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映乡政府人员缺岗后遭民警上门谈话,官方通报「没有语言恐吓」,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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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的核心就一句话:一个公民,用手机拍下了乡政府一些人上班迟到缺岗的画面,接下来他享受到了晚上四名警察上门“交流”的待遇据说交流过程如春风拂面,平和得很,结果家里老人被这“平和”吓得要喝农药。
官方通报来了,洋洋灑,中心思想就四个字:没有恐吓。
通报写得还可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罗列得清清楚楚的。
几点几分到的,几点几分走的,跟谁说了话,电话里聊了啥,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堪称一次教科书式的规范执法展示。
看完之后,你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这四位民警同志不是去“谈话”而是去送温暖,去普法。
可怪就怪在这里,
既然整个过程“双方交流平和”,没有任何“过激言语”,那是什么把家里的老人吓得要死要活?
难不成是现在的“平和”二字有了什么我们普通人不知道的新解释?
还是说这几位民警同志的“平和”自带一种让人魂飞魄散的气场?
事情的起因,是盘先生行使了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监督权。
他去政府办事,发现有人不在岗,就拍了下来。
这件事情之后,官方也确实承认了,表示“确实有部分干部存在迟到、缺岗的情况”,要依据规定、按照纪律来进行处理。
你看,盘先生没错,他说的是事实,
一个说出事实的人,为什么需要被“核查情况”?
而且还是在事情已经被官方定性之后,
更蹊跷的是,上门核查的缘由,并非是他揭露了缺岗情况,而是他于朋友圈“转发了一则宁远县公安局的内部资讯。
这就更有意思了,
什么内部信息,能有这么大的威力,需要出动四个人,在晚上七点半以后,登门入户去“了解情况”?
是国家机密还是抓捕 A 级通缉令的行动部署,
如果都不是,一个电话能解决的事,为什么非要搞出这么大的阵仗?
盘先生不在家,对着他的父母“交流”又是哪条规定允许的?
我们不妨大胆地、不负责任地、纯粹从人性的角度猜测一下: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所谓的“内部信息”,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转发”这个动作,以及做出这个动作的人。
这个人恰好就是那个让某些人脸上无光的“好事者”。
这种操作,我们见得多了,有个词叫“寻衅滋事”,还有个兄弟叫“从其他角度突破”。
意思就是,我不能因为你监督我而直接办你,因为法律上站不住脚,那我就找找你有没有别的问题,比如乱停车、说错话或者像这次一样,转发了个什么“内部信息”。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那晚的语言是否“恐吓”而在于“四名警察夜晚上门”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无声的宣示。
它传递的信息非常清晰:我们能找到你,我们能随时来你家,我们有一万种方法让你觉得不“平和”。
这是一种权力惯性下的肌肉记忆,
面对舆论监督,第一反应不是反思和改正,而是解决那个提出问题的人。
哪怕问题确实存在,也要先把提出问题的手打下去,以儆效尤。
他们担心的不是缺岗本身,而是缺岗被曝光这个行为会形成风气,以后队伍就不好带了。
官方通报里最讽刺的一句话,就是“双方交流平和”。
真正的平和,是老百姓看到公职人员不作为,可以理直气壮地批评,而不用担心第二天晚上自家门铃会不会响。
真正的平和,是权力在行使之时,知晓要谦卑并克制,明白自己为谁去服务。
真正的平和,是当事人觉得平和,而不是执法记录仪里的画面看起来“平和”。
你说你有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那太好了,
既然这位盘先生和公众对“平和”的定义产生了这么大的分歧,甚至有老人要用生命来控诉这种“平和”那就把视频原原本本地放出来,让大家学习一下,到底什么样的交流方式,能把人“平和”得想喝农药。
遮遮掩掩,本身就是一种心虚,
你越是强调自己没有恐吓,就越是反衬出对方感受到的恐惧是多么真实。
一个连基本事实都不敢正视,只会用“规范流程”来为自己行为的实质性压迫做辩护的机构,它失去的,是比几个缺岗人员更重要的东西——公信力。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子荒诞,
犯错的人,被轻轻放下,说要“依规依纪处理”,监督的人,却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潜在的恐惧。
这就像一个笑话:小偷在偷东西,保安不去抓小偷,反而跑去把那个喊“抓小偷”的人的嘴捂上,接下来发个通告说:“我们捂他嘴的动作很温柔,没有弄疼他。”
滑天下之大稽,
他们以为这样就能让人闭嘴,但他们忘了,恐惧是压不住的,只会积攒。
当一个社会,说真话的成本高到需要用家人的性命去衡量时,那沉默的代价,最终会由整个社会来承担。
别再拿那些冰冷的、没有感情的通报来糊弄人了。
老百姓心里有杆秤,秤砣就是人心,
你们的行为是平和还是恐吓,是关心还是报复,大家看得清清楚楚。
今天你用权力去“平和”地拜访一个说真话的公民,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用沉默来回应你们所有的“WEIRENMINFUWU”。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不得徇私枉法,不得贪赃枉法,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得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七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暖暖 - 96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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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十三娘 - 881 个点赞 👍
这事湖南永州宁远警方做得不地道。有胆子安排四名民警晚上去人家家里,却不敢承认专门去要求人家删帖。幸好,老人没有喝农药,要是喝了,最后出事,看谁愿意承担责任。
前有武汉警方,因为杨某媛事件,上门要求删帖,中有广西防城港警方,因为亮证姐事件,上门删帖。现在又出现湖南宁远警方,还是上门要求删帖。
三起事件,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晚上警方出去多人去家里,上门要求删帖,且都非常规范。
这说明,对于网络上的舆论监督,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一个办法:不解决问题,先把提出问题的人给解决了。
