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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街头一人持刀与民警对峙,男子驾驶路虎车将其撞翻,该男子应该担责吗?属于正当防卫吗?

cqygfxgf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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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不构成刑法的故意伤害罪。

刑法上的正当防卫除了防卫自己外,还包括防卫他人。该男子持刀在大庭广众之下胡乱挥舞,即使该男子没有直接对路虎车主行凶,然而其已经对周边人造成了人身威胁,这种情况下路虎车主也是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既然符合正当防卫,该男子自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伤害他人,而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但是不得不说,路虎车主的车技确实太好了,速度和角度控制的刚刚好,既把歹徒撞到了,又不把人伤的太严重。应该该车主颁个见义勇为的奖。

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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