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现「野人小孩」,赤身裸体爬行奔跑,家人称教育方式不一样,怎样看待这种教育方式?
- 8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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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口田木 - 6500 个点赞 👍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不是糙养或者漠视。他们是在强制虐待这个孩子,是故意培养引导孩子变成这样的,孩子这个状态绝对不是自然形成的,哪怕真孤儿扔村里也不可能学会这么标准的像狗一样走路。如果大家见过村里放养的孩子就能看出来,哪怕穿的再破再脏,人类作为两足动物他就不可能去学四足走路,这很别扭,找俩健身的大人都不可能这么灵活的像这个孩子一样行动。
这世上最无法直视的就是人心了,旁边看到妈妈明显穿着正常体面,看着也不像家境不好的样子。小红书上有说这俩父母是故意把孩子养成这样在外网上拍猎奇视频赚钱。如果真是这样就太可怕了,国家在剥夺一些出生父母抚养权方面真的应该手段更强硬一点,现在孤儿院孩子也不多,给孤儿院养也远好过这些父母。不好好养就乖乖去坐牢,孩子国家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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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吱 - 4474 个点赞 👍
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可以叫做虐待的行为……
在这里一句“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就过去了……
我就想问一句:

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虐待一个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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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时 - 1381 个点赞 👍
也难怪外国总说咱们没人权,这事放美国,监护人早就被抓起来了。到了咱们这儿,就这一句轻飘飘的“教育理念不同”!把人当畜生一样虐待,腿都变形了,这叫教育理念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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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夜 - 1006 个点赞 👍
在基层治理
的江湖里,有一种东西,谁碰谁死,那就是:定义模糊,责任无限。
你是个基层牛马,月薪一千五,一天累得像条狗。
突然,舆论把这么个玩意儿扔到你怀里。
你怎么办?
你第一反应是去解决问题?
不,应该是判断这东西的「风险等级」。
杀人放火?拐卖妇女?这事儿清楚,有法条,有流程,办了是业绩。
可眼前这是个啥?
一个衣冠楚楚的爹,抱着一个正常的小孩,旁边跟着一个像狗一样爬的大儿子。

你说他虐待?
他两手一摊,眼睛一翻,给你甩过来六个字:「教育方式不同」。
你发现,你想管,但你没有「武器」。
这就是这颗山芋最烫手的地方:定义模糊,责任无限。
管这事,到底要花多大成本?
你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我们来算一笔账,算算一个基层单位要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得付出多大的成本。
第一个,叫「定性成本」。
你咋给这事儿定性?
虐待罪
?我国法律对虐待罪的认定,苛刻得吓人。
你得拿出「持续性、一贯性」的证据,证明对方「情节恶劣」。
可人家开着房车全国跑,你怎么持续取证?
他说孩子不穿衣服是亲近自然,他说孩子爬行是锻炼身体。
你觉得他在放屁,但法律讲的是证据。
你拿不出铁证,贸然立案,最后打不赢官司,对方反手一个举报,你就是「滥用职权」。
为了一个模糊的正义,搭上自己的职业生涯,你干不干?
第二个,叫「处置成本」。
好,就算你牛逼,你把这事儿给定性了。
然后呢?
孩子怎么办?
你说剥夺抚养权
?兄弟哦,在中国,想从亲生父母手里把孩子永久性地夺走,那个难度,不亚于让他们承认自己错了。
那送福利院?临时托管?
谁出钱?
这孩子已经被养成这样了,后续的心理干预
、行为矫正 、社会融入 ……这是一个巨大的、看不见底的财政黑洞。这笔钱,是你这个派出所出,还是你们镇政府出?
你们一年的预算才多少?
为了这一个孩子,掏空家底,其他工作还干不干了?
第三个成本,叫「管辖权成本」。
这家人是云南的,事发在四川。
对于四川J方来说,这简直是谢天谢地。
「我们没有管辖权」,一句就够了。
把他们客客气气地劝返原籍,皮球啪的一声,就踢回了云南。
这个动作,在系统内部叫「流程合规,责任外包」。
我尽到我的告知义务了,剩下的,就是你们云南老家的事儿了。
你看,这三笔账算下来,你还觉得他们眼瞎吗?
