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饿死了在民国偷了地主的粮食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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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迷算端 - 38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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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林崽 - 34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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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偷了地主一口粮食就要死刑起步,地主和西藏奴隶主一样可怕,地主真是太坏了。

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民国时期的地主,大多是小地主,拥有土地不过自耕农的几倍。可以达到养打手私兵级别的地主,千分之一,且大多与政府有关,在政府担任官职,比如刘文彩。民国以小地主为主的事实,孙中山、陈独秀、翟秋白、张国焘都曾确认过。他们立场各不相同,却得出同一意见,可谓条条大路通真相。
那么这种小地主的特色是什么呢?是力量弱,无剥削(剥削必须垄断才能实现)、以及管理水平堪忧。尤其是管理能力这一点,地主就没几个能干事的。佃户歉收欠租,在左派眼里就是塌天了,房子要砸了,儿子要卖了,老婆要被牵出去做x奴了。但大部分情况却是只要躲开地主收租的时间就能一笔勾销,再遇到地主只会叮嘱你来年的份要记得交。
西游记里的寇员外就是典型。他本来是地主,却收不到租子,收不回欠款,佃农能滑就滑,家里就要败落了。后面娶了个厉害老婆,四处讨要,斤斤计较,这才过上了富裕生活(但因为缺德生不出孩子,斋僧后才开始生)。可以讲少地主粮食是日常,实在看不出偷他一点东西会怎么千刀万剐。
一句话,旧中国的落后是双向落后,对外抗压能力弱,对内也镇不住刁民。
转一个答:
林则徐对晚清江南地区怎么交租的问题有过实地考察。在《江南催拼科稻编》里,林则徐这样描述(译文):“吴地的习俗,是地里所种麦子的收入全归佃户,所种的稻谷则要给地主家交租。所以当地的佃农都喜欢种麦子,不喜欢种早稻。……”麦子作为“副产品”不用交租,所以林则徐说,当时江南地区百姓都普遍种1季麦子,再种1季水稻。
只有土地上的“主产品”交租,“副产品”不交租,在晚清是社会普遍现象。乾隆年间编纂的《岳州府志》里就提到,当地政府明确鼓励佃农多种杂粮,因为种稻谷的最大获利者是地主,而种杂粮的最大获利者是佃农。
杂粮的产量其实也是很可观的。以林则徐所调查的江南地区的春小麦为例,小麦7斗可以抵稻米5斗,而稻谷1石才能抵稻米5斗。 1麦1稻总收入显然并不比种双季稻差,而对佃农而言,种小麦不用交租,显然更加划算。
关于地租具体怎么算,怎么交这个问题,另1个容易被忽略的因素是:并不是佃农租种的所有土地都需要交租。
譬如:南方许多地方,只有水田才计算地租,其他附带在水田上面的旱地、山林、水塘则往往连面积都没有计数。自然也没法计算地租。
而即便是水田,以湘中为例,在“中稻”交租之外,佃户另外再种的早稻或者秋季作物,都不再加收地租。
作为附带品的“山、泽、土”不计算地租,大约是清末民初时期南方的普遍现象。民国《南川县志》里就明确提到四川附带“山土”从不交租。浙江《兰溪县志》里也有着同样的说法。
文学作品里黄世仁凶神恶煞逼死杨白劳的主要武器,就是他们之间存在的“铁板租”,无论杨白劳的年成好坏,黄世仁的地租总归是固定不变的。一旦杨白劳碰上荒年,无法完成“铁板租”,欠下了债务,黄世仁再来上1个利滚利,息加息,杨白劳从此以后也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但实际上,明清2代的地主们基本上都做不成黄世仁。可以说,逼死杨白劳的“铁板租”,被完整付诸实施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明朝末年人耿橘大在谈及江苏常熟地方的田租问题说,曾这样说(译文):“最好的田地,每亩交租不过1石2斗,但实际收到的田租,从来不会超过1石。”实际收租比率不过80%而已。
清代道光年间华亭县的数据,上等好田,能收到“铁板租”的80%,比较差的就只有50%了,平均下来,不过是62%而已。
这种按照“铁板租”定额,打折交租的方式,在明清2代及民国时期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黄世仁那般1个子儿都不松口的现象,在明清史料里面几乎是看不见的。传统社会底层以儒学为维系,形成了很多平衡底层经济利益的乡约、乡俗,这些乡约、乡俗都制约着“铁板租”的实际收取率。清代人旺辉祖在《双节堂庸训》里头,就明确提及:“偶遇歉岁,自有乡例可循”。完全脱离了这种基层儒家乡约,如黄世仁般1口咬定“铁板租”不松口的地主,实在是少之又少的。
曾国藩当年就在给朝廷的《备陈民间疾苦疏》里面谈到他所管辖的江南几府,说(译文):“每1亩田,产稻米自1石5、6到2石左右不等,除去佃户平分之数与抗欠之数,最后业主所能收到的地租,怎么也超不过8斗”,可见佃户们的“抗租欠租”活动,在当时是1个众所周知的普遍现象。
民国时张扩强曾对地租缴纳问题作过实地调查访问,结论是:“在一些地方,无论丰、歉,租子是决不会收足的,问题只是少收多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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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国家财政收入来看,清朝的时候,清廷的财政收入大概占全国GDP的2.5%,
