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儿童手表遗忘在高铁上,环卫工高温下翻 8 吨垃圾帮其找回,怎样看待此事?你认为这算浪费人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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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意搜这个问题来吐槽,竟然没上热搜
其实事情很简单,换位思考即可:
1,当事人卢女士,反正你手表有定位功能,告诉你垃圾的位置,让你在这样的高温天去翻8吨垃圾,你去不去?
2,肖副局长,老百姓有需求,你肯定去做,请问你去翻了么?
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为了自己的过失丢掉的几百块的儿童手表,打12345,正好碰到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副局长,可事情是两个环卫工做的,为啥最后出镜发声的是你俩?
我们不要看卢女士一家喜笑颜开,对着镜头讲她的幸运,我们想听听环卫工讲他们的不幸
建议肖副局长,下次想树典型的时候,别光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重点要讲下怎么奖赏环卫工的,你口口声声老百姓,可别忘了环卫工也是不会打12345的老百姓
否则,慷他人之慨,你们真能笑得出来?
最后还有一句,不吐不快,就一个几百块的破表,12345,两个环卫工,8吨垃圾,大热天专门拍环卫工翻垃圾,然后再去拍卢女士两种发型的视频和照片,再发新闻,你们真指望我们为这点破事儿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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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henry - 47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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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语 - 2388 个点赞 👍
这件事情很怪异
怪异在竟然会为了一个普通人去找东西
有过生活阅历的人应该都知道
你东西不见了,那基本上就是不见了,除非有人捡到你的东西放到警察那里去
什么车子,笔记本,手机那不见了警察大概率都是叫你回去等消息
这次竟然会为了一个手表找花大量时间去找
我只能说,很大概率是为了文宣,然后通过这个卢女士去表扬大同具有人文关怀,让大家觉得,大同是个很有人情的地方,希望大家都过来玩什么的
结果没想到翻车了
只能说环卫工是真的倒了血霉,这个事情跟他们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哪怕要找失物,那也应该是这个女人自己去找,退一万步失物,也是警察去找,为什么会要求环卫工人去做这事情
八吨的垃圾,重新翻出来,然后又要重新装
想出这个宣传的只能说真的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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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e2w1e2w1 - 2148 个点赞 👍
游客的儿童手表被遗忘在高铁的垃圾袋里。很显然责任在游客自身。
凭什么让环卫工人付出多余的劳动为游客的错误埋单!?
就因为这个深圳游客疯狂打12345,你们不好拒绝她。所以就让底层工作人员来承担吗?
这种事自己不觉的羞愧,还作为先进事迹登报自夸?还强调儿童手表放在了干净的垃圾袋。再干净的垃圾袋,也是垃圾。环卫工人的职责是清运垃圾,而不是给你们翻垃圾。
大同前段时间上热搜还是因为订婚强奸案,现在结论还有很大争议。
这次又因为量环卫之物力,结游客之欢心这个事情上热搜,不把环卫工人当人。
矫情的深圳游客画精致妆,换几套衣服拍感谢视频。你娃手表有定位功能,你们怎么不自己去翻垃圾?
城管局肖副局长漂亮话说那么好,你决定要翻垃圾找的,你自己怎么不下场亲自去翻垃圾找出来来舔游客?
