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遭遇「无薪试岗」,白干 7 天被辞退,企业「无薪试岗」是否违法?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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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白嫖还专业化了,搞个「无薪试岗」这种不伦不类的专有名称。
无薪就是白嫖,试岗这个概念是企业为了规避试用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属于自创的名字,并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法》安排的试用期,还不足以试出来一个人是不是合适还是咋的?无薪就能试出来了?
企业的逻辑大致是好比我们去买水果,想知道这个水果甜不甜,然后想说先尝一个试试看,甜了我再买,但买果子甜不甜,谁说了算?
肯定是尝的人说了算呀。
但尝果子,想买果子的人大多都是实在人,老实人,普通老百姓。尽管“甜不甜”带有主观性,但是至多也就尝一个半个,买不买对摊主没多大影响,毕竟只要果子不难吃,基本都会买。
何况,纯纯出于”白嫖“心态尝果子的人并不多。
但企业就不一样了,不但掌握着话语权,还承担着我要求你、管理你、你必须要按照我说的去做,要用你的时间、你的技能,按照我的方式来白嫖。
到底合不合适,都是企业说了算。
而被要求「试岗」的劳动者付出的那可一点也不比正常工作付出的少,这完全就是两个性质。
资本家用强盗逻辑在试图混淆违法事实。把试用期试图用零成本转嫁给劳动者,达到白嫖的目的。
记得,口罩那会,有的公司采用线上面试,面试完之后说的是等方便的时候再去公司办理入职。
结果,有的公司,就在居家期间,安排给有意向发 offer 的候选人。
结果,等到入职的时候,未能如愿入职。
尽管,有的企业可能并不是抱着白嫖的心态来安排工作的,但是这一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安排了工作,是需要付薪的。
因此,当时导致的类似劳动仲裁案件还不少。
我所在的 hr 群里也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形,不管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既然安排给劳动者劳动,劳动者主张劳动报酬没有任何问题。
这不,一转眼,还把这种「白嫖」行为拿到台面上来说了,难道这不是法治的倒退吗?
《劳动法》不但不遵守,还创造一个新的名字出来叫「无薪试岗」。
先问问《劳动法》答不答应吧。
企业的这种「无薪水岗」行为,100% 违法无疑。
...
接着说,遇到这种无良企业,如何维权?
1、证据准备部分:
- 保留工牌,饭卡等证据;
- 考勤记录;
- 所有的工作安排记录;
- 工作的环境证据;
- 工作的成果证据;
- 培训、学习都算。
2、首先建议拿以上证据与企业谈,要求支付试用期工资,试岗等同于试用期,按照试用期标准支付。
3、谈不拢,拨打当地的 12333 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工资,或通过 12333 网站进行对企业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这种是比较简单的,有的企业会迫于压力会跟进,会支付试岗期间的薪资的。
4、申请劳动仲裁
理由:
不足额支付工资,要求支付试用期间工资;(因为劳动法没有试岗这个概念,只有试用期)
最后想说:
最好远离这种“白嫖”企业,一般会有这种要求的,90% 以上抱着白嫖来的;
证明劳动关系不一定必要要有劳动合同,只要是工牌、考勤,工作安排、工作记录等都可以证明,遇到要勇于维权。查看全文>>
且慢Murphy - 39 个点赞 👍
周扒皮为了让长工早一些下地干活,要早早起来,来到鸡窝前学鸡叫,就是说即使是在旧社会地主压榨农民,也不敢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而是采取这种下三滥的、投机取巧的做法。
如今无薪试岗,非常直白地压榨劳动者。
人类文明在发展,技术虽然进步,但非常明显,劳动者在劳资博弈中所处的地位确实越来越卑微,劳动关系在不断恶化。
从问题补充说明中的案例可以看出,这些无薪待岗的劳动者,是确实为公司创造了价值的。
上班第一天,李先生却被老板告知要先通过7天的“无薪试岗”。考虑到从外地过来的“沉没成本”,李先生同意了该要求。试岗期间,尽管客户十分满意,老板却表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离职前,李先生想要回6天的工资,老板却说:“没达到要求就拿不到钱,之前几个修图师也是这样”。
今年4月,温女士应聘兰州某教培机构少儿编程教师岗位,被要求试岗一周。期间她完成两次试讲后,机构以"经验不足"为由拒绝录用,建议转岗托管教师。温女士拒绝后要求支付试岗工资,机构却称,“你只是跟课学习,不应有报酬”。上面提到的李先生工作做得很好,老板为了不给报酬,依然说他不符合要求,并且在李先生之前,公司已经这样「白嫖」了几个修图师了。
后面提到的温女士,上了一周课,机构认为是给她在做培训,所以不给报酬。
无论是修图师还是培训师,他们所做的工作没有内在的连贯性和逻辑性,不需要持续的投入和积累。即使频繁更换人员,新人也不需要时间来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不会影响工作效果和项目进度。
所以,公司的「无薪试岗」就是摆明了想「无薪白嫖」,根本不是在试岗。
法律专家已经讲得很明白了,在法律上根本没有试岗的概念,只有对试用期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是有报酬的,有签劳动协议的试岗行为,实际上是对劳资双方都有好处的。