甲午时清廷岁入8000万两,4亿人口1年平均负担0.2两,
民国时候财政收入占全国GDP的5%,
现代因为科技的提升,通讯,运输,统计,财政收入占GDP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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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产力低,大部分人的产出只有种地,
种地收获100,自己1家就要吃掉95,如果缴税10%,就会短缺,
现代生产力高了,产出1000,自己1家吃掉600,缴税30%,还能剩余100,
现在的房地产,房价里包含了70年的税,等于上来就把后面70年的税都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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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产销售6.4 万亿元
缴纳契税2,874亿元;
房产税1,372亿元;
营业税4,051亿元;
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
缴税合计约1.1万亿元;
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获8,400亿元利息;
土地收入28,517亿元;
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6.4万亿元收入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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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认为地主土嚎占据了大量的土地,其实并没有,
“据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1950年编印的《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资料》统计:
江西在1949年以前的原白区地主、富农共占人口的11.3%,占有土地的44.6%;
湖南1949年以前的丘陵地区,地主、富农占人口的9.2%,占有土地的64.1%;
在山区则只占人口的7.6%,占有土地的54.5%。
从这个统计可以看出,在1949年以前江西的原白区,湖南的丘陵地区和山区(湘赣边区主要是山区),地主、富农的人口在7.6%至11.3%之间,占有的土地(包括公田5.7%至14%)在44.6%至64.1%之间,即10%左右的人口占有土地的半数左右或稍多1点,并没有达到70%到80%。
江西的情况也可以参考学者黄道炫的结论:“江西、福建是1930年代中国南方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从当时各种调查材料提供的数据综合看,这1地区地主、富农占地约30%,贫雇农占地约20%。就更大规模的东南地区而言,该数据也有相当的代表性。”(《1920—1940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兼谈地主、农民与土地革命》,载《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换言之,中国近代农村社会,是1个自耕农社会,而不是1个佃农社会。
国民党同样重视农村土地改革问题,也留下了诸多调查数据。有意思的是,国民政府的调查数据,与上述中共方面的调查数据,并无太大的差异。
譬如:1932年国民政府内政部17省869县的调查数据显示,地主户数占7%,土地拥有量为38%; 再如:1934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22省的调查显示,地主户数占5%,土地拥有量为34%。
中立人士的调查结论也与国共2党的大体相当: 中立人士的调查数据,与国、共2党的结论,也没有太大差距。
例如,“薛暮桥曾根据农村复兴委员会等机关,1933年左右所作的陕西、河北、江苏、浙江、广东、广西六省农村调查报告,推算合计地主富农共占户数的9,9%,占土地的63.80%,
陶直夫(即钱俊瑞)则估计1934年左右全国耕地分配(亦不包括东北)约为合计地主富农共占户数的10%,占土地的68%。”这是中立人士估计中比较偏高的数字。(《本世纪20-30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章有义,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又如曾创办金陵大学农经系的J.L.Buck教授,1921至1925年间以及1928至1936年间,先后在中国主持过2次大型的农村经济调查。首次调查范围覆盖7省17县2,866个农家,之后据调查材料撰写成《中国农家经济》1书,2次调查扩展至22省38,256个农家,编著成《中国土地利用》1书。
Buck教授的结论是: “有些私有的土地,被地主占有,分给佃农耕种,成为中国重要的问题之1。可是其幅度常有被过度估计的情事。(实际上)不到3/4的土地,为耕种人所领有,超过1/4的土地,用于佃赁。
在产小麦的地区,耕种人自有的情形多,占(全部土地之)7/8,
与之相较,产稻谷的地区,自有土地为3/5。
将农民分为不同的门类是另1种衡量佃赁程度的办法:半数以上的农民为全自耕农;不到1/3为半自耕农;其他17%为佃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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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会打你一顿,然后赶紧开仓放粮。
政府也赶紧行动起来调粮赈灾。
这不是他们心善,而是羊斟惭羹。
听过羊斟惭羹故事没?中国政治斗争中最重要的故事之一。
