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救落水者后发视频上网,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要求视频下架,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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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鸦 - 209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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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 - 140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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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火华 - 1079 个点赞 👍
这是法治日报对此的点评:

“高先生基本不会被判令承担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之外的更重责任”
瞧瞧,救人者反而需要道歉和赔钱,还有可能承担更重责任。现实版的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吕洞宾与狗,见义勇为者与x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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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纵横家 - 90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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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手狐 - 66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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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道德洼地 - 630 个点赞 👍
我觉得这个女子做的没什么错,对方确实侵犯她肖像权了,说不定还有不当的肢体接触,应该要求赔偿。
更要问这个男子:如果不是你把她推下去的,你为什么要救?必须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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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散就散 - 60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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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青二色蝶 - 55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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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同 - 53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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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蹦哒哒车 - 429 个点赞 👍
但是这真的是两码事,假如我被人救了,我愿意掏钱感谢或者当场认义父给他单位送锦旗逢年过节去上门每次见到都下跪磕头感谢救命之恩都行。
但是我真的不喜欢被挂在网上被人评头论足......如果恩人想要咏流传救人事迹的话,我愿意给他推流救人视频在各种视频平台上,或者放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场大屏幕循环播放一个月都行,但是至少给我的脸打个.....码?
球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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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看fafa - 4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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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随风 - 40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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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味勺子 - 378 个点赞 👍
这件事有一个很好的趋势,就是大家只会讨论肖像权,没人质疑视频的必要性
正反双方都默认了一个前提,在当下中国,救陌生女性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为
这个共识在短短几年内,得到了如此广泛的普及,这个速度是远超当年彭宇案的。在彭宇案之前,你扶老人并让人拍视频记录,大家是会好奇你在干嘛的,
但在彭宇案后,你扶老人并让周边人帮忙拍摄记录,所有人都明白你在做什么。你不需要费劲的沟通,镜头要对着哪,要记录哪个片段,是为了以防万一,不需要
在你去扶老人的那一刻,大家就明白,应该拍什么,是为了预防什么,哪个机位拍的最清晰,最有利事后扯皮。
所有人已经形成共识,你去扶老人,可能会被碰瓷,所以拍视频到时候上法庭用得着。而在这次男子救落水女子的事件中,你会发现类似的共识也已经出现了
因为这两年多起救女性却被诬告性骚扰的新闻,大众对这块的风险预估已经很高
于是在这次就出现了神奇的一幕男子救女子,拍视频记录
支持一方认为男方为了预防诬告,拍视频自证清白无可厚非
反对一方呢?即便你是在救人,但你的视频也不该侵犯肖像权哪怕反方,第一时间质疑的也是肖像权问题
正反双方没一个人讨论男子救人为什么要拍视频自证的所以说很多问题,潜台词是最有说服力的
你说诬告泛滥,很多人会反对,表示这是个例,
但你说今天一哥们救人前还要拍视频自证,大家丝毫不觉得突兀大家已经形成共识,当前环境救陌生女性的风险已经不亚于扶老人,
扶老人会被碰瓷,救陌生女性会被诬告,所以拍视频自证没毛病,这是如此自然以至于没讨论必要,唯一值得讨论的,是你拍自证视频时候,是否侵犯对方肖像权所以你看各个媒体的讨论全集中在肖像权问题上,一堆律师博主也在那念经,什么见义勇为和肖像侵权是两个行为,功过不能相抵。
这就是技术发展带来的共识普及速度,彭宇案改变社会共识花了数年,而现在社会共识的改变可能仅需要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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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诗翰 - 35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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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兄你托点事 - 33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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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狗哥 - 3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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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腻老宝贝 - 289 个点赞 👍
这位男同胞估计已经心态爆炸了。
本来是期望被救者女性感谢+社会围观群众点赞好人好事,来获得精神满足。
结果演变成了被救者女性投诉+社会围观群众嘲笑多管闲事,纯纯大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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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终成遗憾 - 252 个点赞 👍
很多网友混淆视听,说你不同意拍照,有本事别让人救,或者我希望被救,不在乎拍视频。
这其中有一个巨大的矛盾,就是救人必须拍视频吗?
