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平台「仅退款」引发商家极端要求,有商家称「退钱可以,先把商品剪烂或砸坏」,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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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要怪也得怪那些没下限的“羊毛党”吧。
“仅退款”规则的初衷,原本是为了简化售后流程,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升购物体验,同时也能对商家起到一定的监督与约束作用,倒逼商家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理想状态下,当消费者遇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描述严重不符或者未收到商品等情况时,通过“仅退款”可以快速解决问题,避免繁琐的退货流程,节省时间和精力。
但在现实操作中,这一规则却被“羊毛党”严重滥用。
“羊毛党”以各种虚假理由申请“仅退款”,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有的“羊毛党”会购买商品后,人为制造商品损坏的假象,然后申请“仅退款”。
有的会在收到商品后,以各种微不足道的瑕疵为由要求退款,甚至有些商品已经被使用过影响二次销售了,依然强行要求仅退款。
更有甚者,一些人会批量下单,然后全部申请“仅退款”,以此来薅商家的羊毛。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商家遇到过同一账号在短时间内多次下单同一款商品,然后每次都以各种理由申请“仅退款”,商家若拒绝,就会遭到恶意差评或投诉,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商家为了避免麻烦,只能无奈退款。

图源网络,侵删 这种恶意退款行为不仅让商家损失了货物和货款,还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售后纠纷,严重干扰了商家的正常经营。
而且在“仅退款”的处理过程中,平台的判定机制往往倾向于消费者。
一旦消费者发起“仅退款”申请,平台常常在未充分调查核实情况、未给予商家足够申诉时间的情况下,就直接同意消费者的退款请求。
商家即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想要申诉成功也异常艰难。
对于经营高客单价商品的商家来说,“仅退款”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更加难以承受。
一单高价值商品的“仅退款”申请,可能就会让商家辛苦经营许久的利润化为乌有,甚至面临亏损。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的组织者和规则制定者,在“仅退款”规则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欠缺之处,未能充分平衡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导致“仅退款”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
各大电商平台在推出“仅退款”规则时,没有对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仅退款”进行清晰界定,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和申诉流程。
这就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羊毛党”可乘之机,他们可以轻易地利用规则漏洞进行恶意退款。
同时,简单的规则也让商家在面对“仅退款”申请时,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些平台只是笼统地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觉得不满意就可以申请“仅退款”,但对于“不满意”的标准却没有明确界定,这就导致很多消费者以一些不合理的理由随意申请退款,而商家却无法依据规则进行有效反驳。
在平台的规则体系中,明显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对商家权益的保护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平台在处理售后纠纷时,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无条件地站在消费者一边。
这种片面的保护观念,使得商家在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
当商家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平台不是公正地去调查事情的真相,而是一味地要求商家妥协和让步。
这种不公平的处理方式,极大地损害了商家的利益,打击了商家的积极性。
而且,对于恶意利用“仅退款”规则进行欺诈的行为,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管与处罚机制。
那些“羊毛党”和恶意退款的消费者,在成功薅到羊毛后,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平台最多只是对其账号进行一些轻微的限制,如短期内限制购买某些商品或使用某些功能,但这对于这些人来说,根本无关痛痒。
一个账号被封,换个马甲又可以继续进行恶意退款行为。
图源网络,侵删 从法律层面来看,消费者和商家在交易中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电商交易中,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却申请“仅退款”且不退还货物,这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法律的执行存在一定难度,加上电商交易的特殊性,很多恶意退款的消费者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只能说,商家的“极端”做法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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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途萤光 - 639 个点赞 👍
认识个网友
基层牛马,社区网格调解员
处理过这么一件事。
小区里拆迁补偿搬进来的老登母女,平日里就是经常滋扰她的对象,和物业以及邻居们各种不对付,首先物业费从来不交,捡来的垃圾都快把楼道堆满了,明明是个中高档小区结果硬是被老登母女弄得她们那一层的房主搬走不住房子也租不出去。关键是这对母女弱势群体就弱势群体呗,实则占便宜没够!
