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杜绝,没有任何制度能杜绝冤狱。
举个虚构的例子,电视剧《越狱》,里面麦克的哥哥被构陷入狱。我是陪审团,看到控方提交的证据,也会判他有罪。
但是,一锅粥有一颗老鼠屎和一碗老鼠屎里面有几粒粥差别还是很大的。
今天看了一个新闻吓了一大跳,世界每年强奸案中国占一半,众所周知中国治安是非常好的,这其中一定有大量是冤案!这也意味着中国男人对女法官印象极差,至少是这一代人不会原谅女法官的,官媒怎么洗都没有用。2008年7月1日杨佳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内袭警,只杀男的不杀女的,现在如果在法院发生这样的事情,情况会完全相反!
带着冤情男人出狱,心里肯定不服气,带有案底未来很难过的好,父母在的话还好一些,一旦父母不在,自己过的还很差,会把所有怨气全部发泄到女法官头上,未来女法官们的子女和父母都会暴露在危险中,而且这样的男人这么多,防不胜防,也防不住。我要是女法官第一件事就是去辞职,然后改名换姓,带着父母找个陌生地方生活,绝不趟这趟浑水,决不让我的孩子和父母遭受悲剧,因为我是男人,我了解一个遭受巨大冤枉男人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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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会对中国的庭审状况有重大改善,因为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不可能更严重了,陪审团最差也不过就是维持现状而已。
因为现在的审判是纯粹的走过场,判罪率99.97%,绝大多数案件根本没有什么证据,就靠硬判。
刚刚,定罪的继父强奸案,

这都不是最邪门的,最邪门的是,明明有证明无罪的证据,他们还是要硬判。

而现实可能比有罪推定还要绝望,因为即便有罪推定下,要求被告自证清白,如果被告拿出不在场证据,也是会宣判无罪的。但当下的司法实践,他迎来的很可能只是“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判决你,与你何干?只是为了奖金与绩效而已。
那冤案是尸山血海

要说冤,房洪彪强奸女儿案更冤,检察院没有任何证据,DNA与作案时间均不符。甚至他都有在外打工的不在场证据。人家就一句话: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
然后编入教材、全国学习。
这一眼假的案子,就是公开宣示他们有权把无辜的人置于死地。
每年几十万、几十万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把人送入监狱。
千万别有“我没干过,法庭会还我公道的思维”。你们这种思维是受到港剧、美剧中法庭戏的毒害了。中式法庭没有法庭辩论、没有疑罪从无。
绝大多数案子,法庭只是走过场,一旦成为被告就必定有罪,法官不会听被告的任何辩解,甚至判决书没开庭就印好了。
2024年,163万刑事被告,有罪率99.974%,无罪仅418人,不到万分之三。
法庭对付被告就三句话:
1、你说完了吗!
2、被告证据不予采纳,禁止证人出庭,禁止被告律师发言!
3、证据确凿,宣判有罪。
这里的证据不予采纳,甚至包括不在场证据。
就是因为完全没有制衡,所以才肆无忌惮。最高法,根本任意指定判决原则,推出根本破坏法制的“非亲历不可知”就是它干的。
1、房洪彪强奸女儿案,无任何证据,他在外打工的不在场证据,她们直接就一句不予采纳。
如此扯淡的判决,他们居然感觉良好,还居然写入案例全国学习。可见这种根本没有证据的案子,她们日常都判习惯了。

2、聂树斌杀人案,无任何证据,他在工厂上班考勤表的不在场证据不翼而飞,死刑。

要说聂树斌是上个世纪的那么,现在还在这么干:
3、张开胜强奸案,直接把证明他无罪的证据扔了,所幸,真凶(大概率是)及时落网,否则又是一个房洪彪、聂树斌。

大陆的刑事案,对待嫌疑人的过程极其不讲道理。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她们一概不予采纳,人均波波转世活阎王。
女神探,就是这么破案的,
4、张氏叔侄案




300条人命!300条人命!都是用各种“小连招”办成铁案。基本都是男人。
一套连招下来,中国的法庭定罪率是99.97%。绝大部分被告从未得到公正对待。就算你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弓箭法都能给你现场发明出一套东西来定罪。
5、腿毛案
一个男的只是调侃女的腿毛粗,就被定强奸罪,法官她特别牛,发明出:


