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成都27岁女子王紫雅家门口被杀案女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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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本来在屋里躲的好好的,保安来了以后非要开门出来跟精神病吵架,结果被捅死了,之后她妈妈还要起诉保安的那个人吗?
我觉得那么多精神病杀人的都没事,为啥只有这个被判刑了,还判的这么重,是因为家属够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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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吟游诗人 - 371 个点赞 👍
王紫雅和妈妈聊天记录,知道门外是精神病
妈妈打电话给物业叫保安,强调不要开门
王紫雅在身高,和保安在场下,处于巨大优势,开门和梁珂滢对骂,再到动手互殴,最后被捅刀
精神病理论啥,感觉王紫雅强势过头,明知道是精神病还要争三分理
保安最大作用看大门,63岁保安大爷不可能拼命,保安大爷没有做错,事后还打120,110,亲自送梁珂滢给警察
从王紫雅面相看有 强势 过头,看不起比自己弱,她开门这个动作出于她本能,因为她从不认为自己会输,面对比自己矮梁珂滢,直接开骂,刺激到梁珂滢精神病发作
梁珂滢杀完人还有条不紊和保安去找警察,因为保安没有刺激到梁珂滢,梁珂滢也没必要动保安
按中国法律判死缓已经是重判,在上诉就是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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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唠嗑室 - 342 个点赞 👍
怎么说呢,之前在一个群里
有个女的晒她的双相情感障碍诊断书
说她养的狗是疗愈犬,要跟导盲犬一个待遇
然后在群里大骂她小区里的人
对她的狗如何如何不友善,说自己又如何如何勇敢回怼
反正就是一副『我特么神经病我谁都不怕』的嘴脸
然后当时不是有个小女孩被烈性犬咬了么
她就各种转发造谣小女孩先打狗的谣言来群里
还各种诅咒谩骂那个被咬的小女孩
说要是因为这个孩子,而导致那条咬人的烈性犬被杀
就是那个孩子全家造孽要遭报应什么的
当时我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怼她
说一个两岁的小女孩,能把烈性犬打了
这种典型一眼假的谣言只有傻X才信
然后她就跟我这儿撒泼,说她是双相情感障碍什么的
我刺激到她了,要带着狗上门找我理论什么的
我当时就把她自己发到群里,展现她在社区群里怼人战绩的截图翻出来了
我说不用你带着狗来找我
你这自己发的截图里,有你小区名字和你家门牌号
我刺激到你了,是我错了,我上门跟你道歉
然后她就瞬间安静了,也没什么躁郁症了
之后是群主怕惹麻烦,所以把整个群直接解散了了事儿
所以我就说,现如今的许多所谓的『精神病患者』
其实也不是真有什么精神病,而是卡着鉴定bug给自己搞个护身符
所以之后该做的,就是严格管控这些确诊的精神病患者
这种就该直接联网,有这些精神疾病的
就不应该单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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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水无花 - 17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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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179 个点赞 👍
精神病死缓,已经判的很重了啊,比她恶劣10倍的精神病啥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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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q - 77 个点赞 👍
其实死刑对梁某及其家庭也是解脱,如果按她父母说,她是精神病,那不如就让她走了算了。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精神病人杀人为什么要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因为这种人死了,对社会、对他家人、对他自己、对受害者家属都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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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锵 - 49 个点赞 👍