别人装修搬家,不征求主人同意,上门就去拿别人家纸箱子
别人家外卖送到门口,挂在把手上,她们拿去就吃了,对着小区调出来的监控录像她们铮铮有词说放在外面以为别人家吃剩下不要的。
业主养的猫,不小心跑到她们家那一层,被她女儿直接从公共阳台一脚给踢下楼摔死了,猫主人报警,警察来了也没辙,因为她女儿有残疾证。
为了这对母女的事,她作为社区代表上门调解了无数次,辖区派出所就在她们街道隔壁,一样被滋扰了无数次。
然而这对母女确实有房产证外加女儿有残疾证(轻度先天愚型导致的大脑四肢发育不全,然而即使这样依然比其母亲更懂事理一些)因此有纠纷每次也没什么太好的处理办法,以大家都懂得我国处理事情的惯例只能和稀泥和让老实人吃点儿,她们同一层以及上下楼的好几个业主就是这么被恶心走的,人家宁可这房子不住了,也不愿意受气。
本来她见多了这对母女一哭二闹三上吊都已经皮了,结果那天又见识了回高的。
起因是小区楼后一家新的水果店开业,金枕榴莲十多块一斤(具体多少她给我说了我也没记住,大概就是一个比较便宜的价格吧)于是一群人排队去买,她们家母女过去拣别人开业丢弃的各种纸箱,然后不知道那天怎么想的,看着那么多人排队不要钱似的拿榴莲觉得这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也挑了一个榴莲,一结账,大家不用想,人家母女一听一个榴莲要一百多块当场就炸了,直接骂人家骗子加抢劫。
这家水果店老板也是刚来,还没见识过这对母女的厉害,很委屈的硬刚说明码标价的一斤十多块,结果那对母女说她们以为是一个十多块。
然后又是闹得不依不饶,撒泼,报警,街道调解员上门三件套。
那天出警的也是新来的小警察,也还不知道这对母女的底细,看人家有残疾心生恻隐,说自己帮付钱算了,结果人家母女非要人家警察抓不法摊贩才算作罢。
我认识的网友那天气也不顺,不想惯着这对母女,就把小警察拦住了,相对公道的调解了事情,最后做出的决定是:
母女把已打开装盒的榴莲退回,店家不收钱。
没想到这对母女又不愿意了,说我们买了的东西,凭什么让我们退?
人家店家火气也上来了:你买了?你付钱了么?
眼看当场好不容易调解好的场面又要炸锅,我那网友形容她当时觉得天旋地转,劝了半天,调解出了一个让她日后一定后悔的调解决定:
店家认倒霉,装作无事发生,大家散了吧。
这个时候围观的有个看热闹的业主委员会的大哥突然说了句:“店家可以不收钱,但是那榴莲最好扔掉,就当是额外损耗当场销毁。”
后来我那网友才知道这个大哥人家本身职业是本区有名的刑诉律师,多次被指名当法援的,有充足的和社会底层打交道的经验,她那天就后悔没听大哥一句良言,想着好不容易调解好的,别再生事端了, 让那对母女喜滋滋的揣着“战利品”榴莲回家了。
不出意外的是
果然出意外了
那对母女没过几天阳了,结果那对母女直接又报警了,说是被人下毒了,还是水果店和街道办外加出警的民警联合下毒的。
据说当天接听报警电话的110小姐姐都懵了:
什么?你报警说我们警察联合水果店老板给你们家下毒?
这下热闹大了,更说不清楚了,据说闹到最后是社区给报销了这对母女的医疗费用才又渡过一劫。
我猜,那些网购平台上说退钱可以先毁东西的商家也接受过不少类似的磨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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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不虚发探花郎 - 131 个点赞 👍
我在抖音上花七十多买了5斤李子 商家图片放的是蜂糖李的照片 并且承诺每个都30g以上 我下单收到之后 和图片完全不一样 就是一些小青李子,我问商家为何和图片上不一样 商家跟我说口感会有差距 然后跟我说图片仅供参考,李子保证每个30g以上 不行退我三十让我留着 我将每个李子都用小称称了一下 没有一个到30g 最大的一个29g 商家又说退我点钱 让我留着 我说我只接受退款 这玩意一块钱卖我我都不要 商家让我扔掉拍照片!我就想问 我凭什么给你扔?该你的?虚假宣传,缺斤短两,还让我给你扔?不行你找快递小哥给你扔 我没义务伺候你!你们都说买家怎么怎么样 商家难道没有责任么?是有写买家坏 但不代表所有人 有些卖家也坏 同样也不代表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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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九和弦 - 86 个点赞 👍
仅退款在女性用户中的比例高的吓人。
男性使用仅退款的数量远小于女性。
女装退货率80%+,而男装不到20%。
这跟白嫖女们口中的“货不对板”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女包的退货率也是70%+,而男包仍然不到20%。
一个月前,国家整治仅退款的那天。
叫嚷着啊啊啊啊啊的,都是这个时代最扶不上墙的那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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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小少年 - 80 个点赞 👍
这事可以和最近两个热点问题关联上
热点问题一:这不是“双输好过单输”的验证方式吗?
