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东一学生,反击调戏同校女生的醉汉却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31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三男生负责查学校外卖,在校门口遇见拿外卖的女同学被校外醉汉假装外卖员戏弄,女同学与醉汉互骂之后离开现场,随后三男生见醉汉...
- 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今年初三 但我知道
认清自己的阶级很重要
几千年来 底层中国人被打首先要跑 你敢抵抗 说明你有反抗基因 那机构必须把你的基因清洗掉以维稳 这场实验进行了几千年 现在民族基本盘就是这样
这事绝不会发生在干部子女身上 媒体会第一时间洗地 然后男生见义勇为领奖 新闻关闭评论 男学生火速接班重要岗位
编辑于 2024-04-15 07:1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就上课了了 - 8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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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坚志躺 - 59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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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浪 - 55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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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之名 - 414 个点赞 👍
“这是11点的外卖”,然后妹子爆粗口跑了,人家妹纸都跑了。自己贴上去寻衅滋事的,把人打成脑疝进了ICU。少扯正当防卫,自己贴上去滋事合叫正当防卫?
我一贯站正当防卫都认为这根正当防卫不沾边编辑于 2024-04-14 22:37・IP 属地重庆查看全文>>
王大腕子 - 35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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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先生 - 3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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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 - 269 个点赞 👍
这样的案例还是不够多,导致部分沸羊羊仍旧保留着【男生要保护女生】这种跟不上版本的陈旧思想。
你以为的:英雄救美,传为佳话
实际上的:你保护女生,大概率你受伤/致残/死亡/拘留/坐牢/赔钱,然后女生跑掉/失联
男生不帮女生时:“旁边站着的那些男的都是死人吗?”
男生帮女生时:“谁要你帮了?”并拒绝赔偿
案例太多,自己上网查。
发布于 2024-04-15 12:33・IP 属地四川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快乐的大脚 - 234 个点赞 👍
三个发酒疯寻衅滋事的醉汉调戏妇女的时候,你作为一个成年汉人就该躲得远远的,保护好自己,苟在屏幕后面用键盘当武器!
如果运气好碰到来华的洋大人或来大陆的港澳台一等公民,正好他们正义感爆表,让他们去制止这三个人渣都比你自己搭进去好。
年轻人太冲动,代价太大了...
编辑于 2024-04-14 21:25・IP 属地江西查看全文>>
糯米菩萨 - 206 个点赞 👍
女生被醉汉戏弄,骂了两句并且已经离开,这时候那个男生和醉汉之间的矛盾并未激化。
看到了情况的男生前去了解,得知后和醉汉发生口角,醉汉被激怒,冲进学校和男生打架,但是太菜男生被打进ICU。
这是正当防卫?这是见义勇为?是见义勇为个der啊,没事找事。
架都吵完了,如果醉汉逗留,报警驱离就完事了,自己为了在妹子面前表现一下,跑过去和醉汉逼逼赖赖什么?打野辅助蹲草丛,AD勾引gank?
编辑于 2024-04-15 10:21・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团团爸 - 1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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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zWyw - 14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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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鼠 - 1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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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无知无智 - 83 个点赞 👍
明明是这学生,挑衅并殴打醉酒男子,致醉酒男子进去ICU;
这不赶紧把这学生开除了?
