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闯校引冲突,学生被掐脖后反击致对方倒地,涉故意伤害被刑拘,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今年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据多位知情人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同学,双方发生口角,3名男同学...
- 10 个点赞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已成为社会公理,刑事拘留到底为哪般? 从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本案值得关注三个方面: 第一,反击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报道显示,案的事实有现场监控视频予以证实,如果报道的内容属实,显然,案涉学生的反击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即,本案的整个过程是连续的,起因系醉汉无事生非,实施不法行为侵害同校女生的权益,案涉学生上前制止,醉汉变本加厉,对学生实施掐脖的暴力侵害,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自身权益正在遭受他人的不法侵害,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第二,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公安机关此时刑事立案的原因大致可以总结为独立的两个方面。 第一种原因,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完全忽略了案件的整个发展过程,没有连续、整体的审视本案,而是孤立的看待受伤者与案涉学生之间的肢体冲突,进而错误的认定双方均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意图和行为,最后,机械的唯结果论,谁遭受了轻伤以上的后果谁就有理,就是理所应当的“被害人” 查看全文>> 辩护刀笔吏
- 73 个点赞 👍查看全文>> 匿名知友
- 57 个点赞 👍查看全文>> 命运之轮
- 51 个点赞 👍仔细看了一下事情过程,这醉汉和JC绝对很有经验,学生大概率要判刑赔钱,事发当天就签互殴的调节书,然后第二天就诊断出脑疝,我就想知道,都脑疝了怎么当天没事儿还能调解,第二天就开颅进ICU,这个人真的在开颅么! 本来他们是流氓闯学校打学生,绝对是犯罪分子,但是经过互殴调节书一签,他们成了无罪的人,然后搞关系整出一个脑疝的鉴定,反而倒成了受害者,不得不说JC真的很会搞,学生已经在调解书签字,翻案的可能性不大。我很好奇这三个醉汉的身份,大概率是了解办案过程的人,这一番完美操作,有可能是公职人员。 发布于 2024-04-15 08:26・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silhouette
- 9 个点赞 👍如果所言属实,主要争议点就是是否防卫过当。 刑事案件里,受伤的那个醉汉的同行人无权代理他谅解。 所以才有了后续事件。 互殴,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界限不是很清晰。 看学生家长的说法,是要主张正当防卫的。 那种情况下,有理由认为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就算是个孩子敢掐我脖子我都得给他一巴掌,更何况是个醉汉。 脖子很脆弱,一不小心命就没了。 给他两拳制止他继续行动,合情合理。 关于签字认可互殴,是在双方谅解的前提下签署,属于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可撤销。 翻供很正常。 另外在学校附近调戏女生,闯入学校实施暴力,这怎么看,都过于嚣张了。 发布于 2024-04-14 16:05・IP 属地河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凌云紫
- 5 个点赞 👍说句最扎心的话,我不建议任何人去直接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因为别说普通人,即便是“身经百战”的法律人士,依然无法准确get到到底哪些行为最终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  理想和实践中的差距太大了,各地司法机关的尺度也并不相同,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只有一句笼统的法条。 我的建议永远是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报警,由警方来处理,不要自己直面风险,以免因自以为是“正当防卫”而最终却因行为而获罪。 发布于 2024-04-15 06:36・IP 属地湖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周羲律师
- 5 个点赞 👍送给在校生的一堂生动的法律社会实践课。 做个冷漠的人,遇事能躲就躲,这不是怂,是多少代人在这片土地上总结出来的安身立命的大智慧。 从小到大哪个课本,哪篇课文教你行侠仗义了? 就连《水浒传》里也说了“天子尚且避醉汉”。 你以为你见义勇为,到头来不但连个正当防卫都算不上,甚至还落个故意伤害。 发布于 2024-04-15 12:04・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手工先生
- 0 个点赞 👍查看全文>> 郑云潇
- 0 个点赞 👍查看全文>> 知乎日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