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约见到了我的当事人,3个月又20天后,远远地看到他从警官送我过来的那辆车上下来,轻盈的身影,一眼看到我的惊喜,冲我挥舞的手臂,迫不及待走向我的脚步……
这一刻盼望了太久,担心了太久,看到他好好地出现的那一刻,眼睛发热。我睁大眼睛,把眼泪逼回去,快步走向他。
近4个月未见,他看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硬朗,心情也不错,应该没有遭到刑讯逼供,几个月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稍稍放心。
递交会见手续后,我们被安排在执法办案中心的一间会见室里,中间装了一张硕大的玻璃墙,把我和当事人隔开,话筒是坏的,只有一个缝隙可以传递声音。警官特意强调,有摄像,但是声音关了,以保障我们的会见权。
我笑笑,懂的都懂,我很友好地表示理解。
指居期间只提审了一次,警官跟我说两次,看来确实觉得提审少了。这次提审,扩大了调查范围。当事人内心坦荡荡,都实事求是地回答了。他非常坚定,自己无罪。
沟通中发现,虽然此前看守所拘留期间,我曾多次辅导,这次仍然有说半截话的情况,已经识别出陷阱,还是没能坚定地把对自己不利的内容划掉。但整体,还不错。至少把经过说清楚了。
不敢期待完美的笔录。
据说某委来谈话一周,每晚9点-凌晨三四点,只谈话,未做笔录。我们没有展开具体内容,因为警官在我会见前,明确说,只能问公安的罪名,不能问某委的案情。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周,他说这种谈话没有意义,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作息,就明确表示,不再接受谈话。他们就没有再来找他。
期间有一阵子,他脖子疼的厉害,延续到胸口疼痛,怀疑是淋巴上的问题复发,加上有较严重的基础病,他一直跟警官申请看医生。但一直未被许可。
后来,驻检所检察官每周来一次,他向检察官反应身体情况,饮食营养跟不上,整天不见荤等等。说的次数多了,检察官让他写书面申请,虽然一直没有能看医生,但是伙食慢慢好转了。
他在里面每天散步、按摩,跟工作人员聊聊天,安安心心地待着。
他说,我反正没干坏事,既然要查,那就让他们好好查,我心里非常坦荡,就当修身养性了。
为他,我写了《太干净的人,反而容易被犯罪》,有感于如此清廉和自律的人,也对他因为坚持原则和底线,被不断控告而难过。希望他能早日走出指居点,更希望最后法律能还他清白。
如果你问,律师到底做了什么,才让他没有被刑讯逼供。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不敢邀功。这里,我把律师做的工作分享一下。
当事人刑拘的30天里,我们会见了三次,辅导得很好,也建立了充分的信任。
满30天的时候,突然被指居。得到消息后,我们立即要求会见,并提交书面申请。承办警官同意会见。
我们一路高铁、飞机、出租车,马不停蹄地奔到经侦大队,又突然告知不给会见。说是涉及到某委,他们不让会见。
我们立刻写了控告材料,直奔检察院,一是要求检方监督警方,保证律师会见权。二是要求检方监督警方错误决定指居,并监督指居期间的执行。
我们认为本案不符合指居条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同时,要求检方严格监督指居点上办案机关的行为,防止出现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并以当前出现的几个指居点死人的案例,表达我们无比担忧的心情。
同步,向同级公安的警务督查部门投诉。
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跑到市级和升省级检警、司法部门、律协等当面提交控告材料。
最记得,有一天我们两个律师跑了7家单位。外面下着濛濛细雨,我们一家一家地跑,有很多无奈和心酸,不知道这样的坚持到底有没有用,但是我们知道必须做,并且要持续做下去,直到成功。
从每一级接待人员的反应看,还是比较重视的,都有专人接待。他们有人打电话请示、汇报,有的把控告材料一级一级向下转。
印象特别深刻的是省司法厅律师处的一个同志,他一听说依据当地规定不让会见,就跟我说,这是违法的,与上位法冲突的下位法,无效。到这么多单位控告,第一次听到对我们专业的肯定。
他非常热心地联系检察院,后来又把材料转到市司法局等等,做了很多工作。我一天要打好几个电话,他都接,并且认真对待。
虽然,一直没能会见,但我还是为体制内有这样的人,而感受到一丝安慰。
回来后,我们持续跟进,并把目光投向中央机关。
家属的投诉也一并跟上。
经过几番较量,终于检方回复了,竟然是不予会见“并无不当”。让人惊掉下巴。
我们就继续就检方的回复进行投诉。
投诉得很累,甚至有点心灰意冷。但动作不能停。
所有的坚持,看起来似乎没有意义。我们收到各级机关的回复,都是向下转发。感觉不到坚持的意义,可是我们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快过年的时候,家属又委托了专门控告的律师,大家精诚合作,共同努力。
终于,有了今天的会见。
会见,是警方送我到执法办案中心,会见结束,又把我送到酒店。然后他们特意给我拍了一个视频,以证实我们前期提交给公安厅的要求会见的信访件,他们已经让我们会见。这个视频用来反馈给公安厅。
一路聊着,我非常坦诚地跟几个警官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担心,怕指居期间刑讯逼供当事人,怕当事人走不出指居点,怕通过非法方法逼取对他不利的供述。
警官说,我是承办警官,我都这个岁数了,不管有多大压力,也不会刑讯逼供。一旦出事,我就是第一责任人。我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由衷地握着他的手说,谢谢您。我们很幸运,遇到您。
今天一整天都很开心,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坚持,感谢家属的配合和行动力,感谢所有律师的精诚合作,才有了这个阶段性的成果。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如果我们没有持续不断地控告,当事人是不是也能这么幸运。
对“越努力越幸运”这句话,今天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穷尽合法手段的努力和坚持,有礼有理有节地抗争,可能漫长,但也许老天就在默默地看着我们,并帮助每一个参与到本案中的人,逐步突破困境,一步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
我也不知道这个案子最后能不能拿到无罪结果。但是,正如我跟警官说的,我们一定会向无罪的方向努力,并期待无罪结果。
回来的飞机上,半睡半醒之间,脑海里蹦出来一个声音:什么时候,我们的期待变得如此之低了,只要没有被刑讯逼供,当事人身心没有遭受巨大创伤,就已经阿弥陀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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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导读:《如果取消认罪认罚》《消极的检察官》《不认罪,就重判。凭啥?》......
*作者简介:程纪念(小猫),做过4年大学教师、某省级检察院13年检察官,现为上海执业律师。擅长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