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15 岁初中生刺死同班女生,被害人母亲称凶手是有预谋作案,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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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已经在深圳中院开庭,根据新闻媒体展示出来的信息,杀人这个事实证据是没有问题的。
案发时间是在下午放学后,地点在女孩和凶手居住的小区内楼下。
凶手捅刺完女孩之后虽然逃走,但女孩立刻就被人发现,凶手回到家中也表现出异常,因为手上有伤,还跟其妈妈谎称是见义勇为救女孩而受伤,这个证据有凶手妈妈发在小区群里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

凶手连续捅刺女孩26刀,可见其凶残和杀人的决心。
15岁左右的高中手,在体力和身形上已经趋于成年人,网上没有看到凶手的照片,但是有女孩的照片,一个瘦瘦的女孩子,力量和耐力肯定不如同年龄段的男性,尤其是女孩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凶手持刀袭击女孩,致命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凶手也有受伤,不然不会回家跟妈妈撒谎掩饰,这可能是女孩反抗造成也可能是凶手自己造成,但不管怎样,说明这个过程是有时间段的,并不是背后偷袭一击致命,从侧面也印证了凶手的残忍和杀人的决心。
毕竟只是个15岁的孩子,第一次杀人动刀,怎么都会慌张和害怕,哪怕凶手还有一丝底线,一丝犹豫,一丝人性,都很有可能在过程中停手。
那些为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说话的专家们,心智不成熟是你们的主观臆想:一个不满18岁的人还不懂事,不知道后果轻重,所以不管犯什么错,哪怕是杀人防火,都是因为心智不成熟,都是可以教育改造的。
实际上,在目前知识爆炸的网络时代,有什么知识是不可以在网上查到的,杀人偿命是最古老的自然法则,一个15岁的初中生难道不知道吗?
很明显他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公安机关扣押他的手机查询搜索记录,发现了“杀人要赔多少钱”“邯郸案”等关键词,恰恰说明他懂得基本的法律,非常明知自己自己是未成年人,杀人是不用偿命的,只需要赔钱。
也更加印证了凶手并不是心智单纯、一时冲动的未成年人,而是深思熟虑、具有一定反社会人格的恶人。
案发半年了,凶手的父母始终没有向女孩的父母有过任何赔礼道歉的行为,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也懂法律,知道未成年人犯罪是不用判死刑了,关几年就出来了,反正是要坐牢,为什么还要赔钱呢?所以当他们听到女孩的家人在开庭时要求判处儿子死刑时,才慌了,吓得跪下了。他们的儿子不能死啊!但是别人家的女儿就可以死吗?
很明显,凶手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自己的儿子免费蹭车三年,稍有一丝脸皮的怎么都得给点油钱,送点水果礼物,节假日请女孩全家吃个饭什么的,至少在家中要念及对方的好,要教儿子感谢对方。
从凶手的表现来看,他的父母对于免费蹭车三年没有任何感谢的态度,甚至可能在家表现出对女孩家条件比自己条件好的嫉妒和不满,才滋生了凶手最初的作案动机。
父母是有很大的责任,但是在杀人案件面前,父母无法替凶手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办理过很多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半以上是男方因为被分手而杀害女方,很多男方的父母对被害人是没有任何歉意的,反而责怪女孩子害得自己的儿子杀人。没有任何一个杀人凶手的家属会真心向被害人忏悔致歉,只有当法律判处他们的儿子死刑时,他们才会为了儿子的命,假意道歉赔一点点钱而已。他们内心非常厌恶、憎恨被害人,甚至比被害人的家属憎恨凶手还要恨!
