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社交账号被永久禁言,微博回应「关闭其打赏功能并限制提现」,刘鑫的公开募捐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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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秋莲的说法,打赏不是募捐,个人求助不需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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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 chau - 203 个点赞 👍
大家最愤怒的点是什么?
是一个爱发癫的人此时又在发癫么?
当然不是,最令人愤怒的是世上怎么会有真愿意捐这个款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刘鑫为什么敢募捐的原因。
为什么有人买刘鑫的账?
二审都已经揭露她谎言了,她就是恩将仇报关了那扇门的人,怎么还有人和她共情?
因为世上有那样一群人,他们把新闻当电视剧看,并把自己代入故事中的人物,去体验生活中没有的境遇。相比那份情绪,是非对错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当他们看到刘鑫的这个角色,有人站出来替自己死,锁上那扇门却不用赔命的时候。那份不劳而获独享其成的心就自然被吸引了,并代入其中,非常之爽。
就在他们精神为之沉醉的时候,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却“不依不饶”,让刘鑫无法再干净体面得生活下去。甚至要被迫改名为刘暖曦以躲避公众对她的舆论追杀。像是一部爽剧有了无法无视的雷点,让人不禁憎恨剧情中的不让自己爽透的角色,甚至是编剧。
所以代入刘鑫的人,憎恨江秋莲,甚至憎恨公众,因为他们破坏了这份吃干抹净的感觉。在他们看来,江秋莲对正义的追求、对失去亲人的痛苦、对恩将仇报的愤怒毫无正当性,只不过是一个甩不开的尾巴,影响了自己追剧。
所以刘鑫注定有一群人支持的。他们会用自己的钱来恶心公众,会想办法支持自己代入的“主人公”能完成这份吃干抹净。刘鑫能不被舆论攻击得正常生活,比他们自己的幸福都重要。
如果你还不懂我说的这种感觉,不妨回忆一下前一段时间的岳父灭门案。
在那个案子中,杀人者为男性,死者中有女性,为死者一家三口奔走的侄女也是女性。
可奇怪的是,拳师小仙女们清一色支持杀人的岳父,甚至还要为其编造对方一家三口抢孩子的谣言。最后被警方证实这些都是瞎编的,岳父掏刀是蓄意偷袭谋害。这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灭门凶手,毫无值得同情理由。
可为什么拳师要支持这位岳父?因为岳父的女儿,也就是被害人的妻子,她没有杀人,理论上可以因为丈夫被灭门自己自动成为其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而且她还企图给自己的杀人犯父亲出具谅解书,以期减刑。
当时一审只给这岳父判了死缓,这要是隔几年拿着谅解书保外就医出狱,没多久父亲就可以和女儿在被害人一家的房产里团聚了。这种级别的吃干抹净剧情,引得世上最贪得无厌的群体极大共鸣,以至于她们完全无视了受害者和起诉者是多么值得同情的女性。
她们希望故事能朝着那个女儿得到一切的方向上发展,以满足她们生活中一直想要却不可能拥有的剧情。她们不敢再生活中明说自己的恶念,也没人会愿意听,但是一旦热搜里有这样的恶徒,她们本能得代入其中,视角再也无法切换到别人。
而那个为死者一家奔走的女性,太仗义,太辛苦了,怎么可能会想象成自己啊。
让别人失去一切,成全自己,一点代价也不用支付,这才是最想要的人生。
国内的舆论场是非常肮脏的,污渍是极其顽固的。不是我悲观,岳父灭门案的岳父支持者,江歌案的刘鑫支持者会永远存在。因为太多人把自己的小情绪看得比天高,将恶念代入剧情中,会让自己无可救药得沦陷。
是非对错,对他们的体验来说都是一种拖累。在他们看来,只有情绪价值才是唯一价值。任何打扰到他们做梦的人都是绊脚石,哪怕那个人失去了女儿。别说同态复仇了,苦主说了点难听的话,对他们来说都算是“丧尽天良”。
编辑于 2023-01-04 19:12・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安好心 - 132 个点赞 👍
刘鑫的募捐活动是否合法?
