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杀人犯,受害者也不能复活啊,所以杀人偿命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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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只是杀了真没多大意义。那么把罪犯的器官捐了,把血储存起来,把骨头做成标本,剩下的蛋白质做成肥料,然后计算一下产生了多少价值,把它们补给被害人家属吧。如果被害人家属还是不满意,可以观看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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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 - 36 个点赞 👍
其实我一直想说。你留杀人犯一命,受害者也活不过来啊。那废除死刑的意义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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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之尘 - 34 个点赞 👍
“当法律无法给人们正义与公平的时候,私人复仇从这一刻起就是高尚的且神圣的。”
给受害者家人以及天下百姓一个官方交代,防止血亲复仇。
要知道,事情闹到血亲复仇的地步,可不是死一个两个这么简单了,大几率会变成灭仇人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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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良良 - 24 个点赞 👍
意义在于防止同态复仇。
你骂我一句,没人处罚你,所以我骂回去。
你打我一下,没人处罚你,所以我打回去。
那你要杀了我的父母,我所挚爱之人,你所受的罚我觉得不够的话,你猜我会做什么?做了,大不了跟你受同样的责罚呗。
刑法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是需要安抚受害者的,安抚不了的话,在刑法出现之前,也并非不存在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这个办法需要付出极大代价,但对于一个失去了所爱的人来说,你认为多大的代价算大呢?你猜猜他能不能接受这个代价呢?
纸面上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现实里的生命,脆弱如一张薄纸。
建议你,多看看b站上的杀人案,你就明白了,有些人,哪怕是死刑都不足以平民愤,你还搁这废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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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Bald - 21 个点赞 👍
当然是给活人一个交代。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大众对公权力信任的基本锚点之一,就这么简单。
而且把,你都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你还要杀人,那你也只能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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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 - 21 个点赞 👍
小刚砍掉了小明的手,然后说:
“就算让我坐牢你的手也长不回来了,让我坐牢的意义是什么?我劝你还是别报警了。”
小明:“有道理。”
没有坐牢的小刚又抢光了小明所有的钱并花光,然后说:
“钱都已经花光了,你现在计较还有什么意义?难道钱还能回来吗?我劝你还是别报警了。”
小明:“有道理。”
没有坐牢的小刚砍掉了小明的头,然后说:
“枪毙杀人犯,受害者也不能复活啊,所以杀人偿命是无意义的。”
小明的灵魂漂浮在他的尸体旁,思索了片刻,说道:“有道理。”
小刚将小明的尸体分尸处理,然后对着小明的灵魂说道:
“反正你的尸体都已经被我分尸了,又不能再变回来,不用计较吧,别那么自私!”
小明的一缕残魂在即将消逝之前,说出了他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
“这很合理。”
杀人偿命的意义:
1、让杀人者得到惩罚,这本身就是对受害者权益的维护,因为这是一种公平。
2、让杀人的成本变高,从而减少杀人事件的发生。
如果杀人不犯法,我肯定要在家闭关3个月,练出一身肌肉,学会格斗技巧,再拿着菜刀出门,否则我估计我很快就要被想要报复社会或者单纯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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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者 - 16 个点赞 👍
那些废死国家都是封建残余
他们废死的理论是,人是上帝造的,人是没有权利收取别人生命的,那是上帝的权柄
所以基督教国家都废死
咱们是人权国家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杀死死刑犯是替逝者复仇 原不原谅是上帝的事 我们要做的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死刑也是一种威慑,告诉其他人,别作恶 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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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zhao - 14 个点赞 👍
那难道把杀人犯关起来,受害者就能复活了?是不是干脆不处罚算了,反正受害者也复活不了。要不干脆把刑法取消了吧,犯罪率直接降到零。
有些教徒会说只有神才有剥夺生命的权力。那那个教徒怎么就能确定法院判某人死刑,不是神的意志呢?不要试探神,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假装成是神的意志,这是亵渎。
还有人会说社会契约。不得杀人就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没人会拿生命押进这个契约里面?好吧,就算这个契约中不包括犯罪者的生命吧。但是在他犯下最严重的罪行的时候,他已经破坏了契约了,他就在契约之外了。也就是说,他不受契约保护了。不再能在社会意义上被认定为人类了。然后他就只能被视为,对人类极度危险,有过杀人的记录的非稀缺,非濒危动物了。对这样的动物,我们通常的,对人类负责的做法就是:予以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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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瓶战斗机 - 14 个点赞 👍
没绷住,那免除杀人犯的死刑也没法让受害者活过来啊
死刑的存在可以震慑还未行凶的犯人,可以在社会层面告慰受害者。如果法律不能维护社会安定、维护朴素的道德观念,那么要法律干什么?
