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全身赤裸死在前夫家中,丈夫拒付丧葬费,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哪些反响?
视频中,在法院调解现场争执的两个男人,一个叫李浩(化名),一个叫陈绍林(化名),他们都曾是一个叫王静(化名)的女人的丈夫。李浩是王静的第一任丈夫,陈绍林是第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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涸辙 - 59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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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因 - 523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如果说春风法官在刑事判决后,还能部分改变大众认知,像什么没穿皮衣索赔皮衣的话。
那这次有个新问题是,报道的媒体是CCTV12,法官自己实名制出镜后说的“我认为还有道德”。
发布于 2025-01-14 07:14・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龚力 - 41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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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池 - 32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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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弗朗哥 - 204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我们不妨把性别换一下,有没有哪位女士愿意支付全身祼体死在前妻床上的现任丈夫(有艾滋病史)的丧葬费?
至于影响?要是婚检连艾滋病都查不出来,或者查出来也不能告诉配偶,那这婚就别结。
编辑于 2025-01-14 06:5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浅白幻想 - 163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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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塘路 - 14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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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蛋炒饭 - 123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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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主大人 - 9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有一个巨大的反响
就是让很多人终于认清:网络上那帮鼓吹所谓男性去责任化,躺平化的理论,根本就是典型的投降主义
而且是自缚手脚,把刀主动递给别人的投降主义
也许在日本在韩国在美国在欧洲的很多国家,那一套可能行得通
但在咱们国家是行不通的
哪怕是你作为男性,主动想去责任化,司法机构也能通过自由裁量权,将各种各样的责任硬安在你的脑门子上,甩都甩不掉
还有那么多人在那儿嘲笑女频小说的规则怪谈
真是可笑
有资格吗?
人家看了女频小说的女读者们是真的把女频里的那一套套斗争手段用于实践了
不但如此,还取得了无数辉煌的战果,而且找到一个男的一整一个不吱声
反倒是一帮嘲笑女频小说的男频读者们,就像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一般可笑,个个在网络上挥斥方遒,宁死不屈,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动不动就什么啊,打破规则
现实中个个都是被人家用规则玩的欲死欲仙,不敢吱声,不敢反抗的受气包
编辑于 2025-01-14 16:06・IP 属地黑龙江查看全文>>
漫言 - 3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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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女克星肖战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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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雄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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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人志向 - 3382 个点赞 👍
不打男拳,不打女拳,说点干货。
民法里有一个概念叫做“同时履行抗辩权”。
什么意思呢,比如我们双方,各自都对对方负有一个义务。那如果你不履行你一边儿的义务,那我也可以不履行我这边儿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说我违约。比如说好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你既然不给钱,我自然也就不发货,这没有问题。
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时候,在普遍道德观里应该是对应关系的义务,但法律没有规定它是对应关系。这他妈就有点尴尬了。
比如,夫妻之间,互相负有忠诚义务。违背忠诚义务的后果是什么呢,按法律规定是离婚时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如果是本来就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的穷光蛋呢?这个规则的威慑力就约等于无了。
相反,法律并没有规定说,你不忠诚所以我的忠诚义务也解除了,也没有规定说,你不忠诚所以我的扶助义务就解除了。所以,即便对方不忠诚,你也必须履行忠诚义务、扶助义务。
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就来了。其实作为法学院出来的人,我是能理解这个法官脑回路的:法律规定的后果是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而不是扶助义务自动解除。现在,你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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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为啥不让前夫支付丧葬费?
明显前夫和这个妻子感情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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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1645 个点赞 👍
重庆再次强化了其“捞都”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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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因 - 1471 个点赞 👍
有趣的新闻,这个新闻证明了很多事实,比如,女性不一定遵守规则,或者说是“要求男性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比如,女性虽然共情心更强,但更多是基于镜像神经元基础上进行的共情。(当然,和肥猫事件是同一个区,也算是刻板印象了)
我们先看看这两幅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