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者罚款,将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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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办法是违宪的。
公民有受教育权,这个权利应该不仅仅是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是选择被谁教育的自由。
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义务。
但除了义务教育以外,公民应该有权利自己选择让别的人来教育自己。
而只要这个教育者没有乘机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出其他严重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这种自己选择受教育的权利就不应该被禁止。
教育部在没有发动全社会讨论,形成社会共识的情况下,就搞出这么个粗暴的规则,一下子把自己的权力扩大了太多。
原来基本只能管学校,现在可以管任意人(只要怀疑你有偿培训)。
从基本没有执法权变成了可以对任意人直接执法的部门。
这个行为本身就有问题。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
权力扩大了,责任也就扩大了。
教育部打算怎么负责?教育部执法的时候,谁来监督?谁来保证执法过程公平公正?有没有执法记录仪?有没有监察部门?发生争议怎么办?被处罚者怎么发起复议?发起上诉?执法出错了是不是要追责?怎么追责?要国家赔偿?出了冤案谁负责?追到哪个层级?编辑于 2023-09-14 13:23・IP 属地广东赞同 1203109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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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ri - 49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我已经给在政府公开信箱里面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而且我建议只要是教育培训行业的人,应该立刻在政府公开信箱或则国务院微信小程序上表达意见,如果现在不抱团,等到10月15日,那大家就完蛋了,以下全文是我给政府公开信箱写的关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反对信: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我个人不会承认这部法律的合法性,这种涉及整个行业的法律,需要各个选区的人大代表参与讨论并且投票决定,可不能是教育部几个人想决定就决定的,教育部要这么搞,那我就不认可教育部的合法性了,应试教育流程没能力优化,却整治校外培训,我建议教育部全部人停薪1年,感受一下这个政策可能导致上千万人失业然后可能导致的问题!再来说这些法案,我重申一次,我不会承认教育部这条法律的合法性,并且我认为教育部颁布这条法律,未经任何民主程序,本身涉嫌违法!除非政府今后不收中国任何人的纳税,否则政府没有任何权力在未经民主程序的前提下单方面做出任何决定!发布于 2023-09-14 20:15・IP 属地重庆赞同 491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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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太阳 - 121 个点赞 👍
有没有发现一个很巧妙的地方?人们开玩笑说拿抓“黄赌毒”的力度来抓补课。
其实,现在的摧毁力度已经远远超越打击黄赌毒了。
抓黄赌毒,你是参与者都抓,妓女和嫖客,庄家和赌徒,贩毒和吸毒。
这样就导致双方其实是利益共同体,想让他们主动内部瓦解很难。
而抓补课不然,只罚老师,不罚补课的家长和学生,很容易让一些家长补完课举报你然后退钱,不仅白嫖你,而且还处罚你。
我发现,现在真是越来越精明了,相信社会风气会越来越正。
发布于 2023-09-13 09:08・IP 属地河北赞同 12115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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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 - 60 个点赞 👍
发布于 2023-09-19 12:32・IP 属地陕西赞同 601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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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弟十方 - 51 个点赞 👍
我已经在国务院App上提问了,该办法是否违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发布于 2023-09-14 23:59・IP 属地广东赞同 515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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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老哥 - 14 个点赞 👍
我就想问一下,三万块钱一个月,请个家政照顾孩子起居,顺便辅导孩子一下作业,违法不?发布于 2023-09-18 10:45・IP 属地山东赞同 149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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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晓 - 1 个点赞 👍
这个给了地方部门极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只查没有关系后台的,有关系的得出钱打点关系,皆大欢喜发布于 2023-09-13 19:07・IP 属地安徽赞同 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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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九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