我个人感觉是不合法的,应该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是对公开慈善募捐有严格的限制。公开募捐因为是需要资格的。
第二,刘鑫募捐用于支付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务,也明显不符合募捐的慈善、公益性质,别人募捐是生活困难,你募捐是来支付法院判决项,这不是严重违反公序良俗。
当然,刘鑫的行为种种已经是震惊一整年了。而微博还公开鞭尸,强调了攻击被害人家属的事实。这人,可能脑回路不一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及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的描述,募捐的主体应为慈善组织,在微博平台的打赏行为不属于募捐的范畴。

再扩大一点说,个人的募捐活动是不合法的,但是个人还有另外一种就是求助行为。对于这种个人来求助,可能更适用于赠与关系来理解,
这一点,广东民政厅也做出了说明。
个人可否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开展公开募捐?
民政部关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提示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疫情期间,网友们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或者转发各种信息,其中不乏涉及募捐的信息。对于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开展“募捐”的行为,要区分个人发布的“募捐”信息的具体内容来判断其性质。
如果个人募捐款物的用途是为了帮助疫情防控等慈善目的,那么就属于慈善募捐。根据慈善法的规定,个人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行为,当然也不可以通过朋友圈、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募捐。如果个人想发动身边的朋友参与捐赠,那么可以将民政部指定的二十家慈善募捐信息平台发布的慈善募捐项目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发起慈善募捐项目。
对于个人募集款物的用途是为了解决本人、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生活、医疗困难等,这种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而是个人求助行为。对于个人求助,就其法律属性而言属于一般的民事赠与行为,构成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慈善法调整,个人可以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形式发布个人求助信息。编辑于 2023-01-04 18:10・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喵教授 - 9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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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 65 个点赞 👍
其实关闭打赏不算啥,重要的是限制其提现,这样才能阻止她吃人血馒头养活自己。微博打赏绝不是收入大头,广告费,阅读量流量费,代言费才是收入的核心部分。
如果限制了提现,那就是给她表达机会但是限制了其从微博获取收益持续为恶。
个人感觉是违法的,因为她形成了事实上对抗法律制裁。使用众筹方式敛财。
刘鑫及其粉丝的言行恶心透顶。
编辑于 2023-01-04 18:14・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阅读修身 - 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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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 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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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和尚 - 25 个点赞 👍
封的好
对于这种人必须予以严厉制裁
刘鑫及其母亲在案件中和案件后的所作所为
充分展示了人性可以阴暗到什么程度
其冷血 自私 卑劣 无耻
简直是下作至极 人神共愤
更令人作呕的
就是这样的人居然还有一群支持者
他们把整个舆论场搞得乌烟瘴气
刘鑫事件说明
必须以严厉手段维护社会良知和正义底线
如果你不压制这些丑恶
它们就敢公然喂你吃屎
发布于 2023-01-04 21:1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高山县 - 6 个点赞 👍
不合法
这种败坏道德,没有底线的人还能在微博上活跃就已经严重造成不良影响了。
重点是,她居然还有粉丝,居然还有人支持她,同情她,还给她募捐,简直就是误人子弟。现在同情他的人,给她募捐的人,想想就觉得可怕。但如今社会还不缺这类人。
之前,她还当过老师,这种败坏道德的人居然还能教书育人,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现在判决书已经出来了,还在微博上大肆宣扬不服,公开募捐,这就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也不难看出,这个判决对她来说,还不是很重,还让不知悔改。
