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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闲鱼买回自己被盗镜头,经警方确认后向平台申请退款被拒,从法律角度看,平台有义务退款吗?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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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我来补充和回答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吧。被盗后追回财物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劳心劳神,不仅面临着帽子蜀黍的推诿和漠视,还有便利销赃的平台的各种恶心。本来一个几千块钱的东西我不想过多追究,但是被恶心到现在,真的只是想争一口气。

    (先来一个交易情况自证身份)

    首先交代一下背景故事,我的相机(松下S5m2)和镜头(森养35-150 L卡口)在4月中旬于成都崇州怀远镇被盗,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一开始来的帽子蜀黍做了笔录就准备走了,因为家属是律师,在家属的提醒下,才软磨硬泡让蜀黍把我带回所里立案。

    ( 知识点一:发现自己重要财务被盗后,要立刻报警,如果蜀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也要问他们要不予立案告知书,以防有些不负责任的蜀黍为了推卸责任忽悠你不立案。如果没立案,后续的一切调查都不会有,就算你自己找回来蜀黍也不会帮你要回来)

    ( 知识点二:相机价格昂贵,没有联网定位功能,容易销赃,无法追踪,这些特点已经让相机成为小偷的头号目标,成都每年都有不下20台相机被盗,我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个找回的)

    相机被盗后,虽然自知找回的希望渺茫,但是我仍然没有放弃,因为我的这只镜头确实国内保有量很少,丢失后立刻向卖镜头的国内总代处报失,并了解到我这是国内第一支被盗的森养35-150L卡口。因为镜头被盗时是没有原装前后盖的状态,如果出现在某 上会非常显眼,所以相机镜头被盗后,我一直在某 和转转上刷这只镜头,几乎每只挂网的森养35-150我都在追踪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相机和镜头被盗两个月后,在一个深夜我终于在某 上刷到了我的这只镜头(为了不让盗窃和销赃的人知道我是怎么确认就是这只镜头的,我就不说我是怎么确认的了,以防止他们以后藏匿的更深)。

    因为某 本身的匿名特性,我不确定当时在卖这个镜头的账号是他们的销赃账号还是被销赃后转手的个人卖家。如果是前者,那通过蜀黍去联系平台扣押这条路就走不通,而且这个镜头是出现在广东深圳,一个三和大神身份证遍地都是的地方,我确实不敢赌。于是在跟侦办这件案子的蜀黍电话沟通后,我立即买下了这只镜头。

    随后就是镜头到货的当天,我在镜头还在顺丰快递员手里的时候报警,我拿着自己手里的证据(购买记录、箱说、票据等等)在蜀黍的见证下开箱,确认这就是我的那个镜头,这里固定了一份证据。

    ( 这里需要批评顺丰的快递员,我预先告知了他这个快递中是被盗的脏物,一会会有蜀黍来取证,他仍然不听我劝告,在我跟蜀黍打电话的间隙把快递给放到了菜鸟驿站,放到菜鸟驿站后在平台上就会显示已签收,导致我只能取件后再让蜀黍取证,这个快递员的操作是破坏我计划的关键一环)

    后续就是把镜头作为证据,交给办案的蜀黍调查取证,中间该镜头作为证据,由崇州市怀远镇派出所暂扣一段时间用于取证、估价。

    再然后就是闲鱼这边的操作了,我的法理依据是,被盗并不妨碍我对该镜头的所有权与支配权,闲鱼平台、初次销赃的卖家,二次销售的卖家均无权处置买卖我的镜头;另外镜头已经作为证据被公安机关保全,在刑事案件侦办期间我并不实际占有该镜头,如果跳出我是镜头所有者的情况,相当于是我买到了脏物然后主动交给警方发还被害人,于是提出了仅退款。

    于是跟闲鱼平台、卖家交涉,平台方给出的处理方式是交易冻结180天等刑案结案判定归属;而经过朋友提醒,我跟这个闲鱼卖家沟通的过程中,成功的问出了他的购买来源,顺藤摸瓜找到了成都本地那个最原始的销赃账号。(这里隐藏掉中间细节,以防止这些偷盗和收脏销赃的人迭代自己的打法)最后在帽子蜀黍的帮助下人赃并获找回了我的机身。

