过一群人自以为是的狂欢。
花样的生命,不值3.6元!
谎称孩子没付钱,却不去查监控。仅凭自己想象,不惜打印了孩子的照片,散布谣言。
人性之恶,在于原本有更理性的解决办法,却非要把理智的人逼上绝路。
对待弱者的态度,确实更能看出一个的真实品性!
【因各路新闻报道不一致,最早看到的部分内容也找不到了。为避免误导大家,也避免引起麻烦。所以做了删改。】
以上。
愿孩子安息!
编辑于 2022-11-16 16:26・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阡陌时光隧道 - 209 个点赞 👍
谁能想到就因为3.6元,一个花季女孩失去了生命,以死明志!
事情的起因仅仅是因为,文具店的老板怀疑女孩未付款,而当时一起的同学证实了小姑娘是给过钱的,然而,老板娘还是扯过女孩的书包,进行搜查。
在得到了女孩的一些基本信息后,老板娘又联系到了女孩的老师,进入到女孩的班级群,指责女孩是小偷,并把女孩的照片放大张贴在门口。
11岁的女孩,已经有了强烈的羞耻心和自尊心,可以想见她的内心有多绝望。
我就是想不明白,店里面没有监控吗?看一眼监控不就清楚了吗?就算孩子真的偷拿了文具,你可以和孩子的老师沟通、也可以和孩子的父母沟通,何至于把人逼死!!!
还有女孩的老师!
在我看来,她和这个店家一样恶劣,作为老师,教书育人本就是你的职责,这个还你的学生,店家是怎么进的班级群?见到店家在群内对女孩的指责,你就无动于衷吗?
对于孩子而言,学校就是她的世界,老师就是她的天,如果老师当时能够及时的制止和干预,怎么会有今天的悲剧!就算你不想帮女孩,好歹不要去做帮凶,让店家在班级群中大放厥词,要知道不作为就是纵容!
被人怀疑多吃一碗粉,难道真的要刨开肚子才能证明吗?
很多人说女孩脆弱,但我觉得不是,所谓“众口铄金 积毁销骨”别说是孩子,就算是成年人遇见这种事,也有想不开的吧。
问题的关键在于,应当教会孩子,当出现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可以相信谁、可以依赖谁?
我们常常教育孩子有问题找老师,听老师话,但是从这个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老师的素质是参差不齐的,不是所问题的关键在于,应当教会孩子,当出现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可以相信谁、可以依赖谁?
我们常常教育孩子有问题找老师,听老师话,但是从这个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老师的素质是参差不齐的,不是所有的老师都配为人师表。
那么最后的稻草,只能是我们做父母的。
这就需要我们要有良好的亲子关系,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让孩子敢和父母沟通、愿意和父母沟通,相信父母能够解决。
在孩子向父母求助时,不要先忙着指责,而是要蹲下来,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什么事情都喜欢和我妈妈说,却不喜欢和爸爸说,以前我一直不懂为什么,以为是爸爸脾气差,直到我做了母亲看了许多育儿相关的书,我才明白,我母亲有着非常强大的共情能力,每次我和她说起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她总能很好的理解我的感受,并表示理解,然后才是疏导和教育。
亲子之间建立信任感非常关键,在遇到校园霸凌、委屈侮辱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找父母的帮助,珍爱自己的生命,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
除了父母,孩子还应该有知心的伙伴,都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当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小伙伴就是孩子最大的依赖,即使小伙伴们做不了什么实质的帮助,即使只能提供一个肩旁靠、一句贴心的话,一句简单的问候,也能为漆黑的生命,照进一缕阳光,不至走向绝路。
当出现问题不方便和父母说时,同伴倾诉、同伴求助、同伴扶持就显得尤为重要。
米歇尔·沙利文曾经说:孩子寻求他人的帮助,是一种能力,并不是弱点。我们每个做父母的人,都应该教会孩子这种能力。
编辑于 2022-11-16 10:37・IP 属地辽宁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羊栗子 - 160 个点赞 👍
一个11岁的孩子从三十三楼一跃而下,以死自证清白!
她才11岁,得忍受了多大的冤屈和委屈才能克服自我的恐惧从三十三楼一跃而下?
无良商家到底用了什么极端的手段和恶毒的语言把一个女孩逼向绝路?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到底谁来负这个责任?