再看湖南岳阳湘阴县,因为十二字的评论而被以寻衅滋事拘留5天,还有甘肃庆阳宁县,因为发视频质疑校服质量问题,也被以寻衅滋事拘留。虽然这两起案件,最终拘留都被撤销。但从中也能够看到,对于舆论监督,思路出奇地一致,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想想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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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振轶律师 - 8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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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 - 723 个点赞 👍
我说个类似的事。
前几天的,我行驶某高架桥上,看到桥下有很大的浓烟,就拍了个视频发抖音,问是不是发生火灾了。
结果晚点,就有浓烟发生地的派出所打电话给我,问我能不能删了,我说我不删。并问他违法了吗?他说,既然你说法律就按法律来吧。挂断电话。
过了一小时,我居住地派出所又给我打电话,让我删,这个jc因为某些原因见过几次,于是隐藏了。
我想表达的是,公民对于社会事件,真的有监督权?和知情权吗?jc真的是保护群众的嘛[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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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华 - 69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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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热 - 27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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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Ufml - 15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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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道人 - 98 个点赞 👍
一个电话的事,你上门干啥???你以什么理由上门????警察都成干这事的了?
地方上这些垃圾玩意无法无天惯了,不能实事求是,总想歪门邪道。
不过有一说一,喝农药这个我还真不太信,略显夸张。
现在互联网都学精了,靠以前的三板斧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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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 61 个点赞 👍
我有个警察朋友,他传唤一个嫌疑人时是这样说的:
我对你很好了,我还特意晚点时间去你家,就是想等到孩子睡了别吓着他。
你看你一直在外地不回来配合,要是把你老婆叫来调查多不好啊。当然不会有她什么事,但是弄个窝藏罪关个几天也挺恶心的,孩子谁来照顾啊?
嫌疑人感动得浑身发抖,还没吃饺子就开始出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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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贼 - 48 个点赞 👍
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民众监督政府是正常的,而他们脑子还停留在父母官的阶段,所以他们一边害怕别人说他们不正常,怕曝光,一边又要用封建思想特权去维护官威,别扭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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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口木 - 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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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旅人 - 1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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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单单 - 1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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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狸 - 13 个点赞 👍
柏拉图:“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
“居心叵测”的草民瑟瑟发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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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henaexcla - 13 个点赞 👍
是的,肯定没有恐吓,而且还是和颜悦色,态度友好,就是没有拎点东西,不然就可以说成上门慰问了。
黑灯瞎火,夜黑风高,给农村老人送温暖,这不得宣传一波?
至于有人质疑为什么是晚上?
那是因为工作压力大,人手紧张,只有晚上才有时间。
有人说一点东西没拿,空手上门…
这是不能物质化,遵循老传统,上门给老人家挑个水,劈个拆…
这也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晚上去,做好事要低调,不能为了名声刻意宣传。
老人要喝药自杀?
没听说过这个,不了解。
但是,古诗词你们没背过吗?“家祭无忘告乃翁”这就是老人心理啊,想把幸福快乐给先人述说,一时激动,做出来不理智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要制止和批评的…
…
还有什么要问的?