要记住,废除死刑不等于文明,只有慢慢不需要死刑才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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屑者球 - 13 个点赞 👍
既然受害者不能活,那施害者也不能活,这是基于最朴素的对等原则,其意义一方面是对受害者的告慰,另一方面是对施害者的惩戒,同时也警醒世人,人类社会存在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外的运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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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断谁听 - 13 个点赞 👍
体现了法律天平的属性啊,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老百姓最最最朴素的价值观了,杀人不像还钱,其损失与后果无法挽回,但必须要对这种行为进行与其造成的后果尽量对等的惩罚;要让罪犯对自己的犯下的错误、让其亲人对自身监督与教育上缺位付出同等代价;要对整个社会起到平等震慑的作用。
况且,谁告诉你杀人犯的死一定不能让受害人复活的呢??现在不行,以后难道也不行吗??如果未来技术能够达到了,那么杀人偿命可能真的就与欠债还钱一个意思了,你总不会否定欠债还钱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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赭石 - 12 个点赞 👍
谢邀
我很记仇,从小到大出现过类似于“真想把这byd弄死”这样的念头有无数次
如果没有死刑我可能真的会冲动
说白了就是威慑作用+给受害人家属和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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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laxeqvl - 11 个点赞 👍
杀人偿命是对所有犯罪分子或者预谋犯罪的人的一种震慑。
是对死者亲人的一个心灵安慰。
也是对整个社会法治公平公正的一个强有力的解释。
其实,我一直不太理解“废死派”,不知道是圣母心作祟,还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总喊着要和某某先进国家接轨,要废除死刑。
不去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反而怜惜杀人者的一条命。你怜惜杀人者,受害者就活该倒霉,就该死?
废除了死刑,形不成对犯罪分子的强有力的震慑,那么犯罪分子会更多,会更有恃无恐。会更加视人命如草芥。
杀个人而已,反正自己又不会死。
强权者横行,有钱者无恐。最后受伤害的永远是普普通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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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小寒的花园 - 10 个点赞 👍
那既然杀人偿命也没啥意义。
是不是要放开不退让原则?鼓励每个人受到侵害的时候用武力进行反抗,捍卫自己的权利?
事后无意义,那把事前工作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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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香肉丝 - 10 个点赞 👍
这跟“就算你现在活着,总有一天还是会死的,为什么你还活着?”有什么不一样?杀人偿命底层逻辑就是公权力强力介入阻止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家属不停地重复着杀人和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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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落南北 - 9 个点赞 👍
这里有一个误解,所谓杀人偿命,偿是一厢情愿的主观。
实际:杀人犯,杀之,而已。
意义是不让他再犯。
什么叫严重危害社会?就是这个意思。
——这个垃圾杀了十多个人,不杀他,留着过年?他再杀别人怎么办?
维护和平而已,偿给谁都是主观的认为,你怎么认为都行,反正不让他再犯就行了。
当然,有的人也觉得那一直关着不就好了,可是我们为什么养着他呢?踩缝纫机入不敷出怎么办呢?不好看管有怎么办呢?