    后续通过了解蜀黍问到的情况,我还原了一下销赃的整个过程:

    我相机被盗是下午3点,大概下午4点,小偷就联系这个销赃的店铺谈价,根据店主的说法,两人在第二天早上8点路边现金交易(可能是因为冷门,店主声称的交易价格远低于我这套相机镜头的正常价,但怎么说交易金额也上万,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明白这就是故意收脏,谁会这么多钱现金交易一个没任何包装和原装配件的相机呢,而且关于上家也好价格也好店主完全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个交易的真实性)。因为对镜头的价格判断错误,这个销赃店主以很便宜的价格在闲鱼卖这支镜头,然后被深圳的那个个人卖家秒拍,所以我虽然每天刷刷闲鱼,但是因为被秒拍所以第一次挂出来没有看到。而由于机身一直没能出手,最后被我揪出来了。而由于对方“态度良好”直接愿意把机身交给帽子蜀黍,蜀黍也就没有追究她收脏销赃的事情,最后蜀黍把我的机身发还给我了。但是她到最后也不承认自己收了卖了那支镜头,这里她的口供前后不一致,前面说了现金收的,后面又说没收这个镜头,但是截止目前蜀黍不管也不追究(再次感叹普通人维权太难了)。

    ⚠️最后就是击碎我幻想,逼我必须要起诉闲鱼的操作了:首先是这件事在我把机身和镜头都找回后,才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至于案值2万块的盗窃案为什么一开始没有刑事立案,只能说你们别嘲笑美国零元购不违法。

    其次是闲鱼原本说的180天冻结期,在只过了60天后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案件进展,我说你们问一下派出所,然后闲鱼在没有联系派出所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这点我与负责案件的蜀黍确认过确实没找他们了解),直接解除了交易冻结,限定7天内退货退款(也就是钱和货我损失一头)。

    最后是我该找谁维权的问题,蜀黍明确告知我不会帮我去深圳追缴镜头,也不会联系闲鱼方继续冻结,只让我自行起诉解决。

    因此,我就面临着钱货只能保一头的局面,最后我选择保货,并保留追究的权力。首先是我认为成都这个销赃卖家以及深圳那个卖家无法构成善意取得(有资质的购买渠道、合理对价、合理必要的来源审查),因此我开始也认为起诉的对象应该是他们两个,我的合理诉求是成都这个销赃卖家承担她出手的价格的损失,深圳那个卖家承担他赚取的差价,但是怀远镇派出所的蜀黍不予提供成都销赃卖家的身份信息,我也无法取得深圳那个卖家的身份信息,加之投诉无门,因此只能起诉闲鱼。目前案件还在审核当中,后续我应该会将这两个个人卖家也纳入起诉范围。

    最后我的几个观点:

    1.闲鱼平台的交易是便利优先还是合法优先?高价值的二手商品本来就应该在交易的过程中检查合法来源,否则如果被追查到就要接受损失。如果脏物随便在闲鱼过一手就可以洗白,原所有权人无法再追究,那就是对《民法典》《物权法》的亵渎。

    2.有人质疑我自己把镜头卖了,再通过这种方法弄回来。我只能说当着帽子蜀黍玩这一套纯属活腻了,现在查不到证据只是因为小偷和收脏销赃的都是专业的,他们不会为帽子蜀黍提供任何可以追查的证据,谁感兴趣的话可以试试看?真以为收脏的人会现金交易看都不看你一眼不留一点证据的?分分钟让你进去

    3.关于“善意取得”,这个点真的讲烂了,有资质的合法购买渠道或者拍卖、合理对价、合理的审查义务三方面缺一不可,这个脏物流通路线上的两个人怎么能算“有资质的合法购买渠道”?所以如果真明白这个“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还拿“善意取得”来质疑,那我就不得不怀疑你们是干什么工作的了。

    4.为什么不等帽子蜀黍去追回镜头而选择买回?其实这个就是在赌。如果对方是销赃账号,通过帽子蜀黍去找,那马上就会被藏匿再也无法追回。另外你们也高估了蜀黍的动力和能力,当时只是“行政立案”,加之案值只有2万,问过熟悉这类案件的律师朋友,如果我真的等蜀黍去深圳跨省追查,很可能没有下文。虽然是赌,但是目前来看确实追回了一些损失,有输有赢且赢多输少吧。

