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会对中国的庭审状况有重大改善,因为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不可能更严重了,陪审团最差也不过就是维持现状而已。
因为现在的审判是纯粹的走过场,判罪率99.97%,绝大多数案件根本没有什么证据,就靠硬判。
刚刚,定罪的继父强奸案,

我们定了几百万案子,从来都没有证据呀。
这都不是最邪门的,最邪门的是,明明有证明无罪的证据,他们还是要硬判。

而现实可能比有罪推定还要绝望,因为即便有罪推定下,要求被告自证清白,如果被告拿出不在场证据,也是会宣判无罪的。但当下的司法实践,他迎来的很可能只是“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判决你,与你何干?只是为了奖金与绩效而已。
那冤案是尸山血海

要说冤,房洪彪强奸女儿案更冤,检察院没有任何证据,DNA与作案时间均不符。甚至他都有在外打工的不在场证据。人家就一句话: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
然后编入教材、全国学习。
这一眼假的案子,就是公开宣示他们有权把无辜的人置于死地。
每年几十万、几十万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把人送入监狱。
千万别有“我没干过,法庭会还我公道的思维”。你们这种思维是受到港剧、美剧中法庭戏的毒害了。中式法庭没有法庭辩论、没有疑罪从无。
绝大多数案子,法庭只是走过场,一旦成为被告就必定有罪,法官不会听被告的任何辩解,甚至判决书没开庭就印好了。
2024年,163万刑事被告,有罪率99.974%,无罪仅418人,不到万分之三。
法庭对付被告就三句话:
1、你说完了吗!
2、被告证据不予采纳,禁止证人出庭,禁止被告律师发言!
3、证据确凿,宣判有罪。
这里的证据不予采纳,甚至包括不在场证据。
就是因为完全没有制衡,所以才肆无忌惮。最高法,根本任意指定判决原则,推出根本破坏法制的“非亲历不可知”就是它干的。
1、房洪彪强奸女儿案,无任何证据,他在外打工的不在场证据,她们直接就一句不予采纳。
如此扯淡的判决,他们居然感觉良好,还居然写入案例全国学习。可见这种根本没有证据的案子,她们日常都判习惯了。

2、聂树斌杀人案,无任何证据,他在工厂上班考勤表的不在场证据不翼而飞,死刑。

要说聂树斌是上个世纪的那么,现在还在这么干:
3、张开胜强奸案,直接把证明他无罪的证据扔了,所幸,真凶(大概率是)及时落网,否则又是一个房洪彪、聂树斌。

大陆的刑事案,对待嫌疑人的过程极其不讲道理。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她们一概不予采纳,人均波波转世活阎王。
女神探,就是这么破案的,
4、张氏叔侄案




300条人命!300条人命!都是用各种“小连招”办成铁案。基本都是男人。
一套连招下来,中国的法庭定罪率是99.97%。绝大部分被告从未得到公正对待。就算你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弓箭法都能给你现场发明出一套东西来定罪。
5、腿毛案
一个男的只是调侃女的腿毛粗,就被定强奸罪,法官她特别牛,发明出:
你不能证明没想过强奸,所以就是强奸。


6、南昌琦震东案:
有明确录音证明女方主动,法官发明:动机错误、同意事后可撤销,一审判六年。

而且居然得到了官方背书

中国刑事诉讼,绝大多数法官一辈子都没判过一次无罪;绝大多数检查一辈子没输过一次官司。
司法有一个权力,叫禁止证人出庭、对所有被告证据不予采纳。你告诉我,怎么输。
去年刑事案件的上庭定罪率是99.9744%,163万被告,无罪者仅418人,差不多3900分之1的无罪率,一个法官一辈子都判不上一次。全国平均每个市一年都出不了一个无罪的,比市高考状元还稀有
而且,翻案率基本上是0。
7、李四强案


这可就是2024年的事。
从惊诧的审讯过程开始,就是陷阱连连、地雷成片。
绝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面对审讯,毫无经验,中国没有沉默权,而且常常莫名其妙地觉得“国家不会冤枉好人”,然后陷入预设的陷阱。无罪变成有罪,轻罪变成重罪。
你事先知不知道这个钱是诈骗赃款。
不知道。
没觉得奇怪?
没关注,不知道。
那现在告诉你,这是脏款,用你的账号过一下,知道了吧?
知道了。
笔录:你事先知道不知道这是赃款吗?
知道。
……………
总之,要什么供词有什么供词。比如,
8、暴钦瑞案
为了让嫌疑人暴钦瑞承认“寻衅滋事”,给了他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他没经受住大记忆恢复术,被活活打死,这就是2022年的事。
如果他经受住了呢?那就是证据确凿,宣判有罪。
中国大陆判案,绝大部分的证据就是笔录,里面绝大部分根本经不起检验。
天可怜见,智障李四强居然在笔录中清楚交代了真凶刘西文的家人姓名。而这份笔录居然一直有效。
二、那你要是过硬的证据呢?要是对方没有任何证据呢?
房洪彪、聂树斌、张开胜、李四强、张氏叔侄,集体点赞。
这一套连招下来,有大量冤假错案,那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且,看一些司法人员发言后,发现,她们根本不觉得只凭口供,甚至只凭所谓“被害人”口供定罪有问题。她们觉得都觉得只凭口供定罪完全合理,是铁证如山。
甚至是房洪彪案、大同案这种,在她们的认知里都觉得判得是铁证如山。



