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刑讯逼供吗?
当今的法律规定不能刑讯逼供,但是在现实中却屡见不鲜,如果你作为一名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你会刑讯逼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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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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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仔 - 3 个点赞 👍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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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 1 个点赞 👍
我是民警,不是刑警
我是民警,不是刑警
我是民警,不是刑警
刑讯逼供的事儿还轮不到一个民警来干,那是人家刑警的活儿!
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含公检法、纪检、监察、及一切国家公职人员,这里的“司法权”是“泛司法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民警当然有调查询问的权力,但是针对的对象一般都是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类的民事案件,民警不会插手、不愿插手、不能插手刑事案件,这既是职权划分,也是工作规则,民警插手刑事案件案件是大忌。
话说,一般需要刑讯逼供的刑事案件,都是大案要案,嫌疑人很少有无辜的,即使90%的嫌疑人都是罪有应得,为了那可能的10%的少数真正无辜者,刑讯逼供也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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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羹瓣叶 - 1 个点赞 👍
能犯事的没一个是胆小软弱的,不打不吊拿什么办案啊,用眼神吓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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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小孩教授 - 1 个点赞 👍
我不会,现在警察的工资还行,不是非得靠一些灰色收入,也不是谁跟谁有仇,说白了也是一份工作,当然我会在警察的权限内尽量跟老百姓争取一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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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 0 个点赞 👍
我不是民警,但是我以前被审问过一次。那是我高中毕业到大学期间那个暑假。被人怀疑偷了东西。然后警察给我出示了个传唤证把我带走了。到了之后先按疗程的走了一遍,然后把我带到一间房子里(门口写的是询问室)。当时我是未成年人按规定询问的时候必须有家属陪同,所以我爸也在。
里面有监控有个椅子,询问过程中没对我动手,但是一直让我承认,骗我说承认了最多罚点钱之类的,不承认他们也有证据了。我好歹也是从小经常看今日说法等法制类节目的,基本的法律和流程我还是知道的我是一直不承认,最后问了几个小时放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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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心酸化因果 - 0 个点赞 👍
我是为民除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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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魔人安培晋三 - 0 个点赞 👍
不会。
干活,干好了的表扬,干不好被批评。
如果干活干到要坐牢的风险,那不干也罢。
不说人人都是刑讯逼供可以高官厚禄的。
如果被告无罪释放了,死亡了。
那是牢底坐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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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罗畅想 - 0 个点赞 👍
很多人是不是把刑讯逼供和定罪后的酷刑搞混了?
刑讯逼供:
不管是不是你,先给你坐老虎凳。
不管是不是你,先给你上鞭子。
不管是不是你,先在你胸口垫两本书给你几榔头。
定罪酷刑:
确认是你,再给你做老虎凳。
确认是你,再给你上鞭子。
确认是你,在直接榔头锤你。
你如果希望刑讯逼供,我希望下个冤案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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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卵事揍 - 0 个点赞 👍
当然不会。
为啥?题目都说了,我是“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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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飞鹰 - 0 个点赞 👍
案件破了不一定是你的功,但是人搞死搞残了,纯纯你的锅,是你你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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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sir - 0 个点赞 👍