不宣扬推广这个故事是怕你学去了。
你和你另一个你知道的故事合起来,就完整了。另一个故事,叫做: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所以越是大人物,对身边人,例如羊斟们就越好,哪天不开森给你开了河里去。
那个谁,就是让他司机给卖了,说他召瓢,还召了个180的lgbt那个。
所以越是带兵军官,对你越不会虐待,担心你开黑枪。
虐待你的多半是征兵军官,反正到时候人一交,自此和你天涯海角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满清皇宫一直延续这个传统,对身边下人一直很好。有后来慈禧身边的宫女回忆过,慈禧老佛爷对宫女太监犯错从来不处罚,就是淡淡一笑而过。但是这不是她没有帝王威严。因为她一旦决定处罚了,哪怕是再小的处罚,也从此赶出身边,永不述用。
而不懂这个的明嘉靖帝,因为炼丹折磨宫女,最后让一堆小宫女合伙勒脖子,差点没了皇帝命。
所以集合起来,恰恰是地主不会残酷的虐待饥荒的农民,以及地主不会趁着饥荒恶意低价收购农民土地。
这叫做羊斟惭羹,也叫做幸福者退让原则。
也叫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两厢矛盾,一般总是幸福的人愿意退让一些。因为我属于幸福方。
你想,你都快饿死了,遇到地主恶霸,你可能拿他没办法,你看见了他儿子,呵呵,临走前给推了河里去。
临走前再给他家放把火。
分水岭就是临走。你只要不让他临走,那么他静悄悄的死在那里,也不敢的。被静悄悄的饿死也不敢的。而让他临走,给他个活命的机会,就没有他不敢的。
所以不能让他临走,要让他走不了。所以残暴的朝廷通常都防流民如同防川。
而民国时代,因为军阀割据,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所以逃荒这事反倒相对自由。
我查的历史都是如此,越是饥荒年间,地主越要开仓放粮,因为怕饥民纠集起来抢大户,吃大户。
而冯裤子的1942也是这么说的。灾民集合起来都给你抢了。最后是地主也没粮了,这个地区算是真的完了。
而只有简体类人的大脑中yy着,臆想着,一到饥荒年,地主就压价低价抢农民的地。他敢吗?
中国大量的田契。民国年间基本是15-20大洋一亩。田契需要政府背书做信用的。所以很多都是政府给立的契约。这也是封建王朝发现的来钱秘诀,衙门一开,免费的饭白白送过来,而且大家都很高兴。交钱的交的也很高兴。这就是契税。因为公权力去背书。所以契税一直都是算善税。
要是寻找证据,很简单,找出该地饥荒年间,田契证据即可。例如往年20大洋,而该年饥荒,导致农民5个大洋卖地,明显的低于往年的田地均价。你找啊。如果你的yy,你的臆想是真的,中国应该遍地资料,遍地证据,毕竟民国才几年?又不是500年前资料遗失。你也早拿出来了。
而简体还有和我对线的一个yy,就是民兵制度。对的,所以才三位合一啊。地主又没有民兵的机枪保卫。地主又不敢架机枪。民兵连长、村支书、会计,本就是三位合体统御你们啊。
1X60后,原来搞的风风火火的忆苦思甜会不搞了。为什么?
因为老农老太一上台,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1X60年,苦啊。。。。这辈子没这么苦过啊
简体类人心里那个幸福啊,裂开了花啊,怎么不让这片土地年年1X60呢?那还不美滋滋啊。太可惜了,太可惜了,太少了。受不了了。太少了,太短了,幸福总是太短暂。甜蜜的蜜月总是那么短,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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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靖中华 - 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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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crV9zq - 19 个点赞 👍
至少现在八九十岁的老头老太,也就是1940年以前的生人,还活着不少,他们在民国时代,最小的十岁了,他们对民国的地主是真的有记忆的。
而且后来的人们,肯定见到过自己的1930年以前生人的祖辈,假如有好奇心,可能听他们说起过以前的日子,以前的地主怎么样。
根据各种资料,回忆,以前基本是熟人社会,地主和穷人都是一个村里的,而且可能是同一个祖宗,上数四代同一个人,哪怕不是,一个村也没几个姓,大概两三个而已。
那时候,大多人记忆里的地主,好像没有那么坏,大多时候是可以去借粮借钱的,小孩子去还个借的工具也能给吃点糖果馒头。甚至,治不治病先不说,穷人病了,也是可以先看病吃药,钱的事儿以后再说。
那时候的多数地主,也下地干活,和顾的短工一起干活,给短工吃的也还行,至少比现在浙江的茶工好一丢丢。
实际上真偷了地主家粮,最多打一顿,不过那时候,除了偷,可以讨,哪怕有家的,荒年接不上,附近村十来家走下来,是可以讨一些吃食的。
前边的历史离我们很近,近到上个朝代的遗民还有活着的,所以其实了解真相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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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吖 - 13 个点赞 👍
偷了地主的粮食,会怎样,要看什么样的地主。 除非权势滔天,一般的地主还是忌惮ZF的,民国不允许私刑处罚的,所以一般也就吃点皮肉之苦罢了。
但偷了公家的粮食,就真的会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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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观察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