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车送脑出血父亲就医被司机取消订单,司机取消订单耽误患者送医该担责吗?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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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要是老头子直接死在车上,这家人讹不讹司机?
这个司机真的已经是仁至义尽了,看看这家人是怎么办事的。“准备下电梯时接到司机电话,告知对方是个病人需稍等,下了楼后却找不到司机,也打不通电话,打开订单才发现司机已取消。”意思是下单的时候没有告诉司机是个需要急救的病人,稍微出点意外就会归西的程度,司机到了,还轻描淡写的告诉司机是个病人,也就是可能是发烧一类的小病,嘴里没一句实话。
司机总共等了6分钟之久,这么热的天,面对的还是个病人和满嘴谎话的家属,等6分钟才取消真是很不错了。要是遇到别人,可能已经连夜坐站票跑路了。“平台客服称涉事司机到达时间是10点12分,取消订单的时间是10点18分,等待6分钟后取消符合标准,且此前未被明确告知接送的是危重病人,将记录司机行为但无法给予乘客更高补偿。”
司机这个行为并不属于违约行为,相反是作为乘客的这一家子违约了。一般来说网约车的格式合同里会约定司机到达目的地后,乘客一段时间内不上车,会赋予司机解除合同的权利,否则岂不是一单要等很久,司机一天也接不了几个单子,网约车司机还活不活?网约车合同本质上是附期限的运输合同。司机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乘客亦需准时出现,否则就会构成违约,本案中乘客6分钟不出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致使运输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司机有权解除运输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就算是成功接上了老头,老头嘎在车上,司机也不要承担责任,但是就怕遇到喜欢息事宁人、服判息讼的,给你判个“公平责任”“人道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旅客人身伤亡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就算是司机没到约定的时间,主动取消订单,司机也是只在车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呢?因为这一家子压根就没有提前告诉司机乘客是一个需要急救的病人,司机是不知情的。
《民法典》第584条说得很明白,违约对应的损失赔偿数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该事件中司机在接单的时候压根不知道乘客是个需要急救的病人,对方刻意隐瞒,也不告知,因此理论上来讲司机要赔偿的损失也就是车费,这是司机订立合同时能预计到的东西。
这个规定是非常合理的,否则对赔偿损失一方会非常的不公平。试想如果不这么规定,让司机无论知不知情都要赔偿乘客的全部损失,那显然对司机一方是显失公平的,未来恐怕没什么人敢干司机了。
背后的原理也很好理解,如果司机能确保老头按最理想的速度到达,他在订立合同时的金额肯定不是几十块了,我估计几千块都挡不住,估计得上万、上十万块,他都不一定敢干这一单,毕竟风险越大对应得绝对是收费越高,所以只有在合同订立方在订立时知道这种预期损失,并且仍然愿意订立合同时,损失赔偿数额才能突破上限,否则对赔偿损失一方极其不公平,收益和承担的风险完全不成正比,你在司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收费几十元的司机承担几十万的风险,凭什么?就像一句电影台词说得一样“一个月才几百块,你玩什么命啊?”一个月几百块不会让人玩命,一个月几百万才会让人玩命,风险越大对应的收益一般也会越大,否则就是耍流氓。
如果不这样规定,航空公司也是惨了,到时候张三说因为你们的延误,导致我100亿的大单子没有谈成,赔我100亿,试想可能吗?而该家属就秉持着张三的类似逻辑,这种人是真拉的下脸皮问司机要钱啊,也不看看你这几十块钱车费值得司机搭上这么大风险不?更不用说合同早就被司机依法、依约解除了,家属的赔偿请求纯属无理取闹和讹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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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风 - 87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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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小悟 - 774 个点赞 👍
舍不得120急救车的钱,逮着网约车司机可劲欺负,人家等了6分钟了,还没下电梯。
幸好司机取消了订单,万一患者在车上不喘气了,那还不把被这种家属讹死。
就算是给他送到医院了,预后不满意,也是因为司机开车太慢耽误了。
这种人就是占便宜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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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2O - 270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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鐂畱 - 14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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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叫我来寻膳 - 9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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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十度以下 - 78 个点赞 👍
还好是取消了,这要是没取消,下半辈子怕是要给这乘客打工了。赚你十几块钱,担这么大风险,人家司机也要养家糊口的呀。
这次是因为乘客认为司机取消订单,延误了治疗,被索赔。
万一司机没取消订单,路上遇到红绿灯或者车速没跑起来,是不是也会因为开车不够延误了治疗而被投诉。
再者,万一病人要是在乘车过程中不幸离世,那情况恐怕就更棘手了。先抛开国人普遍忌讳在车内发生生死之事,这辆车以后还能不能正常用不说,估计还得被起诉,说人家明知运送的是危重患者,且自身并不具备救治能力,却还是选择接单承运。
这件事情,司机的做法并没有违规的地方,平台客服称司机到达时间是10点12分,取消订单的时间是10点18分,等待6分钟,这个事件是符合订单取消标准的。况且,司机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接的是个危重客人。根据平台的说法,他们是没有被明确告知接送的是危重病人的。

乘客这边也是,既然是危重客人,第一时间不找亲戚、邻居,也不找救护车,反而去打网约车。虽然当事人说是因为120急救车需要等十几分钟,但急救车上会配备专业的救护人员,能确保到了之后就开展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而且救护车可以闯红灯,送医的速度肯定要比普通车快。
这不比花几分钟打到车,然后再送医,更能让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吗?