所以还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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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 9 个点赞 👍
枪毙杀人犯,不是单单是为了逝者,更是为了安慰生者,也是对这段恩怨做个公正的了断,想想如果不严惩杀人犯,便起不到警示他人的作用,让人们对生命有敬畏感,才能杜绝恶性犯罪的大范围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所以,杀人偿命是公道,更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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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 - 8 个点赞 👍
不是有一句老话叫做“吃过人的畜生不能留”么,因为如果杀人不立刻被彻底制止,那么杀人者就会有路径依赖,他下一次遇到同样的问题,还是会选择用杀人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人类是群居动物,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所有人都会反过来形成要严惩加害者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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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三个愿望 - 8 个点赞 👍
如果杀人可以不用偿命,那看谁不爽就去把他杀了,这就是武侠小说里的快意恩仇。
然后就会有人去找你报仇,再然后就又有人去找他报仇,这就叫冤冤相报何时了。
所以要由权威机构出手,执行杀人偿命的规则,别人就不用自己去报仇了,其他人也不敢去杀人了。
对坏人的人道,就是对好人的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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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觉真实 - 8 个点赞 👍
杀人偿命的意义,在于保护凶手的家人。是的,就是保护那些杀人凶手的那些无辜家人不被受害者一怒之下也被株连致死,导致仇恨链的不断扩大。
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比如,最近珠海驾车冲撞市民致三十多人死亡的樊维秋被判处死刑了,简直大快人心。试想,如果凶手没有被判处死刑,那么他的家人会不会遭到报复,会不会天天都过得战战兢兢?
还有著名的张扣扣案,致张扣扣母亲死亡的凶手一家被判有期徒刑,自以为躲过了死刑惩罚,却没想到,多年以后没有躲过张扣扣的上门报复!
还有更多更多的投毒报复案件,一件比一件离谱!
当然,并不是每个受害者都有能力报复凶手家人,但假如仇恨链一旦形成,就是社会的一个非常隐蔽的不安定因素。
杀人偿命的意义不仅仅是还给受害者一个公道,更是对杀人凶手无辜家人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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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虫 - 8 个点赞 👍
我姑娘小时候淘的过分,好像有那多动症,我爸家别说狗了,就是圈里的猪看见她都躲老远。
某天我妈养了二年的大公鸡不信邪,理直气壮的叨了小犊子一口。
疼痛来袭我姑娘嘴一裂,嚎的响彻天地,眼泪批了啪啦往下掉。
我爸看他心肝被欺负,当场给大公鸡抹了脖子起锅烧油。
饭桌上小犊子吃的油光满面,一个劲儿喊“真香啊!”把我爸乐的“愿意吃姥爷明天再杀。”
借光的我趁他俩不注意,偷摸把鸡腿划拉碗里心想“我爸手艺还是这么棒!”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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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山红 - 8 个点赞 👍
我倒是很奇怪,怎么会有人认为杀人偿命没有意义?受害者白死了?
什么都不做,受害者也不会复活,所以杀了以缅怀受害者在天之灵,安抚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证明法律的价值,这就是杀人偿命的意义。
如果说其他罪行,或许还有值得讨论一下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问题,那么故意杀人罪,我认为判处死刑是绝对必要的。
而现在我国法律对杀人犯判处死刑,已经非常宽大了!
