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途中突发心梗死亡,发病前一直用微信工作,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家属诉至法院,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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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证明了一件事。
想要人社局认定工伤,就算是爬也要爬回单位去。
员工上班途中突发心梗死亡,发病前一直用微信工作。但这种隐形加班的操作,人家不承认。
事情的核心争议就是。
家属是主张工伤认定,员工的单位也愿意为其申报工伤,但是人社局不予认定,然后双方才会闹到法院。
1、先说第一个争议点:时间上
早上6点干活,是否属于“工作时间”?
家属是认为是属于的,因为微信工作有证明,属于是被动加班。
而人社局认为不属于,单位的上班时间是8:30。
然后法院就需要审查员工的证据记录,比如是否经常早晨微信处理工作,这种模式是长期还是偶然发生?
2、再说第二争议点:空间上
从住所到员工驾驶车辆的上班途中,是否属于在工作岗位上?
家属是认为属于的,因为微信办公使得工作场所发生变化,说白了就是移动化,员工驾驶车辆就是为了工作。
人社局是认为不属于,没达到单位,也没有进入工作状态。
法院需要审查的重点是,工作场所的性质是否构成一定办公。
3、然后第三个争议点:因果上
员工发生的心梗,到底是不是工作造成的?
家属认为是长期高压加班所造成的,肯定跟工作有关联性。
人社局是觉得心梗为自身疾病,不是工作上的事故造成,所以跟工作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就需要根据病发诱因,工作情况举证来做判定。
最后,一审二审还是撤销辽阳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也就是说,站在了打工人立场做了正确的裁决。
但对于劳动者来说,维权很难、上诉很难。既需要举证更需要时间,结果才是最漫长的。
这年头上个班,需要随时随刻的保留证据。否则把人拼没了,很可能连个工伤认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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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哥 - 39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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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小油 - 1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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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93 个点赞 👍
2021年,我得了一场大病,手术后卧床三个多月。
期间,单位工会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哥们来医院看我,并附带送上单位工会的1000元慰问金。
我躺在病床上调侃道:“艹…我这么惨…就给1000元。”
哥们说:“别嫌少,顶格给的呢”
我问:“1000就顶格了?那要死了呢?”
哥们说:“大病1000,死了3000”
我:“怎么才3000?前两年那个王xx不是死了给了70多万吗?”
哥们:“那不一样啊,人家是工伤”
我:“他算啥工伤?在单位打篮球打心梗了也算工伤?”
哥们:“那你别管,死在单位就算工伤”
“……”
哥们:“不是!躺的好好的,你起来要干嘛?”
我:“扶我起床,我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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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 - 1 个点赞 👍
此处有个细节,员工生前所在单位愿意配合申报工伤,是因为只要企业给员工依法购买了工伤保险,上班路上出事死亡了,死者本人不是主责,那就是工伤,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企业不用承担一分钱的义务。
如果员工路上出了事故,伤残了,企业要承担治疗期间的工资,还有护理费用。如果员工后续提出离职,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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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生 - 0 个点赞 👍
有很多人,包括很多法官,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里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的区别分不清楚,导致出现在这种判决。
通俗的说“工作岗位”属于“工作地点”,但“工作地点”不一定是“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有扩大化解释,只要是在实际工作,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解释为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没有扩大化解释,只有在用人单位范围内才是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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