过去一些人仅退款后,留下商品继续用,于是商家单输了。薅羊毛的人虽然付出了一些时间,但拿到了免费的商品用。
而这「退钱可以,先把商品剪烂或砸坏」的要求,就是商家不认可自己单输,于是推动和薅羊毛的人一起“双输”,对后者而言,这种仅退款就是自己浪费了时间,但没有薅到羊毛,虽然输的少很多,可也算是输了。
如果真的因此让薅羊毛的人减少,那就会成为“双输好过单输”这一结论的有力证明。
热点问题二:这也是为何“文件只说禁酒,结果不让聚餐”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故意对抗那条以外的原因)
消费者网购有哪些法律上规定的权益?这些事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了很多,但距离执行还有很多空白,这些空白才是让平台、合规商家与普通消费者都被少数薅羊毛人连累的根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这里容易出争议的是退货时运费由谁承担?或者运费险费用由谁承担?平台为主动承担运费险的商家提供流量扶持应不应该?
质量问题退换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包括退货的运费。
这里容易出现争议的是商品质量认定,线下还能当面看,线上就只能靠照片或视频来判定了。可照片与视频作假也不难,如今更是有用AI生成图片拿去申请退款的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假一赔三”,即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500元时按500元赔偿。
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商品;使用虚假宣传或价格诱导(如虚构“清仓价”“最低价”);冒用知名商品包装或标识等。
这里容易出现争议的是一些对欺诈行为的认定,比如“以次充好”的次如何判断?还有“虚假宣传”中一些具体内容的认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算规定的很细致的文件了,但在执行中买卖双方看来依然有大把漏洞。那为了避免这些漏洞危害到自己,就只能“过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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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跃本屯 - 3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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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你让道 - 10 个点赞 👍
纠正一下描述“如此极端的退货要求”这句话,因为这是不退货仅退款。如果你觉得商品不好,那你就退回去,退货退款。如果你还觉得退货麻烦,那就把商品砸了证明确实不是你想白嫖,真很难理解吗?你花钱买东西,人家给你东西了,你一句仅退款就能白嫖,哪有这样的道理,这种卑劣的逻辑,放在哪都不合理。甚至,你觉得买到不好的商品,浪费你时间,你把东西退回去给人家,你去投诉都行。仅退款是中国乃至世界商业上的笑话和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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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才 - 3 个点赞 👍
笑人家美国小黑零元购,
至少人家还是身体力行负重逃跑的,
哪像咱,
泱泱大国五千年文化底蕴,
零元购都是坐在家中点点手机就完成了,
儒雅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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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哥在看着你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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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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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alun - 1 个点赞 👍
正确的机制应该是商品有问题商家向顾客赔偿。因为退货给顾客造成了时间和延误使用的损失。而且超过一公斤的商品退货顾客需要自付运费。退货退款也不公平。
商品没有问题,除存在违法或虚假宣传外不但不应该仅退款,甚至不应该强制七天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仅应作为电商为了与实体经营竞争而自主采取的销售策略,不应成为普适性的法规。
破坏商品至不能使用,仅退款等都是错打错处来的无奈做法。
原因就是平台不愿意承担责任辨别的义务,而严格意义上的鉴定取证等又是代价高昂的,可能导致电商无法与实体店竞争而垮台的局面。
其实,究其根本如果我们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有力惩罚的话,这种事情会少很多,社会环境也会净化很多。但我国法律对于精神赔偿的支持向来薄弱,因此侵权是比较普遍的问题。不仅仅表现在电商领域。
别的不说,某电商软件上“必得多少多少”最后不拉人啥也没有的广告不违规吗?不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吗?但是有人管吗?
快递到手包装没几个不被破坏的,途中经过了多少摔打显而易见,不违反快递规定吗?
商品虚假宣传更不用说了。
无良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地方保护,市场监督、平台监督的不完善甚至违规行为比比皆是,所有问题其实都指向法律对于精神损失赔偿的支持过于羸弱。
王海为什么会出现?职业打假为什么必要?
如果一个案子下来能够获得足够的合理赔偿,侵权者必然会大大收敛,我们也就不必用这些错打错处来的方法了。
现在这些方法用于不用都一定有冤枉的,来回改规定起不到维护正义的作用。经济确实能活跃一阵但必然存在过不去的瓶颈。
说到底我们在依法治囯方面还存在不足,这与经济发展是不相称的。认识不到这些,总在表向上纠结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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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 0 个点赞 👍
如果规则出现偏袒,那么就一定会有人把这份偏袒和优待利用到极致。
不仅男女问题是这样,买家和卖家之间也是这样。一味的讨好消费者,破坏的是整个生态。最终也会把成本反噬到消费者身上。那无辜的买家受害,缺德冒烟的买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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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mat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