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十户一把菜刀,大家平时是怎么做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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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确是十家合用一把菜刀,而且这一把刀还要由蒙古人做主,必须他同意,汉人才能借刀,起火做饭,所以汉人通常都把这位掌握菜刀使用权的蒙古人称作“老灶爷”。
朝廷要收禁菜刀也不用挨家挨户去搜查,人家有“菜刀收割机”。
看图
图片截选自《中国历史穿越指南》
以上
送给相信此说法的朋友,供您茶余饭后,聊做谈资(可以点×退出了)
如果您觉得以上说法很扯淡,很好,先别生气,我从现在开始说点正经的。
关于元朝禁菜刀,十家合用一把这个说法的出处,除了各类网文,我本人所见的出版书籍上有提及的就是我截图的那本《中国历史穿越指南》,没有查到史料出处。楼上有位匿名用户贴了很多有提及此说法的书籍内容,不过也都是近现代人的著作里提到的。不知是否有古人著述记载
关于到底几家合用一把刀,说法也不一。就我所见,有三家、四家、五家、八家、十家、二十家六种说法,能演变出这么多说法来,它的真实性就要打折扣了。
《元史·刑法志》里记载了民间不许私自持有兵器、甲胄,但是没说菜刀也要禁。
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者,禁之。诸神庙仪仗,止以土木纸彩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在外郡县不在禁限。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卖军器者,卖与应执把之人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御敌者,笞三十七。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为一副。
同时,禁止民间私自开采和贩卖铁
诸铁法,无引私贩者,比私盐减一等,杖六十,钱没官,内一半折价付告人充赏。伪造铁引者,同伪造省部印信论罪,官给赏钞二锭付告人。
然而
凡私铁农器锅釜刀镰斧杖及破坏生熟铁器,不在禁限。
农具和生活用具是不禁的,也禁不住。
《元史》列传里也有几个故事可以作证民间是可以持有刀具的
王初应,漳州长泰人。至大四年二月,从父义士樵刘岭山,有虎出丛棘中,搏义士,伤右肩,初应赴救,抽镰刀刺虎鼻杀之,义士得生。
此处可见镰刀是不禁的,镰刀的杀伤力和杀伤范围应该比菜刀强。
有个叫惠士玄的,她老婆在他和儿子都死了以后,各种轻生。“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
刀不是都吸走了吗?她拿什么自杀的?
胡烈妇,渤海刘平妻也。至元七年,平当戍枣阳,车载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衔平去。胡觉起追及之,持虎足,顾呼车中兒,取刀杀虎,虎死,扶平还至季阳城求医,以伤卒。县官言状,命恤其母子,仍旌异之。
坐车回家的路上还带着刀,还是能砍死老虎的刀,这怎么没收走?
胡伴侣,钧州密县人。其父实尝患心疾数月,几死,更数医俱莫能疗。伴侣乃斋沐焚香,泣告于天,以所佩小刀于右胁傍刲其皮肤,割脂一片,煎药以进,父疾遂瘳,其伤亦旋愈。朝廷旌表其门。
不止菜刀,人家还有佩刀呢。
综上,元朝十家合用一把菜刀的说法真实性极低。不过如果您要相信,我还真不反对,我肯定掰扯不过您。
退一万步说,即便真没收了菜刀,人家还有镰刀、佩刀、能砍死老虎的大刀,肯定也能切菜,不至于吃手撕包菜的,题主不必忧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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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诸位,之前说十家一刀这个说法《明事》里有提及,是我记错了。现答案已修改,很抱歉,并感谢评论区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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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权 - 2873 个点赞 👍
这明显是个“五谷不分”的酸文人编出来的段子。
为什么这么肯定呢?
在农村,菜刀算啥兵器!
论造反,哪一样不比菜刀好使?
要是蒙古人能细致管理到十户一把菜刀,那么这些“大杀器”岂不是要一百户一把?
可没了这些,农民难道用手刨土,种庄稼吗!
为什么不提这些,单说“菜刀”呢?
因为编这个段子的文人,根本不认识这些。
发布于 2022-05-23 22:34・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认真的活着 - 1726 个点赞 👍
带元要是有管理菜刀的本事,他也就不会百年而亡了。
因为这需要有能一杆子插到底的行政管理能力。
元朝是以宽失天下,它把很多政府的职责外包给了色目商人和汉族地主。
元朝统治者的态度是,钱给我,剩下的你们随意,你们自己管理自己。
很多人都嘲笑中国古代绝大部分时期是政令不出县城。
在带元是政令难出行省。
在1339年,河南江北行省的小吏范孟,因为对自己的仕途很不满,于是联合了几个人冒充带元钦差,把河南江北行省的近百名省级官员杀了一干二净,然后掌控了河南江北行省,还调兵断绝了元朝的南北交通。
元顺帝妥懽帖睦尔和一堆元朝大臣听到之后都懵逼了,一个行省居然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了。
后来一查,这个范孟曾经还在河南江北行省衙门的墙壁上写过反诗:
人皆谓我不办事,如今办事有几人?
