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看到党某某索赔案一审的判决书,杀人后这个判决书就查不到了,相信这次也不会放出来。如果有的话,麻烦哪位提供下。
这次判决,专门说明了党某某索赔案里“伪造证据虚增的财产损失”,然后得出结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我们都学过一个成语:断章截句。完整的审判书不放出来,而是专门针对里面小部分内容来证明法官判决正确,特别是在法院和法官是直接利益共同体的情况下,这种很难令人信服。
公权力的能力非常大,这远远不是普通人能匹敌的。所以如果公权力故意不披露完整的非涉密信息,那么对他们进行“有罪推定”是合理的。
建设法治社会,首要的是请公检法系统遵纪守法,而不是拿着“自由量裁权”在玩弄法律。
发布于 2024-12-23 17:14・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