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张煜医生诉北医三院劳动仲裁被驳回?体制内人员被解聘,可以通过什么流程进行申诉?
- 131 个点赞 👍
被驳回,并且用人事编制被驳回,其实完全超乎我的想象,毕竟,我相信医院没有证据证实我违反医生职业道德,我确实原以为我会赢的。但没关系,诉诸法律吧,尽我所能。
从去年黑幕事件到现在,我指出肿瘤黑幕和黑心医生的存在,从未写过北医三院的半点坏话,甚至从未提及。即使直到现在,我被强行开除后很愤懑,但仍然,我不想写任何北医三院的糟糕的事,每个医院都有糟糕的事,这无法避免,我曾经不满,但随着时间,对有些不好的事慢慢的开始理解和妥协,但我永远无法忍受有些不良医生谋财害命的行为,这践踏了我的底线。我从不想当网红,我只想写出真相,并让自己的内心平静。
我对原来的医院其实很有感情,有我工作了十多年的同事和朋友,有很多正直、非常出色且努力治病救人的医生和护士。在我内心深处,尽管我离开了三院,会一直希望三院变得越来越好和越来越强。
还有,这个帖子下,还是有些同行展现出赤裸裸的恶意和造谣,因为我被黑的越多,我所指出的黑幕就相对越不可信。
但是我相信,民众会知道,也有权利知道真相,并应该反抗赤裸裸侵害他们钱财甚至生命权益的行为。那些医生不配称为医生,尽管收入极高甚至地位不低。
最后那句话,提高警惕,对那些昂贵的诊疗方案一定要再核实,因为经常性的被滥用,有的医生甚至可以疯狂的滥用。
只要记住这一点,别盲目相信医生,哪怕这个医生多和蔼可亲,自己的重要治疗多问问核实,经常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出现。
很多肿瘤患者是真的很惨,明明可以花费低且活的长,但就是被忽悠去用各种不靠谱、不需要的昂贵治疗,活的更短且背上巨额债务,这都是很多不良医生作恶的结果。诱骗患者告知昂贵疗法很好,其实经常是用错了,效果更差。
身为医生,其中职责之一是给患者制定最合理的符合患者经济水平的方案,以避免给患者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和痛苦。
这在99%的情况,当然是可以做到的,多看我的文章,理解肿瘤应该怎么治疗。
编辑于 2022-11-05 10:04・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张煜医生 - 26 个点赞 👍
良心三部曲。
第一步,以某群体成员身份,向大众宣传知识,捎带抨击黑暗。
第二部,把抨击的范围扩大到所属群体的整体。
第三部,明示或者暗示所有反对自己的群体成员,都是利益相关,良心坏透了,并将这个理念传达给大众。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利用小群体和大群体之间知识信息的不对等,以及彼此的不信任,来达到自己目的,而这种行为,反过来,会加重彼此的不信任,最终小群体大群体都遭殃,就他自己沾了光。
按这个套路,所有行业和职业的人,都可以玩,都可以玩出花来。
比如我要是食品生产从业,我可以科普食品加工知识,捎带抨击一下食品行业,最后有了流量自己带货都算low的,自己卖标准带着无脑粉玩,那才上道。
诶,是不是想起来谁了?