发布于 2024-04-15 00:35・IP 属地浙江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小唯君 - 7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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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e76 - 7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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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为重 - 55 个点赞 👍
是否正当防卫,不是公安机关认定的,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公安机关按照刑事立案侦查,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也可以选择宣判正当防卫成立,无罪释放,唯独公安机关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宣布正当防卫成立然后宣布案件终结。
而且“调戏”一词是否属实也需要打个问号,目前我结合各方的新闻报道来给各位整理一下时间线。
3月31日晚8时,一名女生取外卖时候,被校外3名醉酒人员言语挑衅,这中间隔着栅栏,有知情人称,事发时,醉酒男子假装外卖人员在栅栏边打招呼,并骗女生说“这是11点的外卖”,女同学得知被戏弄后爆了句粗口,随后离开了,3名醉酒男子随即进行言语挑衅谩骂。
小超(即被拘留的当事人)和另外2人在校园内检查禁止学生订外卖的情况,发现了这个情况,然后双方发生口角。
校外人员翻越护栏未果,然后不顾门卫阻拦,冲进校园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
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倒地瞬间,头部撞到在地。该醉酒男子目前在医院救治,诊断为脑疝。
当晚这个倒地男子送医。
然后其余两名男子和学生进入派出所做笔录,由于行为不当,自知理亏,校外人员代表和小超一方愿意签订和解协议。
送医男子在医院情况紧急,当晚做了开颅手术,手术后由ICU转入普通病房,现已意识清晰。
一方进了icu,派出所感觉事情没有办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履行先前的和解协议了。
于是按照流程,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刑事立案侦查,对于当事人小超进行刑事拘留。
这里需要说一下,公安机关的做法问题不大。
因为这类案件,公安机关并不是审判机关,能当场给人定罪还管量刑。
案子侦查完毕后,是不是继续采取强制措施,也是检察院说了算,检察院认为社会危害性小的,可以让当事人取保候审,暂时回归自由,或者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各类证据充足充分,正当防卫无疑,也可以选择不起诉,还当事人自由。
但是,前提是,检察院认定的。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检察院认为还是要起诉,法院做决定,那么法院认为正当防卫成立的,也可以宣判当事人无罪。
但是,这的前提也是,法院认定的。
公安机关呢?
公安机关无权这么认定。
但是其中一方确诊脑疝,进了icu,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拘留又不合适。
所以,只能如此。
那能不能把认定是否正当防卫的权力给基层公安机关呢?
最好不要,这个自由裁量权,放检察院手里和法院手里是最好的。
发布于 2024-04-14 09:46・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big白菜 - 50 个点赞 👍
又是经典的一起案例,要消除一切公民反抗的基因,即使是做了大众认知上的好事,只要你带了暴力反抗的行为;反抗的对象,即使是作恶的那个,有关方面都要打压。
只能说恶法非法吧,好事要做还是要尽力避免被处罚,发挥主观能动性
发布于 2024-04-14 17:03・IP 属地上海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李士心lawyer - 3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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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北海政委 - 24 个点赞 👍
一件事情跟你无关就别多事,如果你实在看不下去可以拨打110让警察处理;
中国不支持反击权,没有“不退让法”,原因很简单:
中国认为维护治安是政府的事,不是P民的事!
不要代替政府做事!重复,不要代替政府做事!
你觉得路黑可以向政府建议,别自己跑去装路灯!你装的路灯再漂亮也是拆除的!
发布于 2024-04-15 09:03・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冷月 - 19 个点赞 👍
这个事件所反应出的,归根结底还是那一点,表面上看说明红土的正当防卫仍需完善,不过这是人尽皆知的废话,真正的根源在于,红土正拳一直都很排斥公民的自主权利,很反感公民忽视他们的存在,自行处理问题的倾向,因为此口一开,大家都会逐渐意识到,其实某个组织的存在也没那么必要,甚至他们的存在有时还可能成为个人的绊脚石,还记得网上那个梗吗?“我有一百种方法......”,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我们回他们一句“那要不你们就别干了”。
就以这次事件为例,校外流氓调戏校内女学生,被同校男学生收拾了,事件截止到这里,只有不法之徒受伤的世界圆满达成,正当公民的利益未受丝毫损坏,此时他们跳了出来,非要让一个正当公民当受害者不可,没发现每一次都是这样吗?只要有犯罪事件出现,好人就没有不受伤的,要么当场栽在不法之徒手上,如果自己摆平了,就会栽在他们的手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当个人靠自己都能解决问题,他们的不可替代性还何在?
这个问题底下的某些人,还能把矛头指向学生,叫嚣着你们为什么不乖乖任由坏人欺负,你们为什么不坐视不法阵营侵犯守法阵营,你应该事后哭唧唧的求老爷为你做主,可怜兮兮的求我们这些网民为你发声,怎么可以自己就把问题铲除了呢?活该被老爷收拾!