说到底,这反映的不只是大同,而是很多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向上讨好或者向外讨好。完全不把底层人民群众当人。
最后再问一句大同,外地游客是人,你们自己的环卫工人到底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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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言 - 1823 个点赞 👍1 人已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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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护 - 175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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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yuhun - 1080 个点赞 👍
喊话让环卫工人翻垃圾的直属负责人:需要给他们劳动报酬。
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聊一聊这件事,法治社会,如果是公务员,或是D员身份,你义务劳动,没有问题,为人服服务嘛。
但是他们是环卫工人,在职责上,似乎不包括翻垃圾帮人找东西这条吧。
从法律角度分析环卫工在高温下翻找8吨垃圾为游客找回儿童手表的事件,需要厘清几个关键法律问题,同时回应网民认为“不该做”的争议点:
一、环卫工的行为性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
1. 根据《民法典》第121条规定:环卫工人的行为应该是无因管理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上面已经提到,环卫工人没有义务为游客翻垃圾寻丢失物,这叫非职责范围。
但是他们还是在高温下翻了8顿垃圾,他们的所做的目的既有领导的要求,也有为游客避免财产损失的意义。
那么环卫工人的行为可以理解为:“管理他人事务”,这便构成了无因管理,典型的,法律应当给予保护,要求受益人给出必要的费用。
此事件被报道后,可能当地也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网民是持反对态度。
一个小孩丢失手表,与环卫工人高温之下翻8吨垃圾,对不起,我感动不起来。
二、环卫工是否“越权”?职责边界问题
环卫工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根据新闻的报道,来自深圳的卢女士一家乘坐高铁从抵达目的地,在车上时,孩子将儿童手表装入干净的纸质垃圾袋中玩耍将其遗忘丢失。次日上午,卢女士拨打12345热线求助,两名环卫工人花费4小时徒手在8吨垃圾中找到。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环卫工核心职责是垃圾清扫、运输、处理。
也就是说,环卫工人的工作不包括失物搜寻。
翻垃圾找手表也应该理角为“职责外行为”。
与110、119等具有社会管理责任的警察与消防员不同, 环卫工人不具备这种特殊的社会管理现职。
三、网民质疑的核心:法律对“道德行为”的边界限定
这报道原本是被当作一种正能量,有担当的典型的,但为何网民不卖账?
其实网民不卖账的实质是:法律不鼓励个人以牺牲自身重大权益(如健康)为代价去维护他人的较小的权益。
当然法律肯定是鼓励善意的行为,但是这种善意的行为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
高温下翻找8吨垃圾,四个小时,这种替个人所担的“义务劳动”风险远程合理限度,所以网民认为不应当被提倡 与其依赖个人英雄主义,不如通过运输部门、环卫系统的协作机制,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高效处理失物。
当然,我们希望当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社会管理部门出面帮助,但是真正的善意与正能量,是让每个人在帮助他人时无需燃烧自己。
当社会不再赞美“悲壮式好人好事”,转而建立更科学的救助体系,才是法治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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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sir法律咨询3 次咨询5.09442 次赞同去咨询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猫sir法律咨询 - 912 个点赞 👍
各位都在怒斥城管局领导不体恤环卫工人,说得非常好,我完全赞同。
不过就体制内来说,下次如果再遇到这种事,不管你是局长还是接线员,我建议还是得爽快点答应下来,该翻垃圾还是得翻。你翻了垃圾,不管找没找到,网友最多骂你不体恤下属,你回头奖励环卫工人几百块钱,这事就算完了;你要是一口拒绝,不肯让工人去找,网友就得骂你面对群众急难愁盼无动于衷,万一舆情闹大了,你不背个处分能算完?
网友们跟上级一样,擅长站在永远政治正确的高地上,他们说话听一听,你心里有数就行,要是真死心眼按照他们说的去做,挨坑背锅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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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上吊王承恩 - 730 个点赞 👍
挺无语的。
主要是现在这个气温情况大家懂的都懂。
真的就是缺乏一种对于劳动者本能的关怀。
报道中称,为尽快找回失物,大同市新城环境公司紧急将垃圾转运至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场空地。两名环卫工人不顾脏乱,徒手在垃圾堆中逐一翻找。经过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当日16时50分许,丢失的手表终于从堆积如山的垃圾中找到,并于当晚送还至卢女士手中。
这个事情就是找回来了,首先我们要感谢这个劳动者,另外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就是付出了这么多的劳动,这个加班费还有高温补贴给了没有?
如果是给了的话,这个似乎也还行。
如果是无偿的让人家进行这种劳动,我就觉得太离谱了。
你像是这种高温的情况下,这种手表几百块一个,完全可以再买一个,或者你有定位可以再提醒让他们扒了几吨的垃圾几个小时,这也太。。。。
另外的话,我就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额外增加的负担是不是给人家提供了这个高温补贴跟这个加班费?
