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言属实,主要争议点就是是否防卫过当。
刑事案件里,受伤的那个醉汉的同行人无权代理他谅解。
所以才有了后续事件。
互殴,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界限不是很清晰。
看学生家长的说法,是要主张正当防卫的。
那种情况下,有理由认为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就算是个孩子敢掐我脖子我都得给他一巴掌,更何况是个醉汉。
脖子很脆弱,一不小心命就没了。
给他两拳制止他继续行动,合情合理。
关于签字认可互殴,是在双方谅解的前提下签署,属于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可撤销。
翻供很正常。
另外在学校附近调戏女生,闯入学校实施暴力,这怎么看,都过于嚣张了。
发布于 2024-04-14 16:05・IP 属地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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