连自己的屁股在哪里都不知道,连自己跟谁是一个阵营的也不知道,连危害的源头在哪里也不知道,还能对正当公民冷嘲热讽,是不是没意识到,这个男学生收拾的,是正当公民的敌人啊?真像是过去的科学家们被斗,观众们鼓掌叫好的画面,这味儿太熟悉了。
这倒也从侧面反应出了他们的成功,难怪这一套在红土可以玩这么多年,难怪正当防卫这么多年都落实不到位,不得不说他们确实是厉害,真的很会洗头,或者说愿者上钩的人太多了。
自古以来,好人的势力比起正拳或许是不如,但相比非正拳的恶势力可要强太多了,黑道在白道面前,从来都是弱势群体,就以此次事件为例,其实只需要区区一个男学生的铁拳就足够摆平了,那为什么好人对付坏人总要吃亏不可呢?还没看懂让好人吃亏的是谁吗?
编辑于 2024-04-14 19:48・IP 属地吉林查看全文>>
dtsv - 1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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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欺诈祖师爷 - 12 个点赞 👍
几个流氓以为自己很牛,冲进学校殴打学生,被学生一拳打成重伤。
流氓横行不是凭的本事而是凭的法律,一般人慑于法律通常不敢还手,真碰上还手的,流氓立马现出现形。
发布于 2024-04-14 22:4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张海祥 - 7 个点赞 👍
今天能反抗调戏妇女的醉汉,明天就能反抗鱼肉百姓的统治阶级,那还得了?
此风不可长,自然要赶紧杀鸡儆猴了…
其实我们的法律很有意思,明摆着警察不可能24小时随时保护到每一个公民,偏偏却对公民私力救济的行动严防死守。所以法律到底是在保护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最后我是坚决反对介入这类感情纠纷的,你都不了解人家俩人的关系,你咋知道人家不是谈恋爱闹矛盾呢?恋爱关系只要女的不告哪来的调戏一说?
版本t0还需要你救?
编辑于 2024-04-15 01:39・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久世英雄 - 7 个点赞 👍
这个肯定不会是正当防卫。
这个人不但被醉汉掐住脖子,而且还被人打了一耳光,他也是给了醉汉一拳,醉汉也是倒地后头部着地。他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00:55山东这个学生只是被对方掐住了脖子,对方并没有击打动作。
而上面视频里的那个人在对方有击打动作的前提下还击都不算正当防卫呢,山东这个学生更不可能算正当防卫了。
其实这个是很好理解的----从常理来讲,对方掐住你的脖子,不可能马上就让你窒息死亡,掐死人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你的生命并没有受到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
你本可以以挣脱等非击打手段来应对这种非致命威胁,但你却选择了破坏性更大的拳头击打,而且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你自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我发现大部分网民根本不懂什么叫防卫比例,什么叫暴力升级,什么叫正当防卫的紧迫性,什么叫正当防卫的必要性。
合着人家掐你脖子,你就要一步到位的用拳击打?有这个必要么?
你明明可以用两只手去掰他掐着你脖子的一只手,等于是用两只手对付他的一只手,还掰不动不成?
你明明可以用两只手分别抓住他掐着你脖子的两只手并往外掰,然后身体向后挣,同时转动身体来破坏对方身体重心,让对方不得不撒手。
你明明可以把两只胳膊插入对方掐你的两只胳膊中间的空隙,然后两只胳膊一起使劲向上发力,把对方掐你脖子的两只胳膊撞开。
你明明可以做这些挣脱动作来应对,完全没有必要使用击打手段,但你却使用了,那就要为自己造成的后果买单。
让防卫专家来告诉你怎么应对正面掐脖子吧,最好的方法是-----把身体转向侧面,直接走人,因为正面掐脖子的威胁性极小,是最容易应对的袭击,你只要转个身自然就解脱了:
00:21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你多看看案例,就会明白这样一个规则----在对方只是使用掐脖子这类非击打手段时,你要做的第一步是跑或者避开,因为公民实际上是有法律上的退让义务的。中国没有不退让法,所以默认你要退让,而不是毫不退让的和对方打。
如果跑不了也避不开,你应对掐脖子这类非击打手段也应该使用非击打手段,比如挣脱、破坏对方身体重心、反关节这类非击打防卫手段,因为这对对方造成的伤害很小,甚至不会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只有在这些手段全不奏效,对方已经掐你脖子一段时间,你的生命已经处于直接的危险之中时,你才有了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前提条件。
这时你才可以用拳击打对方,甚至抠对方的眼睛都可以。
因为这时你的生命已经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你已经可以无限防卫了。
至于人家的手刚掐上你的脖子,你就出拳打人,这就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对你的威胁还没有那么大,你只能以非击打手段来应对。
如果对方一掐上你的脖子你就可以无限防卫,那下次会不会有人在一被人掐住脖子时就一刀捅死对方呢?
