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杨宝花10万的罚款已退回,被拘留15天默认为合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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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关心法官肆意违法违规需要被怎样惩罚?难道就一句“内部处理”?
中国司法系统已经是独立王国了吗?
说好的人民监督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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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 - 857 个点赞 👍
以能搞出判罚10万来的操作看。
农妇骂的也没错啊。
对于理解能力不行的同学。
我给你们拆分一下。
这法官,是一个,会因为别人谩骂,就胡乱用公权力报复的法官, 这一点毋庸置疑。
这一点,跟农妇骂她在前,还是在后,没有任何关系。
你哪怕上去撕打,甚至把这农妇刀了,我都能支持你。
你走程序,坐到原告的位置,去对农妇发起诉讼,那我更支持你。
但是你公权私用,违反程序,把公权力当做自己报复的工具,是这个法官本身的问题。
所以,对于一个本身就有问题的法官,那么之前有人骂她,就是没有骂错。
所以,不要再纠结你们那,什么农妇骂人在前了。
真的,不是我没想到,我就是深思熟虑过的。
所以我写的才是【以能搞出判罚10万来的操作看。农妇骂的也没错啊。】
而不是【被罚10万,被骂不是很正常?】
真不要再秀你们那点本来就不多的智商,总觉得你想到了,别人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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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挠虫子 - 814 个点赞 👍
难道我国的司法没有回避原则吗?杨某骂了这位春风法官,这位法官当场宣判关于自己受辱的案件,甚至刻意让其错过上诉时间,演都不演了?这要是不革职加处分都难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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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 - 75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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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UMAN - 545 个点赞 👍
这个案子里面最惨的当属孙某省!当代窦娥,比窦娥还冤!
自己买的房子被杨某花一家霸占,去要房子,还被打了,完了人家还起诉,自己不但要坐牢,还要赔款2万多医疗费,就这,抢他房子,打他的杨某花夫妇还不满意,还要他赔偿100多万。
关键是,网民还力挺杨某花夫妇!这下估计房子也保不住了!这个社会已经扭曲到善人被人欺,恶人成英雄的地步了!
案件的起因是,2023 年,孙某省通过合法程序签订安置协议并缴纳 24 万元购房款,获得一套回迁房。但在未办理入住手续前,杨某花夫妇撬锁强占该房屋,并更换门锁、破坏房屋设施,导致孙某省一家无法正常入住。孙某省多次向村委会和派出所反映,要求杨某花一家腾退房屋,但杨某花夫妇拒不配合。村委会和民警多次调解均失败,矛盾逐渐激化。2023 年,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孙某省持羊角锤将王某来打伤,杨某花及其家人也与孙某省夫妇互殴,导致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
简单地说就是,杨某花夫妇霸占了孙某省买的房子,而且当孙某省来要房子的时候,还把孙某省给打了!这明显就是村霸!
之后,因为杨某花夫妇受的伤比孙某省重;孙某省就被判了三个月,并赔偿王某来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5,390.69 元。
我在好奇,他这房子还能不能要回来?估计网友这么一闹腾,杨某花夫妇估计更是有恃无恐,堂而皇之的把孙某省的房子据为己有!如果这样的话,网民在某种程度上也算助纣为虐了!
但是,杨某花夫妇对这个判决不满意,要求孙某省赔偿100万。但遭到法院的驳回。之后,杨某花就在法院大厅骂了法官一个多小时!当然也有说是20多分钟的!
法官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
这个法官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判的;
罚款:对个人可处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拘留:根据情节轻重,可处15 日以下拘留;
以上是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的处罚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的适用罪名其中一条:4、侮辱、诽谤、殴打司法工作人员;
杨某花是犯了《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中的侮辱、诽谤司法工作人员,判的有问题吗?严格意义上讲有问题,因为直接按最重的判了。实际上,殴打司法人员,才适用于最重的惩罚。辱骂的话,不应该判这么重!但是,如果判这么重,也不算违法,毕竟法条里面有这一条。如果再把杨某花夫妇之前霸占人家房产、殴打对方、恶意索赔、辱骂法官联系在一起的话,判的也不算重。
所以,根本不像网友说的那么离谱。他仍然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的。
网民这么一闹腾,杨某花夫妇以后更加有恃无恐了,抢了人家房子,还把人家送进监狱,还获得人家赔偿,完了连法官都要来道歉,这以后在当地还不待横着走,毕竟有数千万网民作为后盾!之前是抢人家房产,以后抢啥就不清楚了。
所以,现实生活中,别怪自己受欺负了没人为你伸张仗义,为你伸张正义的人已经被万千大众定在了耻辱架上!
其实,如果这个女法官,不按《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判,而按《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判,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直接判她三年有期徒刑,也算为民除害了!
《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
适用条件:若辱骂行为发生在法庭之外,且符合以下条件:
公然实施:在公共场所或通过网络等方式让不特定多数人知晓;
情节严重:如多次辱骂、手段恶劣(如通过短信、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导致法官精神损害或名誉严重受损。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还可以按照《刑法》第 293 条:寻衅滋事罪判
若辱骂行为属于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她个三五年也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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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叫兽 - 42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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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好已疯 - 30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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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炒鸡蛋 - 16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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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Mouse - 14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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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树青峰 - 13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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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猪撞老虎 - 10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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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凡尘 - 74 个点赞 👍
9月27日更新:
你们问我啊,我完全可以说无可奉告,你们又不高兴。
评论讨论的很激烈,但是,我想说的意思还是没get 到。只能冒着被删帖关评论区的风险再往细里说了。
孙某被占了房子,闹到电视台,被当做地区矛盾典型并通报,但是,问题解决了没有?法律有没有解决问题?为什么解决不了?
