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昌男子因涉嫌强奸一审被判6年,二审改为判三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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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葡萄 - 3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第一,你得多几个兄弟姐妹,很多冤假错案都是兄弟姐妹多年奔走喊冤,最后沉冤得雪。除了父母就是最亲的兄弟姐妹为你呼喊,绝大多数时候,你不要指望公检法自查。
第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男人要管好自己的鸡巴,不要随便艹不信任的女人。就是pc也得是信任的人否则很容易遇到仙人跳,,,女人的b是黑洞,姿势不对就会被反噬,你就会万劫不复。
特别是位高钱多的男人一定要和女人保持好距离,几乎所有的女人接近你不是因为你有多帅,不要叫任何女人完全接近你,甚至不能叫你老婆完全了解你底细,最核心的秘密不要透露给任何人。对任何试图接近你的女人,做好背景调查带好套套,然后再艹,x病其次,安全第一。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不要多浪费一分钟。
编辑于 2023-11-23 03:10・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cuckoo2010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实名反对第一高赞答案,完全就是在造谣。
他自称有全程各种证据,然而他所谓的证据,我搜了一遍全网,也没找到。
被我质疑以后开始疯狂删回复控评,把对他不利的回复全给删了。
既然你说有这么多证据,你倒是发个证据让大家看看啊?
为什么有这么石锤的证据连当事人都不公开?是不想吗?
更让我觉得离谱的是,这么明显漏洞百出的小作文,居然能有300+赞?
发布于 2023-11-23 01:31・IP 属地海南查看全文>>
羽生结弦老婆 - 1 个点赞 👍
你法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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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18变男大28变 - 2904 个点赞 👍
说实话比大同还搞笑。大同那个案件好歹男的确实还有点嫌疑,只是证据不够+女的拿了彩礼才引起争议。这个只是因为男的有点渣(女的一面之词),一个正常自愿性行为就能变成强奸罪?
一审判了也就算了,二审也不改,那请问上诉的作用在哪里?人家考核正确率不是为了让你把问题藏着掖着,而且让你一审的时候三思而后行。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连纠错的勇气都没有。这让我对现在的法院非常失望。就好像“我虽然判错了,但只能这么着了,不然我们同事都得遭重。”这种行为难道是正义的?难道是我们该维护的?我也算是半个法学院的学生。我是绝对不认同这种风气的。
很多人洗大同强奸案的判决,那请问这个案件你怎么洗?男的有录像证明女的自愿,仅仅因为不愿意和女的处对象,就被告了强奸罪。那既然这年头强奸罪认定如此容易,男性真的别再抱有幻想了。清心寡欲是必须的,即便非暴力至少也能不合作。我倒要看看都不结婚是男的亏还是女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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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 again - 233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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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页纸 - 17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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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僧 - 16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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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 - 127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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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 - 112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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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时王者客时卿 - 100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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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钦 - 89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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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住顶楼 - 825 个点赞 👍
判三缓三。
公检法系统没法自己打脸,搞了个缓刑平复大众舆论。
建议继续上诉。
———
再多解释一下。强奸罪判三缓三。意味着确定了是强奸罪,同时最轻的一个处罚。
强奸罪的刑期是3~10年,这里是卡着下限的。如果高于三年就不能缓刑了。
同时缓刑的执行期不能低于实刑,同时不能高于5年。这里也是卡着下限了。
这个判决意味着公检法系统没有错,强奸罪是坐实的。但是同时又给了一个基于强奸罪的最轻的处罚。
编辑于 2023-11-23 08:50・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伯昏无人 - 8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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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透明 - 6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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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ne - 593 个点赞 👍
"每个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我终于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
只要这男的和女的发生过性关系,不管怎么发生的,女的都可以告他强奸。
而且还能胜诉。
发布于 2023-11-23 08:42・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呆小呆 - 559 个点赞 👍
有全程视频证据证明全程无强迫。没用
女方主动向男方提出要做第二次。没用
期间女方大量时间女上位,证明其主动。没用
女方微信聊天记录露骨,还给男方发过私密照。没用
“被QJ”第二天还和男方一起去吃饭,全程依偎在男方怀里。有街道和饭店监控为证。没用
仅仅是因为女方想和男方谈恋爱,男方没有答应,于是女方随口一告QJ,有用。
发布于 2023-11-22 14:46・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9月10日惊醒者 - 443 个点赞 👍
判缓,那就是妥妥的冤案,自动降格处理,无非是为了遮羞和逃避责任的和稀泥做法。
我不赞成这样的判法,错了就纠正,该判无罪就判无罪,判缓算什么,强奸的罪名还在头上,人生背上这个罪名,那几乎是等于打上了“坏人”的标签了。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辩护?这是很多人的疑问,知乎上也有这种提问,这个案件不就提供了很好的回答吗。
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人实施的,那么在执行的过程中就会受到办案人员的是非好恶、角色站位等因素影响。
谁来判断好人坏人?办案机关认为某人涉嫌犯罪了,他就一定是坏人了吗?办案人员不是神,也会出错,不论是冤枉一个人还是重判了一个人,都属于犯错的表现。
而办案机关是公权力机关,相较于犯罪嫌疑人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如果让办案机关一家独大,那就是绝对的权威,无论谁被盯上都毫无反抗之力。
故在办案系统里设置了公检法三家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公安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侦监、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判。
但这仍然不够,因为是同一体制的关系,利益立场相似,所以更多的可能是配合而非制约,于是法律又设置了律师辩护制度,律师可以直接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介入案件,从而为当事人提供辩护。
以强奸案为例,由于两性关系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事实上就可能产生不少的冤案,这也是刑事案件中冤案的高发、易发罪名。中国人在男女关系上向来讲究含蓄,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几乎大部分都是半推半就,那个男生会直接问女生,你愿意和我发生关系吗?这不是神经病吗?
