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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15 岁初中生刺死同班女生,被害人母亲称凶手是有预谋作案,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言之有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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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已经在深圳中院开庭,根据新闻媒体展示出来的信息,杀人这个事实证据是没有问题的。

案发时间是在下午放学后,地点在女孩和凶手居住的小区内楼下。

凶手捅刺完女孩之后虽然逃走,但女孩立刻就被人发现,凶手回到家中也表现出异常,因为手上有伤,还跟其妈妈谎称是见义勇为救女孩而受伤,这个证据有凶手妈妈发在小区群里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

凶手连续捅刺女孩26刀,可见其凶残和杀人的决心。

15岁左右的高中手,在体力和身形上已经趋于成年人,网上没有看到凶手的照片,但是有女孩的照片,一个瘦瘦的女孩子,力量和耐力肯定不如同年龄段的男性,尤其是女孩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凶手持刀袭击女孩,致命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凶手也有受伤,不然不会回家跟妈妈撒谎掩饰,这可能是女孩反抗造成也可能是凶手自己造成,但不管怎样,说明这个过程是有时间段的,并不是背后偷袭一击致命,从侧面也印证了凶手的残忍和杀人的决心。

毕竟只是个15岁的孩子,第一次杀人动刀,怎么都会慌张和害怕,哪怕凶手还有一丝底线,一丝犹豫,一丝人性,都很有可能在过程中停手。

那些为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说话的专家们,心智不成熟是你们的主观臆想:一个不满18岁的人还不懂事,不知道后果轻重,所以不管犯什么错,哪怕是杀人防火,都是因为心智不成熟,都是可以教育改造的。

实际上,在目前知识爆炸的网络时代,有什么知识是不可以在网上查到的,杀人偿命是最古老的自然法则,一个15岁的初中生难道不知道吗?

很明显他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公安机关扣押他的手机查询搜索记录,发现了“杀人要赔多少钱”“邯郸案”等关键词,恰恰说明他懂得基本的法律,非常明知自己自己是未成年人,杀人是不用偿命的,只需要赔钱。

也更加印证了凶手并不是心智单纯、一时冲动的未成年人,而是深思熟虑、具有一定反社会人格的恶人。

案发半年了,凶手的父母始终没有向女孩的父母有过任何赔礼道歉的行为,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也懂法律,知道未成年人犯罪是不用判死刑了,关几年就出来了,反正是要坐牢,为什么还要赔钱呢?所以当他们听到女孩的家人在开庭时要求判处儿子死刑时,才慌了,吓得跪下了。他们的儿子不能死啊!但是别人家的女儿就可以死吗?

很明显,凶手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自己的儿子免费蹭车三年,稍有一丝脸皮的怎么都得给点油钱,送点水果礼物,节假日请女孩全家吃个饭什么的,至少在家中要念及对方的好,要教儿子感谢对方。

从凶手的表现来看,他的父母对于免费蹭车三年没有任何感谢的态度,甚至可能在家表现出对女孩家条件比自己条件好的嫉妒和不满,才滋生了凶手最初的作案动机。

父母是有很大的责任,但是在杀人案件面前,父母无法替凶手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办理过很多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半以上是男方因为被分手而杀害女方,很多男方的父母对被害人是没有任何歉意的,反而责怪女孩子害得自己的儿子杀人。没有任何一个杀人凶手的家属会真心向被害人忏悔致歉,只有当法律判处他们的儿子死刑时,他们才会为了儿子的命,假意道歉赔一点点钱而已。他们内心非常厌恶、憎恨被害人,甚至比被害人的家属憎恨凶手还要恨!

凭我的经验,我敢打赌,凶手的父母99%是这样想的:为什么要免费接送他们的儿子,为什么女孩不理会他们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女孩一家的免费接送,如果不是女孩和他们儿子关系不好,他们的儿子就不会杀人?是女孩一家害了他们儿子,害了他们一家。

所以案发半年了,他们从未找过女孩的父母,只是当听到死刑儿子时才下跪,他们跪的不是女孩的父母,而是他们儿子的命。

女孩的父母免费接送三年上下学,这个情节其实没有太多什么法律的评价意义,只是从证据角度印证了凶手的作案动机,引起了网友们关于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的大讨论。

有的网友指责女孩的父母,免费接送凶手三年,日常生活中应该是可以看出他的阴鸷和沉默,免费也可以看出凶手父母的不知感恩和不懂人情世故。不要事后诸葛亮了,杀人案件数量放在日常生活纠纷中占比非常小,一些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刑事案件,怎么苛责他们没有预判呢?只能给大家提个醒,不要同情别人,不要随便介入别人的因果,远离看似可怜之人、性格怪异之人,不要与比自己经济、社会地位相差太大的人有所交集。

凶手2010年5月出生,杀人时14岁11个月,在法律上来说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下杀人的重罪,是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量刑上和成年人犯罪有很大的区别。

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判处死刑。2016年《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所以,很遗憾,这个案件肯定判不了死刑,包括死缓。

但是案情如此恶劣,社会影响如此之大,舆情民愤如此汹涌,女孩父母坚决不接受道歉和赔偿的情况下,判处无期徒刑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司法解释是“一般”不判处无期,但是特殊情况还是留有空间。

参考广州的离婚冷静期杀人案,如果不是女方的家属不停直播、上访,从高院信访到最高院,这个案件还真不一定会判处杀人者死刑,很可能以婚姻家庭纠纷而判处死缓。

建议女孩的父母不断在网上发声,不断上访有关部门要求严惩,不断要求检察院进行监督,坚决不接受任何道歉和赔偿,对凶手最重的惩罚可能判处到无期徒刑,否则真的有可能判15年。

刑法执行时,是可以通过表现好减刑的,尤其是未成年犯,会给很多减轻机会。凶手如果善于伪装,假装配合改造,即使判处无期徒刑也最多关押20年,很可能15年、18年就释放。如果判15年,最后执行可能10年左右。

也就是说凶手最好的结果是25岁左右放出来,那时正年轻,甚至可以重启人生。最坏的结果是35岁左右放出来,正值年富力强,又是犯罪的中流砥柱、骨干人群。

而女孩则永远定格在4月那个温暖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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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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