这明显是违法判决。
正常来说,精神病人犯罪应该强制收容治疗。除非法院和医院共同认定确实治好了,才可以解除强制收容治疗。
但是中国在这方面的司法实践很混乱。中国的司法体系对此似乎漠不关心。
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常常成为免死金牌乃至免罪金牌,简单的一点民事赔偿就结束了。强制治疗形同虚设甚至根本就不进行强制治疗。
就像少年儿童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我国一再降低这一年龄。但是最后在某些人试图将这一年龄降低到12周岁时终于察觉到异常,对低龄少年儿童刑事犯罪照特殊情况进行特殊规定,而没有做出普遍规定。事实上这种普遍降低刑责年龄的舆论更接近于照搬照抄美国经验,引进美国社会问题。
在教育领域也有类似问题,就是一直炒作的性教育问题。性教育教学是一个特别需要区分开展阶段的教学科目。因为不同阶段的性教育存在不同的副作用。比如说过早进行成人化的性教育会导致性早熟,极度不利于男童和女童的身心健康。甚至强化男女对立的性教育内容会造成儿童阶段的诬告风气。
无论是法律界还是教育界,这些问题的出现经常都是与社会错误认知有直接关系的。
而无论是法律界还是教育界的工作都是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这里面最严重的问题恰恰出在专业人士身上。他们往往存在一种“具备科学知识但缺乏运用科学知识的科学精神”的问题。缺乏基本的科学精神,导致他们错误地养成了滥用科学知识的武断传统。专业人士以傲慢的姿态面对社会反馈,必须等到多年以后新的认识认可了社会反馈才愿意将自己粗暴武断的认知进行改变,整个行为过程不包含基本的容错意识,这是严重错误的。这就是典型的认知与实践脱节。
像现在这个事情,死者自己激化矛盾的行为作为判罚参考,那么罪犯本身也就不见得会判处死刑。但是由于精神病人强制收容治疗的规则执行十分不清晰,整件事情变得非常奇怪。
我看,既然精神病人犯罪强制收容与刑事判决在事前区分上如此难以执行,不如干脆就将二者合并,改成事后区分。
比如说,不论是不是精神病人,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判定之后,再按照精神病人的实际情况,再决定执行强制治疗还是入狱改造。并且对于强制治疗,再区分为承担刑事责任+强制治疗,和不认定为犯罪记录+强制治疗。对于这两个有罪非罪区分,进行限定:有罪强制治疗可以缩短治疗期但是延长服刑期,无罪强制治疗不存在服刑期但需要保证长时间连续强制治疗期并补充监护人强制监管期,并追加监护人疏于监管的民事及刑事责任。比如说对于监护人疏于监管的行为,按照疏于监管或者教唆犯罪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照遗弃罪或者教唆罪做刑事起诉。
具体措施可以想,也可以讨论。但是我认为最主要的问题不是想不到措施,而是不想。
这就是最根本的问题了:
宗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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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大 可稍息否 - 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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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不瘦 - 14 个点赞 👍
如果法院的公告全部属实(舆论这么大,法院的公告一定非常严谨)死缓就真的顶天了
现在被害方一直追问华西医院2.5小时出具的精神鉴定报告,要求重新鉴定。(即使满足被害人要求,个人觉得大概率也是精神病)
而华西是有鉴定资格的,法检也认同了华西的鉴定报告,你不会觉得法检与华西医院沆瀣一气,颠倒黑白吧?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呢?真的就是梁某家庭手眼通天?但凡你在体制内工作过,就非常明白这得多大的能量,冷知识,政府管不到法检系统。
并且从法院公告中,能够非常清楚明白,最近两三年派出所那边梁某也是经常挂号的,从报警记录就能看出来。
从现实出发,就一个普通人,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要判断第一次见到的人是否是精神病,真的需要2.5小时吗?正常来说,是不是精神病接触5分钟,就能猜一个大概了?甚至精神病发病的时候就一句话,基本就能判断出来。比如,你上网搜一下自闭症,这非常明显就是不正常,哪儿还需要2.5小时啊,并且还是专业人员的2.5小时。所以从精神鉴定报告来看,死缓就是梁某的最高刑罚了,没有其他可能了。
或者换一个思路,法院同意重新对梁某进行精神鉴定,鉴定结果她是正常人,你不觉得这结果就是离离原上谱吗?从逻辑上,根本说不通啊,真的就是梁某意识清醒,像恐怖组织那样无差别攻击,紫雅特别倒霉收到了伤害?还是唯一的受害者?