如果真的怀疑这个孩子偷了东西,为什么不去检查监控,核对账目,为何要如此诬陷呢?最可恶的是,店主将孩子的信息,放到了店门口进行“悬赏”,诬陷她是小偷,这种行为就和大庭广众之下撕开女孩衣服一样的屈辱!
成年人抗压能力强,不会因几块钱而逃跑,可小孩子不同,11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期,他们的抗压能力有待提高,遇到困难无法解决,心中压抑已久的怒气,无法正常的释放,只能用极端方式,来寻找答案。
这位老板到底是真想查清事件还是故意为难女孩?
正常一个大人何苦为了3块6角钱为难一个女孩,这位商家却不依不饶,还当着许多小学生面前侮辱这个女孩是个贼!
路过的学生老师还有家长都能看见女孩的照片和对女孩的诬陷,难以想象女孩的心里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正常的孩子一定会回家和父母哭诉,但可惜这个女孩只和外婆生活在一起,她的心事无法诉说。
可女孩没想到,接下来的事彻底让她崩溃了。
来到学校的女孩发现自己的朋友都对自己十分躲避,甚至连一些自己不认识的同学也开始对自己窃窃私语。
女孩在抑郁中得知了真相,原来还是那家文具店的老板用糖果和文具悬赏学生散播女孩是小偷的消息。
这个老板特意给了两个小孩一盒彩笔,让他们帮忙在学校宣传女孩是小偷!
这回不仅是文具店,甚至连自己的班级群里都有了自己的悬赏信息。
女孩彻底崩溃了。
我不是小偷,我给了钱,我明明把3块6毛钱放在老板桌子上了!为什么不去查监控,而是扯开我的书包辱骂我是小偷?
现在还要鼓动我的同学孤立我,远离我,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小偷,我是个坏孩子?!
回到家中,女孩面对的只有年迈的外婆,朋友的孤立,父母的缺失,商家的恶意还有数不清的流言蜚语。
女孩终于撑不住了,才11岁的她独自走上了三十三层的高楼,随后一跃而下。
11岁的女孩用她的死证明了她的清白。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一个11岁的小女孩怎么就被逼到如此境界?
强大的网友们扒出了该店家的联系方式,失去女儿的父母捧着遗照来到文具店讨个说法,成群结队的群众自发聚集到文具店想为死去的女孩讨个说法。
看到这只能说想问一句文具店的老板,为了几块钱逼死一个孩子,你忍心吗?!
你自己家没有孩子吗?假如是你们自己家的孩子被这么侮辱你心里会舒服吗?
不过也有网友觉得,现在的小孩子偷东西就是要惩罚,现在的孩子胆子大得很!
但是一位自己家开文具店的老板并不认可这个做法,"我自己家也是看文具店的,就算孩子偷了,那就联系家长,让家长教育"
"偶尔发现了,我也是人少的时候警告孩子一下,发现忘给钱的,补上就好了,小孩子的心也有自尊也很脆弱,我们是大人,要懂得呵护孩子"
这位老板的格局比逼死小女孩的老板大的不是一星半点!
明明女孩的同伴都证明了女孩已经给了钱,为什么这位老板还要羞辱女孩,甚至用钱收买孩子让他们去孤立女孩?
一个大人欺负一个11岁的小女孩真的不觉得羞耻吗?!
不知道午夜梦回之时,这位老板想起被她逼死的小女孩还能不能睡的着觉?
对于女孩的死,网友们纷纷表示惋惜和悲痛,都希望能够惩治商家,让她为女孩偿命。
但是也有网友觉得女孩是自杀,现在的孩子心里太脆弱,被家长保护的太好了,自杀了怎么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
女孩的姑姑回复网友,女孩向来非常文静乖巧,家里也没有父母撑腰。
假如女孩从小就是开朗大方的性子,家中有父母宠着,替女孩出头,这位老板还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欺负女孩吗?
这位老板是不是也是看着女孩好欺负,就自己一个人才敢这么过分的?
更能看出这位老板是多么的坏!行为是多么无耻!