救人就必须拍了不打码视频,要把对方挂网上吗?
请问把对方不打码视频放网上,对救人有任何帮助吗?
是不是不给对方拍视频或者找别人要视频,并且不打码挂网上,才算救人,才算见义勇为?
很多网友说的话,给我一种感觉,就好像救人就必须有同意被拍不打码视频,还要放网上的流程才行。这好像是必须的一环一样。
不把人家不打码视频放网上,好像就救不了人似的。
这到底是这男的救,还是不打码视频救的呢?
请问,大东评价见义勇为,是不是必须把被帮助的人的不打码视频放网上,让网友看,才能算见义勇为啊?
尤其是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必须放网上?
很多人说比起命,我不在乎被拍啊,搞得好像拍视频才能得救一样。
好像很多被救者,只有两种选择,要不然被拍视频,不打码放网上,才能被救,要不然就是不同意拍视频,不得救。
但是选择只有这两种吗?
我就问一个问题,在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是不拍视频,还不打码放网上,是不是人就手断脚断,就救不了人了?
是不是他没有这个视频,他这个行为就不是救人,就不是见义勇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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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 - 23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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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 - 2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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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用户 - 17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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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之空3658 - 173 个点赞 👍
我落水了,大哥大姐父老乡亲
我身上任何凸起的地方,您抓就是
任何凹进去的地方,您扣着就是
上岸了绝对哐哐哐给您磕头
锦旗送到您可以当窗帘
借用之前看到的一个回答
抓住丁丁,这叫:
抓住关键痛点,增加生命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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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 162 个点赞 👍
今年六月份,一位快退役的少校勇救五人。起因是一个女的掉河里了,她体力太好,先后跳下去四位男士(据说其中之一是她男友),挣扎的太厉害,四个男人救不上来。
少校是第五个跳下河救她的男人,他经验足体力好,前后将掉河里五个人都救起来了。最后他体力耗尽几乎遇险,留医院观察治疗。
三位之前救人又被救的男士来到医院看望少校,送了锦旗,一片和谐。
少校没有侵犯肖像权,那对情侣不在场。

做人不能那个样子,不能让义士心寒。
子路曾经救了一个快淹死的人,那人送了子路一头牛。子路坦然收下。有个别弟子颇有微词,觉得应该施恩不望报。孔子驳斥了这种想法,赞扬了子路,说以此为榜样,今后鲁国才会有更多义士助人。
相反,子贡也从其他诸侯国赎回被拐的鲁国人。子贡非常有钱,谢绝了别人感谢他的财物。大家都夸奖子贡。孔子却长叹说,以后估计很少有人去赎买流落异国的同胞了。因为子贡带了个头,把做好事的代价大大提高了。常人既舍不得白白出钱,又怕索要财物会被人和子贡相比,害了自己名声。
现代的法律和舆论总不能还不如二千五百年前古人的见识吧?虽然人家是孔夫子,可你们多了几千年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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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我行 - 120 个点赞 👍
本人男
不会游泳,还喜欢钓鱼
万一哪天我落水了,各位义父一定帮忙伸伸援手
别说拍视频了,扒光了都没问题,只要给我救上来,我还给视频投抖加
事后我会补偿各种义父所有的损失(比如衣服湿了,手机丢了,救人的时候脚磨破了)
并且洗脚店98号汽油加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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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猪撞老虎 - 10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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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风来high - 97 个点赞 👍
以前男孩打完篮球帮救狗,那群人就喊着以后不救了,然后是民警救钟姓女子,又喊着以后不救了,到了现在,又救了,灭楠套路那张图贴了几千遍,回旋镖又救每一遍,我可以确定,将来还是继续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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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零睡不醒 - 82 个点赞 👍
我就在小红书发了一条评论:
要死的时候不要求肖像权,活了想起来要求隐私了。
然后被追着骂,还有说既然我不介意,不如拍拍小视频给大家看。
我很确定,我是一个女性,说让我拍小视频给大家看的,也是一个女性。
我是性恶论的认同者,至少在部分人身上,我无比坚信人性本恶。
所以,人性善是弥足珍贵的。
人家没有拒绝删除视频,只是可能由于不了解怎么优化这件事,在犹豫。
直接举报几个意思?