6、南昌琦震东案:
有明确录音证明女方主动,法官发明:动机错误、同意事后可撤销,一审判六年。

而且居然得到了官方背书

中国刑事诉讼,绝大多数法官一辈子都没判过一次无罪;绝大多数检查一辈子没输过一次官司。
司法有一个权力,叫禁止证人出庭、对所有被告证据不予采纳。你告诉我,怎么输。
去年刑事案件的上庭定罪率是99.9744%,163万被告,无罪者仅418人,差不多3900分之1的无罪率,一个法官一辈子都判不上一次。全国平均每个市一年都出不了一个无罪的,比市高考状元还稀有
而且,翻案率基本上是0。
7、李四强案


这可就是2024年的事。
从惊诧的审讯过程开始,就是陷阱连连、地雷成片。
绝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面对审讯,毫无经验,中国没有沉默权,而且常常莫名其妙地觉得“国家不会冤枉好人”,然后陷入预设的陷阱。无罪变成有罪,轻罪变成重罪。
你事先知不知道这个钱是诈骗赃款。
不知道。
没觉得奇怪?
没关注,不知道。
那现在告诉你,这是脏款,用你的账号过一下,知道了吧?
知道了。
笔录:你事先知道不知道这是赃款吗?
知道。
……………
总之,要什么供词有什么供词。比如,
8、暴钦瑞案
为了让嫌疑人暴钦瑞承认“寻衅滋事”,给了他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他没经受住大记忆恢复术,被活活打死,这就是2022年的事。
如果他经受住了呢?那就是证据确凿,宣判有罪。
中国大陆判案,绝大部分的证据就是笔录,里面绝大部分根本经不起检验。
天可怜见,智障李四强居然在笔录中清楚交代了真凶刘西文的家人姓名。而这份笔录居然一直有效。
二、那你要是过硬的证据呢?要是对方没有任何证据呢?
房洪彪、聂树斌、张开胜、李四强、张氏叔侄,集体点赞。
这一套连招下来,有大量冤假错案,那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且,看一些司法人员发言后,发现,她们根本不觉得只凭口供,甚至只凭所谓“被害人”口供定罪有问题。她们觉得都觉得只凭口供定罪完全合理,是铁证如山。
甚至是房洪彪案、大同案这种,在她们的认知里都觉得判得是铁证如山。



而且她们有些司法人员,真的是波波附体,居然有人认为,只要中国冤案不到一亿,就说明她们工作干的很好。
一亿,中国人才多少。



中国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其实都没什么证据,基本都是靠笔录,而这个笔录往往也不是被告的原意。比如强奸案,可以说80%都没有什么证据,就是硬判。
前两天罗翔说强奸案也就5%有问题。这位罗教授常年主张法律必须向女权倾斜。
你要么相信罗翔说冤案只有5%,要么相信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奸大国,能判出印度五倍的强奸案,接近世界其他国家总和,这些案件都是证据确凿。
中国判强奸,绝大部分案件根本就没有证据,纯属女方和母检方一起发力。
大陆一年判的强奸案是印度五倍,接近世界其他国家总和。大部分都没证据。

也就是真正涉及强奸的大概也就20%。
再回顾印度五倍,嗯,对应上了,接近80%,其实都没有什么证据。
以下这个牛,三年搞了差不多250个,三年中差不多四天就干一票,次次得手。其中有两个男的,就是只凭她一张嘴判了强奸进去了。
直到,她惹了官府的人……
这几个勒索诬告强奸案有证据吗?还不就是靠弓箭法一张嘴。

大陆强奸案上庭后定罪率是99.97%。
中国2024年强奸案3.8万人。

2023年强奸案立案4.2万。起诉4万人左右。

年均4万人,上庭定罪率99.97%。
而同时,欧美国家强奸案定罪率只有5-10%。英国一年只有几百件,新加坡几十件。印度2023年3.1万案件定罪率只有26%,定罪8500左右。而中国是4万人左右。定罪率超过99.97%,基本全部定罪,没错,中国是印度5倍。
甚至可能中国一年的强奸犯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总和。
他们认为的证据完整确凿,指的就是女方证词。其他证据可有可无,最后都能办成铁案。

对于已经翻案的房洪彪案,至今她们法律人员都认为在没有DNA证据、作案时间不符、无理由否决不在场证据的情况下,只有女方证词判案是合情合理的。

不论司法人员、刑法专家、高层领导,都认为强奸案不需要证据,可以无理由否决不在场证据,靠女方证词就可以判罪。
对于这类案件,她们基本认为就看女方证词。就算证据确凿。
在当下司法实践中,“做实”一个强奸案,不需要任何物证,全看检查、法官她们临场发挥。
现在,已发展到要和被告不死不休的地步了,都完全没证据、女的都和男的没见过,她们都要千方百计把被告送进去。