    5. 有人问为什么不在收货前让蜀黍扣押,原本我是想这样操作的,而顺丰快递员的操作把这个事情堵死了。

    6.最后,藏匿、销赃的链条过于容易,而追脏、维权难如登天,告诫大家,千万别被盗。这段时间,已经有五六个相机被盗的人向我咨询了,最夸张的案例是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野餐垫上修图,相机放在两个人中间都被偷走了;也有人说在漫花庄园拍照的时候被疑似是一伙贼盯梢了三个小时,最后没找到下手的机会悻悻离开的。因为镜头特殊,我的案例几乎没有可复制性,希望大家像捂紧钱袋子一样的保管好自己的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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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蛋黄爱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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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男的太文明了,要用比较合理合规的途径找回,稍微流氓一点就行。

    他拿到快递直接看附近有没有录像,拿到第一秒就报警说没有收到快递。因为快递里面的东西是他的,然后报警抓小哥。然后让快递跟咸鱼掰扯。

    本人两年前把苹果耳机丢了,挂失以后标记了电话号码。结果两个星期了无音讯,然后果断咸鱼搜索。因为苹果官网下单可以定制图案,第一时间搜索到。他挂在咸鱼出售已经证明他想占为己有,所以我就开始耍流氓了,

    咸鱼沟通后,表示面交,约定时间。立刻拨打苹果客服,了解到苹果耳机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编号可以证明是自己的。

    然后选择人多环境去见面,见面观察耳机,耳机自动连接手机,查看编号,确定是自己的。

    然后就问对方,我要买的耳机呢?请给我。

    对方直接懵逼,说大哥,我给你了?就在你耳朵上呢!!!!

    我立马表示无辜:错误,这是我自己带来的耳机。然后给他看链接,我购买之前蓝牙名称就是硬条儿的蓝牙耳机。然后给他看购买信息和编码。

    然后我继续变态:这是我耳机,你记错了,我们约定好见面购买耳机,请把你出售耳机拿过来。

    对方被我自信的表情都弄傻了,又掏了几下口袋,开始带脏话了:别xx装了,我耳机给你了。

    我继续耍流氓:没有,你有证据吗?你不能污蔑别人,因为我现在的耳机是我的,我也有证据是我的。那么你带耳机了吗?你有证据吗?

    对方估计也明白咋回事了,我明白了,大哥,你走吧,我给你了。

    这个时候最关键,因为虽然目前一切看似对我有利,但是我们有咸鱼聊天记录,如果走了他报警我将百口难辩。

    我表示绝对不可能,我们约定在国贸,我家住很远我是打滴滴过来的,你必须给我报销打车钱。

    对方已经彻底被激怒了,开始骂我,然后看我拦着他不让走用力的推我。我立马抓住他直接报警,说了具体地址并且表示有民事纠纷。

    大概5分钟没到,警察就过来,这里给朝阳警察点个赞,非常迅速。

    大概听了几句话人家就明白咋回事了,跟我单独聊天,说哥们你挺厉害啊。这也行,大不了算了啊,能拿过来不错了,赶紧走了哈。

    这个时候最最重要的一点记住了。狗熊来了,你开始系鞋带,别人问你你能跑的过熊吗?你跑的过别人就行。

    在这方面打交道也一样啊,你不需要赢过判案的,你赢过对面就行。你让他感觉你比对方难处理。

    我表示完全不了解,因为我拿的耳机是我自己的,我想买耳机。我想要一个公道,我自己刚刚失业,不如这样吧,咱们去所里沟通吧。同时我也记住了您的号码,我会像12389和12345反应情况。

    这句话信息很多,第一我没工作,我的时间不怕消耗。第二,我很麻烦。

    他看了看我,直接去找对面问他你说你有耳机,你拿一下购买记录,实体店买的,有收据吗?有钱财支出吗?没有,给人家叫车切。

    然后果断坐滴滴回家,美滋滋。

    所以失主当时最优解就是拿到快递直接报警说对方没发货,因为东西是他自己的。让快递去跟他掰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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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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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鱼骗子是真多, 卖一个运动相机, 快递刚取走两个小时, 远在杭州的买家就说收到货了, 说有划痕, 要扣钱, 还特么发了视频过来。 果断打电话让快递公司给我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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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馒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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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的胡先生,丢了一套价值不菲的相机镜头,心里堵得慌。