不管你是自杀还是意外,他救了你的性命,这是结果事实。
你要做的第1件事情就是感谢,
第2件事情,就是跟他一起去医院都检查一下身体,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并且应该全程买单。
然后你可以提出你关于隐私的诉求和忧虑,
比如说你不希望你的家人朋友看到你落水的狼狈的一面。
你问他可不可以把视频交给你进行部分的打码,并且同时由你出面搞一个锦旗送给这位英雄。
我们明明有很多种办法能够表达对英雄的感谢,让这件事情成为一个助人为乐勇于救人的人性互助典范。
这明明只是一个做事方式需要优化的问题。
小红书群众给出的解释是这是两件事儿,他完全有资格要求肖像权保护。
我觉得有的时候义正言辞的讲逻辑本身就是一件没有良心的事情。
这是真的是两件事儿吗?
回到我开头的那一句评论。我只能说现在某些人的阅读理解能力确实在拉低国民语文阅读理解能力的基本素养。
死人是没有办法要求肖像权的,但是国家机构会愿意给予死者尊严 这是被赋予肖像权保护的权利,但你死都死了你靠什么投诉举报?
但活人是可以要求肖像权保护的,如果遇到侵犯肖像权的事情是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的。
但这件事的前提是什么?是人家救了你的命你没死,你才有权利去要求肖像权的保护。
他救了你,他录了视频,他发到网上只是为了求一个表扬和鼓励。这件事情完全在可控范围之内,你完全可以表达感谢的同时提出你的担忧和诉求,并且帮助他共同处理好这件事情。
那些没救你却站在岸上录了视频的人,你能管得了人家吗?你挨个去举报投诉吗?
把一件明明可控的事情变成不可控的坏事儿。谁都不满意,谁都在被骂。
不聪明,甚至好笑。
所以我再强调一遍,这是做事方法优化的问题。
但是该名女子直接举报的行为,确实会带来负面情绪。
这个情绪不仅是救人者的,更是网友的。
说实话,真愿意救人的网友,只有一小撮。
一方面是有意愿,另一方面是有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你把愿意救人的网友的心寒了,
那些高高挂起说风凉话,一旦能喘气儿了,就开始一板一眼要求别人道德高地的网友,
他们不会救你。
因为龟毛最知道龟毛的人是什么样的。(这只是一个举例希望阅读能力比较差的人,不要抠字眼当杠精我真没招儿了)
每个人脑子的构造可能不一样,认知和成长经历都不一样,
我今年最大的成长就是,没有太多心情去跟别人对线了
反而是很愿意对着那些出言不逊的网友说一句:
我能理解,你有难处。
那么至少要允许有人夸赞救人者,有人批评落水者这件事的存在,要能够接受有不同观点和看法的存在。
不是谁举报谁就有理,谁举报谁就是完全正义的一方,也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割袍断义分裂来看。
所以我只能对着那些持不同观点却无法容忍有不同观点,从而出言不逊的网友说一句:
我也不必揣测你的成长经历和处境了,我能理解,你定是有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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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可丁 - 70 个点赞 👍
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我不知道,但是这里有一则小八卦,让整个事情变得合理起来了。
据小道消息传闻:女子和男朋友说自己去东北出差了。
这一则视频一上网,女子就面临要和男朋友解释为什么在东北出差的自己会在杭州落水。
你不是去东北出差了吗?怎么在杭州落水了呢?
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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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雪 - 6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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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载有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