不仅如此,即便是氛围到位了,女生也可能会假意反抗,欲拒还迎,大家不是经常说吗,女生说的“不要”就是“要”,然而一旦女方报强奸,办案机关有时就理解为女生都反抗了都说不要了,你还继续,这不是违背妇女意愿吗?
这不是办案,办案是讲证据和事实,不是钻字眼,不是看可怜,不能讲指标,要结合事情的开始、发展、发生关系的场景、事后的表现等全过程分析两人的情感变化和性自由程度,进而认定是否违背女方意愿,而不是女方说违背就违背了。
我曾经办过一个强奸案,嫌疑人和一家两姐妹都有情人关系,某天嫌疑人到外地出差,姐姐得知嫌疑人所在酒店后说自己也恰好来此地出差,于是两人就约在嫌疑人房间见面,见面后当然免不了一顿干才烈火。
但没想到事后,这姐姐声称玩她们两姐妹要让他付出代价并说强奸了她,并说她老公就在楼下准备打电话给她老公,这嫌疑人一听就慌了夺门而逃。但还是在酒店门口被她老公逮住并拉回了房间,随后报了警,最终以涉嫌强奸将嫌疑人逮捕了。
我记得当时和检察官交流这个案件,我认为是被下套的,当事人是被冤枉的,检察官说:“某某得整没有嘛,得整了的对吧,现在女方不同意,这不是强奸是什么?”我一时竟无言以对。
从私德上来讲,我是谴责这个嫌疑人的,做的确实不地道,和两姐妹长期保持情人关系,而且两姐妹都彼此知晓,发生过无数次关系,在伦理道德上,你可以评判他是一个“坏人”,但是在法律上来说,他真的构成强奸吗?
按检察官的逻辑,如果他构成强奸,那么所有的男士都将陷入“强奸”法律风险之中,因为发生了性关系是事实,但是是否违反女方意愿则完全看女方心情,这不人人自危吗?
强奸罪是重罪,一旦构成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压根就不存在判缓的条件,如果存在判缓,那就是妥妥的冤案,自动降格处理,无非是为了遮羞和逃避责任的和稀泥做法。
我不赞成这样的判法,错了就纠正,该判无罪就判无罪,判缓算什么,强奸的罪名还在头上,人生背上这个罪名,那几乎是等于打上了“坏人”的标签了。
我是 ,关注我,给你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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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斌律师 - 438 个点赞 👍
根据二审判决书,男方姐姐的微信文章 以及给up主的投稿
总结一下本案一些值得玩味的细节
1 女方是5月8日报案的,但根据二审判决书:男方并没有第一时间被拘留,而是仅仅被监视居住。等到8月27日才被刑事拘留,是否说明警方一开始也认为本案的证据并不充足?
