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处置持刀人。开路虎车的男子作为吃瓜群众,坐在路虎车内,伤不到半根毫毛。却越俎代庖,开车撞人。 其行为当然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因为根本不在防卫。是在处私刑,泄私愤。 那么多案例,别人拿刀威胁我,我被逼到墙角,拿刀捅了别人,都没有判正当防卫。而路虎车主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就可以开车撞人,就是因为他开的是路虎吗? 发布于 2025-11-13 22:54・上海 赞同 154682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