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劳动这个词扎心啊。
《巴西统一劳动法》明确了强迫劳动、债役、落魄的工作环境、长时间暴露在危害健康的环境以及侮辱尊严的工作都属于奴役式工作,是违法行为。
巴西联邦众议院的宪法修正案,将“使用奴役劳动”列为犯罪行为。这意味着,强迫劳动者从事奴役性劳动的农场或企业,其产权将被政府强行收回,农场主和企业主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真狠啊!相当于高丽局朝代的,先抄家,后去势,再投入大牢。
巴西这个劳动法详细规定了劳动福利和劳动保护条件。工作时长、夜班报酬高于白班2成,加班报酬高5成、节假日工作报酬翻倍、用餐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迪子这次麻烦在于,阿拉巴明确的法律定义、严厉的处罚,零容忍的执法态度。
巴西劳工部(MPT)指控迪子“奴役”工人事实如下:护照全部被扣押;工资分三部分,每月只发40%到手;有时整周无休,每天工作10小时;住所无床垫无柜子;31人共用1个厕所;为免耽误5点半上班,工人们凌晨4点就得起来排队上厕所……


国内震惊于这样在国内随处可见的劳动条件,在国外竟然被视为“奴役”!没觉得劳动条件有什么恶劣,反倒是有人嫉妒他有活干,变着法子想抢活,抢饭吃。
有人讽刺这种“自愿”,其实是奴性:“有个故事:洋人对皇上说你们对太监太不人道了,皇上还没说呢,贴身太监先抢着说,这是我们自愿的,是皇上的恩赐。”
在这次的事件中,巴西方面的指控依据是违法:一周连续工作7天,违反巴西法律对工作时长的规定,居住环境和劳动条件则触犯了巴西其它劳动法规。
迪子回应都是“自愿”。
劳动者上交护照、不让外出、没有行动自由,这几乎是海外派工的常规操作。公平地说,是中国特色集体管理方式。
在同一件事上,国外理解为限制人身自由,这是个人权利,不能交出去。
估计这次迪子就得按阿拉巴的法律法规来,巴西不懂中国的国情,不懂所谓“自愿”这就很难办了。
这也是中国企业常有的思维惯性,出去办企业,没想过要和当地沟通、遵守当地法规,只想着把中国工人搬过去,搞个封闭式管理,只要工人们“自愿”,好像就都没事了,搞得别人来查你,你还气愤地觉得是被干涉了内政。
中国人对劳动条件的耐受度确实也是世界少有,中国工人觉得可接受的,国外可就未必能接受了。
多年前,中国在非洲有个海外援建项目,非洲当地人一度怀疑在那里工作的中国工人可能是一伙囚犯,因为他们天天任劳任怨地工作,也不娱乐,很不正常。
在德国也发生过,有中国公司买下了当地一个工厂的设备,运了一批中国工人去拆迁回国,他们封闭起来整日忙碌,引发了当地人诸多猜测,既惊叹他们的工作效率,也好奇他们怎么能忍受这样的劳动强度。
别看去了海外,但这些中国企业的做法,其实就没打算融入当地,而是完全移植了中国的一套,在遇到质疑时则采取一种拒绝改变的防御性姿态。

参照曹德旺的做法可能有效果。
今年七月,美国FBI等六部门对曹德旺美国工厂(福耀玻璃美国工厂)进行的贩卖劳工等指控的搜查:

福耀玻璃迅速澄清被调查对象是一家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而非福耀玻璃本身,甩锅成功。而迪子这次麻烦之处在于,天眼查表明金匠是迪子收购了,最好阿拉巴不懂天眼查是个什么东东。
福耀平时养着的一大批律师和游说团队出动,积极与美国执法部门进行沟通,主动配合调查态度,表现公司的合规意识和对美国法律尊重。
做好这一切同时,在面对指控时,福耀玻璃坚决否认任何违法行为,嘴硬倒底。发布公开声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公司在未来的运营中更加稳健和合规。
老曹不在国内炒作爱国气氛是明智的,在美国律师和游说团队多花钱,是最优解。
当然迪子和福耀不同,福耀的客户都是厂家是上下供应链的关系 ,没炒作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