凭我的经验,我敢打赌,凶手的父母99%是这样想的:为什么要免费接送他们的儿子,为什么女孩不理会他们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女孩一家的免费接送,如果不是女孩和他们儿子关系不好,他们的儿子就不会杀人?是女孩一家害了他们儿子,害了他们一家。
所以案发半年了,他们从未找过女孩的父母,只是当听到死刑儿子时才下跪,他们跪的不是女孩的父母,而是他们儿子的命。
女孩的父母免费接送三年上下学,这个情节其实没有太多什么法律的评价意义,只是从证据角度印证了凶手的作案动机,引起了网友们关于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的大讨论。
有的网友指责女孩的父母,免费接送凶手三年,日常生活中应该是可以看出他的阴鸷和沉默,免费也可以看出凶手父母的不知感恩和不懂人情世故。不要事后诸葛亮了,杀人案件数量放在日常生活纠纷中占比非常小,一些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刑事案件,怎么苛责他们没有预判呢?只能给大家提个醒,不要同情别人,不要随便介入别人的因果,远离看似可怜之人、性格怪异之人,不要与比自己经济、社会地位相差太大的人有所交集。
凶手2010年5月出生,杀人时14岁11个月,在法律上来说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下杀人的重罪,是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量刑上和成年人犯罪有很大的区别。
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判处死刑。2016年《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所以,很遗憾,这个案件肯定判不了死刑,包括死缓。
但是案情如此恶劣,社会影响如此之大,舆情民愤如此汹涌,女孩父母坚决不接受道歉和赔偿的情况下,判处无期徒刑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司法解释是“一般”不判处无期,但是特殊情况还是留有空间。
参考广州的离婚冷静期杀人案,如果不是女方的家属不停直播、上访,从高院信访到最高院,这个案件还真不一定会判处杀人者死刑,很可能以婚姻家庭纠纷而判处死缓。
建议女孩的父母不断在网上发声,不断上访有关部门要求严惩,不断要求检察院进行监督,坚决不接受任何道歉和赔偿,对凶手最重的惩罚可能判处到无期徒刑,否则真的有可能判15年。
刑法执行时,是可以通过表现好减刑的,尤其是未成年犯,会给很多减轻机会。凶手如果善于伪装,假装配合改造,即使判处无期徒刑也最多关押20年,很可能15年、18年就释放。如果判15年,最后执行可能10年左右。
也就是说凶手最好的结果是25岁左右放出来,那时正年轻,甚至可以重启人生。最坏的结果是35岁左右放出来,正值年富力强,又是犯罪的中流砥柱、骨干人群。
而女孩则永远定格在4月那个温暖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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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兔 - 499 个点赞 👍
中产尤其考一代父母确实喜欢给孩子塞底层朋友,越农村、越可怜、越"励志"越好。
考一代中产父母不仅仅是容易共情这类小孩,还认为这样能阻止孩子被相对体面的生活"腐蚀",也能多给孩子看看底层生活状态,鞭策一下小孩。
底层孩子越心理畸形越严重、越明显心理有问题,考一代父母越兴奋,感觉越能把自己孩子刺激到。不少父母看自己孩子心理健康,都会感觉是不是孩子自驱力不足,回去就会疯狂说" 别人家孩子"来刺激ta。
好巧不巧,底层父母/成绩差的父母也喜欢给孩子塞家境优渥成绩好的朋友,最好这个朋友还要有一定的优越感,给孩子制造一定的自卑和嫉妒,来低成本控制孩子的心理、增加孩子的生产力。
自己的孩子越自卑、越被刺激到,父母也越兴奋,回去也要用俩人之间的对比不停的激他。
归根结底没有条件给孩子上资源,就只能给孩子上压力。再叠加青春期的激进情绪,这种所谓的"朋友"关系里谁刀谁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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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仙男大天才 - 30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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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横江 - 122 个点赞 👍
受害者母亲也是心大,她肯定知道自己女儿不喜欢凶手,起码是没好感,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分开上下学,自己的孩子自己疼!有时距离感也是保护孩子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女孩子,我们家对门的邻居儿子也是和我女儿一起长大,一起玩的,上同一小学中学,我女儿大一级,从小我都是不会让她单独过家玩,中学也是各送各,有时碰到一起去学校我女儿也不愿意和他们家一起,我喜欢自己送自己的,有时候不要做老好人,惨是真惨!遇到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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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i - 8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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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师傅 - 6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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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 - 18 个点赞 👍
网上受害女生不打码的生活照片满天飞,却没有一个媒体发凶手的照片的,打码的好像都看不到,更别提不打码的。我们的法律把凶手保护的真好。
很无奈,现有法律大概率判不了他死刑,多少年后,他还会出来的,那时会悔改么?我相信大概率不会,反而会更加阴鸷凶残。我们的法律设计者很贴心,生怕他们出狱后不好融入广大的社会,绝对不能让无辜群众认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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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youst - 14 个点赞 👍
我之前就说过,未成年保护法如果只保护那些加害的未成年,那么这种未成年凶杀案会越来越多
