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这个经历发到了网上,迎来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跟随而来的,还有谩骂和侮辱性的语言,以及对她个人隐私的窥探。”
派出所已经处理了这个事情,事后卢某某依然发布在网络
根据我国法律
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网络知悉系源于卢某某在网络发布信息,也即嗣后行为影响的扩大系卢某某在网络发布信息所致,因此该事件产生在社会公众层面的影响不应归责于其他人。
这明显是这女的不对啊。
另外网络是把双刃剑,不是舔狗暖男,建议没头脑和玻璃心不要乱在网上发经历。
编辑于 2024-08-01 09:33・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