而且她们有些司法人员,真的是波波附体,居然有人认为,只要中国冤案不到一亿,就说明她们工作干的很好。
一亿,中国人才多少。



中国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其实都没什么证据,基本都是靠笔录,而这个笔录往往也不是被告的原意。比如强奸案,可以说80%都没有什么证据,就是硬判。
前两天罗翔说强奸案也就5%有问题。这位罗教授常年主张法律必须向女权倾斜。
我就一直奇怪,罗翔这批人,怎么做到一边攻击体系法制不到位,一边带头替冤假错案洗地,主张法律可以男女不平等,强奸案可以不用证据直接判刑的!
你要么相信罗翔说冤案只有5%,要么相信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奸大国,能判出印度五倍的强奸案,接近世界其他国家总和,这些案件都是证据确凿。
中国判强奸,绝大部分案件根本就没有证据,纯属女方和母检方一起发力。
大陆一年判的强奸案是印度五倍,接近世界其他国家总和。大部分都没证据。

也就是真正涉及强奸的大概也就20%。
再回顾印度五倍,嗯,对应上了,接近80%,其实都没有什么证据。
以下这个牛,三年搞了差不多250个,三年中差不多四天就干一票,次次得手。其中有两个男的,就是只凭她一张嘴判了强奸进去了。
直到,她惹了官府的人……
这几个勒索诬告强奸案有证据吗?还不就是靠弓箭法一张嘴。

大陆强奸案上庭后定罪率是99.97%。
中国2024年强奸案3.8万人。

2023年强奸案立案4.2万。起诉4万人左右。

年均4万人,上庭定罪率99.97%。
而同时,欧美国家强奸案定罪率只有5-10%。英国一年只有几百件,新加坡几十件。印度2023年3.1万案件定罪率只有26%,定罪8500左右。而中国是4万人左右。定罪率超过99.97%,基本全部定罪,没错,中国是印度5倍。
甚至可能中国一年的强奸犯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总和。
他们认为的证据完整确凿,指的就是女方证词。其他证据可有可无,最后都能办成铁案。

对于已经翻案的房洪彪案,至今她们法律人员都认为在没有DNA证据、作案时间不符、无理由否决不在场证据的情况下,只有女方证词判案是合情合理的。

不论司法人员、刑法专家、高层领导,都认为强奸案不需要证据,可以无理由否决不在场证据,靠女方证词就可以判罪。
对于这类案件,她们基本认为就看女方证词。就算证据确凿。
在当下司法实践中,“做实”一个强奸案,不需要任何物证,全看检查、法官她们临场发挥。
现在,已发展到要和被告不死不休的地步了,都完全没证据、女的都和男的没见过,她们都要千方百计把被告送进去。

所以,近十几年,明显有越来越多的“xx”“懂法”了,明白弓箭法一定会帮她们达成心愿,强奸案也爆炸性增长。

就是这样,不需要证据,只看女方证词,其他的,都会帮你搞定。
于是,这边女的就算杀人,只要没杀死都有知心大姐姐帮她们脱罪、轻罪呀。
要杀男友,也有知心大姐姐给她判缓刑呀。
那集美乘客要杀司机,连缓刑都没有 ,还倒得1500块钱。
母现在公开帮这些罪犯脱罪,已经肆无忌惮了。前几天,几个法学界专家公开呼吁废除女性死刑,好,女杀手集团呼之欲出。
另一边,没有证据就判男的重刑,几十万、几十万的送入监狱。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一旦上庭,法院就不会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最后就是一句“不予采纳”。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1

而现实可能比有罪推定还要绝望,因为即便有罪推定下,要求被告自证清白,如果被告拿出不在场证据,也是会宣判无罪的。但当下的司法实践,他迎来的很可能只是“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判决你,与你何干?只是为了奖金与绩效而已。
2、女拳检察官、法官极度泛滥。她们对于男性嫌疑人天然仇恨、怀有敌意。


如果有陪审团制度,这种为了几千块奖金就要5条人命的事,就不会发生。







而且,更让人惊讶的是,居然很多人认为,检察已经筛选审查过卷宗了,很多人不起诉,所以这么判没问题!
首先,哪条法律赋予这帮女检察判案的权力了?哪条法律让法院,可以提前打印好判决书照着念了?
而且,所谓很多不起诉,那是你不知道不起诉的大部分认罪认罚了。
根据2024年全国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该年共起诉人163万658人。其中判决无罪及不负刑事责任418人。占0.0255%,(大体为万分之三)由此可能推断定罪率是99.9745%。
该年,公安送入检查审查217万9648人。起诉163万,那么起诉率75%,这样好像25%的人没事了。实际上这25%的人大部分认罪认罚了。
其中有一句话:适用认罪认罚169万8902人,占86.9%。也就是检查认为有罪的总人数是195万5005人。也就是,审查后,217.9648万人中,有195.5005万,检查还是要定罪的。逃脱的大体是22万,10%,而不是25%。
由此可知,接到警送案件后,检查审查后,“欲罪”率为89.69%,约为90%。送案到法院后,法院定罪率为99.97%。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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