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是取消了,这要是没取消,下半辈子怕是要给这乘客打工了。赚你十几块钱,担这么大风险,人家司机也要养家糊口的呀。
这次是因为乘客认为司机取消订单,延误了治疗,被索赔。
万一司机没取消订单,路上遇到红绿灯或者车速没跑起来,是不是也会因为开车不够延误了治疗而被投诉。
再者,万一病人要是在乘车过程中不幸离世,那情况恐怕就更棘手了。先抛开国人普遍忌讳在车内发生生死之事,这辆车以后还能不能正常用不说,估计还得被起诉,说人家明知运送的是危重患者,且自身并不具备救治能力,却还是选择接单承运。
这件事情,司机的做法并没有违规的地方,平台客服称司机到达时间是10点12分,取消订单的时间是10点18分,等待6分钟,这个事件是符合订单取消标准的。况且,司机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接的是个危重客人。根据平台的说法,他们是没有被明确告知接送的是危重病人的。

乘客这边也是,既然是危重客人,第一时间不找亲戚、邻居,也不找救护车,反而去打网约车。虽然当事人说是因为120急救车需要等十几分钟,但急救车上会配备专业的救护人员,能确保到了之后就开展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而且救护车可以闯红灯,送医的速度肯定要比普通车快。
这不比花几分钟打到车,然后再送医,更能让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吗?
退一万步讲,如果乘客确实就是因为考虑到时间或者费用成本而叫的网约车,那你提前跟人家说好具体情况,保证闯红灯、病人途中病故等事故责任都不需要司机承担,再给司机点感谢之类的,人家也能安心送。
不管怎么样,还是建议遇到这种突发危险,还是先找救护车好一点,至少能保证尽快就医。
毕竟,遇到仁康急救站公司那种黑救护车致人死亡的事情还是少数,大部分都还是比较靠谱的。

给大家简单回顾一下之前的黑救护车事件。
2020年,刘丽丽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治疗风湿病时,家属多次明确告知头孢过敏史,但医生未做皮试直接注射头孢吡肟,导致严重过敏。病情恶化后,院方建议转院至北京协和医院。
院方推荐标有“吉大一院”标识的救护车,实际上是属于属仁康急救站的黑救护车,车上的救护人员也是临时花钱雇的,最终导致的悲剧。
事后,涉事的120救护车被爆出归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康急救站”)所有,仁康急救站和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此前曾涉及多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多是作为被告身份。

今年5月,仁康急救站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此前也曾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原因被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去年9月,仁康急救站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林也被限高。


最终法院判医院担责 10%、救护车担责 60%,虽然从法理上说的过去,但是情理上很多人还是觉得不合理,毕竟如果车是医院指派的,或者是医院的合作方,医院有责任进行资质审核,保证患者的急救安全。
但网友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是很买账,认为医院担责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