退一万步讲,如果乘客确实就是因为考虑到时间或者费用成本而叫的网约车,那你提前跟人家说好具体情况,保证闯红灯、病人途中病故等事故责任都不需要司机承担,再给司机点感谢之类的,人家也能安心送。
不管怎么样,还是建议遇到这种突发危险,还是先找救护车好一点,至少能保证尽快就医。
毕竟,遇到仁康急救站公司那种黑救护车致人死亡的事情还是少数,大部分都还是比较靠谱的。
给大家简单回顾一下之前的黑救护车事件。
2020年,刘丽丽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治疗风湿病时,家属多次明确告知头孢过敏史,但医生未做皮试直接注射头孢吡肟,导致严重过敏。病情恶化后,院方建议转院至北京协和医院。
院方推荐标有“吉大一院”标识的救护车,实际上是属于属仁康急救站的黑救护车,车上的救护人员也是临时花钱雇的,最终导致的悲剧。
事后,涉事的120救护车被爆出归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康急救站”)所有,仁康急救站和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此前曾涉及多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多是作为被告身份。
今年5月,仁康急救站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此前也曾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原因被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去年9月,仁康急救站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林也被限高。
最终法院判医院担责 10%、救护车担责 60%,虽然从法理上说的过去,但是情理上很多人还是觉得不合理,毕竟如果车是医院指派的,或者是医院的合作方,医院有责任进行资质审核,保证患者的急救安全。
但网友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是很买账,认为医院担责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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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 - 52 个点赞 👍
没责任!
“男子打车送脑出血父亲就医被司机取消订单”这种事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司机有没有法律责任?
要不要赔偿,
简单说司机是否担责,这取决于网约车订单,到底算是什么呢。
如果订单一经确认就等于合同成立,那司机临时取消就违反了承运合同,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旅客运输合同成立之后,承运人便有了安全地将旅客运送至目的地的义务

要是旅客情况较为特殊,比如说生命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而司机明明知晓却选择取消行程,这样这就涉嫌拒载行为了,无论是在公交车领域还是出租车领域,都必定会受到处罚。
但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本质不同,
平台上订单更偏向一种“预约”,
司机点了接单,并不等于承运合同已经完全生效。
一般只有人和车见了面、行程开始,合同义务才算正式启动。
现实里平台规则通常允许司机,在约定时间内,稍微等待不超过几分钟,要是没等到人,就可以无责取消,反过来讲,乘客等得久了,同样能够免费取消。
司机到达后等了 6 分钟没人,按规定取消,不违反平台约定。
司机没明知特殊紧急情况,只是按正常流程来做,从法律上来说很难认定他承担延误救治的直接责任。
如果乘客在下单时,说明“危重病人”,“急救”将特殊情况提前告知了司机,这样情况就会发生改变。
明知是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却仍恶意将其取消,此行为与普通订单存在差异。
明知有特殊风险,不过却依旧拒载,这种行为,或许会需要去承担法律方面的责任。
现在案例里,司机并不知情,程序上没有违规。
乘客家属的痛苦和愤怒能理解,但光凭情绪指责,也不合法理。
还有一个角度,网约车司机大多数不是专业救护车辆,也没有强制承担医疗急送的社会义务。
急救本就应该找 120 救护车,那才是专业渠道。
网约车,充其量只能是补充,
司机的人身和运营风险,比普通单要更大一些。在平台规则当中,往往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配送危急病人这一情况。
讲白了要让司机必须承担送医义务,没有法条层面的依据。
有些人提出情理层面的谴责,觉得司机太冷漠。
但站在法律角度,不能因为结果悲惨,就给司机安一个罪名。
要是未来社会期望司机担负起更多的责任,那就得把相关的法律规定给明确了,要么就进一步把平台规则给完善好,
比如说把急救单的标注弄得更细致些,明明白白地确定奖励机制,这个时候给司机提供更充足的保障,把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起来。
没有这些保护,强制要求司机送急病人,只会让司机不敢接单,结果大家更难打到车。
情与理,是两回事,
每个人都不希望看到类似的悲剧,
家属的无助,愤怒不难理解。但落到法律层面,证据与规则才作数。
现有法律框架里,只要司机没有明知重大风险,行为没违反平台规则,难以要求其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反倒是平台有责任去优化急救场景的算法,尤其要给紧急需求做特别标记,这样能降低误会以及风险,从而将每个人的生命通道都打通。
最后建议需要急救的人还是把 120 放在第一位。
希望网约车平台能够持续地、逐步地完善规则,这个时候,社会舆论也理应维持理性。
我们需要的不是把个体推到道德制高点,而是完善体系,预防下一个悲剧。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旅客安全运送至约定的地点,并对旅客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 对于患者生命健康有危险时负有救助义务的相关主体,未履行救助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别让一个普通人变成制度漏洞的牺牲者,也别让规则成为感情的对立面。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暖暖 - 9 个点赞 👍
这家人为了省钱也是让人没话说了,都已经脑出血这么严重的病情了,不赶紧打120急救电话,让救护车来接病人,而是打了个网约车,然后还不告诉网约车司机接要拉的是脑出血的重症病人,司机取消订单之后还要投诉人家,还要索赔,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管是谁碰到这么一家子奇葩的人也都够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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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娃老爹 - 8 个点赞 👍
社会规则就是被这些恶心的人败坏了,导致现在社会炎凉!