2 根据男方姐姐说法:男方拥有充足的事前,事中,事后证据,事前双方露骨聊天,女方甚至发蕾丝的照片。事中男方拥有全程录音,男方朋友来拿钥匙,女方也未呼救。事后离开的时候,当天男方拍了五段小视频,视频中双方关系亲密。第二天双方交谈的时候,还手牵着手。被第三方摄像头拍到。
3 侦查机关反应女方精神状态很差,无法自理,多次想跳楼,并且在医院开具了重度抑郁的证明。
所以男方因为这个加重情节一审重判了6年。但男方姐姐声称这些都是假的。女方母亲的抖音中有案发后大量女方正常生活旅游的视频,同时女方已经修完了学业,顺利毕业。无法自理的说辞根本不成立。
4 一审中公诉人声称男方录音录像 是非法取证 都无法作为证据,同时无法确认录音中的声纹属于谁。
5 男方说警察告诉他,女方原来不愿意报案,是心理老师建议下才报案的
根据以上信息对本案故事做一个推测:
男女双方都是南昌某大学学生。男方勤工俭学帮同学修手机,而女方因此与男方开始相识。之后双方关系越来越密切和暧昧,在微信中互发露骨信息,并且以宝称呼。5月7日,女方去男方宿舍拿手机,双方发生了关系。5月8日,女方再和男方见面,要求确认情侣关系,男方不置可否。女方随后将前因后果告知心理老师,心理老师建议报警,于是女方报警。
5月9日,警方找到男方做笔录,之后,5月10日男方被要求监视居住。之后女方多次向警方反应有跳楼倾向,并且声称生活不能自理,还开具了严重郁抑症的证明。8月27日,警方正式刑事拘留男方,9月7日批准逮捕。一审被判6年
之后男方姐姐拿着资料到处申诉,并且在二审中请到了何智娟作为律师。并且在10月18日获得微博大v的转发,本案舆论上开始发酵。11月10日,何智娟律师在微博确认,本案二审改判。
从一审的6年,改成判3缓3。
被告姐姐的陈述:南昌锜振东案 | 录音、监控视频、聊天记录都说:锜振东无罪!求二审开庭审理。
被告姐姐投稿给律师up主的案情:发生关系后不想谈恋爱,算强奸吗?_哔哩哔哩_bilibili
编辑于 2023-11-23 09:35・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asd7754 - 383 个点赞 👍
最近听说一个强奸案件更魔幻,男女双方是情人关系,维持了好长时间,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吧,女方提出分手,双方为这事约在一起谈了。
据男方说,双方见面一般都会发生关系,这次见面开始一切正常,也发生了关系。后来才谈到分手的问题,女方提出要几万块钱的补偿吧,男方没有答应。
后面女方也就离开了,过天还是要补偿费,按照男方说法,男方拿不出那么多钱就不同意付。
第三天,女方报警,并提供了当时的一些证据。男方被抓,最后被判一年半。
现在的强奸案属于这类案件的不少,有的证据并不是那么充分,但认罪认罚以后还减少了不少上诉。
刑案不好辩,强奸更不好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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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性微语 - 312 个点赞 👍
作为一个和中国法学界有那么些渊源(目测大于知乎90%以上律师)的外行人
我很早以前就答过一个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问题
在这里可以再说一遍:
在中国,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都不重要。
中国的法律系统的基础是成本正义。
即用最低的总成本维护社会秩序为核心准则。
你们只是又一次看到了被翻上来一点点成本而已
你们要相信,这已经是这个系统海专精算下能找到的最低的成本了
想将来不做这个成本,那就只能靠你们各自的本事了。
发布于 2023-11-23 12:50・IP 属地美国查看全文>>
真知棒 - 30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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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者联盟5 - 280 个点赞 👍
好了,我的世界观完整了。
有唐山相亲强奸案,
有山西订婚强奸案,
现在又有了南昌交友强奸案,
加上早就有的婚内强奸案。
请问可以召唤出什么怪兽 ?
——————
2018唐山相亲强奸案,一审三年,二审三年,三年刑满释放,继续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无罪。
山西订婚强奸案,案情重大且复杂,延后审理了。
南昌交友强奸案,一审6年,二审判三缓三。
这样看,山西订婚强奸案,大概率也照南昌这个案子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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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迪亚流浪者 - 267 个点赞 👍
有个事被大家摆在台面上说了,就是大家形成一个观点就是那些冤案错案一旦判了,就必须办成铁案。不然牵连的人就太多了,它们为了自己可以上下配合。这事不上称二两不到,上了称千斤都打不住。这可比男女问题更要命。
编辑于 2023-11-22 22:00・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此刻阳光倾城 - 266 个点赞 👍
和请先生赴死案是不是如出一辙啊。
魔幻现实主义,是否无罪要综合全案证据,但通过辩护人发的判决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或许本案一审时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因而二审改判判三缓三。
被告有罪,被宣告缓刑,对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来说可能是妥协之后能接受的最优结局。但是上诉人的生活却因此事改变。
强奸案的特殊性在于言词证据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太大,被害人与被告人各执一词,以人性的角度来说,往往都会觉得被害人的说法更加可信一点,因而忽视其他逻辑不能自洽的部分。
疑罪从无任重道远!
发布于 2023-11-20 10:40・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杭州刑事王律师 - 25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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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 feifei - 253 个点赞 👍
老实说,我对这类无穷尽的质疑公检法的内容没什么兴趣。
你要去相信这是一个“迫害男性的黑暗国家”,你就按这个思路去生活就好了。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是你的自由,除了你的父母和利害攸关的人,其他人真没什么必要反复付出成本来干预你。
任何社会都需要有一批人作为别人的生活参考,这是人类难以建成理想世界的原因。
其实美德、智慧从来就不是靠一代代口耳相传、耳提面命传播的,靠的是一代代的逆反者、反社会者不断亲身演示的惨状而不断被重新擦亮的。
维护世界秩序的,其实从根上讲不是警察、法院,而是不同选择的人的不同的命运。
你觉得作为一个深信女性都是恶魔,公检法都是帮凶的人活下去对你最安全、最幸福,你就尝试把这个生活过好吧。
不以恶为业即可。
以恶为业,自然有制恶的力量来回应。
无论如何,祝你平安。
编辑于 2025-04-20 20:38・中国香港查看全文>>
q9adg - 19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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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1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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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王降世 - 14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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