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街头一人持刀与民警对峙,男子驾驶路虎车将其撞翻,该男子应该担责吗?属于正当防卫吗?
- 3527 个点赞 👍
央视新闻发了视频表示路虎车无责,
我个人的观点 不赞同。
首先持刀男子肯定是错了,但是非执法人员无权这么做,
如果这个口子一开,一旦遇到极端的底层人民被逼急了讨薪,或者求助无门,随便来个车不明事理就给撞死,撞伤,恐怕难以接受。
查看全文>>
土豆土豆 - 2436 个点赞 👍
我不了解事情前后经过,但是我了解河南。在郑州或者整个河南,能开上路虎揽胜的人,和见义勇为这四个字基本上半毛钱不沾。我宁愿相信持刀对峙的人是民工,开路虎的是土方或者施工队老板。
查看全文>>
南极发现熊 - 2339 个点赞 👍
就像是某位答主说的如果持刀者是讨薪者,路虎是被讨薪的老板呢?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路虎还是见义勇为吗?
这简直是处私刑。
如果这算正当防卫,这世界也太扯淡了。
查看全文>>
一加盐的咖啡 - 2028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海和山的彼端 - 154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天空 - 673 个点赞 👍
如果这算正当防卫,那以后:
老板,那个农名工拿了把刀又来要工钱了?
劫持人了吗?没有。
那他拿刀是要自杀?不知道。
现在啥情况啊?咱们保安把他围在中间了,正在劝他放下刀。
劝个屁啊,你赶快找个人,开个车把他撞死,回头就说为了制服歹徒,还能算正当防卫。
查看全文>>
曹云天 - 578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清风细雨 - 547 个点赞 👍
之前我论证「人性」的时候曾经说过,「现在给你这放一个人,让你杀了他,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难道你就敢杀人了么?」
当时我真的觉得很多人对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从内心里是抗拒的人,至少我是如此。
然而现在看来,不一定啊……
从「行人违章撞死白撞」的呼声,到现在路虎司机撞飞拒捕者的狂欢,我看到太多人渴望获得无责任杀人的权力。
他们没有感到抗拒,他们感到兴奋。
这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很多人离杀人只差了一个免责许可。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曹哲 - 51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YJH - 458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千山鸟飞 - 457 个点赞 👍
1.持刀者的刀并不挥向路虎车,且刀砍不破车壳,路虎司机没有受到任何安全威胁,所以不存在自我防卫的需求。根本就不搭边。
2.现场警察正在处置。持刀者是在“对峙”,并不没有实际砍人,可能是有所诉求,比如正在讨薪等等。应当以警察的处置为准。路虎车越界动用公权力,是在处私刑。
所以路虎车不是正当防卫。并且被撞者没有戴头盔,头部受车身撞击或者倒地,极易死亡。所以路虎车是故意杀人,致人受伤。

至于路虎车为什么要这么做?就不得而知了。可能是正义感爆棚,想制裁持刀者。抑或是纠纷的当事人(例如被讨薪的老板等等)。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
总之,本事件明显不符合正当防卫,持刀者不对路虎车主产生任何威胁,路虎车却以可能致他人死亡的方法主动出击。
也不该定性为正当防卫。否则那些被打了才还手,却被判为防卫过当的人,受到不公平对待。
查看全文>>
老狗熊 - 30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May丶BC - 284 个点赞 👍
这事要是在别的地方,我可能还不多想
但是河南,银行门口,撞人的开路虎
这可太他妈容易联想了
给我家猫都能写一篇苦主被坑无处申冤,持刀讨公道,被警察围了,然后被故意放进来的黄毛以正当防卫开路虎撞了。
希望别这么黑暗吧。
查看全文>>
张骉(biao) - 199 个点赞 👍
支持司机负刑事责任
这不是见义勇为,这就是谋杀!
当下社会环境,尤其在河南这个法律凹地,更关键的是在银行门口,太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了,持刀男人大概率是在维权,行凶的话,警方回应中会说明,而警方却说事情具体原因不便说明。
司机和持刀者无利害关系的话
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他需要承担一切后果。
有利害关系的话
就是妥妥谋杀未遂。
查看全文>>
甲乙丙丁 - 15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黑桦 - 10 个点赞 👍
必须得给大家引用一下啊免得忘了:
法治日报:【#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
驾车男子主观上存在明知会造成伤害,但依然积极的追求结果;客观上有明确的撞击动作;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已经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情节轻微,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另,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该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Chen Moore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玛卡巴卡 - 2 个点赞 👍
该男子不构成刑法的故意伤害罪。
刑法上的正当防卫除了防卫自己外,还包括防卫他人。该男子持刀在大庭广众之下胡乱挥舞,即使该男子没有直接对路虎车主行凶,然而其已经对周边人造成了人身威胁,这种情况下路虎车主也是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既然符合正当防卫,该男子自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伤害他人,而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但是不得不说,路虎车主的车技确实太好了,速度和角度控制的刚刚好,既把歹徒撞到了,又不把人伤的太严重。应该该车主颁个见义勇为的奖。
查看全文>>
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