孙某拿羊角锤把人打骨折,报最高法延期两次,拖了小两年才宣判,是法律不清晰吗?
杨宝花大闹法院,当天出“荒诞”处罚,是法院效率提高了吗?
案件是独立的,事情不是独立的,你感受不到这里面“味道”就不能体会这个故事的“深意”。
引一段毛主席轶文:毛主席曾与身边同志聊孔子的身体状况,毛主席说,孔子大概是有胃病的。周围人不解,毛主席补充到,孔子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孔子周游列国,饮食不规律,胃病的概率很大,孔子总结了很多对食物的话,其实是孔子胃病的结果,不按他总结的吃,孔子会消化不良。
如果你看完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你就能感觉到这个法院(至少是最近)绝对有高人。
第一阶段:拆迁回迁选房,王某和杨宝花(夫妻关系)抢占孙某的回迁;
第二阶段:电视台报道,基层调解(可以认为无果);
第三阶段:孙某上门报仇,随后演变为互殴;
第四阶段:孙某被判拘役,杨宝花大闹法院(认为拘役判轻了)。
整个故事就两个词:荒诞、离谱。
荒诞:为什么王某和杨宝花可以侵占和住进孙某的回迁房(按报道,王某是提前住进去的,没换门锁)?孙某有没有找公权力机构介入,有没有结果?
离谱:孙某上门报复,是2023年的事儿,一直闹到2025年还没闹完,至少报最高院延期就得两次,什么案情需要这么大动静?最后大闹法院的是杨宝花...(居然不是孙某一家)
其次,杨宝花大闹法院是因为来法院领判决书,但是,法院给判决书并不需要法官出面,但是这次判决书由法官亲自出面,并且还跟杨宝花解释了判决是谁下的(审委会),并且,最后这些“大闹”法院的录像都被公开出来了。
不负责猜测:当地基层苦之久已,但是并没有理由“拿下”此人,最后由法院来当“恶人”把这件事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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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孤想alan - 58 个点赞 👍
老实人被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缴纳了房款,结果门锁被老仙女伙同丈夫私自更换,强占房屋,多次找村委没用,只能匹夫一怒,用羊角锤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于法官,在这个故事中是一位尊重男权,同情老实人的可敬法官。于法官充分考虑到老实人这样做事出有因,对其从轻量刑,由此激怒了索要巨额赔偿的老仙女。
老仙女疯狂哈气,辱骂其“死全家”近两小时后转脸撒谎,称只说法官“没有良心”,试图搅浑水冒充被害人,法院事后放出监控录像打脸。
于法官没有“不和农村妇女一般见识”的伪善,始终做到司法公正,对耍无赖惯了的老仙女重拳出击。
部分年轻人有着城市妇女狡猾打拳,农村妇女才是乖顺傻媳妇的南辕北辙印象,被媒体利用,制造了对于法官的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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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然之虑 - 40 个点赞 👍
法官被辱骂,难道流程不应该是:
法官写好诉状,递交给法院,法院收到诉状,一年后再开庭审理,双方相互说明,择日公开判决,拖个三四年。
这不是中国法院的标准流程吗?
这个法官凭什么可以当场直接自己判?
这符合法院上诉流程吗?
人民和女法官的矛盾从哪里来?这下搞清楚了。
内部处理,连法定流程都没有的法律,你法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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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二郎 - 3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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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俊 - 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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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舞铃歌 - 10 个点赞 👍
这份通告,既没有解释“拘留15日”是否真的合法,也没有说明杨宝花丈夫的裁决是否真的“对得起良心”,经得起历史的监督,也经得起人民的考验。
只是感觉重新定义了什么是“态度十分恶劣的侮辱、谩骂”。
“谁这么判决,谁就没良心”,老百姓对裁决的一句主观评价,就被定性为“态度十分恶劣恶劣的侮辱、谩骂”,就要10万天价罚单兼拘留。虽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二者不能并立执行,可是他们偏偏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做了。
可是2025年8月12日,岳阳市湘阴县新泉镇纪委书记与信访办主任吴某在青龙桥村委会对信访人李某田(72岁)进行“回访”。时,本应倾听民声、化解矛盾的信访干部吴某,竟公然在村委会门口对这位年迈的老人破口大骂,多次使用侮辱性词汇攻击老人。
针对这次态度更加恶劣的侮辱、谩骂事件,最后的结局仅仅是该干部被“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深刻反省,吴某已上门对老人进行了赔礼道歉。
在这次事件中,干部既没有罚款10万,也没有拘留15日,更没有二者并立执行。
面对“态度恶劣的侮辱、谩骂”,大妈杨宝花的“道歉”是拘留15日和罚款10万,可是吴干部的道歉,就真的只是几句口头上的“赔礼道歉”。
相比较而言,吴干部的口头 “道歉”就价值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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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破劫 - 1 个点赞 👍
这就是某些媒体习惯性地塑造完美受害者,把杨宝花说成白莲花了,然后一些人就被媒体报道的“一句牢骚被罚十万”“我就说了句这样判没良心”给忽悠了,认为无辜之人的拘留怎么不撤销呢?后面网上又爆出来一些消息,说杨宝花骂了两个小时,说她抢占房屋,然后很多人惊呼反转了。其实一码归一码,如果爆料是真的,应该作出相应的合规处理,因为辱骂法官判罚十万肯定没法洗。公职人员的权力应当受到制约,同时媒体的权力也要受到制约。
坏了,老梁也成南方系网友口中的基本盘了【农妇骂法官案是否反转?罚款虽撤销但同时曝出更多细节-哔哩哔哩】 https://b23.tv/wQmXp7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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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