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 13 岁初中生遭 3 名同学杀害埋尸案一审宣判,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
- 85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王汉 - 434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无期好好表现就变20年。
12年好好表现6,7年就出来了。
不予刑事处罚的也还是太轻了。
调都拉得那么高了,结果就这?
只能说刀没砍在老爷身上,老爷不觉得疼。
发布于 2024-12-30 11:44・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吃鱼的喵 - 1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我看了各种回答,要么从法律,要么从人性,要么从道德等,但是没一个从统治者角度出发的,法律是什么,是统治者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各种判决也是维护统治用。
那么这三个恶魔判什么影响统治者的统治吗?影响统治者的生活吗?
很明显,不影响。
那么统治阶级就按如今的法律规定判决就行了,什么道德、公平那不是统治者需要考虑的。
甚至一些过时,已经不适用新社会、新道德标准的法律,统治阶级也是没有动力去修改的,因为不关他们的事儿啊。
刀只有割自己的肉才会疼,事情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共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发布于 2024-12-30 14:57・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张情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无犯罪的未成年,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罪犯。如果未成年犯罪成本太低,那么不是在变相鼓励未成年犯罪?法律的威慑力会不会对于他们来说太低了,所以这些年的校园暴力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演变成了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于 2024-12-31 14:34・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蟹黄堡 - 2590 个点赞 👍
说实话,大家都希望这参与杀人的恶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平民愤,毕竟老话讲“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在现行《刑法》之下,这杀人的两个不可能被判处死刑,其中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已经是法定最高的情形了,况且最高是无期徒刑还是二十年有期徒刑实际上还有一定争议,这已经是现行法下最好的结果了。
首先,死刑肯定不可能,《刑法》第49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其次,无期已经最重了,有人可能会说我们因为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以不能对未满14岁的儿童判处无期徒刑,我觉得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该公约第37条第1项规定的是“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未满18岁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而我国的无期徒刑实际上并不属于条约中的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即某些国家严格的终身监禁),所以理论上可以对12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的儿童判处无期徒刑徒刑,但是我国从前司法实践中尚未有对1
查看全文>>
云风 - 2079 个点赞 👍
每次看到所谓的“无期徒刑”,我就觉得国外200年,300年的判处真是大快人心
无期徒刑,表现良好直接变成20年。
20年再来几次减刑,说不定30岁就又出来作恶
反观国外200年300年。你表现良好?哪怕减少50年刑期,还有150年。
唉,一想到这种崽种再过十几年就出来了,就觉得恐怖
查看全文>>
吃猫的鱼 - 1861 个点赞 👍
别再刷什么“恶魔三人组”了。
恶魔只有两人。
马某的情况,甚至可以说是受害者,怎么就恶魔了?
马某也就是李某在他家给电驴充电,然后自以为是一起出去玩,借了自家电驴给李某开。
结果出去李告诉他要杀王某,到了现场张李居然还真的动手杀人了。马吓得马上离开了大棚。
说难听点,马某如果现场有什么违逆张李恶魔二人组的行为,大概率自己都要死。
不能用马没有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就把他归类为恶魔吧?
说真的,马某的反应才像个正常未成年人,面对杀人事件,感到恐惧,不敢参与,但也不敢反抗,事后也不敢主动说。张李要他帮忙销毁电话卡,他乖乖照做。最后警察找上门才主动协助配合。
把自己代入马某的处境,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做得比他更好更英勇。想想你本来以为是一起出去玩,结果“玩伴”说他们这次出来是准备杀人的,只不过对象不是你,你以为是开玩笑,到了现场你看到他们真的开始杀人。
马某应该接受的是心理治疗,而不是刑事处罚。
查看全文>>
菜头超人 - 1496 个点赞 👍
这的确已经几乎是现行法律框架内惩罚力度的极限了,但并不应该是全社会思考如何完善法律的终结。
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要求缔约国确保不得对未满 18 岁的人所犯罪行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我国的立法也体现了公约的要求。刑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