只有长时间掐脖子才构成正当防卫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前提条件,而当时双方并没有倒地,都处于可以移动的站立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掐死一个人,所以根本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而且这里还涉及一个防卫比例的问题----法官会根据双方的体力对比来判断出拳击打的必要性。如果醉汉掐的是一个女生的脖子,女生马上出拳击打的必要性会更大,毕竟女生体力弱,被掐脖子后进入危险状态更快。而当事人是一名20岁左右的男生,对面是一个已经喝醉了的体力受到影响的人,使用非击打手段挣脱对方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出拳击打的必要性就更小了。
当然,这种事从情感上是可以理解的。大小伙子,血气方刚,被人蛮横的掐住脖子,直接一拳过去,快意恩仇。但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动手之前一定要考虑法律后果,更要考虑自己是不是可以采取伤害性更小的反抗方式。
编辑于 2024-04-15 06:59・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黄金大亨 - 6 个点赞 👍
先说下我理解的正当防卫
比如昆山龙哥案,就是正当防卫。
因为那哥们拿了刀了。正当防卫是你的威胁比他小的时候,
比如张三拿刀了,你没有随后你把张三斩于马下。
那么极有可能判正当防卫。
这件事拆分为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女生取外卖。当晚11点,女生取外卖。
第二件事就是,三个醉汉和女生发生口角。女生喷了垃圾话就离开了。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截止了。
可是主角却因学校不让拿外卖??
上过大学的可能都知道,哪个学校不让点外卖。(盲猜主角应该是学生会的。呵呵,想彰显自己一下,跟三个男的也喷起来垃圾话。)
大哥,我想问问哪个大学明文规定不让拿外卖!?
所以,我觉得男的自找。本来一个A与B之间的事情。你一个C要介入。跟您有毛关系?
男生化身一拳超人,给人干icu去了,该不该拘留?
在座的键盘侠,有个不认识你的人化身一拳超人给你亲戚干icu去了?你该怎么办?
发布于 2024-04-14 22:41・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大法师 - 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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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乎慎独 - 4 个点赞 👍
目前网络上流传的信息不算多,基本都是学生父亲透露的。
如果情况全部属实,那应该是这样的。
1.醉酒男子戏弄女子说这是你11点的外卖,女子得知受骗后斥责并离开,过程中难免有脏话。
2.男学生是学生会成员,正负责盘查禁止订外卖的事儿,看到栅栏外有外卖员并口头告知,过程中难免有脏话。
3.醉酒男子绕到校门口,不顾保安阻拦冲进校门,掐住男学生的脖子,过程中难免有脏话。
4.男学生反击,过程中难免有脏话。
——————《无极·一份外卖引发的学案》
·
女子离开后跟这件事就没有多大关系了,更应该认为是醉酒男子和男学生的矛盾。
抛开学校饭菜难吃的事实不谈,也不要去管中专学校的校风如何,男学生作为学生会成员,在栅栏之内执行校内规则似乎没有错。
如果这是在校外,冲撞执沄人员什么后果大家都懂吧。
编辑于 2024-04-15 07:12・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野生龙猫 - 3 个点赞 👍
校外人员调戏女生引发的骂战。
如果因为还嘴,就判定双方都有责任,这不就是经常被人诟病的“和稀泥式执法”吗?