目前此事还有待警方调查发布通报,但是可怜的孩子已经离开了人世。
只是年仅11岁,却以这种方式离开人世,让人意想不到。
别人的11岁,都在父母的陪伴中成长,都在教师的教育中懂事,可她的11岁却与世隔绝。那时的她孤立无助,被店主指责批评,将偷文具的事强加于她,真的是有口难辩。
父母想着她能好好学习,日后过上幸福的生活,可结果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孩子就这样没有了。文具店老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他必将因此事付出代价,必须给女孩一个公道。
编辑于 2022-11-16 10:46・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恬宝饲养员 - 150 个点赞 👍
事情发生在我家旁边
上周我在楼下买煎饼就听到煎饼老板在说这个事
当时说的是,一个实验小学的学生因为买东西不给钱,店家跑学校里面去要钱,然后被老师说了,结果事情闹大了,学生从自家楼上跳下来了。
我当时第一反应是,真的没给钱吗?第二反应是,是买了多少东西才让店家跑学校去要钱?
昨天才知道上热搜了。看新闻很让人难过,这件事最重要的是,不管3.6元也好,36元也好,360元也罢,店家怀疑完全可以调监控,什么?没监控?那找警察。闹这么大是刨了他家祖坟了吗?
在这个事情里面,所有相关的大人都是凶手!
小女孩的父母(听说是离婚了的),离婚TM的又不是死了,在事情发生的时候一个喘气的都没有,可知道平时对孩子的关心有多少,才导致孩子受了这么大委屈也不敢跟家里人说,或者是说了家里人不信。
街坊邻居传,小女生是跟爷爷奶奶住,又说是跟母亲住的。那爷爷奶奶应该是老年痴呆了,不然自己孙女经历了这种事情,能装聋作哑?更或者是信外人不信小女孩。
还有这个老师,妈的,这真的是老师吗?这真的是老师吗?不是魔鬼吗?!小学生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作为老师的你,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吗?私下谈话也好,帮助报警也好,是不是有一百种方法比你现在的做法要好?
至于店家,当时我知道的是老板,现在网上说是老板娘,太气愤导致没啥说的,只想问问,你晚上能睡着吗?
刚刚摸鱼看到有热心吃瓜群众爆老板娘抖音,摸进去一看,头像换了,然后还发了一个视频
咱也不知道在这时候发这个是什么意思
编辑于 2022-11-16 11:20・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小羊小羊 - 134 个点赞 👍
这么小的年纪,未来有无限可能,诶,深深的无力感。
这让我想到了「让子弹飞」里的老六,为了自证清白付出生命的代价。
怀疑一旦产生,罪名立即成立。
傻孩子,被人怀疑多吃了一碗粉,真的没有必要刨膛开肚证明。
因为这就是坏人想要的。
能理解小孩子内心是敏感脆弱的,阅历少让孩子无法更好的面对成年人的社会。
小孩子爱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为了达到目的,将利益最大化,商店还把女孩子的个人信息发出来,实在可恶。
不仅如此,还让小女孩的班主任拉她进小女孩的班级群进行侮辱,可以说店主是「杀人犯」,老师是妥妥的「帮凶」。
这种事就算放在成年人身上,也会很难受,何况是自尊心很强的小孩。
最可恨的还是店家,凭自我感觉去质疑小孩,明明装了监控不看,等事后看了才知道冤枉了女孩,白白没了一条生命。
请法律一定不要放过他们。
编辑于 2022-11-16 13:26・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人类观察员111号机 - 92 个点赞 👍
泄露个人信息罪、诽谤罪
侵犯他人姓名权、名誉权
这个店主不懂法、缺善意,这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相信法律和社会道德都会让店主付出代价。
但是事分两头想
一个11岁少女,遇到别人对自己权益的侵害,居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懂得告诉自己的父母。
这种法治教育的学校缺失,和亲子沟通的家庭缺失
才是“压死骆驼”的第N根稻草。
很遗憾的说,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1
我有一次问上小学的女儿为什么不带《道德与法治》(以前叫思想品德)书到学校。
女儿说从来没上过,都是升国旗或者班主任上语文课。
然而,
小学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上册
第10课 父母多爱我
第11课 爸爸妈妈在我心中
小学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
第7课 生命最宝贵
第9课 心中的“110”
小学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第1课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第4课 公民的基本权益和义务
