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诈在东大是电诈在西大是恐怖组织?
- 2612 个点赞 👍
把“柬埔寨国际犯罪团伙”定义为“电信诈骗”,并非简单的命名问题,而是一种典型的“范畴降级 + 语义驯化”策略。
其核心逻辑是:通过语言标签改变,重塑公众对事件严重性、责任主体以及应对方式的认知。
1. 语言不是简单的文字标签,而是“认知入口”
现代语言学与认知科学有一个共识:人类并不是先理解事实,再用语言描述;而是先通过语言框架理解事实本身。
换句话说,语言决定了你看到的世界。
举个简单的例子:
国际犯罪集团:我们脑海中会浮现黑社会、武装、跨国、系统性暴力、国家安全问题。
人口贩卖:我们自然会想到:奴役、强迫、反人类行为。
而说到电信诈骗我们想到的却是:电话、骗子、个人受害、经济损失。
当事件被称作“电信诈骗”,我们的认知自动跳入“治安案件 / 经济犯罪”的脚本,而非“国际恐怖犯罪组织”的脚本。
2. 其次就是从“组织”到“行为”,把危险等级被下调,在话语学中,这叫责任主体的去结构化。
“国际恐怖组织” → 高危、系统性、政治与外交问题。
“电信诈骗” → 可防范、个体责任、技术治理问题。
“电信诈骗”强调的是行为方式,而非组织形态。结果:组织者、控制者、暴力结构被语言抹平,犯罪被想象成“零散个体在作恶”。
3. 能把政治问题被转化为治安问题
一旦事件被定义为“诈骗”,它不再是跨国政治与外交博弈;不再是国家失职或治理失败;
而是技术监管、公民防骗意识、个人贪念与轻信的问题。
总结一下就是:语言不仅是描述工具,它本身塑造认知。通过“电信诈骗”这种标签,事件的危险性、责任主体、政治属性都被系统性弱化,从而让公众自然而然地接受“可控、个体化、技术化”的叙事框架
查看全文>>
临渊 - 1575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灰眼老宋 - 644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牛头人万岁 - 423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观察者 - 239 个点赞 👍
这是语言犯罪,一个非常关键却常被忽视的问题:语言如何“降级”犯罪的真实性质。
一、为什么在中国被称为“电信诈骗”,在美国却会被视为“恐怖组织 / 跨国有组织犯罪”?
列举行为——走私军火、器官买卖、贩卖人口、强迫卖淫、殴打拘禁、系统性杀人——已经远远超出了“诈骗”这一经济犯罪的范畴。
在国际刑事法与美国法律框架中,这类组织通常会被归入:跨国有组织犯罪、人口贩运网络、恐怖组织
而中国官方话语中,把这一切统统压缩成“电诈”,本质上是一种语义降格。
二、中国这种表述,是否可以称为“语言犯罪”?
从政治学、法理学、传播学角度看,这种判断并不夸张。这不是简单的“措辞问题”,而是责任转移
“电信诈骗”在普通人心中的含义是:打电话骗钱、网络转账、经济损失。
但真实情况却是:高度武装的封闭园区、类军管结构、奴役式管理、系统性酷刑、强制犯罪、高死亡率、贩卖人体器官。
1、用“诈骗”来命名,等于在潜意识中告诉公众:
①这是“钱的事”,不是“人的事”
②是治安问题,不是反人类问题
③可以被“严打整治”不必追究制度性共犯
2、语言的真正功能:切割因果链
如果承认这是:人口贩卖、奴役体系、类恐怖组织。
那就必然要追问:
①人是怎么被送出去的?
②边境、护照、出境谁在放行?
③资金怎么洗回国内?
④武器和器械从哪来?
⑤器官都装在了谁的身上?
“电诈”这个词,恰好切断了所有这些问题。
这在学术上被称为:语言遮蔽结构性暴力
所以说它是“语言犯罪”,在道义与政治上都是成立的。
三、美国对“恐怖组织”的定义是什么?为什么这些组织可能符合?
1、根据美国国务院与《美国法典》:一个组织若同时满足以下要素,可能被列为外国恐怖组织:外国组织、从事或有能力从事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杀人、绑架
②长期非法拘禁
③对平民使用暴力
④强迫劳动、性奴役
⑤威胁生命以达成组织目的
2、对美国公民或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关键点:恐怖主义并不要求“政治口号”。
很多人误以为恐怖组织一定要:反美、有宗教极端思想、发表政治宣言
但实际上,美国法中“恐怖”强调的是“以暴力制造恐惧并进行组织控制”。
人口贩卖集团 + 系统性暴力 + 跨国运作 + 高度组织化完全可能被定性为“恐怖型犯罪组织”
四、为什么中国一定要坚持用“电信诈骗”这个词?
这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选择:
1、避免国际法升级
“电信诈骗” → 刑事执法合作
“人口贩卖 / 恐怖组织” → 国际调查、制裁、冻结资产
2、避免国内追责链条
一旦承认是“贩卖人口”就必须解释:
①为何大量中国公民被系统性卖出?
②为何非法组织运行多年无人阻止?
③是谁在纵容针对大量中国公民的犯罪行为?
3、为宣传机器服务
①“严打电诈”= 政绩
②“打击跨国恐怖奴役网络”= 承认失控
③最安全国家的长时间叙事会被彻底打破
五、一句总结(也是问题的核心)
“电信诈骗”不是事实描述,而是一种政治修辞。
它的功能不是解释现实,而是降低震撼、模糊责任、阻断追问。
在国际主流语境下,这些组织更接近“以暴力维系统治的跨国恐怖型犯罪集团”。
查看全文>>
蒋小欢 - 159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momo - 111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禁与千寻 - 70 个点赞 👍
其实是奴隶主组织
结果东大没法说,西大也没办法说
于是双方都找了个词来替代
东西方在此刻达成了奇妙的默契,都牵扯到政治正确上了
一个是不可能直说有组织在奴隶中国人
一个是干脆连“奴隶”这个词都不能提,一提真炸
而且西大也觉得柬埔寨这一套干的比自己当年更丢人
说了就等于侮辱祖先了……
最后一个黑不提,一个白不提
就成现在这个熊样了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金陵小老头 - 2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阿诺 - 12 个点赞 👍
但凡了解点法律常识,你也知道在所谓“电诈园区”存在绑架、贩卖人口、非法拘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甚至故意伤害致死)、敲诈勒索、强奸、强迫劳动、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诈骗等等严重违反人权的反人类犯罪,在这些犯罪之中诈骗可以说是很轻很轻的。
缅北四大家族中,明家被控涉嫌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组织卖淫罪等十一项犯罪。
白家被控涉嫌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题中提到的“器官贩卖”,不知道是真不存在还是证据不足,缅北“四大家族”案中并未涉及相关内容。
即便剔除“器官贩卖”,绑架、非法拘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等严重的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全可以归结为恐怕组织。
按照某狗百科定义:恐怖组织(terrorist organization)是一些反社会和反人类的人组织在一起,而恐怖分子就是对恐怖组织的成员的称谓,他们有组织有目的对人民和对社会进行惨无人道的恐怖可怕的行动。
美、韩、泰等国坚决打击柬埔寨恐怕组织,受到国内深受其害的民众普遍支持和欢迎,而在深受其害的地方,竟然只将其定位为“电诈”,这是为什么呢?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随性微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