今天如约见到了我的当事人,3个月又20天后,远远地看到他从警官送我过来的那辆车上下来,轻盈的身影,一眼看到我的惊喜,冲我挥舞的手臂,迫不及待走向我的脚步……
这一刻盼望了太久,担心了太久,看到他好好地出现的那一刻,眼睛发热。我睁大眼睛,把眼泪逼回去,快步走向他。
近4个月未见,他看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硬朗,心情也不错,应该没有遭到刑讯逼供,几个月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稍稍放心。
递交会见手续后,我们被安排在执法办案中心的一间会见室里,中间装了一张硕大的玻璃墙,把我和当事人隔开,话筒是坏的,只有一个缝隙可以传递声音。警官特意强调,有摄像,但是声音关了,以保障我们的会见权。
我笑笑,懂的都懂,我很友好地表示理解。
指居期间只提审了一次,警官跟我说两次,看来确实觉得提审少了。这次提审,扩大了调查范围。当事人内心坦荡荡,都实事求是地回答了。他非常坚定,自己无罪。
沟通中发现,虽然此前看守所拘留期间,我曾多次辅导,这次仍然有说半截话的情况,已经识别出陷阱,还是没能坚定地把对自己不利的内容划掉。但整体,还不错。至少把经过说清楚了。
不敢期待完美的笔录。
据说某委来谈话一周,每晚9点-凌晨三四点,只谈话,未做笔录。我们没有展开具体内容,因为警官在我会见前,明确说,只能问公安的罪名,不能问某委的案情。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周,他说这种谈话没有意义,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作息,就明确表示,不再接受谈话。他们就没有再来找他。
期间有一阵子,他脖子疼的厉害,延续到胸口疼痛,怀疑是淋巴上的问题复发,加上有较严重的基础病,他一直跟警官申请看医生。但一直未被许可。
后来,驻检所检察官每周来一次,他向检察官反应身体情况,饮食营养跟不上,整天不见荤等等。说的次数多了,检察官让他写书面申请,虽然一直没有能看医生,但是伙食慢慢好转了。
他在里面每天散步、按摩,跟工作人员聊聊天,安安心心地待着。
他说,我反正没干坏事,既然要查,那就让他们好好查,我心里非常坦荡,就当修身养性了。
为他,我写了《太干净的人,反而容易被犯罪》,有感于如此清廉和自律的人,也对他因为坚持原则和底线,被不断控告而难过。希望他能早日走出指居点,更希望最后法律能还他清白。
如果你问,律师到底做了什么,才让他没有被刑讯逼供。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不敢邀功。这里,我把律师做的工作分享一下。
当事人刑拘的30天里,我们会见了三次,辅导得很好,也建立了充分的信任。
满30天的时候,突然被指居。得到消息后,我们立即要求会见,并提交书面申请。承办警官同意会见。
我们一路高铁、飞机、出租车,马不停蹄地奔到经侦大队,又突然告知不给会见。说是涉及到某委,他们不让会见。
我们立刻写了控告材料,直奔检察院,一是要求检方监督警方,保证律师会见权。二是要求检方监督警方错误决定指居,并监督指居期间的执行。
我们认为本案不符合指居条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同时,要求检方严格监督指居点上办案机关的行为,防止出现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并以当前出现的几个指居点死人的案例,表达我们无比担忧的心情。
同步,向同级公安的警务督查部门投诉。
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跑到市级和升省级检警、司法部门、律协等当面提交控告材料。
最记得,有一天我们两个律师跑了7家单位。外面下着濛濛细雨,我们一家一家地跑,有很多无奈和心酸,不知道这样的坚持到底有没有用,但是我们知道必须做,并且要持续做下去,直到成功。
从每一级接待人员的反应看,还是比较重视的,都有专人接待。他们有人打电话请示、汇报,有的把控告材料一级一级向下转。
印象特别深刻的是省司法厅律师处的一个同志,他一听说依据当地规定不让会见,就跟我说,这是违法的,与上位法冲突的下位法,无效。到这么多单位控告,第一次听到对我们专业的肯定。
他非常热心地联系检察院,后来又把材料转到市司法局等等,做了很多工作。我一天要打好几个电话,他都接,并且认真对待。
虽然,一直没能会见,但我还是为体制内有这样的人,而感受到一丝安慰。
回来后,我们持续跟进,并把目光投向中央机关。
家属的投诉也一并跟上。
经过几番较量,终于检方回复了,竟然是不予会见“并无不当”。让人惊掉下巴。
我们就继续就检方的回复进行投诉。
投诉得很累,甚至有点心灰意冷。但动作不能停。
所有的坚持,看起来似乎没有意义。我们收到各级机关的回复,都是向下转发。感觉不到坚持的意义,可是我们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快过年的时候,家属又委托了专门控告的律师,大家精诚合作,共同努力。
终于,有了今天的会见。
会见,是警方送我到执法办案中心,会见结束,又把我送到酒店。然后他们特意给我拍了一个视频,以证实我们前期提交给公安厅的要求会见的信访件,他们已经让我们会见。这个视频用来反馈给公安厅。
一路聊着,我非常坦诚地跟几个警官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担心,怕指居期间刑讯逼供当事人,怕当事人走不出指居点,怕通过非法方法逼取对他不利的供述。
警官说,我是承办警官,我都这个岁数了,不管有多大压力,也不会刑讯逼供。一旦出事,我就是第一责任人。我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由衷地握着他的手说,谢谢您。我们很幸运,遇到您。
今天一整天都很开心,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坚持,感谢家属的配合和行动力,感谢所有律师的精诚合作,才有了这个阶段性的成果。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如果我们没有持续不断地控告,当事人是不是也能这么幸运。
对“越努力越幸运”这句话,今天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穷尽合法手段的努力和坚持,有礼有理有节地抗争,可能漫长,但也许老天就在默默地看着我们,并帮助每一个参与到本案中的人,逐步突破困境,一步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
我也不知道这个案子最后能不能拿到无罪结果。但是,正如我跟警官说的,我们一定会向无罪的方向努力,并期待无罪结果。
回来的飞机上,半睡半醒之间,脑海里蹦出来一个声音:什么时候,我们的期待变得如此之低了,只要没有被刑讯逼供,当事人身心没有遭受巨大创伤,就已经阿弥陀佛了?