但很遗憾,可能全国大部分的小学校都对这些标题视若无睹,甚至很多学校根本不上道德与法治课。
在这个11岁的小生命短暂的一生中,但凡她的老师有认真上过这4节课里的任何一个知识点,这个小姑娘的命运都极有可能完全不一样。
小学教育除了有知识教学属性,更有帮助孩子衔接社会的属性。
丢失了社会属性,学校教育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希望一次次的悲剧能够真正让那些只知四方天不闻窗外事的老师们真正重视起来。
真正意识到除了语数外,什么是对孩子真正重要的部分。
2
再说家庭教育
昨天女儿说自己在学校做了个有趣的事情但是不敢告诉我。
我就忽然意识到:
尽管跟孩子物理距离再近,内心距离还需要花心思拉进。
很多时候我们被应试教育吸进了焦虑的旋涡
很多时候我们被老师一句“现在都这样以后怎么办”掉进了老师对家长的PUA
很多时候我们被自己心里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卷的越来越不爱自己的孩子
……
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真实缺失最虚无的。
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假的,只有孩子的感受是真的。
我知道这很难,一边要看着孩子写作业,一边还要继续保持母慈子孝,仿佛是鱼和熊掌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但我还是鼓励你加油精进。
毕竟优秀永远是少数群体。
你不可以,别的家长可以,那别的家庭就过的更舒服。
对,我是在卷你。
以为我觉得在照顾孩子感受方面是唯一值得内卷的地方。
因为从这场悲剧上看:
也许你的一句安慰和鼓励,就救了孩子一命,也救了自己的余生。
发布于 2022-11-16 12:38・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左飞Jacky - 8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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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熊 - 63 个点赞 👍
没用的。
你吃了两碗粉,这个故事里,六子没白死。麻子后来报仇了,杀人诛心的那种。
飞狐外传中剖开儿子的肚子,证明儿子没有吃鹅的四嫂也没有让儿子白死,胡斐为了公义,一整本书都在追杀风南天。
可惜电影和小说不是现实。
小女孩没有为她出头的麻子,社会上也没有如胡斐一般的侠客。
广东佛山祖庙,血印石。
恶霸欺负农妇,说她儿子偷鹅吃,儿子口齿不清,说自己吃了“我”。没人听得清“我”是什么,恶霸说你看你儿子都认了!认为他吃的是鹅。实际上孩子吃的是螺。
您猜怎么知道口齿不清的孩子说的是螺呢?
没错,农妇在庙里,求菩萨作证,自己儿子吃的是螺。她用刀剖开了亲生儿子的肚子,从那些肉里挖出了还没有被消化的螺。那肉是她儿子的肉,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鲜血四溅,落在石头上,千年无法被洗刷,成了血印石。
这是公理和正义。
百姓为了正义而留下来的证据,为了公理而编撰的传说。
可惜小女孩死的时候吧,只有高楼和流量。连我都在蹭这个流量,我不敢去贵州。
2022年了,文具店老板娘,为了三块六啊,逼死小女孩。
就算小女孩偷了你三十六万,也就是公安抓人,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
老板娘,我知道你家有钱,我知道你老公有势力,但是,你家里有公检法么?
可惜,有公检法,有学校和教育局又能怎么样呢?小女孩死了,人死不能复生,此事至此,老板娘也不会偿命。
小女孩,但凡有一个愿意为之出头的亲人,都不至于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我等网民,再怎么生气,仅仅在网上骂声一片,也不会去贵州,站在那个文具店前,说一句,这家老板娘,丧尽天良。更不要说什么侠客了。
金庸多年前也随着侠客远行了,如今的文坛,要的是龙傲天,玄幻,盗墓,后宫等等。
小女孩?
不论小女孩算个什么吧,小女孩终是跳下去了。
不,她可能短暂的证明了自己是清白的。短暂的,热度没有过去的这几天之内,她的肚子里只有一碗凉粉,几个螺。
也许老板娘有钱有势,过段时间把这个事情改成两碗粉,一只鹅,那时候,小女孩就是畏罪自杀。
老板娘依旧,化妆开店发抖音,享受人生,笑看世界。
人家有钱有势,还会怕你?
那个时候,就真的是……
六子吃粉一个碗,麻子说杀人诛心。
妇人剖儿几个螺,飞狐办千里追凶。
女孩跳楼三块六,无亲无故无人管。
文具店里老板娘,热度一过笑人间。
编辑于 2022-11-16 13:58・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allen xun - 48 个点赞 👍
希望这件事情最终的结局,不要是孩子付出了生命,但店家等时间过去,一切被遗忘,他们依然开启了新的生活。
目前,除正观视频报道外,当地公安宣传部门、涉事文具店都未回应,等待调查结果吧
还有,在某平台的一些评论中,有很多人,居然在说现在的小娃娃,承受能力太差
我@#¥%……&*~!