综上,法院对梁某的判罚,我觉得是正确的 公正的 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从法理上要想判处梁某死立执,只能全人常修改刑罚,即使改了梁某还是不能死立执,从旧兼从轻原则,那么只能全人常紧急召开全人大修改宪法,三分之二以上人大同意了,梁某就可以被死立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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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奥 - 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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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小蘑菇 - 5 个点赞 👍
说一个身边的真实例子
以前住的小区,楼上搬来一户人,父母做生意的,儿子确诊了精神病,轻度(具体不懂医学上什么级别)定期服药,家属声称没有暴力问题,不严重。
平时这个精神病的行为表现什么样呢,不定时在小区溜达,和小区的物业、保安、拿快递的闲聊,聊的内容时而正常时而没有正常认知(分不清当天日期,身处何处,自己在干什么),属于能看得出来的“别理他,他有病”。
第一次我们知道的发病,是他晚上溜达到地库,突然意识切换了可能,找不到自己住哪栋了,于是尾随其他楼的住户,进电梯,选了户他认为的家门口,大力敲门。非常运气好的那一家,有狗有强壮有力的男主人,开了门发现不对劲没让他进去,并火速打了110和物业电话。警察和物业经理到了现场,没有一个人敢对他怎么样,父母从家里寻来,连哄带骗才接回家。
别问为什么开门,男主人原话:我以为楼道其他哪户咋了,敲门有事,那不开门万一出点儿人命案咋办,就算不是,要是有贼娃子多个人也好抓撒,结果哪晓得是个神经病,大晚上的还到处窜。
别人不知道,我觉得这源于很朴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善良品质,第一反应是怕别人出事,我有义务帮别人,而不是万一我被牵连怎么办,还是别管了。
这件事在群里传开后,大家就比较警惕了,他出来溜达时,碰到了会在群里说一嘴。过了一段时间,他也没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群里就放松了警惕,好了,对,一般这个时候就又要出事了。这次他没去敲门,大白天,他站快递站门口,选了一个20出头年轻姑娘,上前问“我们住一栋的吧,你拿快递啊”,边问边拉姑娘胳膊,实际上这姑娘住的地儿跟他差着好几栋。姑娘都蒙圈了,边挣脱边想绕道走,结果他就上演了你躲我追的躲猫猫游戏,直到保安赶到,跟逗小孩一样把他引开,姑娘才逃回家。事后又是110来,父母来,接回家一套流程。
这两件事后,群里就炸锅了,家里有女儿的非常激动“万一晚上在电梯里遇到,他上去抱了亲了摸了还想进一步咋办?”当时也有群友拿这个紫雅妈妈案子举例,普通老百姓一辈子遇上一次,一个家就毁了。
随后就是报警、打市长热线,找街道、社区、物业,找他父母,组合拳走一通后,除了言语劝导,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可以限制他行为,人父母就是明牌他有病,在吃药,甚至人父母没有给被骚扰过的受害者道歉、赔偿,态度只有一个“我们也没办法,总不能把他塞回去,他也在吃药,也没干啥子事情”,之后到现在依然过着平静的生活,这个精神病依然时不时在小区溜达,依然不知道他何时又会犯病。
要问我解决办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要哪天遇上拿刀肉搏,那就是你死我活的较量了。
所以自卫反杀精神病,需要注意哪几点不会被判刑,不会要我赔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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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露 - 0 个点赞 👍
当年这个案子的始末细节基本披露的差不多了
早上起来凶手就在门口蹲受害人
受害人母亲第一次出门看见凶手了 凶手没动手
受害人母亲回去后凶手就下楼了
后来受害人母亲上班 在楼下看见凶手 这是第二次见面 凶手看受害人母亲走了以后就返回楼上继续吐痰砸门
期间受害人母亲通过微信给受害人说过 凶手在门外
受害人被凶手吵醒了 通过猫眼拍了一段视频给母亲 让母亲看看是不是她上午说的这个人
受害人母亲打电话给物业要求处理
物业来了一个六十多的保安劝凶手离开 凶手辩驳称 我站在这里犯法吗?
就在这个时候 受害人开门了
开门后的记录很少 有说问询的 有说骂人的
然后俩T0 就撕巴起来了 凶手掏刀子 保安跑了 并报警
很明显凶手就是在蹲受害人 发现受害人家里有两人凶手一开始放弃了行凶
后来看见受害人独处了就想给受害人骗出来杀了
如果这些细节没有问题的话 那么罪犯在犯罪时明显没有 精神病发病的征兆
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给受害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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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大板儿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