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这个体制下,肯定就是这个判决结果。
这个案子跟其他杀法官的案子,有什么不同??这个案子,大家都看明白了,法官就是偏袒保险公司了。有的案子,法官瞎判了,老百姓看不懂。
法官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枉法裁判??如果构成,那就是对于矛盾的激化存在过错,那肯定在死刑的基础上必须有所松动,死缓,无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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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知乎上有一个现象,就是对于党老头的斥责的评论留言居多,占了绝对的多数。但是,对于质疑法官判案是否公正的声音,几乎没有。这跟前段时间,法官被杀的那段时间的知乎评论风向,完全不一样。不知道这是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