编辑于 2023-01-04 22:51・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原味柚子 - 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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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皎 - 0 个点赞 👍
围脖难得干了件正事,虽然可能是不得不干。
这种募捐是人格下限的直接体现,而捐款行为则是一丘之貉的抱团取暖。
由此可见,社情舆论已经到了不得不严肃整顿的严峻时刻。
发布于 2023-01-04 21:42・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铁马竹箫一散人 - 0 个点赞 👍
虽然微博也是劣迹斑斑,但这次我站微博。刘鑫真的已经缺德到没有屡次突破下限了。真的突破了正常人对人渣的认知底线。还有那些给她钱的粉丝,真是...没脸没皮的垃圾
所有社交媒体都应该给她封杀了。
编辑于 2023-01-04 21:04・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法天相地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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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 - 0 个点赞 👍
这个公告,其实是在否定刘鑫的行为属于慈善法里的“募捐”。仔细看第二条说了什么:
1,“募捐”(带引号)是网传的
2,我们把她的功能关闭了
3,“募捐”是慈善法定义的行为
4,微博打赏不是募捐
在功能被关闭后,刘鑫也用了募捐的标签(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承认自己募捐),然后说这不是打赏是善款,还让网友截图留证以后要还。那么这钱就乱了:到底是打赏,募捐还是借款?如果这真被定义为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募捐,新浪是有责任的。
而刘鑫的行为可能她自己都没搞清算啥。慈善法通过后,官方对此已有解释:此类行为属于个人求助,和慈善法没关系。
最后多说一句,把刘鑫的号封了也好,反正她说啥都遭人厌
参考:
编辑于 2023-01-05 01:04・IP 属地澳大利亚查看全文>>
文舀 - 0 个点赞 👍
刘鑫一事秀尽了人性的下限,也让人对公开的无耻颇感无奈。微博限与不限,都不妨碍她及同类们展示自己人性的缺失。
不如让其们彻底疯狂,最终重锤下场,锤到其们无法翻身。
发布于 2023-01-05 00:53・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大少爷的枪 - 0 个点赞 👍
这个世界就是看"稀奇"的太多。导致暗处滋生的太多的"恶",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无底线"推波助澜"。关于打赏我只能这么理解。
法院判决的赔款自己去"募捐"做法确实有些奇葩,也不知是不是这几年不走寻常路造成奇怪的脑回路,还是受刺激摆烂了?管它合法不合法。
这孩子最早出事的时候,如果早点真诚道歉,多拿点真心,早点服软,多点担待扛着点我想多少还在点理,失去女儿的一方肯定有点疯狂的,哪里还有理智可言?不能和她去僵啊,低调点,不能在别人失去女儿的新年里又是染发又是发圈的(我关注的不多,当时看到过这个),当然你说你有你的生活,不能活到过去里,但是你这么急当事人觉得就是刺心是挑衅啊,会不甘会恨啊......当妈妈的会憎恨警惕一切让他孩子有危险的人,哪怕只是怀疑都会无缘无故的讨厌憎恨,何况和你有这么大的关联,甚至丢了性命。你连委屈都受不了?失控不讲理都是正常的,这时候对方需要的是回应,冷漠更是刺激人心。
以致后来事情越闹越僵,变成网络大战,群体人身攻击了,网络都疯了,收不了场了。
你看都扭曲了,毁了。
不管真相是什么,杀死江歌的是刘鑫的男朋友啊,也是刘鑫自己跑江歌那里去的,是江歌在自己的家门外进不去倒下的。
编辑于 2023-01-05 00:51・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安安静静 - 0 个点赞 👍
通过微博募捐肯定不合法
就象网暴也不合法
但是也要分人的
对于有些人而言 又会合法
大家笑笑就是了
就好像吃血馄饨不对
但是官去斩了
大家去蘸点血下馒头
这蘸的就是“德”了
这也算是传统了
“不惮以最大的恶意 去推测中国人”
谁让她不能自证清白呢
至于微博不让她用么
不是有首歌 “colors of the wind” 里唱道
“You think the only people who are people
Are the people who look and think like you”
其实也很正常
不过微博那一句“打赏不是募捐”很有深意
大概是赶紧撇开责任
担心会因此被叫停打赏的功能吧
但是这两者的区别
还不是它说了算?
我倒是建议此类金融私下流动要有所监管
总量和速度都应该控制
防止它成为私募洗钱逃税的漏洞
。。。。。。。。。
但如果只是打赏
那就无可厚非了
民事赔偿的钱有规定有限的来源么?
甚至这还算不上行政处罚
必须来源于“道德的工作” 如工厂的上班
不能来源于“不道德的收入” 如网红打赏之类么?
不光要“德润天下” 甚至要“德定工种”么
想来任何收入大家都不会满意吧
都想尽最大的能力为难她吧
既然民心以德为导
德亦可无边界
何不直接秉承传统
以德治国呢
首德且当不选“孝”
以“让”为首如何
。。。。。
此外 说个笑话
作者或者网红
想来是一种不道德不务正业的工作
这种轻易来的钱在大家眼里怎么可能合法
更对不上这次民事官司里面的“行政惩罚”
所以刘鑫应该寻找神圣的高尚的钞票
才能兑付吧
编辑于 2023-01-05 00:33・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johnnyw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