他们心里跟明镜似的,这根本不是一道送分题,这是送命题啊。
读懂官方通报
现在,回头看看那个让你火大的官方通报,我给你翻译翻译。
「经核实不存在拐卖情况。」
翻译:最简单、最明确的刑事犯罪排除了,我的活儿干完了。
「家人称教育方式不一样。」
翻译:家人称,这是他自己说的,我只是复述,我可没认同。责任主体是他,不是我。出了事,你找他。
「已纳入管控范围。」
翻译:人我找到了,信息也登记了,程序我走完了。至于他回家后是把孩子当人养还是当狗养,那已经超出了我的「管控范围」。
面对这种高风险、高成本、低回报的恶心事,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它从自己手里扔出去。
定义模糊,责任无限。
谁爱接谁接,谁有能力谁接。
所以,你如果是基层牛马,走到这一步怎么办。
当然是看着舆论发酵,然后惊动神仙了。
总之,就是别让炸弹在自己手里炸了。
而那个像野草一样活着的野人小孩,就是这个炸弹本身。
能咋办?
我们愤怒,我们呐喊,我们用键盘敲出漫天的火星。
但火星落在冰冷的现实上,连一点白烟都冒不出来。
就是可怜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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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竹子 - 95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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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中豪杰佩萝茜 - 693 个点赞 👍
比起父母本身,更让我脊背发凉的是,所有被采访者都口径一致地说“这没问题,很正常,只是教育理念不同”。这种集体性的麻木与认同,才是整件事里最荒诞、最令人窒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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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木青提 - 50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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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而不避 - 455 个点赞 👍
警方回应充分说明了国内的法制还很落后,儿童是没人权的,妥妥的监护人所有物,不打死不饿死都不太可能算虐待,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机构有权利有义务处理这件事吧。未成年保护法不知道有没有关于这种虐童行为的处置方案,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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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木 - 382 个点赞 👍
看警方笔录里,父亲本科,母亲研究生,家里房车齐全。
按理说,他们的生活条件高于普通人了,怎么会不给孩子穿衣服呢?
父亲说:“孩子湿疹,晾着好,爬行是天性,我们的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
说完就关机了,直接开车走人。
留下警方干瞪眼

湿疹晾着就能好吗?
成都儿童中心医院皮肤科主任说:
“湿疹最怕干冷摩擦,不穿衣服只会越蹭越烂,感染算轻的。”
医院康复科补充:长期爬行,脊柱侧弯、膝盖变形是迟早的事;三岁还不会说整句,只会学狗叫,语言发育已经落后一年半。
我想先分享给大家看看国外一些“自然教育
”的孩子的案例:一旦孩子错过了正常的认知教育,以后可能都难以再改正!
换言之:你把他养成了动物,他就可能变成动物。
当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即使你开始让他学习正常人类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不了了。
从幼儿时期的正常养护极为关键,孩子这时候懵懂无知,是一张白纸,家长把他怎么养,他就会变成什么:
你把他当成小猫养,他就可能长成小猫,
你把他当成小狗养,他就可能长成小狗。
错过幼儿期的正常养护,往后再花几十年纠正也收效甚微!
这对夫妻说,“我们崇尚自然教育,让孩子自然发展”
那我想问为什么另外一个小孩你们就给他穿衣服,就小心呵护呢?
难道这个孩子不是你亲生的,是你们的玩物吗?还是你们敛财的工具?
有网友指出,某境外平台账号“小猿泰山”持续发布类似“野外裸爬”“生吃植物”视频,IP轨迹与涉事房车重合。
记者也检索发现,该账号粉丝已超30万,打赏记录是否涉及加密货币,警方正调取流水。
目前,账号主体尚未得到官方确认。
虽然很痛心这个孩子的遭遇,但还没有完全破案的情况下,咱们也不要跟风造谣。
很期望警方快点破案呀,赶紧把这个孩子解救出来!
没有哪个父母会打着“自然教学”的方式,那么冷的天不给孩子穿衣服,这已经是虐待儿童了!
裸着满地爬的,不是“野生萌娃”,是活生生的未成年人。
他们这是违法了,虐待儿童,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呢?
当地妇联呢?
怎么能允许他们这样对待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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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的思考 - 379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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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诺 - 32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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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eer - 318 个点赞 👍
现在知道越南的所有帽子都是和稀泥了吧?