所以,近十几年,明显有越来越多的“xx”“懂法”了,明白弓箭法一定会帮她们达成心愿,强奸案也爆炸性增长。

就是这样,不需要证据,只看女方证词,其他的,都会帮你搞定。
于是,这边女的就算杀人,只要没杀死都有知心大姐姐帮她们脱罪、轻罪呀。
要杀男友,也有知心大姐姐给她判缓刑呀。
那集美乘客要杀司机,连缓刑都没有 ,还倒得1500块钱。
母现在公开帮这些罪犯脱罪,已经肆无忌惮了。前几天,几个法学界专家公开呼吁废除女性死刑,好,女杀手集团呼之欲出。
另一边,没有证据就判男的重刑,几十万、几十万的送入监狱。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一旦上庭,法院就不会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最后就是一句“不予采纳”。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1

而现实可能比有罪推定还要绝望,因为即便有罪推定下,要求被告自证清白,如果被告拿出不在场证据,也是会宣判无罪的。但当下的司法实践,他迎来的很可能只是“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判决你,与你何干?只是为了奖金与绩效而已。
2、女拳检察官、法官极度泛滥。她们对于男性嫌疑人天然仇恨、怀有敌意。


如果有陪审团制度,这种为了几千块奖金就要5条人命的事,就不会发生。







而且,更让人惊讶的是,居然很多人认为,检察已经筛选审查过卷宗了,很多人不起诉,所以这么判没问题!
首先,哪条法律赋予这帮女检察判案的权力了?哪条法律让法院,可以提前打印好判决书照着念了?
而且,所谓很多不起诉,那是你不知道不起诉的大部分认罪认罚了。
根据2024年全国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该年共起诉人163万658人。其中判决无罪及不负刑事责任418人。占0.0255%,(大体为万分之三)由此可能推断定罪率是99.9745%。
该年,公安送入检查审查217万9648人。起诉163万,那么起诉率75%,这样好像25%的人没事了。实际上这25%的人大部分认罪认罚了。
其中有一句话:适用认罪认罚169万8902人,占86.9%。也就是检查认为有罪的总人数是195万5005人。也就是,审查后,217.9648万人中,有195.5005万,检查还是要定罪的。逃脱的大体是22万,10%,而不是25%。
由此可知,接到警送案件后,检查审查后,“欲罪”率为89.69%,约为90%。送案到法院后,法院定罪率为99.97%。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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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陪审团的决定仍然是在法官的引导下做的。在法官因为各种因素成为检察院的橡皮图章的时候,什么制度都没用。
假如全盘照搬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那么首先是选人,从全体居民中随机抽取一部分人。这个随机就很需要琢磨。
然后是排除。控辩双方各有几次无理由排除陪审员的机会,然后可以向法官申请有理由的排除。比如,某人曾经对本案发表过看法,所以属于自带偏见的人员,不适合当陪审员。法官认同理由后,就会排除掉这个人,换一个人来当。这一轮下来,陪审团很有可能全是检察院认可的人了。
再然后是证据排除。控辩双方可以向法官申请排除掉对方的证据。比如非法取证,比如道听途说不能计入证据,比如专家证人资格有问题。被排除的证据压根不能展示给陪审团看。大家可以自行想象能发生什么。
最后的最后,还有一招,叫judgment notwithstanding the verdict。也就是法官直接推翻陪审团的判决,自己判。在美国,因为有宪法第五和第六修正案,法官只能推翻有罪判决,不能推翻无罪判决,但是中国可没相对应的规定。
一套联招下来,无非就是走了更麻烦的过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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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在这男女对立的风气,你判案请一群陪审团?
你如何保证陪审团不抛开事实不谈,无脑站性别立场?
本来男拳女拳们没什么实权,最多在网上互相BB。
你给他们审判权,是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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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可以把诬告强奸合法化。
只要陪审团认可,即便事实是诬告强奸,只要陪审团认为不是,你就是完美合法。
。。。
陪审团不是为了保证公正的。
是把审判的权利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浓缩到一小部分的身上。
就好比投票选举总统一样。
10个人完全不专业的人听辩方,检察官,法官一场有规则的辩论过后。
让陪审团这个群体投票更喜欢谁。
陪审团的目的不在于公平公正,而在于把审判的权利委托到一部分公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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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全女法院配套全女陪审团