袖里屠龙斩蛟手,埋没青锋二十春。
搞笑的是,范孟都在河南江北行省的衙门墙上写这个了,结果没人搭理他。别说把他下狱治罪或者罢官去职,连问这事的人都没有。
带元管不了菜刀。
他没那个本事。
编辑于 2022-05-02 08:35・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中原宪兵大契丹 - 518 个点赞 👍
有时候吧,规定是一回事,现实执行是另一回事。
比如两千年后,有人考古出来我们的《教育法》,他会惊悚的尖叫,两千年前的学生被法律要求必须好好学习!不好好学习违法!
发布法条的难度和执行法条的难度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元朝有一个法条,规定十户一把菜刀,这个是完全有可能的,能找到文献支持也不奇怪。
元朝现实中真的做到十户一把菜刀,这个是不可能的,现在都做不到,凭什么要求古人能做到。
发布于 2023-02-02 09:43・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千里一醉 - 25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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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龙之翼 - 160 个点赞 👍
「皇权不下省」的大元,能让十户人家合用一把菜刀,还能在每个村里都驻一个蒙古兵专门负责和汉人的新娘睡觉?这难道是靠超能力实现的吗?保甲制这种东西,明明是猪八八搞得炉火纯青的,偏要栽赃到蒙古人头上,就算人家没文化不识汉字,也不能这样欺负啊
发布于 2022-10-19 22:32・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肥貓湯姆 - 147 个点赞 👍
这事要是大清倒是还能期待下,元朝算了吧。元朝要是有这基层管控能力怎么可能百年就亡了。
别说菜刀了,事实上,有元一代在元朝的统治下,地方存在着大量的民间武装(土匪、贼、寇随你怎么称呼),要啥武器有啥武器,长矛大刀弓弩样样精通。这些民间武装团体事实上控制了很多地方的农村地区,占山为王,画地自守。别看都说元末农民起义,问题是怎么一个红巾军起义,各地就冒出一堆这个寨那个军的?总之,从忽必烈起这些大大小小的民团就一直存在,从未灭绝,不仅没灭绝,还一路发展壮大,各别还有与元朝廷合作的,例如河南毛葫芦及苏南盐贩子还帮元朝剿灭其它民间武装,张士诚就是一个盐贩子。
这么多民间武装在世,你说元朝能管控菜刀这得多可笑,毕竟元朝岂止是皇权不下县,都快不下省了。
编辑于 2023-11-02 15:51・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李梦阳 - 146 个点赞 👍
我大元大可汗以及大地主联合汗国,皇权不下中书省,收税全靠周扒皮,臭老九欲当奴才而不得。朱元璋上任第一件事就是三令五申地主不许私自阉人开后宫,这么个玩意儿,你告诉我他能管到菜刀?带元是自从商鞅秦孝公之后,中国历史上管天管地管空气的政府权力最弱势的时候,那是一个真 “自由”。
知道为啥明初地主都怀念带元了吧,元顺帝当大皇帝,他们当小皇帝,收税收够想收的,交够皇上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要不然朱元璋问元朝遗老元朝咋亡的,他们说说元以“宽仁”失天下。。。众所周知,泥腿子一贯是不算人的。
编辑于 2022-10-31 09:20・IP 属地内蒙古查看全文>>
镜花水月 - 29 个点赞 👍
这也算百年老谣了,真的是百年,这个说法其实源自清末民初史学家屠寄所著的《蒙兀儿史记》,日本人的作品!同时期日本还有两句话:明亡之后再无华夏,崖山之后再无中华。这个是日本为了配合占据满蒙的大陆政策,进行的宣传,挑动中国从内部否认元清,进而从思想上分割中国人内部的认同感,从而方便其侵占满蒙。
元朝的明文法律条文中,记载:诸铁法,无引私贩者,比私盐减一等,杖六十,钱没官,内一半折价付告人充赏。伪造铁引者,同伪造省部印信论罪……这里面确实有着对关于铁器的规定,但是,它还有后一句:凡私铁农器锅釜刀镰斧杖及破坏生熟铁器,不在禁限。生产生活工具并不限制。
元朝没有那么多人对菜刀这种细枝末节进行管理,例如京、镇江两个重镇,集庆路民户凡二十二万五千四百二十四,其中蒙古户只有十四户,溧水、溧阳两县根本没有蒙古人;镇江路十万六十五户,蒙古二十九户,录事司二十三户,丹徒一户,丹阳三户,金坛二户。这个比例你觉得可能管菜刀这种事吗?
发布于 2022-09-14 22:4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啥也不知道 - 11 个点赞 👍
古代那有那么多要用菜刀和吃菜的人?