——END——
*往期导读:《如果取消认罪认罚》《消极的检察官》《不认罪,就重判。凭啥?》......
*作者简介:程纪念(小猫),做过4年大学教师、某省级检察院13年检察官,现为上海执业律师。擅长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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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纪念律师 - 61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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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安 - 80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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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自流 - 73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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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万 - 69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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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 - 644 个点赞 👍

只能说活久见啊
一般的知乎好警察要么选择无视这种议题要么开始插科打诨
这位是直接重拳出击
恐吓群众有一套啊
颇有一种我刑讯逼供是为你好,不刑讯逼供的警察都是混子不做事的美
这个逼还知道关评论区
看起来是惯犯了
建议赶紧查一查
发布于 2024-11-14 14:21・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水煮鱼放生菜 - 58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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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的王师傅 - 579 个点赞 👍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DNF60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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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 - 31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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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蛙 - 278 个点赞 👍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99%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10个好警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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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兵法 - 269 个点赞 👍
现在的警察其实跟古代的捕快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辅警跟古代的不良人区别也不大,都是当差求晋,除了办案手段更加先进了点儿以外,没有本质上的、原则上的变化,虽然现代警察在定义上加了很多修饰定语,其实还是采用的秦制那一套东西,传了两千年没变过。
理解这一点很重要。
所以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基本分三种情况:
一是作为政治斗争、体制内派系斗争的工具,关系到“求晋”事项,为了快速获取到证据或者有利情形,警察会毫不犹豫的刑讯逼供,尤其针对案件里牵扯到的小人物,用的手段跟你在电视剧看到的基本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手段更现代化了、更隐秘化了、更无痕化了,钓鱼、诈供、甚至威胁、利诱、做交易等等手段都会用。
在这种事情上,别把警察想的太干净、太善良、青天大老爷,好人干不了这活儿,能干这活儿的好人也变黑了。警察这职业,天然自带黑手套属性(之一),体制内的脏活儿就是警察来干的,不干也得干,不然别吃这碗饭,下手就是得黑、得狠、得辣。
所以我们建国后,打造人民警察队伍,警察群体是重点改造对象,也是重点监控对象。
不过万幸的是,警察的这一面我们普通老百姓一般看不到,因为咱也不参与权力派系斗争。
二是被点为大案、要案的情况,一般都涉及命案,因为关系到“当差”,办不好影响工资绩效,甚至可能被扒制服,这种情况就是你不死我就得死,这个时候就是人性考验了,你一个犯罪嫌疑人,跟他七杆子不沾八竿子不着的,他冒着自己丢饭碗的风险跟你讲程序正义,你是不是有点儿太高看人性了,或者有点理想主义。
三是一般的普通案件,有上头催就是按程序办,催的紧、关系深就加加班,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的案件,那就俩字儿——懒政,能糊弄就糊弄你不立案,能拖个不了了之就拖个不了了之,还是那句话,你拿他当个正常人,用正常人、普通人的思维去代入他,别老对他有过高期望,天天为你这点儿破事加班你给加班费吗?你送个罪恶克星的锦旗对他有啥大用处吗?他更犯不上为了快点破案去冒刑讯逼供的风险了。