不知道有朝一日,这些人因为3.6元的东西,被人家照片放在那里一堆人指指点点点的时候,会做出什么选择。
摧毁一个孩子有多简单?只需要一次被冤枉!
我前几天写了一篇回答,里面分享了我小时候的这样一个故事:
我在那篇回答末尾写了这样一些话:
这些话表达的是我对一些家长的失望,这种看淡的心境,是我经历了无数次这种事情后形成的,但是这些想法的形成,经历了十多年,经历了很多人的安慰与关怀。
她只是一个11岁的孩子,面对我们平时感受不到的,以不道德之名被那么多人所xxxx的一些言论
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公之于众的痛苦,居然有人在说小孩子承受能力太差?!
一些思考
近年来,总有人说孩子承受能力差
但是,一次次血和泪的教训,似乎没有让一些人明白
他们还站在那里,对孩子,涉世未深的孩子,口诛笔伐
……其他的不说了
希望这些事情,能引起一些家长或者人的思考,唤起它们内心的道德
最后,还是要等待官方通报,以上思考仅局限于已知信息,具体情况后续再论。
发布于 2022-11-16 00:34・IP 属地甘肃查看全文>>
ww-zyy - 32 个点赞 👍
原生家庭有问题的人其实是自带脸谱的。
尤其是小时候,一脸的好欺负样儿,打眼一看衣品、谈吐、表情,大致就能确定一个孩子是不是底层人。如果再对话几句,更是能确定这个人或者这个孩子是不是可以任人宰割了。
事情我懒得去了解,就问一问大家,这个事件从一开始莎莎被质疑偷盗,被大人店主滞留和问讯,就应该有家长介入了,我这么说没问题吧?
换了你孩子,会是个发生这种事还不告诉家长的孩子吗?
这孩子后来又被挂“寻贼启事”什么的,直到自尽,她家里的大人全程好像都是一个不知道状态。
又有没有可能,其实她回家跟家长说了,家长却告诉她:“黑的白不了,白的回不来,你没偷你怕啥?给老子去上学!”
这社会的文明从来就没发展到可以放养安全一个小孩子不管的水平;只要你敢放养,大大小小得给你闹点毛病。
农村的朋友看到这儿可能有熟悉的感觉。
的确,很多农村家庭喜欢放养孩子,像古人刀耕火种一样,撒了种子等着熟,自古如此。
但是啊,即使是在农村放养,也是最消极的养育方式,没有之一。
况且这都什么年代了?班级微信群少看条消息都是你的损失的时代,农村绝对不是世外桃花源,最后要和城镇接轨的,这种孩子长大了心里多苦,是谁谁知道。
有感于这段视频:
孩子没说?为什么没说?
说了没用?为什么没用?
你不管,你的孩子就是豺狼的伙食。
死人了,哭,打滚,看着就烦。
编辑于 2022-11-16 10:16・IP 属地吉林查看全文>>
冬月 - 27 个点赞 👍
想起来我小学时候的一件事情了。
我们当时学校门口一家小店,也是卖文具小零食的,店主是一个老太太。她老公在我们学校当会计,每次都会悄咪咪把学校里的A4白纸顺走,然后拿回自己家的店去卖,他们家还总爱斤斤计较反正就是风评很不好。
我爸有一个去他们家买橡皮,好像就少了1毛钱,他们一直隔一段时间打电话催着要。而且我爸和他们是认识的。
有一次,这个老太太上课的时候突然闯进我们班级,说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在她家拿东西没给钱,一口咬定她偷了东西,那个老太太就一直跟着她进了学校里。当时也没监控什么的,到底是偷还是没有,谁也不知道。
那个女生当时害怕极了,直接哭了出来。那种场合你想象一下,正在上课突然一个人闯进来说你偷东西,全班都在看你。
这时候我的班主任出来了,她说她相信她的学生不会去偷东西的,并且把钱给了那个老太太。后来也证实她确实没有偷东西,是那个店家弄错了,然后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只能说,这种事情对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小学生来说,被冤枉真的会成为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正义感爆棚的我,当时能做的,也就只是坚持一年没去他们家买东西。
我很难想象,当时如果不是有我们班主任出来给她撑腰,不知道事情能往多坏的方向发展。她后来也几乎没有被这件事影响了。
但是这个女孩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唉。
编辑于 2022-11-16 11:51・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Au revoir - 26 个点赞 👍
极度震惊!