“先生您好,您这边消费999。”
“什么?我就吃了碗面,999?”
“是的先生,但上一桌消费了666,逃单了!”“上一桌吃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您吃的面就是上一桌剩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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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里面,陪审团是兜底的最后手段,不是什么情况都会介入。诬告大概率走不到陪审团这一步。因为检察官会先告诉你,我会用性骚扰的罪名起诉你,你乖乖认罪,最多拘留15天,如果你不同意。我将以强奸罪顶格起诉,虽然你有很大的概率被判无罪,但是一旦陪审团认定你罪名成立,你会被判处10年监禁,人生就毁了。
感觉是个智商正常的人都会乖乖认下性骚扰的罪名,没几个敢走到陪审团这一步。是杜绝还是放大冤案可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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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是陪审团制度,但是根本不影响就是美国总统碰上诬告都得跪。所以吹这个制度有多么利于男性就太扯淡了。
特朗普在上一个任期中被女作家卡罗尔控告在90年代侵犯了她,唯一的证据是闺蜜愿意出庭提供口供。特朗普打赢了刑事诉讼,但在民事诉讼上被迫赔给了卡罗尔一大笔钱。特朗普事后又嘲讽卡罗尔,然后被以侮辱罪又再被赔一笔钱。
以契丹精神女儿奴泛滥的情况来看,实行这个制度的话男性受害者只会下场更惨。唐山烧烤店斗殴事件,当时法官和警察都没有认为男性路人有罪,但网络上的道德审判大会已经把这些不愿意见义勇为牺牲自己的男性路人都定为有罪,并且展开了围攻。
想用一项制度来拯救契丹这种环境是不太现实的,得上苏加诺和苏哈托这种伟人才能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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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杜绝,但能限制。不过陪审团不涉及民事案件,所以欧美很多强奸诬告都是在刑事法庭上被陪审团否决,但是在民事法庭上靠法官获得成功。
但是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思想是分权体系,如果认同陪审团,思维方式就会被导向西式民主,这对劳保国男来说相当于被掘祖坟,所以大部分劳保男那是宁可挨女拳的诬告,也不会接受陪审团的,毕竟挨拳事小,失节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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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案子“辛普森杀妻案”,美国白人普遍认为他就是凶手,而“一个黑人占多数的陪审团在黑人案件中是不可能公正的”。而黑人却普遍认为“这个案件是美国法治的体现”。
最中立的华为李神探认为,辛普森没有直接杀妻,但是不排除他雇凶杀人。李神探的观点都是基于证据的,他因为“黑手套”的问题,认为辛普森没有直接杀人。但是,他也和广大普通人一样,因为找不到其他可能,就认为辛普森确实参与了谋杀。
辛普森都已经去世了,案件的真相似乎也不重要了。不过,通过这个案件能够证明一件事:陪审团制度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主要的是还是证据体系。
性犯罪最大的问题在于,天然的证据缺失。说一个不太负责人的话,在技术没有突破的当下,减少诬告必然增加真的罪犯逍遥法外的机会。而现在显然,法律界更支持严惩性犯罪者,代价就是有一些冤枉的人。就想最近那个继父强奸未成年人改判的案子。实际上,最高法就是采纳了最高检的逻辑,再无法确定的时候更偏向于未成年人。因为当前就是要么未成年人被性侵,但是罪犯逍遥法外;要么继父被冤枉,只能二选一。
解决诬告的问题,只能寄希望于侦破技术的更新,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否则,根本就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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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杜绝,没有任何制度能杜绝冤狱。
举个虚构的例子,电视剧《越狱》,里面麦克的哥哥被构陷入狱。我是陪审团,看到控方提交的证据,也会判他有罪。
但是,一锅粥有一颗老鼠屎和一碗老鼠屎里面有几粒粥差别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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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有些案子得审判和古代没有什么区别,县太爷按照自己想法断案。类似某人说的,司法解释权在我这里。
陪审团当然不能杜绝诬告,有陪审团制度得国家也是有冤案得
问题是一定程度上陪审团制度就不会让县太爷肆意妄为
陪审团会出现某些人偏袒某一方,但是很难出现全部
而县太爷偏袒某一方,那就是灾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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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和我开玩笑吗
陪审团要求不懂法律 陪审团的作用是让法官跳出法律思考 以社会经验来做出判断
何况我们本身就有陪审制度,在三人庭与法官享有一样的表决权,至于是不是每次都独立做出判断不得而知
如果某一天你被诬告,你应该祈祷没有陪审团。
这是由屁股决定的,当你手上没有power的时候,你遇到诬告肯定义愤填膺,什么都敢讲。当你有了power,尤其是平时没有power的,肯定是代入一个无比正义的视角,当你看到对方被指控qj,你肯定想的是这个人太坏了,我要执行正义,完事发一个朋友圈-今天干了一件超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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