文中提到救护车还要十几分钟才能到,结果是什么,他们居然还让网约车等了六分钟!
打过网约车的都知道,平台派单还要等一会才能有司机接单,司机从接单到目的地还要等一到三分钟,这不就大约十分钟就过去了吗!再等一会儿功夫救护车就能到!
救护车是可以直接进入小区的,再不济也有医护人员拿着担架去家里抬人,在家等十几分钟就有医生来救治了,在救护车上也不怕遇到突发状况,打网约车还得把病人挪到马路边上,万一又堵车又遇到红灯,不急死人吗,这不折腾病人吗,是故意的吧
只能说这位司机师傅真是好险,躲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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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舍迦 - 3 个点赞 👍
真着急,立马上街,出现金,随便拦车,同时让别人随意录像了。
什么120,110,熟人亲戚电话,不停的打。
所以,这男的可能是不怀好意。
故意的。
可能他对自己父亲早有怨言。碍于面子隐于内心。
很多老头子是非常碍子女眼的,没有足够的钱早被踢走自生自灭了。
老婆子比较能自理,还能照顾人。不容易招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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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 - 2 个点赞 👍
这事我理解网约车司机,人家也怕担责任啊,如果老人出事就算家属不追究司机这一天也别想干活了。遇到这事老老实实打120吧,嫌120慢,出租真快吗,120能走应急车道能闯红灯出租车行嘛?出租要是堵路上了那不更完蛋吗!至于法律责任,人家都取消订单了还要担责吗?这要还担责不就成强买强卖了吗。
我大大还活着的时候女儿不在身边,有次他给我打电话说早上要去办事儿让我帮他约个车,我给约了备注是老人。司机接单后问了我好几个老人情况,能自己走吗?有基础病吗?神智清楚吗?都问利索了才决定接这个单。
我看有人说家属是为了省钱,老人命不值救护车钱。我觉得这么说有点儿过了,反正我不想把人往坏了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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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wang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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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u jj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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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脆角 - 0 个点赞 👍
120还有十几分钟到。叫了网约车3分钟到,让网约车等了6分钟还没下去,这不就9分钟了吗。
9分钟都没把老头搬下楼,等搬下楼的时候不就正好赶上120吗。
网约车取消了,没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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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柚子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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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GELION - 0 个点赞 👍
空降知乎热搜!抢先进来回答。Hello!知友们现在好,我是你的小伙伴 男子打车送脑出血父亲就医,被司机取消订单。耽误患者救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先说结论,太「荒唐」!合理,合规,合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父亲的生命寄托网约车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什么样的人都能见到,真是长见识。脑溢血的父亲生命,寄托于「网约车」十几块的车费。

父亲生命的价值,用十几块钱的「衡量」。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先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对不对?应不应该这样?
凭什么?大概也看了,人家「网约车」并不是没有等,等了,满满6分钟,符合取消订单的理由。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想要「讹」别人,拜托做的隐秘一点,这也太明显了!好好做个人。
网约车没有任何责任!
将心比心,网约车没有「任何责任」,不管怎么样说。首先,网约车取消订单「合理合规」。
并不是人家没有到达,人家「已经」到了楼下,并且给了6分钟时间,你自己没有到达,那是你「自己」的问题。
网约车没有救人的义务!再者「网约车」也不具备救人的功能。救人需要的是救护,车以及专业的医护人员。懂?
生命只有一次!别留遗憾
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来说都是珍贵。实在不行自己开个车,求左邻右舍「邻居」,拜托人家帮帮忙。
人家也会带你去的,那证明你自己的人缘,人脉已经坏到没人「愿意」帮你。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帮你了。
由此可见,涉事当事人「人品」有多差?差到别人都不信任你。这世上有的事情,我们能帮就帮。
你的善良要因人而异
不能帮的事情,绝不要去做,否则好人难做。你的「善良」要谨慎,你的善良要因人而异!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既然来都来了,点个赞再走呗,若能关注一下就更完美了啦!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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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酷娜娱乐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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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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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O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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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韩 - 0 个点赞 👍
像这种紧急情况,不应该是拦路上的空车计程车吗?就算没有,不该两手准备(拦计程车、打网约车),或者三手准备吗(前两者+打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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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小星 - 0 个点赞 👍
司机逃过一劫。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告知紧急情况。当然虽然合规,但司机其实应该多等等。
平台客服称涉事司机到达时间是10点12分,取消订单的时间是10点18分,等待6分钟后取消符合标准,且此前未被明确告知接送的是危重病人,将记录司机行为但无法给予乘客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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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