    他当即报了警,警方也按规定立了案,这本是寻常的开始。

    可谁能想到,转头他就在闲鱼上,刷到了自己那套被盗的镜头。

    世界真小,小到失物自己送上门来,

    那个挂在平台上的镜头,标价 5950 元,没有原装盒,没有说明书,连个镜头盖都没有,透着一股子来路不明的诡异。

    胡先生留了个心眼,他没打草惊蛇,而是选择了一个最聪明的办法:先买下来,控制住赃物。

    他付了款,等着快递上门,

    货到了快递驿站,胡先生没有去取,而是再次拨通了 110。

    警察同志来了,当着所有人的面,拆开了包裹。

    镜头机身之上那个特别的标记,好似刻在黑暗之处的印记,显眼且不容忽略。

    铁证如山,这就是胡先生被盗的镜头,

    警方当场出具了《证据保全决定书》,把这枚镜头,当作关键物证,依规予以扣押。

    随后崇州市公安局也就这起财物被盗案,正式出具了《立案告知书》,展开刑事侦查。

    一套流程走下来,环环相扣,滴水不漏,

    胡先生拿着白纸黑字的警方文书,找到了闲鱼平台,申请“仅退款”。

    他觉得,这下该尘埃落定了吧,

    不过闲鱼客服的回应,似一盆冰水,从头径直浇到脚呢。

    平台说:我们无法判断此事的真实性,

    我看到这句话,几乎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警方的《立案告知书》在你眼里,是一张废纸吗?

    警方的《证据保全决定书》在你眼里,是一幅儿童涂鸦吗?

    一个覆盖全国、拥有亿万用户的电商平台,竟然可以公开表示,不认可国家执法机关出具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书?

    这是哪家的规矩?是谁给你的权力,

    平台的言下之意,是不是要让办案民警,亲自抱着赃物,从成都飞到杭州,一路敲锣打鼓送到你公司楼下,当着你全体高管的面,指着镜头说“确认是赃物”,你才愿意“判断真实性”?

    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事,真是炉火纯青,

    一个受害者,用最理智、最合法的方式,配合警方固定了证据,追回了赃物,堪称教科书式的维权。

    结果所有的努力,被平台一句轻飘飘的“无法核实”给堵死了。

    平台是法外之地吗?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

    我们今天,就从法律的角度,把这件事彻底说透。

    第一,物权,

    胡先生的镜头被偷,他失去的,仅仅是对镜头的占有。

    他作为镜头合法主人的所有权,分毫未损,

    所有权乃《民法典》保障的核心权利之一,不因盗窃、抢劫、遗失而发生转移。

    闲鱼上那个卖家,无论他是小偷本人,还是从小偷手里收赃的人,他都没有权利处置这个镜头。

    他的出售行为,在法律上叫“无权处分”,

    一个基于无权处分的交易,从根上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说得清清楚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既然无效,卖家就该退钱,买家就该退货。

    可现在的情况是,镜头作为刑事案件的关键证据,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保全。

    胡先生想退货也退不了,这是配合国家公权力办案,天经地义。

    这样平台作为交易的促成方和资金的暂时保管方,你扣着这笔钱,算怎么回事?

    你是在保护谁的利益?那个卖赃物的犯罪嫌疑人吗?

    第二,平台责任,

    闲鱼别总觉得自己是个冰清玉洁的“中介”是无辜的“信息提供方”。

    这种说辞,骗骗外行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不是摆设,

    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现在胡先生已经把警方的立案文书摆在了你面前,你“知道”了吧?

    你采取的“必要措施”是什么?是把用户的退款申请驳回吗?