比如,我要是中国人,到国际舆论里这么玩,不就是“高华”的玩法嘛~
在张医生第一步的时候,我还和他有过交流,我只是觉得这是个很直很执拗的医生,是个好人。
后来他开始往后两步走了,我觉得我看错了,他做的一切,不是用这种方式,想去改善医疗环境,而是单纯想把医疗环境变得更差。
破坏性工作是全部,本来就不互信变得更加不互信,医生患者最后都倒霉。
另外,如果我是医院领导,我肯定不希望我的医生看病不看病历资料。
我是医生,我也不希望我的同事是个不看病历资料就治病的人。
如果手机前的你还觉得这个开除有黑幕,我希望你遇到上面这种医生。
编辑于 2022-11-06 21:40・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言成医生 - 2 个点赞 👍
事业编制的案子也搞过几个,对于事业编制这块真的有很多吐槽的点。
医院、军工企业很多都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下面当然也有劳动合同用工的,这也不是咱聊的重点,也就不提了。
很多人是大学毕业后,直接进事业单位然后成为事业编制的。
这种法律关系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所以就算看再多的劳动法律文章或者视频,对于事业编制人员,都是完全没用的!不具有任何可参考性。
事业编制人员适用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还有地方的一些规定。
例如,北京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还有《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这些法律规定的内容都是《劳动合同法》存在很大的冲突。
例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拍屁股走人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想离职就没那么容易了。
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这类纠纷了,这种离职往往都会受到内外部的一些挫折。
原因就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离职有一定的限定条件: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法条的前半句看似和《劳动合同法》没啥区别,但是最大的吐槽的点在于这个法条的下半句话。
"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句话,可真是搞晕了一大波人。
也是有很多事业编制员工因为这句话,再回头看看自己入职签订的聘用合同,才发现,当时入职签订的聘用合同上写了必须要提前6个月通知离职这类的条款。
所以,事业编制的一定要注意看聘用合同,别到时候准备离职了,才发现已经被约束住所谓的服务期了。
我是 ,专注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欢迎关注、点赞!
发布于 2022-11-02 17:55・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法律人袁亚洋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莫小玫 - 1 个点赞 👍
你的律师说的没有错,但是呢没有解决你的问题。你的人事合同和仲裁申请书具体内容我没有看到。
你的仲裁申请书请求与理由部分我没有看到,如果你的仲裁请求超过了仲裁范围也会驳回仲裁,就你公开的信息而言,仲裁委的理由确实有待商榷。
可能你在程序权利方面会获得一些宣示性口号性胜利,但是就实体而言你是很难得到你期待的结果。从你的表述中更多的是情绪性输出,没有看到针对性的事实描述,你为很多患者遭受医疗伤害、为了医疗公平发声的行为与你被开除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有但是很小,你需要证明的是你的发声行为没有损害到北三医的声誉才是你的重点,不要本末倒置搞错了方向,不要搞得最后到法院一审被判败诉了在那吐槽司法不公,偏袒北三医话题等博取吃瓜群众的眼球,继续二审又败诉,申请再审,每次有点动向通过舆论炒作一番,作为公众名人应当负责任。
2003年9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首先张煜医生为什么能够迅速抓住流量的眼球,过度医疗、医药勾结等这这些都是国人敏感词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北三医的声誉为其背书(天然的认为该院的医生都牛逼,该院确实牛逼),当时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当面回应关切,可是并没有平息舆论的热点,当时我就在想陆魏医师可能真的没有问题,如果真有问题国家卫健委是不会为其背书的。如果他是某田系的医生,还会有这么大的声量么。医疗是老百姓的痛点,可及的公平的医疗度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多么的艰难,客观而言确实存在少数医师在败坏整个行业的声誉。
