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违法了,但知道他们违法也没用,这个我后面会说。
这就是典型的抓住了求职者迫切想找到工作的心态:先给你“试岗就有机会能入职”的希望,等用完后再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拒绝公司的试岗要求。
因为如果真的觉得候选人能力不错,态度也很诚恳,想给对方一个机会,那3个月的试用期也足够让公司观察合不合适了。
毕竟试用期本身的目的就是如此,给一个时间让公司和员工相互磨合,合适转正,不合适再见。
了解完这一层逻辑后,在回过头来看很多公司设置的3到10太难试岗期,就不难看出这帮人打的是什么小心思。
再不济候选人也可以装傻多问一嘴,试岗期没问题是不是直接签合同转正了?
这个问题问出去,大概率可以看到对面那个招聘人员脸上的尴尬,对方绝对会跟你说还是有试用期,然后解释表现好有提前转正的机会。
在试用期前设置了个试岗期,还不签劳动合同,这里面肯定是有猫腻的。
所以最好避免被坑的方式,就是听到有试岗期当下直接拒绝,出门后直接去附近劳动监察大队或信访办投诉。
以及,可以把这件事发到网上,让周围的候选人都注意一点。
说是这样说,实际上这件事很能避免,根本原因跟我开头说的一样,很多人实在是太需要一份工作了。
哪怕知道这个试岗有猫腻,可能会被颗粒无收,但万一人家是真的呢?
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应该没这么倒霉,再加上面试的时候公司表现出来的态度很诚恳,退一步来说真被骗也就白干几天而已,应该不至于。
上面就是很多求职者的心态,然后就果断的被骗了。
更要命的是公司这种白嫖方式虽然违法,但基本无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首先,试岗是口头约定,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其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把控到位,公司咬定你不是所属员工,你也没任何办法。
最后,你可以去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几天的工资,问题是你有这个时间精力吗?
答案很显然,多数人只会选择放弃维权。

也正因如此,才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设置试岗期,因为哪怕这件事违法,公司也基本不会承担什么法律风险。
顶多,就是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调查,责令几句,不痛不痒直接左耳进右耳出就行。
写到这突然感到有点无奈,因为类似这样的问题好几年前就存在,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依旧无解。
在我看来能解决这种「无薪试岗」乱象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别接受这种试岗。
但说句实在话,真的很难,归根到底还是找工作的人太多,哪怕有几个不上,背后也有大把的人主动送自己上门。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加上没有妥善的解决方式,你说这怎么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