这个店家法盲到这种程度?
敢把小女孩的个人信息公然挂出来?还紧紧是因为怀疑?
包括那名老师。
比起店家,我认为最不可原谅的就是老师!
在你听到这件事的同时,你应该做什么?
难道不是联系女孩子,以及女孩子的家长来求证,并且解决这件事吗?
难道不应该是保护你的学生吗?
这个人,根本不配待在教师岗位上!!!
我现在就想看到后续的跟进。
这位店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包括这位老师!
发布于 2022-11-16 13:54・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专业补刀 - 26 个点赞 👍
我只能感叹哪怕到了2022年,还是会有师德如此之差,如此之恶劣的老师。
我是一个90后,我曾经也遇到过如此恶劣的老师,当年我上小学班级里有一个同学丢了一个自动转笔刀,15块钱,你把笔放进那个空里面,后面有一个摇的,摇几下铅笔就削好了。当时是下午2点学生发现不见了,然后老师开始班里大搜查,每个人都被搜了一遍,硬是没找到,然后我是当时放学的值日生,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垃圾桶里有一个转笔刀,就是那个丢失的同学的。
我兴冲冲的拿给老师,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期待得到表扬,你猜老师怎么说的?
这个转笔刀是你偷的吧,你自己偷了然后良心过意不去谎称是从垃圾桶里捡的吧,然后不断地诱导我承认是我偷的。
我人嗡的一下就懵了,我不记得那天面对老师枪炮式的盘问和逼迫诱导了多久,但是我只记得当天一滴眼泪都没留,我平生最害怕老师叫家长,她拿这个威胁了我好多次,但是我始终就是一句话,不是我偷的,之后她也没有叫,只是叫我回家反思然后给那个同学道歉。
然后我走到路上眼泪哗的一下就绷不住了,但是我还是在到家之前擦干了,我的父母是一个迷信教师权威的人,他们对老师是百分之百无条件的信任,所以我至始至终都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们,以前是怕,现在是没必要,也对那个荒蛮的时代的理解和原谅,而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伴随至今,伴随永久。
只是没想到过去了十多年的今天,在这片土地上仍然还存在着这么野蛮的教师,我不期待或者说不奢望现在这个时代有任何相关部门或是执法部门,什么青天大老爷出来主持公道,去惩罚这个教师和这个店家,我只希望看到这条新闻的父母们一定要记住,老师也许有知识方面的权威,但是不具有判断事实是什么的权威。
如果你家孩子在学校被欺负或者发生什么事情了,记得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前,一定要站在孩子的一边,千万不要让孩子有恐惧害怕的心里。
发布于 2022-11-16 15:06・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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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元,一支普通圆珠笔的价格,一条11岁女孩的生命。
我不是说3.6元太少,无所谓,买东西就算少给1分钱店主也有讨要的权利--但是按照正常的逻辑,店主怀疑少给3.6元,可以联系学校老师、家长进行处理,最不济可以报警(虽然这个事情报警也很不地道),但是他选择了“挂人”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操作。
虽然只是挂在自家店铺门口,但是在毕节这样一个不算大城市,在女孩的生活圈子里,这种线下的传播并不比线上传播的危害性轻:11岁还在上小学的孩子,她的生活圈子就是学校附近--家附近--学校到家里的道路,文具店在店铺门口张贴“挂人”,实际上完全覆盖了女孩的生活。一个只要出门就可能受到来自周边所有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的生活圈子,成年人都受不了,何况一个11岁的女孩?
而且据说店内是有监控的,并且通过查看监控已经确定女孩并没有少付钱,也就是说,店主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确定事件真相,但是他没有。
如果网上关于这个事件的说法属实,那么这个店主不但侵犯了小姑娘的肖像权、名誉权,甚至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在本地实际造成传播,并且最终导致被害人自杀身亡,应当属于《刑法》二百四六条“情节严重”的要求--但话又说回来了,即使能给店主定罪量刑、要求民事赔偿,11岁女孩的生命也回不来了。
我从不鼓励以暴制暴,但是如果有有心人想的话,合法社死也不是没有可能。
白日梦与揪心玩笑1 次咨询5.012973 次赞同去咨询编辑于 2022-11-16 12:10・IP 属地四川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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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