    你的不作为,你的推诿,就是在给销赃行为提供便利,就是在给犯罪分子提供保护伞。

    你享受了平台模式带来的巨额利润和流量红利,就必须承担起对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不能一出事,就把锅甩给用户和法律的滞后性。

    一句“无法核实”,暴露出的不是流程的严谨,而是深入骨髓的傲慢,和对法律的极度蔑视。

    它试图用自己内部的、不透明的审核规则,去对抗、甚至是否定国家的法律文书。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客服水平问题,这是一个企业最根本的价值观出了问题。

    这件事也无情地撕下了许多二手平台“分享经济”“绿色环保”的温情面纱。

    监管的缺失,审核的孱弱,让这些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了销赃和欺诈的灰色天堂。

    假货啦骗局啦赃物啦层出不穷,消费者一旦中招,维权之路好比上青天。

    平台永远用“我是中介”来做挡箭牌,而真正的作恶者,换个手机号就能卷土重来,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最终,所有代价都由诚实守信的用户来承担,

    就像本案中的胡先生,他为了追回本就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被迫又支付了 5950 元。

    这笔钱不是交易的对价,而是他替平台监管失职所支付的罚金。

    平台不仅不退,还振振有词,这世上还有公理吗?

    这已经超出了普通民事纠纷的范畴,这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公然践踏。

    一个企业,如果连基本的是非黑白都已不分,连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威都敢无视,那它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难道就是为了从每一笔肮脏的交易中,抽取那点带血的佣金吗?

    胡先生已经起诉了闲鱼,我为他的勇气和决心鼓掌。

    这个案子,必须打到底,必须给所有被平台的傲慢与偏见伤害过的用户一个说法。

    也必须给所有自以为是的平台们,敲响一记最响亮的警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永远不要忘记,你的商业帝国,是建立在无数用户的信任之上的。

    当信任崩塌,帝国也就不远了,

    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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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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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里有“善意第三人”这种说法。


    善意第三人,指的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为交易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简单点说,被盗方、偷盗方、咸鱼,这是三方关系,而咸鱼就是“善意第三人”的立场。


    咸鱼并不知道这个镜头是偷盗方偷来的,他只是本着正常的商业交易逻辑,允许这个镜头上架平台,并且被某人买走,他在这个事件里本身并不是偷盗行为的帮凶。


    从法律角度来看,被盗方是无法像“善意第三人”索取赔偿的,因为对方从头到尾没有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偷盗方,而不是出售盗品的平台。


    如果你要证实咸鱼不是“善意第三人”,就得证明咸鱼是在知道这件镜头是贼赃的情况下依然允许其上架。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咸鱼怎么可能知道这玩意是不是贼赃?


    所以在这个案件里,被盗方不应该、也不可能要求咸鱼给自己仅退款,但可以联合警方要求咸鱼给出销售方的个人资料,并且沿着资料寻找销售方,直至将其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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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戟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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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里打个赌,闲鱼过两年大概率会一直走下坡路最后成为路边一条。

    因为你们翻阅了以后没有发现问题吗?

    为什么商家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死死的,平台方面一点没给警方透露吗?

    按理说平台方面应该要配合警方工作,可是为什么到现在咸鱼一点表示没有?

    因为你鱼是少数几个保护商家远远大于顾客的平台。(看了一眼评论区,这里产生了误解,这里不是指的是所谓的闲置物品拿过去卖的用户,而是指的是贩子)

    想当初我跟平台吵架对方自己在公正堂把我个人信息盒出来放证据栏那边在雇四个水军站商家刷掉退款项的操作实在是太变态了。

    而且他自称是找平台要就给了他的个人信息。。。

    从此以后不再上咸鱼。

    现在你告诉我闲鱼没这个权利吗?

    闲鱼老板不想想看为什么拼多多淘宝这类平台要赌上顾客的人品和对商家的疑心也要偏向顾客。

    除了他们对于商家和顾客人品判断是正确的以外。他们很清楚因为平台这种东西,商家是地头蛇,顾客只是浮萍草。商家发声的机会和制造舆论的机会远远大于顾客。很容易就能制造出商家优势的局面。而且商家深耕领域多年,很容易就能给顾客使绊子,或者欺骗不懂的赚小便宜,或者在规则内最大程度恶心顾客,或者提供与远低于样板的劣质服务,毕竟宣传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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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l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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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il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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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即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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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佬红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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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上平台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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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rc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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