医疗存在较高的专业壁垒,即使是肿瘤科,化疗的对内科的了解也不敢就判断对方的治疗方案有问题,也是学科发展专业化所致是医疗水平的整体进步。其次那种说话非常绝对,振振有词的,感觉自己说了算的,十有八九就有问题,且这些年翻车的基本上脱不了这个定律,本来知识学科的发展已经多次元了,稍微增加或者减少甚至排列组合变化一个变量,结论就大相径庭,哪有什么金科玉律。再就是没有调查权就没有发言权,查阅病历只是尽可能获取真相的一种手段之一,事后获得的那叫已经查证的事实(就如法律常说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是已经通过现有证据可认定的事实),事后是无法还原真正的事实,只能说尽可能接近事实是我们现在可以做的。
在自媒体时代,我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传播者,获得流量本身也是一门生意,哎,满嘴的主义其实都是生意,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编辑于 2022-11-02 23:22・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璟鱼 - 1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逍遥不得子 - 1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mwie337 - 1 个点赞 👍
1,在体制内吃饭砸锅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没事,因为砸锅力度有限或者工作能力很强,又或者后台够大。
2,张医生以上三点一样不占,还这么浪,纯属人菜瘾大。
3,医生这个行业很大程度上还是个技术工种,说白了就是手艺人。真的有手艺,能给领导/老板挣钱,还是不愁去处的。
4,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投八路。八路不留爷,才把爷憋住 张医生不要给自己设限嘛。
发布于 2022-11-03 08:30・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ARTHUR - 1 个点赞 👍
说实话,北医三院这种高水平教学三甲医院,里面的同事关系不同于其他单位,周围几乎都是同学、老师、师兄弟姐妹,不引起众怒医院怎么可能开了他。另外,有兴趣的可以打听打听他在医院的名声,我只能这么说,通过这件事,我坚定认为北医三院是个对自己员工和学生很包容的医院。
发布于 2022-11-03 09:43・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匿名用户 - 1 个点赞 👍
根据我自身的经验,医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获得立案
而且要先申请仲裁,职工对仲裁调节结果不服,才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仲裁流程必须走。
爸爸是我市中心医院的医生,几年前因市民中心人员提醒,职称评级不对,所以申请了仲裁
但是我爸爸不懂法律,我给他解释他又听不进去,还乱改律师(百度贴吧实名认证)提供的模板,又不想花钱请律师。最后我爸要求我修改的地方,都经仲裁委员会提醒后,修改回我说的原样了……
单位请了两个实习律师(仲裁结果的法律文书上有写),最后我爸败诉。
我觉得张医生这个赔偿金的事情,拿没拿到意义也不大吧。不过也看他自己怎么想了。
主要是,北京的生活压力那么大,他下一步要做什么,是继续在医疗行业,还是干脆就做一个健康方面的KOL(意见领袖/网红)
如果他要继续在医疗行业做,有没有单位愿意接受他,并给他真正安排工作,而不是借他的名气吸金。
插句题外话。本人因为对医学感兴趣,所以自学了医学,医学统计和医学英语。我之前看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写的一篇TCGA-肉瘤项目的生信论文存在很多原则性的问题。
比如,作者只用105个单因素Cox分析显著(总生存相关)的基因名(没有差异分析,没有logFC,没有基因评分,就是只有基因名)做GO富集分析,显示105个基因富集到某个NK细胞相关的功能条目,就说NK疗法对肉瘤患者可能有一定作用。后面又说,骨肉瘤的患者巨噬细胞M1减少,而M2增加有利于转移的回退(有利于患者预后),但统计图完全看不出高风险组的M1免疫浸润丰度相比于低风险组减少,且M2丰度相比于高风险组增加。然而,作者却根据低风险组的M1细胞丰度比M2低,提出抗PD-1单抗疗法有助于肉瘤患者的康复。
与上海某985医学院研究生讨论,他说105个基因,本来就是免疫相关基因(作者从免疫基因数据库拿到的基因名)
我就基于张医生此前提出的观点,NK细胞免疫疗法的滥用,只会让肿瘤患者和家属人财两空。同时,我也指出,NK疗法在我国不允许商用,只允许科研用途的使用。
我把邮件发出给文章的通讯,也是第一共同一作的导师,通讯和骨科的科主任一起嘲笑了我对学术严谨的态度。
最近,有青医的研究生看到了我发我自己自学医学的故事,我说:我是被你们骨科主任嘲笑的外校文科研究生(捂脸)。自嘲一下。
发布于 2022-11-03 17:14・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后外点冰3T - 1 个点赞 👍
虽然法院是裁定驳回起诉,但实际认定是劳动关系,法院受理了,最终结果也是判决驳回诉请
因为北医三院给张煜的处分是辞退,那肯定是给了辞退费的,这个辞退费计算标准跟劳动关系中的解雇补偿是一样啊
张煜的诉请是复职,哪家劳动争议也不会让他复职呀
发布于 2022-11-03 22:00・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萌之检事正 - 1 个点赞 👍
他在乎输赢吗?