校外人员冲进学校,先抓男生的衣领。
如果因为需要严格遵循防卫对等原则,冲进学校抓衣领没有打人,这不又变回了“要先挨了一拳才能还一拳;被砍一刀才能还一刀”吗?
之前重新提倡和强调什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似乎没有改变什么。果然这种喊喊口号的宣传工作都假得很,完全不具备现实意义。
发布于 2024-04-14 23:32・IP 属地英国查看全文>>
五仁火腿冬瓜糖 - 3 个点赞 👍
说起打架和挨揍,我可不困了。
我老家武德充沛,高中初中单挑,打团,械斗,囊子捅人,这些事都是我青春期时候经历和看见的。要是b中的人敢来我们A中拍婆子,嗅蜜,这种架打的可太多了。
咱很多人在那边刷,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
都打过架嘛,见过打架嘛,见过醉鬼嘛,去过职院嘛,让人掐过脖子嘛。
都濒死了挣脱之后,还能反击反杀,那是圣斗士星矢和卡卡罗特。
大部分时候,骑身上,掐脖子就算是控制住了,除了服软,没练过根本不可能凭自己的力气挣脱。
当然,考虑到醉鬼估计没想杀人,就挣脱了。
那挣脱了之后,但凡敢制止别人侵害或者口嗨的,都是逃跑,要不摇人,找板砖,要不就是喘粗气服软。
你还防卫,别逗了,你能赤手空拳防卫,还能让人掐住了脖子给控住?大雄空手打胖虎,拼了命也就是俩人一换一。也不可能把胖虎打进ICU。
真这么厉害,应该是您第一时间掐别人脖子。
让人制住,那是对方不讲武德,大意了没有闪嘛。
大哥三v三打团啊。
而且自诩自己快被掐死了,这不能你说是就是,那总得后续验伤吧。
至于醉汉自己摔的,这赶巧了倒是有可能,但是扛过醉汉的人都知道,不是所有山东人都和武松一样。喝多了力气大增,自己磕自己脑袋都能磕进ICU。那得是多大力气。
如果这个醉汉已经神志不清,那么这种醉酒身子是软的。
如果这个醉汉不过就是轻度有酒,那不至于身子稳不住摔倒之后头磕那么严重。
那么严重的可能性大概率醉汉摔倒之后被补刀。比如伤害醉汉头部。
说实话,醉鬼嘴臭被打活该,让他长长记性也应该,但不至于进ICU。
他要是强奸,强奸未遂,让打成重伤,打瘫我都支持是正当防卫。
但本案明显不是标题说的那样。说个不好听的不在教室学习的这些十几岁的小年轻,打个架就是家常便饭,因为个妞儿,甚至琐碎的事打起来,更是稀松平常。
这些人在英国就是臭名昭著的teenager,你在国内有时候去网吧,或者不怎么好的学校附近也能看见三五成群的,坐着无所事事。
甚至要是路过惹有些人不爽了。他都能恶语相向,并且吐个口水啥的。
本质上就是互殴打急眼了,又正好有了理由可以脱罪,还扯什么见义勇为啊。
当然,山东考试地域难度,上职院也未必是什么坏人。
但这件事真的和见义勇为连不上什么关系。
至于女生作证的。
人家女生偷偷点个外卖遇上醉鬼,隔着栏杆,被调戏就够心烦了,好在没有实质伤害,言语辱骂,也不至于报警。
本打算回宿舍发朋友圈或者跟宿舍舍友吐槽吐槽就得了。
结果给卷这事里面。
全过程中其实最该诟病的就是看门保安,据新闻描述,拦不住醉鬼,那么说明保安数量应该就一个,可能就是个大爷。
甚至可能保安都把他们认成本校人员了。毕竟喝多了,勾搭小姑娘过嘴瘾,还打群架,这人岁数大不了哪去。能把十八九小孩制住,也说明大概率身强力壮。
那么闯进学校来就不奇怪了。
门卫没有第一时间叫人或者报警,这是肯定失职的。
至于是不是正当防卫,那咱说了不算,得公安机关验伤之后,基本就能明白咋回事了。
编辑于 2024-04-15 06:38・IP 属地英国查看全文>>
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