如果没有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满足了游客的需求,但是又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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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法律 - 653 个点赞 👍
建议卢女士给两个环卫工一个人500元钱,作为感谢费,还算皆大欢喜。
不然这算什么事情,又是一起滥用12345的现实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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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封 - 59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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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8 - 544 个点赞 👍
不拿底层人当人的例子,还蛮自豪。换位思考,在垃圾堆里翻找四小时,令人崩溃。我也丢过贵重东西,我只埋怨自己,却没考虑过折磨别人。最大的恶是那位领导,他哪怕是个正常人也做不出那么离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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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 - 54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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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racingMe - 520 个点赞 👍
卢女士一家旅游,小孩顽皮把手表放进火车垃圾袋,这家人粗心大意下车忘记拿取,转头拨打12345电话求助,要求寻找手表;
12345通知城管局,协调环卫公司安排人员寻找,最终两名工人在高温天气下花费4个小时翻找8吨垃圾找到手表,这件事情完全在工作职责以外;
新闻报道,事后卢女士表示了感谢,也曾联系城管局酬谢工人,被婉拒;
城管局领导接受采访,辩称这是人民有需要,不存在值不值的问题,这就是妥妥的“伟光正”!好赖话都领导说了,脏活累活都底层环卫工干了!
本身这件事是游客粗心大意遗失手表难以寻找,打12345求助属于不合理诉求,城管局及下属单位没有义务回应诉求,要求环卫工人费工费时忍受高温和垃圾细菌环境寻找手表是不合理安排!
手表找到失主开心,媒体报道领导开心,只有环卫工人流汗又流泪!底层工人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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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度关山 - 361 个点赞 👍
我肤浅认为,正常人,只要没有遭遇生存危机,都不愿意,在臭烘烘,蝇虫围绕,满地流水,高温蒸熏的恶劣环境中,单人4小时,翻找8吨垃圾,为了一块腌入味的儿童手表。
如果卢女士本人不愿意翻垃圾,那本没有义务为卢女士,在如此恶劣,令人发指的环境中,花费4小时,翻找了8吨垃圾的两位环卫工人,不仅值得口头感谢,还应得到真金白银的酬谢。
不要求领导疼惜下属,但得讲原则,以身作则,明确边界,不是分内职责,并且自己都不愿意干的事情,为啥不能拒绝!!!
分外的要求,尤其是过分要求,建议明码标价,这样双方都能平衡。
毕竟,我们身边的劳动者,不是天选打工人,不是无底线的劳碌牛马,脊背弯曲的男男女女,也是别人如珠如宝的儿女,也是别人的爸爸,姆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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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 - 351 个点赞 👍
典型的想露脸结果露了屁股。
随着公信力的持续下降,现在老百姓已经没功夫共情肉食者的喜怒哀乐了,大家都不是第一天当中国人了,普通老百姓在这个事件里的位置是副局长还是清洁工已经很明确了。
有监控拍下来的偷东西都没人管,就这么一块破表丢了要劳民伤财,这里面没点猫腻,你信吗?
网传这个就是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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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白幻想 - 258 个点赞 👍
反正下命令的局长主任们不用去找,丢东西的游客自己也不去找,在他们眼里环卫工不算人也没浪费人力。
今天丢个儿童手表要找,明天丢个眼镜要找,后天丢个蓝牙耳机也要找,就是折腾就是玩。我说实话,干脆把这些环卫工招进派出所吧,这样老百姓遗失或者被偷东西了也有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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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没事了 - 24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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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用户 - 229 个点赞 👍
目前信息不是很全,
有一种可能,我是说有一种可能。
卢女士打电话的时候,定位还在车站,卢女士就认为手表还在高铁的垃圾箱里,
普通人理解的垃圾箱,能有个几十公斤垃圾就不错了。
如果卢女士明知道在8吨垃圾里还坚持要找到,那就是另外一个性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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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星空 - 198 个点赞 👍
我觉得神奇的是,一般人就算打市长热线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她倒好,一打一个准,还能指挥得动翻八吨垃圾,就为了一个电话手表,她还得意洋洋地上网到处宣传。
平时出街买衣服买鞋子几百块聚餐吃饭或者给孩子买玩具买ipad上千块眼睛都不眨一下,
一个破旧电话手表倒有必要让已经是底层到不能再底层的劳动人民无偿翻八吨垃圾给她找?