包括那个妇联
男方是云南户籍的,云南的帽子不管
女方是河内
户籍的,河内的帽子也不管河内方面直接沉默,把球扔给云南,火力集中在云南
更搞笑的是,云南一看这样不行,直接把球一踢,孩子马上就落户河内户口了。
现在就看河内那边,怎么把这皮球踢回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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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量 - 28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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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24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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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 - 233 个点赞 👍
21世纪的中国,已经是宇宙第二强国了。为什么妇联不干予?这是赤裸裸的虐待儿童啊!管不了?难道家长就可以合法虐待儿童?
这种事就应该冲一下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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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 - 2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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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梨酥 - 207 个点赞 👍
教育方式个鬼
但凡家里有过小孩,或者是亲戚家有过小孩的,应该知道,小孩到一定岁数了,他自然而然就想抓什么东西站起来了,不是满地爬的样子,这种满地爬,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一站起来就打,一站起来就打,养成了应激反应
,就跟训狗一样,他就只会爬了人类是两足生物,手不是脚,人跟狗不同 它们是有4个脚,人只有两个脚
这种只可能是被强行打成这个样子
法律还不管管吗?这是虐待儿童啊?总不能说这是家务事就不管了吧?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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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夜 - 14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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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的狐狸 - 12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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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问好 - 111 个点赞 👍
没看见大佬回复,但提一个点,这几年发生的这些事明目张胆又触目惊心,雷大雨小,核心对边缘的控制力下降了,有点管不住了,这几年变革也多,规则有变化,预测未来几年在关键时候会有明显动荡。有关注者提前思考变局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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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jqbeKb - 101 个点赞 👍
我记得我十几年前看到一个新闻报道,一个父亲妻子去世后自己抚养女儿,而他的方式就是把女儿关到草房子里,每日三餐扔吃食进去,等到孩子十二岁的时候才被村民和警方解救,那个女孩就跟野人一样跑出草房子吓得不行,全身赤裸还有血迹(应该是生理期了也没人教她用卫生巾),然后当地的做法是把女孩安置在一户热心村民的家里,那个村民给那个女孩洗头先把喷杀虫剂再把头发包起来,然后一只一只的帮她抓跳蚤,女孩用了几年就恢复正常人类的生活了,后来长大后还正常结婚生子了。看看看看,这明明有正确的处理方式,怎么现在就和稀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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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壶卡曼橘 - 74 个点赞 👍
十一二号的时候这个房车在西昌
,停路边一群人围观,两条狗两个小孩,小的抱着大的四肢着地蓬头垢面,也是报警之后俩大人口口声声要尊重孩子的自由,检查了身份派出所也无奈离开,没有法条来惩罚这么明显的虐待,好气查看全文>>
靡音迷醉 - 61 个点赞 👍
在炸山鸟事件后,再次表明我国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基本法治意识,居然回答“自然主义家庭教育方式”??
《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基层工作人员没听过??家庭教育还搞成法外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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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然的酱油君 - 56 个点赞 👍
这是应该《未成年人保护法》起作用的时候了。已经符合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的情形。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
、民政、教育 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第九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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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石桐 - 48 个点赞 👍
他们叫他“野人小孩”,
折断的脊梁,让他永远跪伏,与犬同食。
他臀部朝天,穿过四季的雨雪风霜,无衣蔽身。
若你觉得这只是一个远方的悲剧,
请想一想——
是谁,驯化了我们沉默的目光?
是谁,折断了我们精神的脊梁?
当我们默许一个孩子活成非人的模样,
匍匐在地的,或许是我们所有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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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儿 - 4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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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顿圆脸 - 32 个点赞 👍
这个事要结合别的新闻一起看
你会发现现在很多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脱离现实朝着魔幻的方向前进了
所谓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我敢说现今不少人尤其是基层工作者就像生化危机里被植入普拉卡寄生虫
的村民一样放弃常识,放弃自我
只有听话一条路
只要是领导交办重视的事,在小的事都是天大的事,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执行
哪怕是执行错了,那也就是好心办坏事,有人保你
领导不管的事,在大的事都是小事,你哪怕在他眼皮子底下上吊他也只会假装看不见
管了,就是你个人行为,是好是坏,一切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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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大半 - 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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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酱 - 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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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