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告,其实是在否定刘鑫的行为属于慈善法里的“募捐”。仔细看第二条说了什么:
1,“募捐”(带引号)是网传的
2,我们把她的功能关闭了
3,“募捐”是慈善法定义的行为
4,微博打赏不是募捐
在功能被关闭后,刘鑫也用了募捐的标签(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承认自己募捐),然后说这不是打赏是善款,还让网友截图留证以后要还。那么这钱就乱了:到底是打赏,募捐还是借款?如果这真被定义为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募捐,新浪是有责任的。
而刘鑫的行为可能她自己都没搞清算啥。慈善法通过后,官方对此已有解释:此类行为属于个人求助,和慈善法没关系。
最后多说一句,把刘鑫的号封了也好,反正她说啥都遭人厌
参考:
编辑于 2023-01-05 01:04・IP 属地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