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回答

为什么电诈在东大是电诈在西大是恐怖组织?

偶尔来看看
2612个点赞 👍

把“柬埔寨国际犯罪团伙”定义为“电信诈骗”,并非简单的命名问题,而是一种典型的“范畴降级 + 语义驯化”策略。

其核心逻辑是:通过语言标签改变,重塑公众对事件严重性、责任主体以及应对方式的认知。

1. 语言不是简单的文字标签,而是“认知入口”

现代语言学与认知科学有一个共识:人类并不是先理解事实,再用语言描述;而是先通过语言框架理解事实本身。

换句话说,语言决定了你看到的世界。

举个简单的例子:

国际犯罪集团:我们脑海中会浮现黑社会、武装、跨国、系统性暴力、国家安全问题。

人口贩卖:我们自然会想到:奴役、强迫、反人类行为。

而说到电信诈骗我们想到的却是:电话、骗子、个人受害、经济损失。

当事件被称作“电信诈骗”,我们的认知自动跳入“治安案件 / 经济犯罪”的脚本,而非“国际恐怖犯罪组织”的脚本。

2. 其次就是从“组织”到“行为”,把危险等级被下调,在话语学中,这叫责任主体的去结构化。

“国际恐怖组织” → 高危、系统性、政治与外交问题。

“电信诈骗” → 可防范、个体责任、技术治理问题。

“电信诈骗”强调的是行为方式,而非组织形态。结果:组织者、控制者、暴力结构被语言抹平,犯罪被想象成“零散个体在作恶”。

3. 能把政治问题被转化为治安问题

一旦事件被定义为“诈骗”,它不再是跨国政治与外交博弈;不再是国家失职或治理失败;

而是技术监管、公民防骗意识、个人贪念与轻信的问题。


总结一下就是:语言不仅是描述工具,它本身塑造认知。通过“电信诈骗”这种标签,事件的危险性、责任主体、政治属性都被系统性弱化,从而让公众自然而然地接受“可控、个体化、技术化”的叙事框架

临渊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