最后就是,一般的民警,也没啥需要刑讯逼供的机会,那都是刑警的脏活儿。
发布于 2024-11-12 18:48・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瘦巴巴的老爷们儿 - 248 个点赞 👍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发布于 2024-11-12 16:04・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是你银子哥 - 24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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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鸟 - 213 个点赞 👍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18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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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涛声 - 14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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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沉着也不冷静 - 140 个点赞 👍
“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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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一把手直接安排的,涉及“高度机密”、的工作,由中央来的“领导”直接指导的重大案件,需要你参与配合:
2023年7月29日,河南镇平县法院审理宣判了一起刑讯逼供案,河南省5所监狱的8名监狱警察被判刑讯逼供罪。
8人获罪后才意识到,7年前自己执行的是一场非法的“秘密审讯”。
2016年,这8名狱警作为骨干,被时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选中,组成了一个“狱侦专案组”,对两名服刑人员的“余漏罪”进行秘密审讯。
审讯期间,8人在“中纪委干部”的指导下,用U型锁将罪犯固定在约束椅或约束床上,采取强光灯照射、凉毛巾擦脸、播放强噪音、不让休息等手段进行逼供。
苗正钊的在案证言显示,“狱侦专案组”名单确定后,王文海给专案组找来一个姓金的业务指导人员,称是中纪委退下来的,对侦破职务犯罪很有方法,而且参与侦破过郭政伟受贿案件,对郭比较了解。
苗正钊认为金是退休的外单位人员,参与监狱工作不合适。但王文海向他承诺:“有问题我负责,你不要管”。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6年6月7日,“狱侦专案组”开展审讯工作培训那天,一名叫金野的“中纪委领导”正式出现在专案组成员面前。自我介绍时,金野称自己办理过河北程维高案、“烟王”褚时健案、重庆王立军案等多起大案。金野还称,此次狱侦工作事关重大,要求参加人员严格保密。
公开信息显示,金野的真实姓名叫曲金华,1982年进入洛阳市公安局,曾任洛阳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2016年时处于退休状态。在案证人证言显示,“狱侦专案组”自成立到审讯工作结束,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的。
办案地点豫北监狱的收监工作流程也涉嫌违法,但豫北监狱的工作人员被要求不得介入、不得打听案情。
豫北监狱的多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调查时,描述了“秘密审讯”的蹊跷之处。豫北监狱监狱长回忆,当年6月初,他们接到任务,将一间禁闭室打扫干净,供专案组使用,苗正钊当时还提到,豫北监狱只是后勤保障工作,不参与审讯工作。豫北监狱政委张友贤记得,苗正钊要求在打扫过的禁闭室安装临时监控设备,强调只能实时监控,不允许录像存储。安装设备时,有人说这个要求有点特殊,张友贤曾提醒对方,不要多问多管。
豫北监狱医院监区的任多富也曾去过禁闭室,“我刚到过道里还没有进去,就有人把我的工作牌给摘了,我也没有问为啥,因为领导交代过,不让问”。
2016年7月20日,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出具调犯令,将服刑中的郭政伟从河南省第二监狱秘密调入豫北监狱。豫北监狱狱内侦查科科长张卫民证言显示,副监狱长李晓鹏告诉他,中纪委专案组要用豫北监狱禁闭室办案,让他在隔离审查表上签字。但因为审查表上没有编号,没有监区审批,也没有罪犯编号等信息,他认为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无法签字,可李晓鹏则说案情涉密,上级领导一概不让过问,于是他按照领导命令签了字。
李晓鹏说,办案期间,金野曾打电话给他,让他提供一个摩托车头盔,但没有说明用途,他也不敢过问,只好安排人送了一个头盔过去。
“狱侦专案组”正式开始审讯工作是在2016年6月8日,第一个被审讯的服刑人员叫马好强,与郭政伟曾有过往来。马好强曾是洛阳市瀍河乡塔西村村委会主任,2003年,因倒卖文物被劳教,后因涉黑等多项罪名,在2014年被河南高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前,马好强一直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2016年6月8日突然被调入豫北监狱。裁判文书显示,马好强的调犯令是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出具的。
王文海的在案解释是,他之所以审讯马好强是听取了金野的建议。金野对郭政伟、马好强比较熟悉,认为马好强是郭政伟的“钱袋子”,首先解决郭政伟收受马好强巨额贿赂问题,才能解决郭政伟背后的关系网问题。王文海拍板决定采纳这一思路。“狱侦专案组”8名成员称,审讯工作均在金野的指挥下进行,金野向王文海汇报工作情况,他们没有怀疑过金野的身份,还称他为金老师。