破旧电话手表才几个钱?别人的劳动就不是钱?关键是浪费时间劳动力给她找,回头该扫街扫街,该清理垃圾清理垃圾,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或者活儿减轻了。还这种高温天气。
典型的自己的错误别人买单。
一般人都不好意思,一听到已经到垃圾中转站,说不定就放弃了。
她倒好,竟然能接受让别人给她翻八吨垃圾。翻完也没见她给点什么劳动补偿,还满脸笑容上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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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小星 - 1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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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堂 - 167 个点赞 👍
x上说卢女士一家是深圳ji wei滴,怪不得一个电话就能分分钟叫城管领导下令让环卫工去找呢,有权真好。
《蛮好的人生》里,胡曼黎跟薛晓舟打鸡血让他加油干的时候说“人家快递小哥帮我送快递还顺带下楼帮我丢个垃圾嘞,你要提高你的服务意识晓得伐?”
国内基本没有为这种服务业从业人员给小费的习惯,我想胡曼黎也不会因为要快递小哥帮忙带垃圾而额外给报酬。(所以有时候我觉得小费的存在其实真的是合理的)
这种台词能被写进剧本里,说明编剧也觉得这没什么问题。
这才是可怕的地方。就像环卫工人被如此对待他们也觉得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他们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本来不应该由他们来做,当然也可能是被领导施压不做就扣工资或者别干了……
大同市城管局副局长肖志刚称:“做啥是值,做啥不值?这是我们该做的事情,不要把它放得太高,也不要把它放得太低。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们肯定去做。”
挺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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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水兽 - 158 个点赞 👍
环卫工真累真心疼啊,底层没有任何人关心。
仔细看了这个事件过程,就是游客一家旅游,孩子丢了电话手表,孩子他妈卢女士就疯狂拨打12345,市场热线投诉,就为了找到这个电话手表(也就是几百块),环卫工在高温下徒手翻了八吨垃圾,花费了四个多小时,这家属咋不自己去翻呢,那个城管局副局长说话也是冠冕堂皇,说是应该做的,局长咋不去翻垃圾找呢,坐在空调屋里说话当然是轻松了,这种就是纯纯浪费人力物力,最委屈的还是环卫工人,基本都是老头老太太,我真想好好慰问一下卢女士一家和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领导,自己保管不好,给人环卫工造成多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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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 - 14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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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三0578 - 138 个点赞 👍
如果卢女士能够买100多块钱水果
委托他人制作锦旗送给两位环卫工人
我就觉得这人懂事!
如果没有,就是典型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且充分利用体制内的责任和他人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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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猫的蜀黍 - 13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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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战车 - 67 个点赞 👍
我来画重点:
大同市新城环境公司紧急将垃圾转运至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场空地。两名环卫工人不顾脏乱,徒手在垃圾堆中逐一翻找。经过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当日16时50分许,丢失的手表终于从堆积如山的垃圾中找到。
1.徒手,四个小时没提供工具,领导吃垃圾的?
2.下午四点五十倒推四个小时,十二点开搞,一整个下午在室外垃圾堆里翻东西,这是俩环卫工人还是当成了俩牲口?
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此前也有过帮市民寻找失物的先例,此次并非特殊个例,“这种事情是谁有需求,就可以去找,不能说值不值。做啥是值,做啥不值?我们认为这是我们该做的,应做的事情,不要把它放得太高,也不要把它放得太低。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们肯定去做。”
3.谁他吗是你嘴里的我们,是真翻垃圾堆的工人,还是你这个下发通知让环卫公司出俩人翻垃圾堆的城管局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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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愚夫 - 58 个点赞 👍
“为人民服务”
谁是人民谁不是人民,你们心里有个数了吗?
没数的自问一下,你儿子的手表丢了,环卫局会不会为你儿子翻8吨垃圾找手表?
算了,也别这么麻烦,你能打通城管局的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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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九月啊 - 53 个点赞 👍
有人出钱就不算浪费人力,没人出钱就是浪费人力。
不管高温低温,干了活就要拿相应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基本原则。
某女士一家自己的责任(孩子将手表置入垃圾袋,下车遗忘),她为什么不付代价?还是按闹分配?
大同市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做啥是值,做啥不值?我们认为这是我们该做的,应做的事情,不要把它放得太高,也不要把它放得太低。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们肯定去做。”
这是你们该做的,但是不是环卫工该做的,权力不是这样滥用的,你把报酬管够,就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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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夜 - 50 个点赞 👍
我们认为这是我们该做的,应做的事情,不要把它放得太高,也不要把它放得太低。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们肯定去做。
——我“们”。
您哪怕私人捞腰包给环卫工人发点冷饮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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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死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