…
走,进去问…
哦?误会了?送礼的?
哎呀,客气了,来就来拿什么东西…
评论区空手来的,不送礼的都给丫逮进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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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甜会苦 - 7 个点赞 👍
新闻看多了,我还是比较同情民警的,谁都能因为一些不归民警管辖的麻烦事报警,只有民警不能。
比如这件事,让公安去从事这种维稳工作其实是非常不合适的,因为这本身应该是政府的工作,毕竟出错的是政府,而公安的主要工作应该是预防与打击违法犯罪。
我分析,政府应该是存在借势的想法,毕竟公安是有一定权威的,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并且可以给政府省下很多的麻烦,出了问题后以维稳为名都推给公安就可以了。
而现在公安的权威和群众基础已经被维稳这种事慢慢的被消磨殆尽了,警力也变的严重不足,再让公安去干这些事的效果已经越来越差了,甚至会影响公安本身的工作。
总之,不管是政府还是老百姓,谁出了问题,谁就要负责,谁就要想办法补救,而不是靠公安去消除影响,把自己当成巨婴,把民警当成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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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 - 7 个点赞 👍
革命者〉人民公仆〉国家公职人员〉职业官僚。
权力的魔力,古今中外还没有哪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权能克服的了,时间或长或短, 总会被腐蚀的。
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均是如此,早期休养生息,然后国力猛然攀升至巅峰,期间虽有一些挫折导致一时的国力停滞乃至略微下降,但不影响大局;然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国力瞬间跌落,虽有无数人想力挽狂澜可惜终究力不从心并不能解决核心阶级矛盾,直到被新的势力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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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 - 4 个点赞 👍
草民不懂法,只知道:
没有过激言语,没有言语恐吓,但人往那一站,很多话不用说出口,老百姓都懂。(1)
至于转发者盘先生,后来不是电话沟通就同意删除那条朋友圈信息了吗?一个电话就能解决,又何必上门走访?(2)
即便有上门必要,一些技术性细节也可以做得更到位。
首先是履行告知义务。转发信息的是盘先生,“查”不及家人,民警可先电话联系,沟通在哪儿见面方便。如果是在家里,也该选盘先生在家时登门。
其次,上门人数、执法方式等也可以做得更稳妥些。一个朋友圈转发,4人上门,是否过于隆重?若当事人不在家,面对可能不了解转发情况的老人,执法者可请村里熟人陪同,先向老人细致耐心讲述事由。以免因为信息不对称,哪怕无“过激言语”也可能引发沟通障碍或误会。(2)导致警察上门的事是什么事呢?
8月18日下午,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当地乡政府上班时间在9时,不存在工作人员迟到的情况。
因宁远县政府规定政府机关上班时间是8时,为此记者提出了质疑,随后,该工作人员又表示,上班时间确实是8时,因一部分工作人员住得较远,存在迟到、缺岗的情况。(3)
政务窗口迟到早退的事,没少见报,不过,以往大不了是一两个窗口或者岗位没人,大不了是提前几分钟去吃饭,而盘先生的视频,拍到了一个集体性缺岗的罕见场面,以至于让人怀疑,是不是办事的没迟到,而是群众来早了;以至于让人信了,都迟到就都不算迟到,谁按时到岗,反而显得违和,反而成了另类,反而“出卖”了大家。(1)
据九派新闻报道,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总共30名工作人员,有一半的人正在休年假,剩下的还有缺岗、迟到。盘先生发现这个问题,据其所述是因其父母之前到乡政府办事,往返跑了很多趟,一直没办下来。但当他拍了监督视频,县里就及时前来了解。后转发一个朋友圈,又是4人上门走访。前后的效率对比,是否透出一种错位?(2)引用文献:
(1)直播微视评:集体性缺岗,乡政府怎能演“空城计”?
(2)朋友圈转发一条内部信息,有必要民警上门夜访吗?
(3)上班时间乡政府大量人员缺岗?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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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蚂蚁 - 0 个点赞 👍
没事,跑人家家里干啥?
没有语言恐吓?要脸不?
洗,能洗干净不?
有没有不重要,该不该才重要!
要他们是保护人民保护实事求是,不是为虎作伥保护权力!他们,理所应当代表着正义!
所以啊,有时候很多人说,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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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光明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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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牛肉曹少璘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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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标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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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馨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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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gutu葛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