根据马好强的在案陈述,审讯开始时,4个审讯人员先询问了他向郭政伟行贿的事情,接着又问了一些文物走私的情况。几个小时后,换了另外4个人接着问,中间不让休息。
马好强记得,自己在一个黑屋里被问了三天,期间他一直在老虎凳上坐着,上厕所时被戴上头套和手铐。马好强称,在另一个房间休息时,四肢会被四个U形锁固定在铁床上。睡了几个小时后,他又被问同样的问题,如果回答不能让审讯人员满意,他就不能休息。马好强说,审讯人员还给他带上头盔,防止其头部乱动,对方会采取敲头盔、敲床头的方式不让他睡觉。期间,审讯人员还使用强光灯烤其面部,用凉毛巾给他擦脸,后背也被硬物捣烂。他记得因一个问题无法回答,被绑着四肢控制在床上20多天。审讯后期,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大便用便盆,小便用瓶子。
“狱侦专案组”组长史来斌供述称,他曾向金老师反映,无论隔离审查马好强还是单独关押,都需要办手续才能进行,但金老师却说证人不需要手续。史来斌还曾对审讯时间提出质疑,他供述称,有一天晚上11点,他找到金老师,提出中纪委和最高检都规定,晚上10点以后讯问涉嫌违规,但金老师很生气,要求继续审。另外一名参与审讯的狱警武浩成供述称,马好强被控制在床上和椅子上大概两三天,审讯中,只要马好强配合就让休息,不配合就不让休息。
该案一审法院查明,“狱侦专案组”对马好强的逼取口供行为持续到2016年7月17日,长达40天。在案资料显示,2016年7月20日晚上10点多,郭政伟被调入豫北监狱,随即讯问开始。郭政伟说,审讯人员让他交待向领导行贿的情况,他表示没有行贿没法交待后,遭到了与马好强基本相同的对待。“专案组”第一次对他的轮番讯问长达30多个小时,期间不让吃喝不让休息。
郭政伟说,在审讯的过程中自己被折磨得无法进食,审讯人员安排狱医给他下胃管,进行鼻饲。他后来小便失禁,经常尿在裤子上或是约束床的垫子上,臀部生出褥疮。专案组把他裤子脱掉,让他长时间裸露下体坐在约束椅上、趴在约束床上,对他进行羞辱。他为了保命在专案组笔录上违心签字。
法院查明,“狱侦专案组”对郭政伟的逼取口供行为持续到2016年12月9日,长达4个多月。郭政伟说,这期间,他的体重由136斤降到76斤。豫北监狱多人证实,在审讯马好强和郭政伟期间,曾听到审讯室传出音响声,声音很大,也曾多次看到他们戴着黑色头套,被锁在约束床约束椅上。
2021年7月14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王文海被调查的消息。2021年8月6日起,原“狱侦专案组”成员陆续被监察部门采取留置措施。8人陆续被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8人均称,自己是在被抓后才得知“金野”的真实身份。
王文海被查后承认,“狱侦专案组”对马好强和郭政伟的审讯没有相关的审批,审讯是不合法的。
王文海还提到,他曾向“狱侦专案组”说过,审讯马好强、郭政伟是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只要结果不要过程,多想办法采取一切手段,加快进度完成任务。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的曲金华也在王文海落马后被抓捕,曲金华供述称,作为组织狱侦专案的指导者,对专案组传达了王文海意见,期间安排专案组成员在讯问中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尽管“狱侦专案组”的8名狱警自称对王文海的违规行为事先并不知情,但8人均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起诉。
2023年6月15日,原“狱侦专案组”8名警察被指控涉嫌刑讯逼供罪的案件,在河南省镇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焦杰、王宗阳认罪认罚,其他6名警察以不同形式提出,成为“狱侦专案组”成员是被上级领导抽调,被要求服从指挥的情况下造成的,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讯逼供罪。法院认为,人民警察对违法指令应当依法拒绝执行。最终,法院对“被告人系服从上级命令进行狱内侦查工作,法律后果应由上级承担”的辩护意见未予采信。
7月29日,镇平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其中焦杰、崔华统、王宗阳系从犯,鉴于主动投案,犯罪较轻被定罪免罚,其他5人分别领刑六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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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五郎 - 114 个点赞 👍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里德审讯法”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CIA可以搞的“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和911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183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20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00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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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森科博士 - 1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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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