比如希尔顿酒店在招聘家政服务人员时,通常也会采用试岗的方式进行初步筛选。
试岗期间,求职者需要执行实际任务,如制作特定数量的床、清洁房间等,以展示其基本工作能力和适应性,酒店也可以评估试岗者的基本技能和工作效率。
试岗时间一般较短,通常为1-3天,最长不超过一周,在这期间,求职者也可以快速了解工作内容和企业环境。
通过试岗,招聘方可以初步筛选出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的求职者,降低招聘风险和成本。
所以,通过试岗,企业可以考察求职者是否胜任工作岗位,求职者也可以了解企业工作环境和岗位内容,给双方进行双向选择提供了参考。
公司通过试岗,确保只有真正对工作感兴趣且具备基本能力的求职者才能进入后续的招聘流程,从而提高员工的留存率和团队的稳定性。
但是,国内职场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一些无良企业,总是会活脱脱地把一些好的规定和要求给「彻底玩坏」。
一些公司可能通过「灵活工作制」或「弹性工时」等合法形式,掩盖员工加班超时的事实,不支付加班费,损害员工权益。
甚至有的公司要求员工一个月要加够多少个小时班,才能「奖励」他们,给他们买社保。
「无薪试岗」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公司管理者的短视和功利思维,是企业对求职者权益的侵害。
另一方面,是当前就业市场的求职难问题,招聘方利用的就是求职者想获得工作机会的想法,觉得他们会不惜牺牲几天试岗时间来争取获得这份工作的机会。
对于这类「白嫖」公司最好的还击方式,除了留存证据事后向监察大队举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求职者需要尽早识别这种公司,远离这种公司。
那些只想不劳而获,一心想着透支员工价值的公司,注定不会有长远发展。
一家公司失去了口碑,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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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当哥 - 20 个点赞 👍
肯定违法了,但知道他们违法也没用,这个我后面会说。
这就是典型的抓住了求职者迫切想找到工作的心态:先给你“试岗就有机会能入职”的希望,等用完后再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拒绝公司的试岗要求。
因为如果真的觉得候选人能力不错,态度也很诚恳,想给对方一个机会,那3个月的试用期也足够让公司观察合不合适了。
毕竟试用期本身的目的就是如此,给一个时间让公司和员工相互磨合,合适转正,不合适再见。
了解完这一层逻辑后,在回过头来看很多公司设置的3到10太难试岗期,就不难看出这帮人打的是什么小心思。
再不济候选人也可以装傻多问一嘴,试岗期没问题是不是直接签合同转正了?
这个问题问出去,大概率可以看到对面那个招聘人员脸上的尴尬,对方绝对会跟你说还是有试用期,然后解释表现好有提前转正的机会。
在试用期前设置了个试岗期,还不签劳动合同,这里面肯定是有猫腻的。
所以最好避免被坑的方式,就是听到有试岗期当下直接拒绝,出门后直接去附近劳动监察大队或信访办投诉。
以及,可以把这件事发到网上,让周围的候选人都注意一点。
说是这样说,实际上这件事很能避免,根本原因跟我开头说的一样,很多人实在是太需要一份工作了。
哪怕知道这个试岗有猫腻,可能会被颗粒无收,但万一人家是真的呢?
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应该没这么倒霉,再加上面试的时候公司表现出来的态度很诚恳,退一步来说真被骗也就白干几天而已,应该不至于。
上面就是很多求职者的心态,然后就果断的被骗了。
更要命的是公司这种白嫖方式虽然违法,但基本无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首先,试岗是口头约定,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其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把控到位,公司咬定你不是所属员工,你也没任何办法。
最后,你可以去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几天的工资,问题是你有这个时间精力吗?
答案很显然,多数人只会选择放弃维权。
也正因如此,才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设置试岗期,因为哪怕这件事违法,公司也基本不会承担什么法律风险。
顶多,就是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调查,责令几句,不痛不痒直接左耳进右耳出就行。
写到这突然感到有点无奈,因为类似这样的问题好几年前就存在,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依旧无解。
在我看来能解决这种「无薪试岗」乱象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别接受这种试岗。
但说句实在话,真的很难,归根到底还是找工作的人太多,哪怕有几个不上,背后也有大把的人主动送自己上门。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加上没有妥善的解决方式,你说这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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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