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量知名大V如医疗博主、专家学者、法律人士等下场替山西订婚强奸案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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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翻俩跟 - 114 个点赞 👍
越洗越黑,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案件无论从每一位普通民众的关注度来比较还是从当前网络的传播和扩散能力来比较,他都已经远远超越当年彭宇案了。
彭宇案的原本问题是徐老太和彭宇,但是被法院给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给升华到了另一个层次,这种具有明显具有主观倾向性推导而非依托客观证据推导的判罚方式导致在那个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尚未推广的年代,大家无法自证清白,但是好处是随着监控和行车记录仪铺开,智能手机的普及,能讹到人的情况越来越少,而路人只要不扶就能避开这个风险。
大同案的原本只是普通的案子,结果后续的爆出来的证据包括处女膜完整,没有str分型,女性内裤也没有;以及最重要的女方在遭遇“QJ”后居然先谈房产加名字,不成后再把男的送进去等问题后彻底火了。
这里有三个热点话题:
1.彩礼和订婚是否等于性同意?甚至有人会引申到结婚是否等于性同意?
因为当前的就业环境有多卷大家都清楚,有很大一部分男性是没有充足的时间去追女孩子的,所以他们能做的就是通过努力工作拼命卷获得一笔资金然后作为彩礼然后通过相亲给彩礼的方式找女性结婚。
这几年骗彩礼然后闹离婚的案件已经闹的风风雨雨,甚至为此出现了多起因彩礼造成的伤害甚至人命案,并且随着四孩非亲生、胖猫、冬萍等时间,男女信任本身已经降低到了冰点。
当然我原则上也不支持这种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但是现实中这是没办法的,要不严格落实双休,让男性都有时间去追求女孩子,女孩子也有时间让男性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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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的在遭遇“QJ”后第一时间先与男方讨论领证和房产提前加名字的事情,遭到男方反对之后再报警把男的抓进去。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怎么想,总之我脊背发凉。
设想一下在自己女儿被“QJ”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仅仅只是“得加钱”,加了继续结婚,不加就进去。最后还能说到做到。
3.男的被批捕后,司法的一系列操作,这是最后一点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点:当证据中存在明显与所判刑罚存在矛盾的情况下,二审是否应该考虑和分析一下这些证据?而不是通过简单的不采纳就完事了。
事后哪些专家用一些小概率情况来科学的解释所有的这些矛盾点的,这个我只能呵呵了,作为一名工程师,你要这么跟我解释我得问了:
多少J/cm2的膜算韧性高?离口多少cm以上的膜算靠后?男性的直径和长度尺寸小于多少cm算短小。或者上述这些值分别达到多少的耦合值的情况下膜有多大概率不破?然后男女双方是否满足这个值?
然后STR分型应该也可以这么干。
用实验数据说法,而不是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所以可以用这种可能性就否定证据。
不能服众,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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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 - 84 个点赞 👍
当年我学法律的时候,知道了英美国家的“判例法”,觉得很神奇,法律不是一条一条写出来的,而是由一个一个的案件组成的。这什么神操作?当时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古时候英国人不识字……

毕业二十多年了,才慢慢明白: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甚至相当一部分法律人,法律真的就是由一个一个的判例组成的。哪怕是执业律师,在做案件分析的时候,也一定会忍不住检索判例——因为用文字描绘的法律条文太模糊太单薄太太没有力量。
山西订婚强奸案,注定在中国法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近年能与之相媲美的,可能就是南京彭宇案了。
为什么这么多大V“洗地”?
因为他们怕了。
怕什么?
礼崩乐坏。
我多次说过,这个案子的真相是什么,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就像老人究竟是不是彭宇撞倒的,不重要了。甚至什么程序正义、无罪推定,都不重要了。
时间会“洗”掉很多东西,但留下来的是那个坚硬的、根植于思想深处的,简单粗暴的结论:
老人不能扶了,
女人不能碰了,
法律不可信了。
大V们怕的就是这个。
他们潜意识里面,已经预料到了,未来一定会是这样的,这个过程几乎不可逆的。
彭宇案后我看到了好几起大张旗鼓宣传的,见义勇为扶人的,老人碰瓷被判罚的,有用吗?没用。信仰的建立很难,但崩塌就一瞬间。而崩塌了之后,要在废墟上重建,更难!
