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就是先租再售,房屋租赁企业将空置商品房出租给承租人并签订以租代购合同,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购买所租房屋,房租则可折抵房款,从而由房屋租赁关系变更为房屋买卖关系。
很显然,租购并举政策的目标是为了盘活存量巨大的房屋库存资源,租购并举只是调控促销手段而已。但是,租购并举政策势必带来租购同权等法律权益配套落实的制度挑战,而这些问题和挑战主要集中在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比如子女就近入学、房租价格上涨、租房落户、住房租赁企业的规制、租购并举双方的税收优惠、公共福利和户籍松绑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细化。尽管租购并举政策已经在全国多地已经展开试点,例如深圳早在多年前就推出租房落户政策,但是租购同权等关乎百姓民生问题的细化政策法律并没有充分落地实施。
实践中,租购并举在转为买卖合同后,在购房资格、登记备案、房屋产权、物业服务和违约处置等方面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风险,隐患就在于法律规范不充分甚至是空白。
