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人遭此一役,并坚决上诉,然而却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的……我一直以为他有后手,但关注了几天后我不得不承认:确实人与人的思维不一样。
曾仕强说的好,每个人都是自作自受。我在他微博下评论:我很少用微博,知乎看到后特意来微博看的。作为一个因为几百块起诉了他人的人,如果你觉得不公,我强烈建议你,真的,拿起法律的武器。因为有时候公道不在人心(因为有些人猪油蒙了心),但公道确实会在法庭。 另:红米1,小米2s用户,现华为mat60用户。
他回复:谢谢您。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他觉得冤屈,那么就应该去法庭讲清楚,我相信法庭也会很清楚。而法庭的清楚和他的清楚是不是一回事,这个我们就不清楚了,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