大同订婚强奸案后,传统的婚姻信仰一定会进一步崩塌。当然,你可以认为传统的就是糟粕,无所谓,这盛世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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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飞 - 66 个点赞 👍
如果真如他们所说是铁案,为何不让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青史留名,为何不开放官媒评论,让大家来歌功颂德,为何要让这么多人来洗地?所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难道经不起当代网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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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不是云 - 66 个点赞 👍
这案子哪里不合理了,这么多年都是这么判的。
不要睁着眼睛乱说,公检法很难的,要找一找自己的原因。
这么多年了,有没有考公升官当人上人,有没有认真地练葵花宝典,有没有认真工作赚钱去泰国做个手术,有没有也当个大V一起恰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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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感 - 56 个点赞 👍
这案子不是复杂的经济犯罪,也不是什么高智商犯罪,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落在人们的常识之内。所以,不好糊弄。
不用专业人士,任何一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不会看不懂刑诉法对证据的要求:排除合理怀疑。以此判断大同二审法官的答疑,其言辞反常识反逻辑的地方,是光头上的虱子。
有过性经验的人都会知道,女人如果不愿意,男子就算压住女子双手,也没法进行性行为。女子只要膝盖顶两下,男子根本没办法。这种情况下,没有女子的配合,性行为根本不可能发生。如果发生,那必是有女子配合。所以,强奸往往伴随着暴力伤害或胁迫。这就是刑法对强奸罪的描述。所以吴某那番压住双手强奸的话术,除了骗骗小孩子,成年人基本骗不了。。
这种成年人常识性的知识,这些洗地的大V、专业人士有没有?把所有公民都当成未成年人、未婚来糊弄,嘲弄成年公民的智商。
48小时对女方身体和内裤的生物学采样,检测不到任何性行为的直接证据。来一句,“没有直接关联”。那么,按这位法官的说法就是强奸罪其实根本不用物证,定罪完全靠嘴。以后强奸案都不用DNA检测,还能省钱,这多好。自己定下的规矩自己都不遵守,这叫什么?消耗秩序资源。
这是法律界的耻辱,是低级大自黑。有脸出来洗地的所谓专业人士,自己黑自己,想过怎么面对同行的嘲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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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秋如水 - 5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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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情 - 39 个点赞 👍
这就是典型的“坏人绞尽脑汁不如蠢人灵机一动”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只有这个案子才是重口供。
后来经过各位法律专家的科普,发现所有强奸案都是重口供的。
再往下想一想,是不是所有案子在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重口供?
本来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没想到把法律的权威维护了个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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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是 - 3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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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朱熹 - 3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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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 - 2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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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舒 - 28 个点赞 👍
“哪里错了?这么多年都是这个判法,不要睁着眼睛乱说,国家机关很难的……有时候找找自己原因,这么多年了刑期涨没涨,有没有认真赎罪?”
不洗地还好,一洗民众才知道,原来一直都是这么判的。当然,我不是说机关在民众这里有什么信誉可言,而是里面可能有些吹过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大V,这次相当于把自己的脸摔在地上猛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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鲫鱼 - 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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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胖子 - 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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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言 - 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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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阳 - 23 个点赞 👍
河森堡也给《熊市少年》洗过地。
还有很多大V给姜圣洗过地,
所以会有人给山西大同诬告案洗地,有什么奇怪呢?
洗地方式:
1 全是男方一家在作,本来出够彩礼房产加名就可以结婚。
这个说法是错的。

订婚不代表性同意,结婚也不代表性同意。
有人想鼓励你出彩礼房产加名结婚,就会告诉你,现在的“婚内强奸案”的判例很少——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
真相是:老婆去告婚内强奸,老公为了避免坐牢,就拿出全部家产补偿老婆,然后顺理成章离婚了,被扫地出门。
这才是“婚内强奸案”判例少的原因——男人被迫在A坐牢 B 被扫地出门,这两个选项之间选了B 。
另外也说一句,根本不存在gay 骗婚的说法。
因为结婚不代表性同意,人家gay跟你结婚,不代表必须要跟你上床。所以“同妻”有什么好委屈的?