杀人犯有权利上诉,有权利在监狱里正常的吃饭,喝水,睡觉,上厕所;死刑下达前会多次核查所以少则能多苟活几个月多则数年;死刑前有权利再见一面家人,甚至据说死的时候还可以自己选一首背景音乐送走自己,死后也可以保证尸体的完整,而不会像他们对待自己害死的人那样,杀人分尸抛尸。
而他们的受害者呢?以上这些待遇可都是统统没有的。
另外我个人认为枪毙实在是过于平淡了,对那种故意杀人犯,就应该把处决的方法交到受害人家属,让家属决定这人到底是上电椅,上绞刑架还是挨枪子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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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 8 个点赞 👍
一是罚当其罪,安慰受害者。同时也是国家将个人复仇的权力通过法律惩处坏人的形式收归国有,从而避免个人复仇的随机性随意性,进而维持社会秩序。
二是杀鸡给猴看。也就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公开彰显法律的威严,指引人们的行为,实现预防犯罪,达到维持社会稳定和谐。
三是法律的定义,张文显法理学讲过,多了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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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采儿 - 8 个点赞 👍
你这属于混淆概念,并不只是“枪毙杀人犯,受害者也不能复活”,而是“无论做什么,受害者都不能复活”。所以“受害者复活”根本不是“如何惩治杀人犯”这个问题该考虑的要素。枪毙杀人犯是出于警示社会,伸张正义,宽慰家属,展示生命之重等目的
当然,假如有个世界疯了,真的能通过做点什么来复活受害者,那复活受害者一定会优先于惩罚杀人犯。更可怕一点,如果复活的方法和惩罚杀人犯互相矛盾。。。。。。算了我去问deepseek吧,这种想法只有ai敢认真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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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芋二袋 - 7 个点赞 👍
刑罚意义:
威吓:死刑的威吓是其他刑罚不能比拟的;
惩罚:死刑作为一个惩罚的上限是有必要存在的,因为几十年以上的刑罚区分度已经不大了,而死刑和徒刑之间存在质变;
改造;有些人已经没有改造的余地了,直接毙了拉倒(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设几百年的徒刑。)
安抚:杀人偿命仍然是大多数受害者的朴素心理需求,不尊重民怨的话,容易导致私刑报复;
防止再犯:100%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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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7 个点赞 👍
第一,防止杀人犯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去杀人
第二,让其他守法的人觉得心里痛快,服众
第三,如果杀人不用死,那么很快的,杀人者里面就会出现各种变态。
比如,奸杀小女孩、小男孩,吃人肉、虐杀取乐、把人肉做成早午晚餐卖出去给不知情的群众等等各类情况。
所以……题主是想要进行以上变态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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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洛洛 - 7 个点赞 👍
可以抚慰受害者亲属的心灵,可以震慑其他潜在的犯罪者。一个人如何死去对自己本来就没有意义,但是对生者的世界意义深远。
从某个角度来说,枪毙凶犯和追忆先烈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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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寒 - 7 个点赞 👍
这个逻辑有点问题,似乎不能将自己造成的破坏恢复的惩罚就是没有意义的。请问一个戳瞎别人眼睛的人要不要坐牢?坐牢能让眼睛恢复吗?请问泄露国家机密要不要坐牢,坐牢能把机密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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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17 - 7 个点赞 👍
杀人偿命,是为了还逝者一个公道,给逝者家人安慰,更是为了震慑其他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稳定。
所以珠海体育中心撞人案件,即使樊某一心求死,当场自杀,也依然竭尽全力,救活他,最后“明正典刑”,以示绝不姑息。
比如河南漯河女法官被杀案件,党老汉自杀未遂被抢救后,迅速在4个月的时间内被判死刑,并着重强调50岁、未婚的社会底层党老汉是一个妄图骗保的骗子。
可是江西景德镇飙车灭门惨案的罪犯,据说是因为和女友吵架后泄愤飙车,撞死了一家三口,包括一名一岁的宝宝。偏偏夫妻二人都是家中独生子女,这是断子绝孙的惨祸。虽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批捕,可是最后结果还尚未可知。
可是, 一男子被两名同事“开玩笑”抱摔,导致颈椎脱位、脊髓受损、抢救无效死亡。法官以“过失致人死亡”判处两名同事各赔1万元,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可是上海KTV一男子因为口角之争打死了陪酒小妹。因为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于是以“过失致人死亡”获刑3年,缓刑5年。
可是暴力敛财100多个亿、个人拥有27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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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破劫 - 7 个点赞 👍
对普通的大众来说,有个很简单的原则:对等。受害者受到什么伤害,你就得受到同等的伤害。
你偷我100元,你就得还我100
你给我一巴掌,我就得还你一巴掌
你把我胳膊砍了,我也得砍你一条胳膊
你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我也要剥夺你的生命
,
不过法律不是杀人=死刑。首先你得成年,其次你得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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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