因为他们没有受到太多的惩罚,惩罚不够,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一种鼓励
现在偷东西的人越来越少了,不是因为心地善良了,而是因为有监控了
现在未成年凶杀案的越来越多了,不是因为戾气越来越重了,而是因为未成年保护法全都保护那些加害者了。
这才哪到哪啊,接着轻判吧,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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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日月星辰 - 6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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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千洄 - 4 个点赞 👍
其它不好说,就从现行服刑情况来说吧,有期徒刑15年,按两年减半年算,大家觉得这凶手出来时多大年龄,如果无期,两年后改成22年,以后每两年半减半年,大家再算算出来时多少岁。
别想着在里面他会悔改,这样和大家说,某些部门的“圣母”们,让现在的监狱基本没有惩罚力度,不能打,不能骂,站个队列久了都说是体罚(按这群圣母标准,保家卫国的军人每天都在被“虐待”),还有大家都不能享受的免费医疗,罪犯有。大家自己想下,这样的情况罪犯能改好?呵呵,反正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那些部门机关的老爷们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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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星人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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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色霸气 - 2 个点赞 👍
许多人电视剧看多了。
法律,从来不是为了追求绝对正义和公平,是为了维系社会在一定框架内稳定运转。
题主要从法律角度来解读,那就是对症下药,对未成年犯罪严罚。
从人文和社会角度来解读,那就看看青少年张震演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
「我跟这个世界一样,这个世界是不会变的」
少年杀死的并不是少女。少女鄙视的也不是少年。


最后一张,少年捅死了少女。捅死了他生活在的那个,没有出息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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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销号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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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泰态 - 2 个点赞 👍
有预谋的,那就是霸凌了呗,或者有别的深仇大恨呗,或者想不开呗,法律解读就按刑事案件办呗,还有啥解读方法,AI,难道就不会问吗?
这么多人提供回帖,一个个全是义愤填膺,杀人是不对的,真要遇到这种情况,你比人家还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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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同学.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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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华阳 - 0 个点赞 👍
法律就没什么更多的解读空间,因为法律规定是硬性的。
一、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以现今的侦查能力,暴力犯罪尤其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一类的刑事案件,在事实层面可以侦查得清清楚楚,任何一个细节都可以还原出来。我想,应该没有人包括被告人、辩护律师,能对侦查事实提出异议。
二、14岁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释:被告人作案时年满14周岁了,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一审审级
刑事诉讼法第21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解释:该案一审由深圳中院审理,说明本案判决结果可能在无期徒刑以上,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可能,不是从最终结果说的,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产生的结果。
四、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解释: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一条没有任何其他附加条件,就是不适用,这里的死刑包括死立执、死缓。
五、应当从轻减轻量刑
刑法第17条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释:法律上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就是未成年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要从轻处理。
六、总结
本案从法律来看,案件定性板上钉钉,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判不了死刑,最高只能无期,还要从轻减轻,而单一罪名有期徒刑最高15年,所以有可能顶格判决15年有期徒刑。
而服刑之后,有减刑制度的存在,真正服刑时间会少于15年。
换言之,十来年后,被告人服刑完毕获得人身自由,社会还不能歧视他,还要给他上学、工作的机会,让他融入社会。
只有被害女生,永远无法醒来。
这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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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陆员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