2 男方想吸姐姐一家的血,被姐姐看穿了。
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实际上是姐姐是明白人,知道这件事千万不要想要用钱来解决,否则会被骗更多。
3 不要强奸就行了。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即便一个男人不强奸女人,也有可能被女人诬告,下图就是个例子:
在新加坡,22岁中国女子谎称被性侵,结果该女子被判坐牢5周。
所以就很神奇,大陆女子诬告别人强奸她,只能在其他地方被法办。
当有人告诉你“不要强奸就行了”的时候,你心里应该知道:不行,你还有可能被人诬告。
再结合以上两点,你应该知道: 哪怕是你和对方结了婚,哪怕你没有强奸对方,你也可能被她诬告。
4 男方都承认强奸了。
男方并没有承认强奸。男方的态度就是一直不认罪。
如果他认罪了,这个案子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大的热度。
比这个案子离奇的案子很多,但只有这个案子热度这么大,就是因为男方宁可坐牢都不认罪。
具体可以看这个链接:
下面截图是个被诬告但是认罪的案子,没有什么热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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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子糖 - 2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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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ofu - 21 个点赞 👍
所有洗地的,理由五花八门,男方录音,违背妇女意愿等等。
但是他们都会避开一个话题,那就是法院判决的是强奸既遂,我国对强奸既遂的定义就是插入,而证据链里女方身上没有男方dna,所以强奸既遂一定是错判,就算判强奸成立,也是强奸未遂。而这个所有人都避而不谈。
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山西本来法治就落后得很,山西的法官按平时的方式判了案子,结果正好涉及男女对立话题,导致热搜不断,为了维护内部人员,只能将错就错,说实话,在山西,这不叫个啥事。
而且到现在,这个案子本身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就和彭宇案一样,事实并不重要,到底是不是彭宇撞得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就给坏老人一个赚钱办法,只要丢掉良心,就能以此牟利,然后大量的坏老人开始利用路人的善良讹钱牟利,直到类似事件层出不穷,整个社会道德下滑,跌倒无人扶,坏老人们假装跌倒也讹不到钱,整个社会才达到新的平衡。
这个案子也是一样,马上就会有大量捞女采用这个办法,告男方强奸,以此赚钱,类似新闻会热搜不断,然后导致男女更加对立,现在已经有人发明开房前签订网上那个什么同意书等方法,我相信后期一定会有更多措施普及,然后捞女们讹不到钱,到时候才会达到一个新的平衡。
至于新的措施,可以展开猜想一下,首先这个案子以后,男女更加对立是一定的,现在已经很多男女朋友发帖针对这个话题产生矛盾了,结婚率下降也是肯定的,终生单身,躺平摆烂的人会增多,达到一定比例。但是肯定还有一部分人要找另一半,个人认为,参照法国那种现象,不结果只谈恋爱会更加普及,这样可以避免资产分割和彩礼这些问题,以及开房前性同意留痕也会普及,比如录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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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若归去且休矣 - 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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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果 - 1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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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宁 - 1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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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player - 16 个点赞 👍
祂们只是在装作不知道群众担忧的是什么。
维持一种很努力的错位辩解,以图最终若须抠搜出代价,也能用更轻的“无能或不知情”承担下来。
如果拉扯中能疲乏一部分人,再而衰三而竭,也终归是分化了迎面而来力量的。不至于迎头承受最强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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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 - 1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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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小蘑菇 - 14 个点赞 👍
物极必反,前面男方家属炒作的太狠了,后面自然有人出来反驳 ,这样反倒可以听听双方意见,不再是单方面男方家属声音,我们就看哪方说的有理就行。别先入为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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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自兹去 - 14 个点赞 👍
就算洗干净这个案件,能洗干净造成这一案件的社会形势吗?
彭宇案发生的时间是2006年,而199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电影《雷锋不在的日子》中就已经有了近乎翻版的老人讹人剧情。
十年!
整整十年,1996年甚至更早之前出现的社会现象非但没有停息反而愈演愈烈。
所以与其说是彭宇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倒不如说是恶劣的社会形势造成了彭宇案的发生。
而大同订婚强奸案前的社会形式是什么样的,大家又不是外宾或者瞎子,难道不知道么?
故而从一开始,彭宇案与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发生就是一种必然。
所以我才说洗白这两个案件有何用?
社会形势你扭转得过来么,洗的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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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群众吴先生 - 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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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载有明文 - 12 个点赞 👍
整个司法系统存在问题。
把强奸罪从侵犯贞操罪,解释成侵犯性自由罪,受害者又限定女性,大搞司法性别歧视。
又把婚姻制度里的忠实义务解读成道德义务,没有法律效力,条文明明规定禁止买卖婚姻,彩礼又解释成合法,实际上鼓励彩礼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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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hotomy - 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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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贵适意 - 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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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喵 - 11 个点赞 👍
强奸这个词的存在是为了让驴对项圈存在畏惧 是一种管理手段 现在变成目的 那强奸就不管用了 这就是LGBT合理的地方 几只驴一起拉磨 没有项圈 中共失去地方治理能力 这里会被宗族 彩虹 取代 还有什么专家学着本来就是吃这碗饭的 这碗饭以后是没的吃了 中国的法律就和烂尾楼一样 这个行业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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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顽熊方便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