一年开个荦,有把竹刀、筷子或瓦片就搞定了。
有一种设定很多聊历史的时候有错觉:
七品芝麻官,县/市长
寒门,五品以下/地市首善
百姓,各豪族嫡系
民:田螺姑娘、牛郎织女话本中有宅有田有牛的。
你在哪?不能戏文里平常,你就代入啊……
放古代,说句实话:在座的各位,多是隐户。
无资、无产,连老婆都没有的二流子。
编辑于 2022-05-05 19:51・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宝贝请转身 - 4 个点赞 👍
这个说法本身就是无稽之谈。
《元史刑法志》有明确规定:“诸杂造局院,辄与诸人带造军器者,禁之。”“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卖军器者,卖与应执把之人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
这里说的刀具,是指军器,指弓箭、指铁尺、指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盔甲等等军用器材。绝不是指切菜用的菜刀,以及砍柴刀、屠宰刀等等。
所以,说元代汉人“十户一菜刀”的说法,不过以讹传讹的谣言。
谣言的最早出处,是由崔高维执笔编写的《历代农民起义史话》。
1958年,由历史学家吴晗牵头,创议编一套大型普及性历史知识读物《中国历史小丛书》,该丛书含近三百种。《历代农民起义史话》为其中之一,收集了从秦末到清代十三次规模较大的农民战争,为政治服务的色彩非常浓厚。
元代汉人“十户一菜刀”的说法就出自“元末农民大起义”这一章。
但是,元朝官方史料,没有这一种说法。
反倒,很多可查事件可以推倒这一说法。
例如《元典章》卷四二中收录的一个案例,原文以下:
冠氏县申:归问到张记住状招:至元五年七月十二日晚,记住于驴屋内宿睡喂驴,妻王师姑于西屋北间宿睡。至五更起来,见妻王师姑对母阿高告说:“伊姑舅兄杨重二来房内暗地欺骗我来”。以此挟恨,将杨重二用刀子扎死罪犯。
王师姑与张记住招状相同。
状称:当夜五更,师姑床上睡着,有人将师姑惊觉。想是夫张记住,以此道:“明也,不做生活去啊,却来睡则么?”本人不曾言语,上床将师姑奸罢,师姑将手摸着头秃,才知是杨重二。本人走了,告说婆阿高。是实。
法司拟:旧例,强奸有夫妇人者绞。今被张记住用刀子扎死,即是杀死应死人。捕罪人已就拘收,及不拒捍而杀,各从斗杀伤法。用刃者以故杀伤论。罪人本犯应死而杀者徒五年。其张记住合徒五年,决徒年杖一百。部拟:杖一百七下。省准。断讫。
这个案例说的是:冠氏县(今山东冠县冠城镇)有一个名叫张记住的养驴专业户,其在至元五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在驴舍喂驴、守驴,留下妻子王师姑在西屋北间独睡。哪料,张记住的姑舅表兄杨重二来了,偷摸入屋玷污了熟睡中的王师姑。王师姑开始时以为是丈夫,到后来摸到杨重二的头,发现了生了癞痢的秃头,又羞又气,跑向婆婆阿高氏的房内哭诉。张记住知道此事后,拎刀子把强奸犯杨重二捅死了。
最后,判罚的结果是:强奸有夫之妇的人,应该判处绞刑,但杨重二已被张记住用刀子扎死,即是应死人已被杀死了。张记住杀人,按“用刃者以故杀伤论”,杖一百七下。
案例并不复杂,但我们应该注意其中两个细节:一、张记住家里有刀,而从其“扎”死罪犯而不是“砍”死罪犯的行为看,甚至还不是菜刀,很有可能是屠宰牛驴的屠宰刀;二、官府对张记住和处罚只针对其杀人行为,而对其家里拥有屠宰刀之事一字不提。
据此可知,元代汉人“十户一菜刀”的说法实为无稽之谈。
当然,如果这种说法确实存在过一段时间,我们就不要有那么多猜想了。十户可以一起做饭,大锅饭吃着也香。或者做一些不怎么需要刀具的,比如米面馒头这些用不着刀,炒菜需要切菜,这个没办法。切肉就算了,一年也吃不了几回肉。所以影响也不是那么大。(我没有开玩笑,真做到十户一把刀,还是能好好活下去的。)
不过这种事情也说明元人统治的严苛。这才是提问者所考虑的吧
发布于 2022-05-02 13:30・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触手可及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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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康 - 0 个点赞 👍
欧洲一种兵器叫做梿枷,一长一短两根棍儿,中间软连接,这玩意儿本来是用来给谷粒脱壳的。
猪八戒用的兵器叫九齿钉耙,孙悟空用的就一根棍儿。
隔壁日本的长枪有简配版,就是长棍儿前面绑小刀。糊硬纸壳都能当盔甲使。
……
十户一把菜刀,谁吃饱了这么管?冷兵器时代,是个玩意儿都能当兵器使。
发布于 2022-11-08 01:54・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勃列日涅夫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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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壁鸠鲁主义者2 - 0 个点赞 👍
做饭不需要菜刀,做菜才需要,甚至蔬菜也不需要刀(我喜欢手撕包菜),只有吃肉才需要。
吃肉粗糙一点,炖着吃,烤着吃也不需要刀。
只有精细的菜肴需要切肉丝,肉片需要刀。
元朝人生活水平那么高吗?
发布于 2024-04-21 00:56・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好奇的中年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