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小红书发了一条评论:
要死的时候不要求肖像权,活了想起来要求隐私了。
然后被追着骂,还有说既然我不介意,不如拍拍小视频给大家看。
我很确定,我是一个女性,说让我拍小视频给大家看的,也是一个女性。
我是性恶论的认同者,至少在部分人身上,我无比坚信人性本恶。
所以,人性善是弥足珍贵的。
人家没有拒绝删除视频,只是可能由于不了解怎么优化这件事,在犹豫。
直接举报几个意思?
不管你是自杀还是意外,他救了你的性命,这是结果事实。
你要做的第1件事情就是感谢,
第2件事情,就是跟他一起去医院都检查一下身体,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并且应该全程买单。
然后你可以提出你关于隐私的诉求和忧虑,
比如说你不希望你的家人朋友看到你落水的狼狈的一面。
你问他可不可以把视频交给你进行部分的打码,并且同时由你出面搞一个锦旗送给这位英雄。
我们明明有很多种办法能够表达对英雄的感谢,让这件事情成为一个助人为乐勇于救人的人性互助典范。
这明明只是一个做事方式需要优化的问题。
小红书群众给出的解释是这是两件事儿,他完全有资格要求肖像权保护。
我觉得有的时候义正言辞的讲逻辑本身就是一件没有良心的事情。
这是真的是两件事儿吗?
回到我开头的那一句评论。我只能说现在某些人的阅读理解能力确实在拉低国民语文阅读理解能力的基本素养。
死人是没有办法要求肖像权的,但是国家机构会愿意给予死者尊严 这是被赋予肖像权保护的权利,但你死都死了你靠什么投诉举报?
但活人是可以要求肖像权保护的,如果遇到侵犯肖像权的事情是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的。
但这件事的前提是什么?是人家救了你的命你没死,你才有权利去要求肖像权的保护。
他救了你,他录了视频,他发到网上只是为了求一个表扬和鼓励。这件事情完全在可控范围之内,你完全可以表达感谢的同时提出你的担忧和诉求,并且帮助他共同处理好这件事情。
那些没救你却站在岸上录了视频的人,你能管得了人家吗?你挨个去举报投诉吗?
把一件明明可控的事情变成不可控的坏事儿。谁都不满意,谁都在被骂。
不聪明,甚至好笑。
所以我再强调一遍,这是做事方法优化的问题。
但是该名女子直接举报的行为,确实会带来负面情绪。
这个情绪不仅是救人者的,更是网友的。
说实话,真愿意救人的网友,只有一小撮。
一方面是有意愿,另一方面是有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你把愿意救人的网友的心寒了,
那些高高挂起说风凉话,一旦能喘气儿了,就开始一板一眼要求别人道德高地的网友,
他们不会救你。
因为龟毛最知道龟毛的人是什么样的。(这只是一个举例希望阅读能力比较差的人,不要抠字眼当杠精我真没招儿了)
每个人脑子的构造可能不一样,认知和成长经历都不一样,
我今年最大的成长就是,没有太多心情去跟别人对线了
反而是很愿意对着那些出言不逊的网友说一句:
我能理解,你有难处。
那么至少要允许有人夸赞救人者,有人批评落水者这件事的存在,要能够接受有不同观点和看法的存在。
不是谁举报谁就有理,谁举报谁就是完全正义的一方,也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割袍断义分裂来看。
所以我只能对着那些持不同观点却无法容忍有不同观点,从而出言不逊的网友说一句:
我也不必揣测你的成长经历和处境了,我能理解,你定是有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