赢了固然是好,输了对他来说也无所谓。本来他给自己立的人设就是揭黑被同行打压,输了更有利于他继续立人设。
毕竟对于他而言,让他声名大振的是去年的揭黑而不是九个月前给医闹站台。
而且他时刻不忘提醒大家他是揭黑的!

发布于 2022-11-04 14:15・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soulstorm - 1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约史 - 1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习骨师Haoger - 1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SakuraleafA - 1 个点赞 👍
北医三院干这件事之前100%已经找过律师、法官咨询过法律风险。甚至找过全国排名最高的知名律师、法官、司法届高官。
在北京这个地方,谁不认识几个高管呢。
另外,别忘了北医三院是个有行政级别的单位。
所以,民告官,自古以来,就不容易,除非有高人帮张医生,高人指点你,否则胜算很小。
发布于 2022-11-07 07:40・IP 属地重庆查看全文>>
行人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二十八楼 - 0 个点赞 👍
动了别人的奶酪了,所以找个理由直接被开除。且无任何说法。
为老百姓吹哨的医生,却被西北风呛死在了路上!想想曾经的吹哨人李医生,张医生已经很幸运了?
但我们能做什么?这个问题的关注度才几十个,想想吧。
发布于 2022-11-02 22:58・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随意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baby blue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匿名用户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三十六方苦修士 - 0 个点赞 👍
《副院长的教导》
那是夏日,那是
临床医院的第一堂课,
副院长慈祥的说
而我们正襟危坐。
我颤颤地举起了的右手:
“老师!该不该
举报同行坑害患者?”
副院长合上了教课书,
拍了拍洁白的医服:
“正义,当然要秉持的。
但是!同学们啊
不要做自己人的叛徒!”
编辑于 2022-11-03 03:13・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我是呼声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梁同学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给我快乐水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詹姆斯铁柱 - 0 个点赞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单位,
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流程和劳动仲裁一样的。
问题的关键是,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是聘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其他人事法规没有规定的才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其他人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聘用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合同的约定,除非是聘用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不按照合同约定。
所以人事争议诉讼的要点不是去死抠什么劳动发条。首先要找其他人事规定和相关行业法律规定,比如教师的教师法等,对照查找聘用合同违法违规不合理的地方,这个是相当多的。很多人事聘用合同是领导拍脑袋,下面就执行,错处不少的。
如果你无视聘用合同及其他人事行业规定,只知道套劳动法规,说违反劳动法啥的,仲裁院是不听你的,到法院你也不赢,人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你自己不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和法院没几个人去查那些、知道那些的。
编辑于 2022-11-03 13:21・IP 属地河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山水漫游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高原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不告诉你 - 0 个点赞 👍
一声叹息,哎
我也从不相信因为不忍很多患者遭受医疗伤害、为了医疗公平发声的行为,竟然等同于违背医生职业道德。
大兄弟,我真的一时分不清你是真的这么认为还是为了树立人设才这么说了。北三开除你是因为你医疗公平发声吗?导火索不是因为你为臭名昭著的王玉青站台,反复横跳,然后满嘴火车炮,甚至攻击整个医疗届只有你一个好人吗?你跟陆巍的矛盾,基本上是正向的,医院是支持甚至在保护你的,你网上整那些中医言论,医院顶多找你谈话,你树立人设在春雨医生接单一年敛财近百万,医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都给医院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但是医院都忍了,因为明显没有触及底线。直到你为医闹站台,公然挑衅一个山东公安厅,卫生厅联合发布的盖棺定论的假药案,这他妈谁能忍,只有了解事情经过的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忍啊。
两句话总结:您被开除跟为医疗公平发声没任何关系,完全是咎由自取,别给自己脸上贴金;第二句,如果意识不到你自己的错误,下一份工作,非常难找,没单位会要一个靠着诽谤同行涨粉割患者韭菜的医生。
发布于 2022-11-04 13:08・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匿名用户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匿名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